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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众别解脱,有菩萨律仪,善根而非余。”相对龙树之宗而言,所承许的依身范围不广,只限于人。
二大车轨互不相违,而是一致的。根据有二:一者,龙树菩萨主要从愿菩提心方面而言,无著菩萨主要从行菩提心而言,洛钦大译师也如此说。二者,发起菩提心利益众生的前提,二轨均需遣除别解脱戒的违品,也就是说菩提心利益众生,无论是否已受小乘别解脱戒,都必须遣除损害他人的身口等恶业,否则与菩萨戒的学处相违。总之,受菩萨戒的所依身如上所说,以下讲所依之心。
依靠信心等,即可生起菩提心。如《宝灯经》云:“对于佛与佛法生信心,无上正等菩提也生信,诸佛子行海亦欢喜信,能生菩萨殊胜菩提心。”
菩萨戒所住依身。已经生起菩提心的现世之身及后世身中,菩提心都可安住,如果没有失坏菩提心,即便到后世,此补特伽罗也没有失掉菩萨戒体,所以,后世中他自然会欢喜利益众生的修行,欢喜遣除有损众生的行为。如果在转世时忘却菩提心,则于下一世中遇到大乘善知识,经善知识指导,很容易忆念菩萨戒,使戒体坚固增长,不必再重新受菩萨戒。理由是若没有产生失坏菩萨戒的违品,菩萨戒体一直可保持到获得无上正等觉果位。因为受戒正行发誓说:“乃至菩提果,皈依诸如来,正法菩萨众,如是亦皈依。如昔诸善逝,先发菩提心,复此循序住,菩萨诸学处;如是为利生,我发菩提心,复于诸学处,次第勤修学。”此与小乘别解脱戒不同。
乙六、犯已还净
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丙一、略说
颂曰:最后宣说犯已还净相。
受持愿行菩提心学处不令失坏,假如失坏,应当忏悔清净。
丙二、广说
分三:一、宣说四边堕罪;二、了知开缘犯缘后之善行;三、宣说真实忏悔义。
丁一、宣说四边堕罪
颂曰:何者不察合理与非理,
做或不做以及无记舍,
当做不做违越成堕罪;
修大义舍小义为影事;
非自境界不做无堕罪;
无能力而做是无罪影。
受持菩萨戒者,无论何人对当做与不当做之事都应以智慧进行观察。如果不了解开缘与遮持,不观察其事合理与不合理,当做的事不做,不当做的事反而去做,当作取舍而不作取舍,以无记之心度日,那么,大多数人会造业,违越菩萨学处。
堕罪依四边分四:一、经观察后,明知当做而不做,犯堕罪。譬如,应断杀生,但因嗔恚心去杀生,所做非理。再如,当行布施,但因吝啬而不布施。此二皆犯堕罪。颂曰:“当做不做违越成堕罪。”二、修大义舍小义,譬如,因行布施而影响持戒,若为了持守净戒而不行布施,看起来未行布施好象违犯菩萨学处,但为了戒律清净,未行布施只是随罪之影事,不犯堕罪。如《等持王经》云:“经恒沙数劫,无量诸佛前,供养诸幢幡,灯鬘饮食等,若于正法坏,佛教将灭时,日夜持一戒,其福胜于彼。”《大宝积经》云:“何者欢喜意,百年作布施,不如一日间,受持清净戒。”所以持戒为大义,布施为小义。颂曰:“修大义舍小义为影事。”三、不是自己的境界不去做,或者是自己的境界无误地作取舍行持,都不犯堕罪。譬如布施头目手足不是凡夫初学者的境界,不行此种布施无堕罪。颂曰:“非自境界不做无堕罪。”四、凡夫初学者等,虽然自己无能力做,譬如布施自己的头等,但他还去做,或者相续中没有生起那么高的见解,不具清净之发心而去行持那种布施等,表面上看起来没有犯堕罪的行为,其实是犯堕罪。颂曰:“无能力而做是无罪影。”
此四边堕罪对应菩萨三律仪而言,如下所说。就禁恶行戒而言,若以嗔恚心杀生犯堕罪,若以菩提心等的善心去杀生,是堕罪之影事。杀生是严重损害众生的事,以大悲心不杀生是无罪的,但若杀众生对他有大利益,不去杀他是无罪的影事,实则造罪。以其它烦恼心造罪业情况依此类推。就摄善法戒而言,若以吝啬心不行布施犯堕罪,以大悲之善心不行布施,是堕罪之影事,是无罪的。以清净心行布施当然无罪,若以损害他人为目的而行布施,是无罪之影事,实则造罪。其它持戒度等依此类推。就饶益有情戒而言,若有病人应当探望而不探望犯堕罪,但为做更有意义之事而舍弃看病人之事是堕罪之影事,是无罪的。以慈悲心照看病人当然无罪,若病人本有人照顾,舍弃自己之闻思修等又复去照看,表面看起来无罪,是无罪之影事而已,实则造罪。其它方面依此类推。
丁二、了知开缘犯缘后之善行
颂曰:对他有利身口七不善,
可有开许其实成善法。
当对他人获得利益成了殊胜方便的时候,十不善业中身口之七不善业有开许的机会。譬如为了救度很多众生的生命而杀一屠夫;遇到一个快饿死的人,自己去一个富人家偷东西给他吃,使他免于死亡;若有一女人贪淫烦恼炽盛,若不与淫,她将死亡,为救度她而行邪淫;若有一人即将被杀,藏于自家而妄语说见他逃别处;若有一恶友欺骗另一人,将彼引入堕落险地,为救彼而作两舌;若有一人内心痛苦,为减轻其苦恼,或有喜欢言语之人,为引导他进入佛门,有这种必要而绮语;或为调伏某人而呵斥责骂等作恶口,如上所说皆为开缘,表面看起来为不善业,实是善法。身口七支之开缘如下作详述。
一、杀生开缘。如果菩萨得知有一盗贼为了获得财物即将杀害许多生命,或者将杀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或者他将造多种无间罪业,菩萨这样想:“如果我杀死那个恶人,自己就会堕地狱,如果不杀,他将造无间罪业,受无量大苦。我自己宁可杀那个恶人堕地狱,而不让他受无间地狱大苦。”菩萨如此思考之后,生起意乐,为将来的缘故生起怜愍心而断恶人性命。在正行杀时,自己怀着善心或无记心,不间杂恼恨。又因为没有其它方便可得,所以深生惭愧。由这样的因缘,虽然杀了那个恶人,但不违犯菩萨戒,反而能引生很多功德。
二、不与取开缘。如果菩萨看到国王大臣等暴恶成性,对民众无有慈愍,专行逼恼,菩萨心生悲愍,为利益众生,废止或夺取王位,不违犯菩萨戒,并能引生很多功德。又菩萨若看到盗贼夺他财物,或盗僧伽物、塔庙物,盗取众多物品执为己有,纵情受用,菩萨生起怜愍心,为了利益那个盗贼,不让他受用这些财物,从而使他免受长久的痛苦果报,随自己所能夺回财物,归还物主;或者,如果菩萨见执事人及守园人取僧伽物、塔庙物纵情受用,菩萨思维抉择其人之恶业,生起怜愍心,为了不让他因此邪受用而受长久苦恼,随力所能废除其人的职务,如上所说,菩萨虽行不与取,但不违犯菩萨戒,能引生很多功德。
三、欲邪行开缘。如果在家菩萨见有女人熏习淫欲法,希求菩萨行非梵行,菩萨思维:“不要让她心生嗔恨,多生非福,若随顺其欲,便得自在,若不随者,她将死亡。”于是随她方便安处,并且让她学习善法,舍弃不善之业。如此菩萨住慈愍心行非梵行,虽行秽染之法,但不违犯菩萨戒,能引生很多功德。出家菩萨为护持别解脱戒,一切时一切处不应行非梵行。《梵网经》云:“若佛子。自淫。教人淫。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淫。淫因。淫缘。淫法。淫业。乃至畜生女。诸天鬼神女。及非道行淫。而菩萨应生孝顺心。救度一切众生。净法与人。而反更起一切人淫。不择畜生。乃至母女姊妹六亲行淫。无慈悲心者。是菩萨波罗夷罪。”《集学论》云:“诸梵行者,为利他故,于彼应作母姊之想,无离邪行。”《律仪二十颂新疏》云:“淫欲行者,是有罪犯,无间能令堕那落迦,令多所化不信圣教,诸世间人多住此行。由见此故,大士不应习近淫欲。”
四、妄语开缘。如果菩萨为了使许多众生解脱命难、囹圄缚难、剁手足难、割耳鼻难、剜眼等难,虽然菩萨为自命难也不明知故说妄语,但是为了救脱那些有难众生,故说妄语。即菩萨观知有情义利,自己没有染着心,只为饶益有情的缘故,掩盖正知而说妄语,如此说时,不违犯菩萨戒,能引生很多功德。
五、离间语开缘。如果菩萨观见有情被恶友所引诱,菩萨心生怜愍,为了使他得利益安乐,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