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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资料汇编(真实)-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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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三藏法师醒悟过来,知道自己造了重罪,就到僧众前发露忏悔,僧众说:“我们能原谅你,但因果之前得不到原谅。”

    佛接着说:“比丘们,这位三藏法师就是今日的大虫,从普胜如来直至我的教法之中,它一直受身大虫感受苦报。”

    比丘们又问:“世尊,它何时能得解脱?”

    佛说:“贤劫五百佛出世之后,它才能解脱,那时作明如来出世,它得人身出家,以前世业力的现行,又造一种无间罪,由此堕落地狱,几十万年受苦,当他再得人身时,在作明如来的教法下出家,证得阿罗汉果,终获无余涅槃。”

    三藏法师造了严重的不与取罪:不与取的事是七万七千有学无学僧众三月安居受用的财物;意乐之中,想是于僧物无误想,烦恼是贪心;等起是未经开许而占为己有的欲;加行是自作,为了自己的享受让僧众损耗;究竟是发起得心。以不与取及辱骂僧众,使他长劫之中感受大苦,现在是贤劫第四佛释迦佛的时代,往后经过弥勒佛出世以及更后的四百九十五佛陆续出世,它才能重得人身,修行证果。

    把业和果联系起来,就会认识三宝门中造恶的可怕,也才知道烦恼是最危险的敌人,三藏法师未防护好一念贪心,结果毁灭生生世世的前途。从此,他在袈裟下失去了人身,堕入漆黑的世界,何时才能重见天日呢?一尊佛出世不见他超升,又一尊佛出世仍不见超升。因是短短一念,果却是无量劫,黑业如此可怕。如果不在因上谨慎防护,一旦堕为大虫,何日才能再得人身呢?菩萨畏因,凡夫畏果,在业果的取舍上不能放逸、糊涂,尤其为常住发心的道友,千万要谨慎。

    《杂阿含经》中,目犍连尊者对勒叉那比丘说:“我刚才遇见一个身躯庞大的众生在虚空中行走,炽热铁丸不断出入身体,他边走边啼苦嚎叫,痛苦逼切,样子非常可怜。又见一人,舌头又长又大,也是乘着虚空行走,有火热的利斧在砍截他的舌头,啼苦嚎叫与前无异。又见一人,有两个燃烧的铁轮在他两胁下旋转,烧灼身体,如前一样在空中啼苦嚎叫。”

    勒叉那比丘听后,就去问佛。

    佛对众僧说:“我也见这些众生,但我怕愚人不信佛语,会长夜受苦,所以未说。那个热铁丸从身上出入的众生,在过去迦叶佛时是位沙弥,当时看守僧众果园,盗取七粒果子供养师父,以犯盗戒的因缘,堕入地狱受无量痛苦,从地狱中脱离后,以余业所感,现在此身仍要继续受此痛苦。那个被炽燃利斧割舌的众生,也是迦叶佛时出家做沙弥,一次用斧头砍石蜜供僧,偷吃了粘在斧刃上的石蜜,以犯盗戒的缘故,堕入地狱,地狱苦尽之后,以余业仍受此苦。两胁之下有铁轮旋转的众生,也是在迦叶佛教法中出家作沙弥,一次派他拿饼供僧,他偷了二饼藏在两胁下,那次犯盗之后堕入地狱受无量痛苦,以余业还要受此痛苦。”

    有人想:三位沙弥所盗分别只是七粒果、二饼、一点石蜜,为什么要堕地狱呢?原因出在对境上,因为不与取的事是常住物,属十方僧宝共有,如犯不与取,就要在十方僧宝前结罪。十方僧宝无量无数,所以罪过极大。《观佛三昧经》说:“盗僧蔓物者,过杀八万四千父母罪。”《方等经》中华聚菩萨说:“五逆四恶,我亦能救,盗僧物者,我不能救。”所以,盗僧物,罪超五无间罪和四根本重罪,一般无法救度。《宝梁经》说:“宁啖身肉,终不用三宝物,得大苦报,罪受一劫,若过一劫,以侵损三宝物故。”

    《幽人记》中记有一则公案:

    隋朝僧人道明,在大业元年三月死去。这年七月的一天,与他同屋共住的僧人玄续,行至郊外,当时天色已晚,忽遇一所寺院,玄续就进去投宿。

    走到前门,见道明出来,言谈相貌与生前无异,而且将玄续引入房中,玄续心生诧异,也不敢问。

    至后半夜,道明起来对玄续说:“此处并非寻常之地,你万万不要上堂。”清晨打钟时,道明又来告诫玄续不要上堂。

    道明走后,玄续独自行到食堂后窗边,观察动静,只见堂内礼佛行香都按僧法做,维那唱完施粥,有人抬粥出来,粥是血色,行堂后,食堂里的僧人们全身烧燃,痛得翻来覆去,昏厥过去。

    约一顿饭功夫,维那打静,众僧不再显现苦相。玄续看得心惊肉跳,赶紧回到住房。不久,道明回来,看起来更憔悴,玄续问他,他说这是地狱,苦不堪言。

    玄续又问:“明公何以生到此处?”

    道明说:“以前我取僧众一束柴煮水染衣,忘记未赔,以此恶业,我的脚需要在一年中烧燃受罪。”

    道明拉起衣服,只见膝下一片焦黑。他对玄续哭诉:“大人慈悲,愿你救我!”

    玄续惊叹说:“明公是精练之人,尚且如此,何况我们?不知如何才能免罪?”

    道明说:“你买一百束柴赔常住僧,再写《法华经》一部。”

    玄续说:“我会尽财力代你办,愿你早日脱苦。”

    两人就此分手。玄续按所说赔偿常住,而且写经。后来,再寻这所寺院,寂无所见。

    道明仅用僧众一束柴,却要在地狱中,以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日日烧脚才能脱此业障。所以常住一针一线,都重如须弥,平时没有正知正念,随便挪用或浪费,将来算起业帐来,何以偿还呢?

    《五台山志》中,有一则人皮鼓的公案:唐朝五台山北台后黑山寺,有一位叫法爱的僧人,他作监寺二十年,以常住僧物置办很大一片南园田地,转给徒弟**,法爱死后,生在**家做牛,力大能独耕。过了三十年,牛老了,身体也有病,庄头想以牛和别人换油。当晚**作梦,梦到去世的师父哭着说:“我用常住僧物,为你置办田地,现在堕落为牛,既老又瘦,愿你剥我皮做鼓,再把我名写于鼓上,凡有礼拜念诵,应当击这面鼓,我的苦才有解脱之日。不然,南园田地变成沧海,也未必能脱免。”说完牛举身向前扑去。**醒来,才是半夜,他去寺院鸣钟召集大众,把事情具体向大众宣说了。第二天庄头汇报说:老牛自己碰树而死,**按梦中嘱咐,把牛皮剥下做鼓,再把师父名字写在上面,而且变卖南园田地,得若干钱财,在五台请僧供斋,又尽舍衣钵钱倾囊为亡师礼忏。后来把这面鼓送到五台山文殊殿。

    古月律师是民国开悟的高僧。民国八年,西峰寺住持道沛法师,特请律师住锡西峰寺,兴建大雄宝殿。行至途中,忽然来了一只公牛,跪在律师轿前,眼泪直流。律师说:“你已忏悔,善莫大焉!现在正值西峰寺兴建大殿,要用很多黄泥,我代你请份苦单,你每天踏黄泥赎罪,可以解脱这个苦身!”牛听完,跟在律师轿后。到了西峰寺,每天勤苦地踏泥,到大殿建成时,牛在佛前跪着死去。

    信众们请律师讲述这头牛的因果,律师说:“前世它是鼓山监院,他家乡另有一座小庙,在鼓山作当家师时,把常住钱拿回去给徒弟花,犯此因果堕为牛身,这就是因果不爽!”

    人皮鼓公案中,是监寺私用常住僧物为白衣弟子置办田地,鼓山监院把常住钱财给徒弟花,都是公私分不清,因为财物出自常住,用于私人,就是偷盗。所以,法爱只有剥皮作鼓,鼓山监院只有为常住踏黄泥,才能酬还脱免。

    《禅林宝训》中,东山慧空禅师曾以沉痛之语描述当时福建长老们的不注意因果:

    “一住着院,则常住尽盗为己有,或用结好贵人,或用资给俗家,或用接陪己知,殊不念其为十方常住招提僧物也。今之披毛戴角,偿所负者,皆此等人。先佛明言,可不惧哉?”

    隋朝开皇十六年,有一位道相僧人来灵岩寺修行,不久暴死,在冥府见大势至菩萨化称为寺主昙祥,领他参观僧人堕落的地狱。最先见到僧真,他堕在黑暗地狱,被炭火焚烧。地狱门上有张榜文,上面写到:“此人因为私用众家二十贯灯油钱而受报,僧真为寺主,寺内无尽灯油家有很多财富,他认为众僧都可受用无尽灯油,虽然自己说是贷用,但是私意里实际不想还,以此业不免受报。”僧真多年以来身体又黑又瘦,而且皮肤生很多热疮,治不好。昙祥告诉道相:“你回去告诉僧真,让他赶紧偿还灯家财物,得免地狱之苦。”僧真当天就还了灯油钱,地狱榜文随之而消失。

    又见僧人法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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