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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的条目,是从来没有一致的。
「波罗提木叉经」,到部派一再分化时,在「二百五十戒」左右。『四分戒本』依『铜 戒本』而改组,增列塔事而大异。说一切有部的「戒本」,是依『优波离问经』而改定的;『解脱戒经』也属於这一系。『五分戒本』,折衷於『优波离问经』、『僧只戒本』、『铜 戒本』,自成体系。波逸提法的九二与九0,为先後的不同阶段,切勿看作不同部派的不同系统。 'P182'
图片
┌──── 僧只戒本───────────┐
├─────────────正量律本 │
原本─┤ │
├──── 优波离本─┬┬─ 有部戒本 │
│ │└─ 解脱戒本 │
│ └┬────────┴─ 五分戒本
└──── 铜 戒本──┴─ 四分戒本
总结的说∶佛陀在世,「波罗提木叉」集为五部。学处还在制立的过程中,传有「百五十馀学处」的古说。僧伽和合一味时代,「戒经」结集为五部(内实六部),附录二部,凡一九三戒。最後形成八部,二0二戒。部派分立以後,「戒经」也分化,初约二二0戒左右。後以二五0戒左右为准。部派分立,戒条的数目增多。其实,只是波逸提法有二条之差,而且是简略,不是增多。学法也只增上树(或加塔像事)一条而已。实质的变化,可说是极少的。这是「波罗提木叉经」──「戒经」的结集完成,部派分化的情况。 'P183'
注【25…001】『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四六(大正二七·二三八注(1))。
注【25…002】『增支部』「三集」(南传一七·三七七)。
注【25…003】『增支部』「三集」(南传一七·三七九──三八四)。
注【25…004】『杂阿含经』卷二九(大正二·二一0中──二一一上、二一二下)。
注【25…005】吕澄『杂阿含经刊定记』「附论杂阿含经本母」所说(『内学』第一辑二三三──二四一)。
注【25…006】平川彰『律藏之研究』引觉音Buddhaghos!a所说(四七九)。
注【25…007】平川彰『律藏之研究』所引(四七九──四八一)。
注【25…008】西本龙山所说,见平川彰『原始佛教之研究』(二三四)。
注【25…009】『律二十二明了论』(大正二四·六六六下)。
注【25…010】『律二十二明了论』(大正二四·六七一中)。
注【25…011】『增支部』「四集」(南传一八·二九三──二九七)。『长部』『大般涅盘经』(南传七·九九──一0二)。『长阿含经』卷三『游行经』(大正一·一七中──一八上)。『十诵律』卷五六(大正二三·四一四上 ──中)。『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七(大正二四·三八九中──三九0中)。『毗尼母经』卷四(大正二四·八一九下──八二0上)。
注【25…012】「佛说广释并诸事,尼陀那及目得迦」等颂,出『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大正二四·五二五上)。「佛说」,指「波罗提木叉经」。「广释」是「波罗提木叉分别」──「广毗奈耶」。「诸事」是十七事。 'P184'
注【25…013】『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五中)。 'P185'
第四章 波罗提木叉分别
第一节 波罗提木叉分别与毗尼
『铜 律』的「经分别」Suttavibhan%ga,是「波罗提木叉经」──「戒经」的分别广说,为「律藏」的重要部分。「戒经」的结集完成,分化为不同诵本,已如上一章所说;现在进一步的,对「戒经」的分别广说部分,论究其集成的过程。
『铜 律』的「经分别」,有二大部分∶一、比丘bhikkhu「戒经」的分别广说;二、比丘尼bhikkhuni^「戒经」的分别广说。这二大部分,现存的各部广律,标题极不一致,如∶
1。『铜 律』的二部分,名「大分别」Maha^vibhan%ga,「比丘尼分别」Bhikkhuni^…vibhan%ga 。古代的律藏,以比丘律为主;比丘尼律本为附属的部分。所以比丘部分,每不加简别。如比丘的「波罗提木叉经」,直称为「波罗提木叉」;比丘的「经分别」,直称为「大分别」,或「波罗提木叉分别」。比丘尼部分,才加以简别,称为「比丘尼波罗提木叉」、「比 'P186' 丘尼分别」,或「比丘尼波罗提木叉分别」(这些名称,如下文所引述)。『铜 律』的「经分别」,在日译的『南传大藏经』中,「大分别」为卷一,及卷二(一──一三六)。「比丘尼分别」,为卷二(一三七──五六五)。
2。『五分律』的二部,即第一分与第二分。比丘部分,从卷一到卷一0(大正二二·一上──七七中)。有波罗夷pa^ra^jika^等别题,没有总题。比丘尼部分,总标「尼律」(1),从卷一一到一四(大正二二·七七中──一0一上)。
3。『四分律』的二部,即第一分与第二分,都没有总题。比丘部分,从卷一到二一(大正二二 ·五六八上──七一三下)。比丘尼部分,从卷二二到三0(大正二二·七一四上──七七八中)。
4。『僧只律』的二部,前後不相连续。比丘部分,没有总标,从卷一到二二(大正二二·二二七上──四一二中),末作「波罗提木叉分别竟」(2)。比丘尼部分,总标「比丘尼毗尼」,从卷三六到四0(大正二二·五一四上──五四八上),末作「比丘尼毗尼竟」(3)。「波罗提木叉分别」,与「比丘尼毗尼」,为这二部分的名称。
5。『十诵律』的二部,也是间隔而不相连续的。比丘部分(前三诵),没有总题,从卷一到卷二0(大正二三·一上──一四七中)。比丘尼部分(第七诵),卷初总标「尼律」(4),与『五分律』、『僧只律』相同,从卷四二到四七(大正二三·三0二下──三四六上)。 'P187'
6。『根有律』,分译为二部。比丘部分,名『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共五0卷(大正二三.六二七上──九0五上)。比丘尼部分,名『根本说一切有部 刍尼毗奈耶』, 共二0卷(大正二三· 九0七上──一0二0中)。西藏的译本,作H!dul…ba rnam…par…h!byed paVinaya…vibhan%ga ,Dge…slon%…mah!i h!dul…ba rnam…par…h!byed…paBhiks!un!i^…vinaya…Vibhan%ga, 就是 「毗尼分别」、「比丘尼毗尼分别」。
『铜 律』的「经分别」,在其他的五部广律中,是称为「波罗提木叉分别」,或「毗尼(毗奈耶)分别」,也有但称为「毗尼」(律)的。「经分别」是「波罗提木叉经」的分别广释。「波罗提木叉经」,『铜 律』直称为(比丘)「波罗提木叉」;所以『铜 律』称「经分别」,『僧只律』称为「波罗提木叉分别」,原是一样的。在「律藏」中,惟有「波罗提木叉」被称为经;顾名思义,不会引起误解。但在一切佛典中,经是通称,所以称为「波罗提木叉分别」,应该更精确些。「波罗提木叉分别」一名,也见於『十诵律』,如说「二部波罗提木叉分别」(5) 。这一名词,与「经分别」同样的古老。
「经分别」或「波罗提木叉分别」部分,汉、藏所译的广律,每称之为毗尼,或译毗奈耶 vinaya。如『僧只律』,称比丘部分为「波罗提木叉分别」,而比丘尼部分,就称为「比丘尼毗尼」。『五分律』与『四分律』,都说到(比丘)「尼律」(律是毗尼的义译)。『根有律 'P188' 』就称为「毗奈耶」、「 刍尼毗奈耶」。在「五百结集」中,『四分律』说∶「集比丘一切事,并在一处,为比丘律;比丘尼事并在一处,为比丘尼律」(6)。『五分律』说∶『此是比丘毗尼,此是比丘尼毗尼,合为毗尼藏」(7)。称「经分别」为「毗尼」,在部派的广律,是极一般的。
『铜 律』『小品』「五百犍度」,也说到「二部毗尼」、「结集毗尼」。但所说的二部毗尼,本指「二部波罗提木叉」说的,这可以在其他的广律中,得到证明。『铜 律』说到教诫比丘尼的资格,有「善诵二部波罗提木叉,能随条文、分别、说示、决断」(8)。与此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