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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中国通史第五卷-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下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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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与裴松之同时入选的琅邪王望之、会稽谢輶都是名门望族。这一年,裴松之二十岁。
  晋安帝初年,东晋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激化,强藩举兵威胁中央的战争频繁发生。隆安二年(398),裴松之的舅父豫州刺史庾楷联合兗青二州刺史王恭等人攻打建康。兵变失败后,庾楷投奔占据夏口的桓玄,被委任为武昌太守。庾楷为扩大自己的势力,要求外甥裴松之西行担任新野太守。裴松之考虑此行风险太大,迟迟不肯动身。果然不久,西部几个军阀火并,庾楷死于桓玄之手。裴松之犹豫未行,免去了一场杀身之祸。
  义熙初年,裴松之先后担任过员外散骑侍郎和吴兴故鄣县县令等职。由于他在故鄣县政绩突出,被升调回中央,改任尚书祠部郎的职务。
  在尚书祠部任官期间,裴松之曾上书要求禁断私碑。东晋承汉魏余弊,官僚士人欺世盗名之风甚盛。他们生前竞相饰情标榜,死后家人竭力堆砌华文丽藻,为其铭石勒碑。裴松之是个严肃的学者。他认为,碑铭之作是为明示后人,所以传记必须与事实相符,而现在弄虚作假,造成真假相蒙,使后人没有取信的标准,掩盖了历史的真象。在揭露批判这种恶习的同时,裴松之也表露了自己对于修史和鉴别史料的某些观点。
  义熙十二年(416),执掌朝政的太尉刘裕兼领司州刺史,率军北伐。裴松之时任司州主簿随军北行。北伐过程中,裴松之始终总领府事,参与幕府机要。刘裕十分赏识裴松之的才干,称赞他有“庙廊之才”,将他转任治中从事史。一俟晋军攻占洛阳,刘裕就把他召回南方,委任为自己封国的世子洗马。这时,裴松之已成为刘裕集团中的重要成员。
  刘宋代晋以后,裴松之历任零陵内史、国子博士、冗从仆射等职。元嘉三年(426),宋文帝派遣十六人为大使,巡行各州。裴松之被派往湘州。自湘州归来,他将所探询的吏政民情,归纳为二十四项条款。这次的巡视,以裴松之的任务完成为最好,因而受到了舆论的赞扬。不久,他被升任为中书侍郎、司冀二州大中正,并赐爵西乡侯。
  奉诏精注《三国志》同年,宋文帝向裴松之表露了对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不太满意。他命令裴松之广采三国各类史籍为陈书作注。裴松之受诏后,上搜旧闻,傍摭遗逸,经过三年的精心撰作,终于在元嘉六年(429)七月写成《三国志注》。宋文帝看过后,非常高兴,称赞他说:“你作成了一件不朽的事业。”这一年,裴松之五十八岁。
  裴松之随注书呈给宋文帝一份《上三国志注表》,这是他对注书工作的总结。首先,裴松之肯定了陈寿的著作。认为它叙事清晰,取材审正,是当时的一部“嘉史”。同时,他指出陈书有过于简略、以至脱漏很多重要史实的缺陷。最后,裴松之陈述了自己作注的指导思想,并把注文概括为补阙、备异、惩妄、论辩四种类型。
  “补阙”是裴松之注书的重点。用他自己的话说,凡陈书所不记载的,而又有保存价值的史料,注书全部予以补充。补阙大致分两个方面。第一,对于陈书中记载过于简略的地方,裴松之广征博引,悉心增补,使读者得知比陈书更多的史实。如曹操始兴屯田为三国时期重要的政治、经济措施。而《三国志·武帝纪》只在建安元年条下书“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如此一代大事,只有寥寥数字。裴松之则引王沈《魏书》进行补充,联系后面《任峻传》注引的《魏武故事》,共增补有关记载近三百三十字。这样就把屯田的前因后果、具体措施大体描述清楚了。陈寿对于当时著名的哲学家王弼的生平记载也过于疏略,只在《钟会传》后附记“弼好论儒道,辞才逸辩,注《易》及《老子》,为尚书郎,年二十余卒”。裴松之为王弼的生平事迹和学术思想,补充了七百五十余字。此外,《三国志》对西北及西方各族、各国的情况也未作专篇叙述,仅于《乌丸传》、《鲜卑传》等文中略作交待。裴注则引《魏略》对氐、匈奴、羌、西域各国、大秦及大秦属国予以重点叙述,其中关于大秦的地理、交通、风俗、物产等方面的记载,尤为详瞻。在这方面的注文中,裴松之有时还说明补充材料的理由,如《王粲附吴质传》注引《魏略》之《魏太子与吴质书》后,写道:“松之以本传虽略载太子此书,美辞多被删落,今故悉取《魏略》所述,以备其文。”又在《傅嘏传》注引司马彪《战略》前讲:“《战略》载嘏此对,详于本传,今悉载之,以尽其意。”第二,对于陈寿记载遗漏的地方,裴松之也搜集资料,给予添补。《武帝纪》建安十五年条下,裴注增加一个“令”(后人题称为《让县自明本志令》)。在此令中,曹操叙述了他五十五岁以前生平抱负的变化,是曹操一篇很重要的自传。在《武帝纪》末,裴松之注引《魏书》、《傅子》诸书,综述曹操的为人,并补充了曹操援剑割发、多疑滥杀、生性节俭等方面的史实,都为后人研究曹操提供了重要的资料。马钧是三国时期著名的科技发明家,陈书对马钧其人其事,只字未提。裴松之除在《明帝纪》注引《魏略》中述其制作外,还在《杜夔传》注引傅玄序文,将马钧生平事迹及其创造发明,用洋洋一千二百余字叙述清楚,遂使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免遭淹没无闻的悲剧。《孙皓传》注中所引《晋阳秋》,讲到孙皓降于王濬,“濬收其图籍,领州四,郡四十三,县三百一十三,户五十二万三千,吏三万二千,兵二十三万,男女口二百三十万,米谷二百八十万斛,舟船五千余艘,后宫五千余人。”这是吴亡时全面情况,是研究经济史难得的宝贵数字。
  在裴松之所能见及的各家史著中,有很多互不相同,甚至对立的记载。
  经过比较鉴别,对于这类文字,能够作出判断的,裴松之都写出结论,但对那些不易判断谁是谁非的材料,则一并收入,留待读者或后人去分判,这就是“备异”。在封建官僚中,能有这种实事求是学风的人还是不多的。裴松之喜欢用“未详”、“未详孰是”、“未知何者为误”等案语处理备异类材料。如《武帝纪》注引郭颁《魏晋世语》所载魏讽事迹后,写道:“王昶《家诫》曰:济阴魏讽。而此云沛人,未详。”《荀攸传》载袁绍有个大将韩■,裴松之案:“诸书韩■或作韩猛,或云韩若,未详孰是。”《张邈传》注引《献帝春秋》后讲:“案本传邈诣术,未至而死,而此云谏称尊号,未详孰是。”《高柔传》载高干为高柔从兄,裴松之案曰:“《陈留耆旧传》及谢承《(后汉)书》,干应为柔从兄;未知何者为误。”裴松之对备异类材料有时加的是“与本传不同”或“与本传违”等案语。此外,裴松之还把大致同意某一种说法,但又把握不大的材料归入备异类。如《武帝纪》注引《山阳公载记》的记载与陈书不同,裴松之判断说:“案《吴志》刘备先破(曹)公军,然后(孙)权攻合肥。前此纪云权先攻合肥,后有赤壁之事,二者不同,《吴志》为是。”《诸葛恪传》注引胡冲《吴历》所载诸葛恪入宫前与滕胤问答之辞,与陈书不同。裴松之引孙盛之语说明自己的观点:“《吴历》为长。”
  所谓“惩妄”,是指对陈书中明显错误的地方,裴松之引举事实所进行的纠谬。“惩妄”,有两种表述形式。其一是举陈书前后乖舛之处,自证其误。如《武帝纪》载官渡之战前曹军“兵不满万”,裴注曰:“未应如此之少。”复在《荀彧传》中找出“十万之众”的矛盾记载,进一步辨明“官渡之役不得云兵不满万也”。《明帝纪》载魏明帝死年三十六,裴注批驳说:“魏武以建安九年八月定邺,文帝始纳甄后,明帝应以十年生,计此年正月,整三十四年耳;时改正朔,以故年十二月为今年正月,可强名为三十五,不得三十六也。”《向朗传》记载:“自去长史,优游无事垂三十年。”裴松之反对说:“朗坐马谡免长史,则建兴六年中也。朗至延熙十年卒,整二十年耳,此云三十,字之误也。”其二是引用其他史家的著述辨别陈寿记载的错误。如《朱然传》记载朱然于赤乌五年战败魏将事,裴注引孙盛《异同评》的考证认为“陈寿误以吴嘉禾六年为赤乌五年耳。”
  裴松之的“论辩”包括对某些史实、陈寿的《三国志》及诸家史的考辨和评论。裴松之于补充史实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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