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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忏悔,重业也会转成轻业。
又说五相,虽是当感现轻异熟,能令熟于那落迦中,谓重愚痴,善根微薄、恶业尤重、不起追悔、先无善行。
又说由于五种相的缘故,导致本来只是在现世中将感得轻微异熟的业,却转成在地狱中成熟异熟果的因。“五相”:一、愚痴深重;二、善根微薄;三、十恶业尤为深重;四、造罪后不起追悔之心;五、先前无有善行。
下面讲智者造恶轻微的根据:
故说轻微是指智者能悔前失,防护后过,不藏诸恶,勤修善法,诸恶对治。
所以应当了知,罪业轻微是指智者具足以下的条件,即:造罪之后,能追悔以往过失;能以誓愿力防护未来不造;能坦诚发露,不覆藏罪业;能精勤修行善法,以对治诸恶。《太上感应篇》说:“其有曾行恶事,后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所谓转祸为福也。”
此处,以世亲菩萨的传记来说明:
世亲菩萨最初出家时入了小乘教法,诋毁大乘经典。后来,当他听到哥哥无著菩萨念《十地经》时,深有感触,对自己毁谤大乘经典的罪业追悔莫及,当时准备割去舌头表示忏悔。无著菩萨制止他说:“你以前用舌头毁谤大乘,现在用舌头赞叹大乘,将功补过,还是很好的,割去自己的舌头,不再说话,有什么利益呢?”于是,世亲菩萨开始精研大乘教义,撰造了一百多部大乘论典,度化了无量无边的众生。
世亲菩萨早年造下谤法重罪,本来应当堕入无间地狱,但是他在认识罪过之后,诚心发露忏悔,以菩提心摄持而广造大乘论典,宏扬大乘,以此来对治以往毁谤大乘的罪业,因此使重罪成为轻微。
若不修此妄矜为智,由轻蔑门,知而故行,是为尤重。
应当简别的是:如果不是按照这样去修,却自以为是智者,因为轻蔑的缘故,明知不能做,却还以愚痴心故意去做,这样罪业尤其深重。
辛二、以具戒而有轻重
《宝蕴经》亦说:“三千所有一切有情,皆入大乘,具轮王位,各以灯烛器等大海,炷如须弥,供养佛塔,其福不及出家菩萨,于小灯烛涂以油脂,持供塔前,所得福德百分之一。”此中意乐谓菩提心,及其福田俱无差别,然所供物殊异极大,是所依力极为明显。
《宝蕴经》说:“假使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的一切有情都趣入大乘,而且拥有转轮王的地位,他们各自都以大海那样宽广的灯器、须弥山那样高大的灯炷来燃灯供养佛塔,如此所得福德虽然极多,然而相比之下,如果有一位出家菩萨在微小的灯烛当中涂上油脂,在佛塔前燃灯供养,则前者所得福德比不上后者的百分之一。”
对这段经义,从意乐、福田、供物、所依、福德五个方面做比较,就能看出以所依而造业力大的规律。
在意乐上,两者都是菩提心;在福田上,两者供养的对境都是佛塔;在供物上,前者所供灯烛,器等大海、炷如须弥,供灯的数量是三千大千世界所有有情的数目,然而后者所供只是一盏小油灯;在所依上,前者是在家菩萨身,后者是出家菩萨身;在福德上,前者远不如后者。因上的意乐、福田都相等,供物却是前者殊胜,可见导致果上后者福德大的唯一因素,就是后者的所依力大。因此,以出家身为所依,修福势力极大。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说:“出家菩萨胜在家,算分喻分莫能比,在家迫窘如牢狱,欲求解脱甚为难,出家闲旷如虚空,自在无为离系著。”《大乘庄严经论》说:“应知出家分,无量功德具,欲比在家分,最胜彼无等。”因为在家身具有许多散乱、贪嗔等烦恼和痛苦,而出家身具备与此相反的无量功德,比如:寂静、离欲、无诤、精进等等。所以,具律仪的出家菩萨,其所依身胜过在家菩萨。
由是道理,则无律仪与有律仪,同是有中具一具二具三之身,修行道时,显然后后较于前前进趣优胜。
通过以上的道理,我们便能了知所依的律仪和造业的轻重具有直接关系。从修行上来说,无律仪和有律仪相比,有律仪修行殊胜;而同为有律仪,其中具一种律仪、具两种律仪及具三种律仪的所依身,在修道进趣上,后后比前前来得优胜。
对于“具一具二具三之身”,可以有多种理解,比如:“具一”是具别解脱律仪,“具二”是具别解脱律仪和菩萨律仪,“具三”是具别解脱律仪、菩萨律仪和金刚乘律仪;或者“具一”是指具五戒,“具二”是指具沙弥戒,“具三”是指具比丘戒;或者“一”指律仪戒,“二”指摄善法戒,“三”指饶益有情戒。总而言之,所依的律仪越殊胜,修行功德也越殊胜,进度也越快。
《大智度论》中说:“破戒者,堕三恶道。若下等持戒生人间,中等持戒生六欲天,上等持戒又行四禅四空定,生色无**天。上上等持戒中又有三种:下清净持戒得阿罗汉,中清净持戒得辟支佛,上清净持戒得证佛道。”可见持戒越殊胜,得果也越殊胜。
如诸在家修施等时,受持斋戒律仪而修,与无律仪所修善根,势力大小,亦极明显。
譬如:在家人修持布施、安忍等善行时,假如能受持斋戒律仪,比如受持八关斋戒来修,这与无律仪所修的善根,在势力大小上有极明显的差别,也就是对同样一种善行,具戒者所修的善根更加殊胜。
《杂宝藏经》中记载:以前,罽宾国中有一条恶龙兴风作浪,给当地带来了很大灾难。当时,许多阿罗汉各施神力,也不能逐走恶龙。后来,祗夜多尊者来到恶龙的住处,弹了三下指,对恶龙说:“你立即离开,不要住在这里。”恶龙马上就转移到远处去了。这些阿罗汉就问尊者:“你我都已获得漏尽平等法身,为什么你能驱走恶龙,我们却不能呢?”尊者回答:“我从作凡夫时起,直到现在,都是精勤地持戒,即使是对微细恶作罪,也像对四根本罪一样地护持,因为戒的威力,我才能够逐走恶龙。”
由这一则公案,可以看出具戒的力量大。总之,以清净戒体为所依,不论修福、超度、驱魔或是成就利他事业,都具有很大的能力。以金刚乘来说,成就密咒的根本也是戒,如《妙臂请问经》说:“咒本初为戒。”
辛三、破戒者等之罪业
《制罚犯戒经》说:较诸世人具十不善,经百岁中恒无间缺所集众恶,若有比丘毁犯尸罗,仙幢覆身,经一日夜,受用信施,不善极多,亦是由其所依门中,罪恶力大。
“仙幢覆身”:仙幢,是三世诸佛果位的清净幢相,即袈裟。仙幢覆身,是指所依为出家比丘身。
《制罚犯戒经》中说:比如世间人具足十不善业,在一百年中日夜不断地造恶,与彼所集的众多恶业相比,如果有比丘毁犯尸罗,而以仙幢覆身,在一日夜中受用信施,则后者的不善极多。从造业时间来看,前者是百年,后者是一日夜;从造业种类来看,前者是具足十恶,后者是非法受用信施。这两者都是前者远超后者,然而却是后者的罪业极多,可见,这也是由于所依而导致罪恶的力量大。换句话说,因为破戒者以仙幢覆身,所依的身份很重,因此受用信施的罪业极为严重。
《分辨阿笈摩》亦云:“宁吞热铁丸,猛焰极可畏,不以犯戒身,受用国人食。”通说犯戒及缓学处 。
《分辨阿笈摩》中也说:“宁可以口吞食像烈火一样炽热、极其可畏的热铁丸,也不以犯戒之身受用信众供养的食物。”此处通说了犯戒和松缓学处两种。
辛四、归纳而说依法之重罪
敦巴仁波卿云:“较依正法所起罪恶 ,十种不善是极少恶。”现见实尔。
仲敦巴仁波切曾说:“和依靠正法所造的恶业相比,十种不善是极少量的恶业。”现在看这个意义确实是如此。当然,从反面来说,依靠正法所起的功德,也成为极多的功德。
迦叶佛时,有一位比丘在前往应供的路上,法衣被树枝挂住。因为他当时轻视堕罪,以嗔心折断树枝,死后便转生为龙王。有一棵大翳钵树的树根,深深地扎在龙头上,风一吹动,树就摇摆起来,血和脓水大量涌出,使它感受极其剧烈的痛苦。后来,龙王化身前来拜见释迦佛时,被佛严厉呵责,佛始终没有授记它何时能解脱龙身,只是叫它等弥勒佛出世之后再去请示。翳钵龙王之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