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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叁、内外空:
二分无自性,是名内外空。
内识相续所摄之根依处与诸根不摄之外色境,此二分悉无自性,是名为内外空,经云:“内外诸法,无内外法自性,名内外空。”
卯肆、空性空:
诸法无自性,智者说名空,
复说此空性,由空自性空,
空性之空性,即说名空空,
为除执法者,执空故宣说。
内外诸法皆无自性,智者们说名为空性,复说此空性并非实有存在,而是由空自性而空,如是所依空性上之空性,即说名为空空,说空性是由实有而空,是为遣除实法之执、妄执空性为实有存在。故尔般若经中宣说空性空之甚深法义,经云:“云何空空,空谓一切法空,此空复由空空,是名空空。”
寅贰(大空等四)分四:卯壹、大空;卯贰、胜义空;卯叁、有为空;卯肆、无为空。
卯壹、大空:
由能遍一切,情器世间故,
无量喻无边,故方名为大,
由是十方处,由十方性空,
是名为大空,为除大执说。
由能周遍一切情器世间、宇宙万有,并修四无量心时缘十方所遍一切有情而修,由所缘门立为无量,十方即是无量之喻,由无边际,故“方”名为大,十方即由十方自性空,是名为大空,为除对方的实执心而宣说所谓之方亦自性本空,经云:“云何大空,谓东方由东方空。”
卯贰、胜义空:
由是胜所为,涅槃名胜义,
彼由彼性空,是名胜义空,
为除执法者,执涅槃实有,
故知胜义者,宣说胜义空。
诸瑜伽行者所希求的殊胜圣果为胜所为,故涅槃即名胜义,此法身本净之究竟涅槃本来无生,由彼自性而空,是名胜义空。佛陀愍念众生,为除执法者计涅槃为实有自性之执著,而如实宣说了胜义亦自性本空、离一切戏论,如经云:“云何胜义空,胜义谓涅槃,当知此中涅槃由涅槃空。”
卯叁、有为空:
三界从缘生,故说名有为,
彼由彼性空,说名有为空。
三界中的一切法均从因缘所生,故说名有为法,彼诸法亦由彼诸法自性空,说名有为空。经云:“云何有为空,有为谓三界,当知此中欲界由欲界空。”
卯肆、无为空:
若无生住灭,是法名无为,
彼由彼性空,说名无为空。
若无有生、住、灭、异等差别体相,是法名为无为,彼无为法亦由彼无为法自性空,说名无为空,经云:“云何无为空,无为谓无生、无灭、无住、无异,当知此中无为由无为空。”
寅叁(离边空等四)分四:卯壹、毕竟空;卯贰、无初后际空;卯叁、无散空;卯肆、本性空。
卯壹、毕竟空:
若法无究竟,说名为毕竟,
彼由彼性空,是为毕竟空。
若诸法从四边及常断等任何一边来观察时,毫无究竟自体,本体毕竟不生,说名为毕竟,彼毕竟亦由彼毕竟自性空,是为毕竟空,经云:“云何毕竟空,究竟谓常究竟断究竟,若法究竟不可得,是名毕竟,当知此中毕竟由毕竟空。”
卯贰、无初后际空:
由无初后际,故说此生死,
名无初后际,三有无去来。
如梦自性离,故大论说彼,
名为无初际,及无后际空。
所谓的轮回,在真实义中无初际,故亦无观待之后际,亦必定无有中际,三有的本性无来亦无去,诚如梦境般自性本离之空性,故般若大论中说彼本性名为无初际及无有后际之无生大空性。经云:“云何无际空,若法初后不可得,则无中间。若法初后中间俱不可得,即无法来。当知此中初后中间,由初后中间空,非常非坏。”
卯叁、无散空:
散谓有可放,及有可弃舍,
无散谓无放,都无可弃舍,
即彼无散法,由无散性空,
由本性尔故,说名无散空。
散谓可弃可放,即弃舍之义,无散谓无可放弃之义,大乘法以彼自体任于何时都无可弃舍,因大乘五道十地中所摄三十七菩提分法,为大乘行者必须受持、修证之法,然则即彼无散法由彼无散法自性空,由诸法本性亦尔,故说名为无散空。经云:“云何无散空,散谓可放可弃可舍,当知此中无散由无散空。”
卯肆、本性空:
有为等法性,都非诸声闻,
独觉与菩萨,如来之所作。
故有为等性,说名为本性,
彼由彼性空,是为本性空。
有为、无为等诸法的一味体性,都非诸声闻、独觉、菩萨、如来之所作性,是故一切有为法的平等性空,说名为本性,彼本性由彼本性空,是名为本性空。经云:“云何本性空,谓诸法本性无作、无为,非声闻作。”
寅肆(诸法空等四)分四:卯壹、诸法空;卯贰、自相空;卯叁、不可得空;卯肆、无性空。
卯壹、诸法空:
十八界六触,彼所生六受,
若有色无色,有为无为法,
如是一切法,由彼性离空。
十八界和六触为缘所产生的六种觉受,无论有色物质性的法,还是无色精神性的法,有为法或无为法,如是一切诸法,无不是空,以由彼自性是本离之空故。
卯贰(自相空)分三:辰壹、略说;辰贰、广说;辰叁、结尾。
辰壹、略说:
变碍等无性,是为自相空。
变异、质碍之色法乃至一切种智的一切染净之法皆毫无自性,是名为自相空。
辰贰(广说)分三:巳壹、基法自相;巳贰、道法自相;巳叁、果法自相。
巳壹、基法自相:
色相谓变碍,受是领纳性,
想谓能取像,行即能造作,
各别了知境,是为识自相。
蕴自相谓苦,界性如毒蛇,
佛说十二处,是众苦生门。
所有缘起法,以和合为相。
色蕴的法相为变碍性,受蕴的法相是领纳性,想蕴即能取诸法之各异色像,行蕴即能造作为相,各别了知色声等境是识蕴自相。蕴的自相谓苦性,界性的定义如同毒蛇一样是巨苦之因,故佛陀宣说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是生众苦之门,由是当知,世俗名言当中的所有缘起法皆以和合为相。
巳贰、道法自相:
施度谓能舍,戒相无热恼,
忍相谓不恚,精进性无罪,
静虑相能摄,般若相无著,
六波罗蜜多,经说相如是。
内心毫无吝啬,具能舍的清净意乐为布施度的法相;持戒度的法相即是心中无炽热烦恼;心中非但无有嗔恚恶念,且以大慈悲心愍念众生,泰然自若容忍一切难忍之事为忍辱度的法相;精进度即是希求善法的强烈欢喜心,为一切善法之本,其性必定无有罪苦;静虑度之相为能摄取一切善业功德、于善所缘心一境性;般若度之相即是通达胜义本性,破除一切分别实执。六度波罗蜜多,在经论中阐明此等法相时,处处皆如是说。
四静虑无量,及余无色定,
正觉说彼等,自相为无嗔。
色界的四静虑禅与四无量心,及其余的四无色定,正觉佛陀说彼等自相为无嗔恚。
三十七觉分,自相能出离。
大乘三十七菩提分法是得成佛果之根本因,其自相即是能出离生死轮回与暂时涅槃,获得正等正觉之大菩提果。
空由无所得,远离为自相,
无相为寂灭,第三相谓苦,
无痴八解脱,相谓能解脱。
因大空性中无能得与所得之法,故空解脱门以远离为其自相;无相解脱门以寂灭为其自相;无愿解脱门以苦及无痴为相;八解脱门以能解脱禅定等障为相。
巳叁、果法自相:
经说善抉择,是十力法相。
佛经中说善能抉择诸法,是十力之法相。
大师四无畏,本性为坚定。
人天导师佛陀具有四无畏功德,其本性为坚定。
四无碍解相,谓辩等无竭。
复具四无碍解的共同功德,其自相谓辩才等妙音永无枯竭。
与众生利益,是名为大慈,
救护诸苦恼,则是大悲心。
喜相谓极喜,舍相名无杂。
佛陀安住法界本性,恒时任运成办利益众生之事业,名为大慈;后得时恒时救护众生出离苦恼为大悲的体相;非以自得而乐,知众生为累生父母,而任运度化之使趋究竟彼岸,故无为极喜为大喜之相;彻底舍弃怨亲取舍之杂染之相,已达究竟平等为大舍之相。
许佛不共法,共有十八种,
由彼不可夺,不夺为自相。
佛不共于任何圣道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