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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沉湎于酒,而被曹丕“逼而醉之”,这就更可说明曹植政治上实在缺乏警惕,头脑太不清醒。这样的人,在政治斗争中,是注定要失败的。“苍蝇间白黑,谗巧令亲疏”的遭遇曹植在政治上受到更大的挫折,是在曹丕继承王位之后。
曹植本传载:“文帝即王位,诛丁仪、丁廙,植与诸侯并就国。”这是继曹操杀害杨修之后,曹丕进一步剪除曹植的亲信党羽。这对曹植是一次更沉重的打击。面临这样的打击,曹植实有不可明言之痛,他写了一篇《野田黄雀行》寄寓自己的哀思。
曹丕继承王位不久,于延康元年(220)十月,又迫使献帝禅让,自己取而代之,是为文帝。他这时身为帝王,对于曹植便实行了进一步的迫害。曹植本传载:“黄初二年,监国谒者灌均希指,奏植醉酒悖慢,劫胁使者。有司请治罪,帝以太后故,贬爵安乡侯。”诏书有云:“植,朕之同母弟,朕于天下无所不容,而况植乎?骨肉之亲,舍而不诛,其改封植。”这一年便改封曹植为鄄城侯。
曹植这时有《谢初封安乡侯表》,其中有云:“臣抱罪即道,忧惶恐怖,不知刑罪当所限齐。陛下哀悯臣身,不听有司所执,待之过厚,即日于延津受安乡侯印绶。奉诏之日,且惧且悲。”从这样的言辞看来,曹植此时的处境和心境已经和过去大不相同了。灌均承风希指,枉加之罪,他对此竟无所申辩,而诚惶诚恐,感恩称谢。由此可知,曹植这个“任性而行”的人,到这时已经颇知戒惧了。
黄初三年(222),植又封为鄄城王,四年,徙封雍丘王。其年朝京师。
曹植这时又有《封鄄城王谢表》,继续表示认罪,说自己“狂悖发露,始干天宪,自分放弃,抱罪终身”,“不悟圣恩,爵以非望,枯木生叶,白骨更肉,非臣罪戾,所当宜蒙”。“奉诏之日,悲喜参至。”曹植本来无罪,而竟如此认罪,则当时刑宪之严酷,曹植处境之险恶,也就可想而知。
黄初四年,曹植曾与诸侯王被召同朝京师,会节气。这时他又上有《责躬》诗,继续检讨罪过。其上表有云:“臣自抱衅归藩,刻肌刻骨,追思罪戾,昼分而食,夜分而寝。”谓“天网不可重罹,圣恩难可再恃。”称曹丕“德象天地,恩隆父母。”于是“不胜犬马恋主之情”,拜表献诗。辞之凄惋,无以复加了。史称“帝嘉其辞义,优诏答勉之。”
大概正是由于如此恭逊,终于曹丕在位之年,曹植竟得苟全了性命。
但在这期间,曹植虽得苟全性命,内心却是十分痛苦的。特别是当诸侯王朝京师而后归藩之际,曹章暴卒,死于非命;而曹植与曹彪同路东归,又遭到有司干预,这使他气愤填膺,形于文字。《赠白马王彪》一诗便抒发了难以掩抑的情感。此诗有序云:“黄初四年五月,白马王、任城王与余俱朝京师,会节气,到洛阳,任城王薨;至七月,与白马王还国,后有司以二王归藩,道路宜异宿止,意每恨之。盖以大别在数日,是用自剖,与王辞焉,愤而成篇。”此诗对于任城王之死别、白马王之生离,表示了极大的怨忿。诗中有云:“鸱枭鸣衡杌,豺狼当路衢,苍蝇间白黑,谗巧令亲疏。”这里对于有司进行了愤怒的指斥,但对于那最高统治者曹丕似仍有所保留,“谗巧令亲疏”,说得相当含蓄。
在这期间,曹植还写了一篇《洛神赋》。这是写得更加含蓄深婉的作品。此赋有序云:“黄初三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古人有言:洛水之神名曰宓妃。感宋玉对楚王说神女之事,遂作斯赋。”丁晏据此申论云:“序明云拟宋玉神女为赋,寄心君王,托之宓妃,《洛神》犹屈宋之志也。而俗说乃诬为感甄,岂不谬哉!”现在看来,曹植在黄初年间自洛还国,心绪极恶,确有屈原放逐之悲,其赋《洛神》,亦实有《离骚》托之宓妃佚女之意。世传感甄为赋,恐非其实。丁晏申论,似有道理。不仅《洛神》如此,曹植另外几个赋篇无不如此。例如《九愁赋》云:“恨时王之谬听,受奸枉之虚辞,扬天威以临下,忽放臣而不疑。”“俗参差而不齐,岂毁誉之可同,竞昏瞀以营私,害予身之奉公。”《九咏》云:“民生期于必死,何自苦以终身,宁作清水之沉泥,不为浊路之飞尘。”《蝉赋》云:“实澹泊而寡欲兮,独怡乐而长吟。声皦皦而弥厉兮,似贞士之介心。”《鹦鹉赋》云:“岂余身之足惜,怜众雏之未飞。”《离缴雁赋》云:“怜孤雁之偏特兮,情惆焉而内伤。”如此等等,都是骚人之遗。只是《洛神》一赋,写得幽而不露,难于索解;加以行文婉而多姿,正如《前录·自序》所说的“摛藻也如春葩”。于是说诗者遂不免以辞害意,坐实以感甄一事。其实,只要细吟篇末所云“虽潜处于太阴,长寄心于君王”诸语,仍是不难索解的。
“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的幻想黄初七年,文帝曹丕死,曹睿继位,是为明帝。改元太和。太和元年,曹植徙封浚仪;二年,复还雍丘。
曹睿虽然仍旧推行曹丕对待诸侯王的既定政策,但多少有些缓和。其对待曹植,也有一些宽大的姿态。有一件事可以说明问题,即《明帝纪》裴注引《魏略》说曹睿亲征之时,京师讹言,有云帝已崩、从驾群臣迎立雍丘王云云,而曹睿对此,竟不加究问。若在曹丕,对于此事,是必追查的。倘一追查,则曹植当为祸首,恐是不能或免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曹植的处境相当危险。虽然曹睿暂不究问,却也难免把他看作危险之源。为曹植计,他在这时应该更加收敛,尽力韬晦,以自保全。但曹植实在缺乏政治头脑,就在这样的时刻,他却上了一篇《求自试表》。表中大讲“古之受爵禄者”,“皆以功勋济国,辅世惠民”,而自己却“无德可述,无功可纪”。因此,希望得到一个军职,以便效忠疆场,为国立功。他说:窃不自量,志在授命,庶立毛发之功,以报所受之恩。若使陛下出不世之诏,效臣锥刀之用,使得西属大将军,当一校之队;若东属大司马,统偏师之任,必乘危蹈险,骋舟奋骊,突刃触锋,为士卒先。。。必效须臾之捷,以灭终身之愧。使名挂史笔,事列朝荣。虽身分蜀境,首悬吴阙,犹生之年也。如微才弗试,没世无闻,徒荣其躯而丰其体,生无益于事,死无损于数,虚荷上位,而忝重禄,禽息鸟视,终于白首,此固圈牢之养物、非臣之所志也。
这样的言辞是相当激切、这样的感情也是相当诚挚的。曹植在这里表白的建功立业之心,本来可能遭到曹睿的疑忌,但也许因为他是发于至诚,毫无虚饰,所以此表上后,曹睿对他依旧优容。太和三年,他又得徙封东阿。在这期间,曹植的处境比前时有所改善,他的心情也有些好转。虽然不再“任性而行”,但说话却比较随便了。太和五年,在《求通亲亲表》中,曹植继续请求任用,为国建功。话说得更加激切。他甚至说:臣伏自惟省,岂无锥刀之用!及观陛下之所拔授,若以臣为异姓,窃自料度,不后于朝士矣。
这话是说得不错的,像他这样的人材,如果身为异姓,确实可被重用;但正是因为不是“异姓”,所以才不能“拔授”。此中道理,曹植似乎并不真懂。严防同姓篡权,这是曹魏政权片面地接受了前朝的经验教训而定的决策。在历代的统治者中,这样的片面性都是不可避免的。曹植徒见其然而未识其所以然,所以如此絮絮多言。
《陈审举表》也是曹植此时写的一篇重要的文章,其中有这样的话:臣生乎乱,长乎军,又数承教于武皇帝,伏见行师用兵之要,不必取孙吴而 与之合,窃窥之于心。常愿得一奉朝觐,排金门,蹈玉陛,列有职之臣,赐须臾之间,使臣得一散所怀,摅舒蕴积,死不恨矣。
这一段话说得更加随便了。作为诸侯王,最好是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才使在上者放心。而曹植竟说自己熟知兵法,“行师用兵之要”,能与孙吴
合。不但不自韬晦,反而露才扬己。这正是他以前曾说的“道家之明忌”,他这时竟明知而犯之。
但曹植这时如此放言无忌,居然未遭杀身之祸,这不能不说曹睿为人确比曹丕温厚,对于诸侯王的政策也确实比较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