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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办者,立即据实严参,从重治罪。傥仍意存玩泄,视条教为具文,或畏难苟安,或始勤终怠,则是甘① 《林则徐集·公牍》。
②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6。
心玩法,自丧天良。朕言出法随,决不宽贷!”①《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是清代百余年间颁布的所有禁令中最严厉最周密的禁令,对兴贩、栽种、吸食者罪以死论,在职官员、宗室觉罗王公皆不能免,且照常人加等治罪,这充分说明清政府企图一举永除积习、尽绝鸦片流毒的决心,这对全国当时正在开展的禁烟运动是一个有力的推动。
清廷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末期开展的禁烟运动,取得显著成绩。当时广州鸦片市场已完全停顿,没有一艘走私船能够往来行驶。诚然,在全国各地,禁烟措施在贯彻实行的程度上有很大差异。有些省份因一些官员的迁延观望、因循塞责而收效甚微。然而,清廷当时是极力企图在全国推动禁烟的。今天,当我们在评论清廷的禁烟时,固然应该指出,清廷的禁烟无非是为了维护清皇朝的封建统治,即便如此,清廷的厉行禁烟,于国于民都是有利的,因而不失为一项有积极意义的举措。英国人卫三畏在《中国总论》一书中,给中国的禁烟销烟以这样的评价:“鸦片是在最彻底的手段下被销毁了。。在世界史中,一个非基督教的君主宁愿销毁损害他的臣民的东西,而不愿出售它来装满自己的腰包,这是唯一的一个实例。全部事务的处理,在人类历史上也必将永远是一个最为卓越的事件。”①这样的评价并不过分。
①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1)。
① 转引自牟安世著:《鸦片战争》。
第六章白莲教和川楚陕农民起义第一节白莲教白莲教源远流长,是一个秘密的宗教结社,南宋初年已出现于江苏昆山。元、明时期有很大发展,分成为很多支派,分别称大乘、混元、收元等名目,成员十分广泛,有农民、城市贫民、手工业者、小商人、小业主、雇工等,也有一些太监、王府包衣、庄头、绅士、书吏、差役等参加。
白莲教“政体尚专制”,始终实行严格的家长制统治,等级森严。由于其本身又分成许多别支,故派系的教首只掌握本派的大权,采取父死子袭的权力继承方式,不容外人觊觎。他们的权力和地位,归根到底取决于所收门徒的多寡,以纠合人数多者称为大头目,人数少者为小头目。教首的弟子们,随着本身力量即所收教徒人数的不断增长,独立倾向也在逐步加强,如果条件成熟,最后也会走上独树一帜的道路。
白莲教传教的方法是:传教者“或充医卜,或充贸易,遍历各村,亲去传徒”,在穷苦的下层群众中招收信徒,并将其组织起来。
白莲教教徒在日常只是烧香礼拜,讽诵或由教首讲解经卷、咒语、口诀、歌词(除教义外,突出敬孝行善、三皈五戒等),以虔修来世,并达到求福避祸的目的。“习教的人各出银两,交与掌柜的收下”①,称为“根基钱”。钱数不等,少则一、二百文,多则几十两、上百两。各地的小教首每年或几年向本派教主输钱,曰“朝贡”。如乾隆五十五年至五十七年,白莲教首刘之协、宋之清等人就将所收教徒的部分打丹(将姓名、籍贯写于黄纸,向空焚化,名为打丹,又名升丹)银二千两陆续送交被发配到甘肃隆德县的师傅刘松手中。
白莲教徒从明万历到清康熙时百余年间,刊刻了许许多多的经卷。几乎所有的白莲教经卷,都宣传“两宗三际”、弥勒下凡和劫变观念,宣传“真空家乡,无生父母”的信仰。据白莲教的解释,世界上存在着两种叫做明暗“两宗”相互斗争的势力,明就是光明,代表善良和真理;暗就是黑暗,代表罪恶与不合理。这两方面,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在不断地进行斗争。弥勒佛降世后,光明就最终战胜黑暗。这就是所谓“青阳”、“弘(红)阳”、“白阳”的“三际”。
清乾隆年间,白莲教支派林立。混元教和收元教是其中重要的两支。
乾隆三十九年(1774)初,河南鹿邑人樊明德在家乡创立混元教,并将其迅速传播到河南归德、陈州、汝宁和安徽颍州等府。第二年便遭到清政府严厉镇压,樊明德等十三人被判处死刑,他的再传弟子刘松被发配到甘肃隆德县,混元教处于瘫痪状态。
① 《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第五册,第1 页。
乾隆五十三年(1788)三月,混元教徒、安徽太和县人刘之协“来至刘松配所探望,与刘松商复旧教,并以混元教破案已久,人多不信,必须另立教名。随商同刘松,改为三阳教。。欲觅一人捏名牛八,凑成朱字,伪称明朝嫡派,将来必然大贵。又指刘松之子刘四儿为弥勒佛转世,保辅牛八,入其教者可免一切水火刀兵灾厄。并推称刘松为老教主”。
乾隆末年,收元教在鄂西北地区进行活动,主要分为襄阳宋之清和房县王应琥两支。
湖北襄阳人宋之清是收元教支派三益教创立者姚应彩的再传弟子。他本人亦收襄阳总差役齐林等人为徒。乾隆五十四年(1789),他又拜刘之协为师。三年后,宋之清因传徒日多,与刘之协发生了争教事件,遂自立一教,名为西天大乘教。从此,他“自行兴教,捏称弥勒转世,必须学习西天大乘教,躲避灾难”①,并将其活动的重点放在阶级关系紧张的川楚陕三省交界地区,让弟子们广收徒众,扩大组织。与此同时,王应琥也在湖北、四川交界地区大力发展组织。以宋之清为首的收元教,为把农民群众从宗教信仰的迷雾中吸引到自身的解放上来,宣传“习教者,有患相救,有难相死,不持一钱可周行天下”②,“从教者先送供给米若干,入教之后,教中所获资物,悉以均分”③,“习教之人,不携资粮,穿衣吃饭不分尔我”④等等,以及随后逐步散播的“弥勒转世,保辅牛八”这一披着宗教外衣的政治性预言,深深地吸引着广大群众,扩展组织的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其弟子中,湖北襄阳总差役齐林,对收元教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后来的襄阳黄号,以及四川起义军大部分领袖,如姚之富、樊人杰、王光祖,冉文俦、孙赐俸、徐天德、冷天禄、王三槐等等,都是齐林的弟子或再传三传弟子。齐林势力和影响已超过宋之清,川楚陕起义基本上是由齐林系统的教徒发动和领导的。① 《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九辑第207 页。
② 周凯:《内自讼斋文钞》卷1《纪邪匪齐二寡妇之乱》。
③ 贺长龄辑:《皇朝经世文编》卷89,严如煜:《平定教匪总论》。
④ 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11《策略》。
第二节川楚陕农民大起义乾隆五十九年(1794)六月以后,清政府开始大规模镇压川、陕、鄂、甘、豫、皖六省的收元教和混元教。一时,大批教徒被捕,宋之清、齐林等主要教首惨遭杀害。刘松父子也在隆德被捕并供出与刘之协复兴混元教等情节。乾隆帝鉴于“此案邪教起自刘松,传于刘之协,盛于宋之清”①,下令务将脱逃的刘之协“密速查拿,严加审鞫”②。在逮捕“钦犯”刘之协和查拿教徒的声浪之中,各省地方官吏借端勒索,逐户搜缉,惟贿是求,“不论习教不习教,只论给钱不给钱,以致含恨之人与习教者表里勾结,借无可容身之名纷纷蠢动,起于襄阳,蔓延川陕”③。
在这种十分严峻的形势下,齐林的重要弟子、“襄阳老教头”姚之富等人承担了恢复湖北地区收元教的组织及准备起义的重任。姚之富派人通知湖北、陕西一些地区的教徒:“来年(嘉庆元年)三月初十日是辰年辰月辰日,同教的人要收缘了,知会大家谋反,各造兵器。”④一场大规模的反清的武装斗争来临了。
嘉庆元年(1796)正月初七日,湖北宜都、枝江交界的温泉窑一带爆发了张正谟、聂杰人等领导的反清斗争,揭开了这次大起义的序幕。
川楚陕农民大起义的斗争经过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嘉庆元年(1796)正月至嘉庆三年(1798)三月,是第一阶段,主要是湖北起义军进行反清斗争。
张正谟等首先举起义旗后,湖北省境内许多地区,如襄阳、枝江、长阳、当阳、来凤、竹山、远安、保康等地都爆发了反清的武装起义。其中,襄阳地区:姚之富在他的家乡彭家疃附近的夹河洲(他的部队后称襄阳黄号),高均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