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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神-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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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布袋之中,清光盈盈。

洪易盘膝坐在最中央,坐了下来,感受着这人仙分身里面蕴含着的庞大力量,不过这具身体却不是久留之地。

于是洪易猛烈一跃,灵魂从人仙身之中猛烈跳了出来。

但是,就在这洪猛烈一跳跃灵魂的时候,突然之间本来被气血滋养的庞大灵魂念头,突然之中好像离了水的鱼,一阵虚弱。

在洪易所有灵魂念头,一下跳出了这个分身,所有血气转换的力量,又被身体强烈吸了去。

顿时,洪易又变成了一次雷劫,但有二次雷劫能力的鬼仙。

“附体在人仙身体上的时候,可以运用人仙的力量,但是要从人仙身体上,带走任何一丝一毫的精血元气,那都是不可能,人仙号称无漏真仙,真是恐怖。”

洪易看着端坐不动的这具身体,回归本身之后,脸上表情阴晴不定。

现在这具人仙分身,有了初级人仙的能力,而且乃是石头之中孕育出来的,如果洪易自己夺舍上去修炼,只要有足够穴窍,只怕可以真正地到达人仙绝顶,最后一举突破人仙境界,到达粉碎真空的境界。

洪易从大禅寺记载的典籍上来看上古之时,就连那些战神,都没有成就粉碎真空的境界。

唯独有一位圣皇,是从石头缝隙中蹦跶出来的,练就武道,粉碎了真空。

也就是说,很可能人力练武最只能人仙绝顶,要粉碎真空简直不可能,除非是这种天生地养的灵胎。

“我若是夺舍,舍弃原身,那力量立刻暴涨,可惜,就算是这样,这要先把冠军侯的武道拳意炼化,彻底驱除,不留种子。”

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本来身体,洪易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本来的身体,是那么的弱小,那么的笨重。

虽然说,洪易本来身体服用了“地元灵丹”之后,已经是武圣境界。

但是比起这“神胎分身,简直太弱小了,就好像一只鸡和一头蛮牛。

这具人仙分身,在洪易灵魂离体后,沉浮在乾坤布袋的虚空之中,面上的气血引动筋肉,面容又再次地改变,隐隐约约有些冠军侯的影子了。

这看得洪易大为摇头。

但是他现在只能封印武道拳意不扩散,却无法驱除,因为他现在灵魂没有到达天蛇王星眸那种一念生世界的地步。

到了那种一念生世界的地步,就以压制住人仙分身,除去武道拳意的意念了。

“看来,我的尽快渡过二次,三次,甚至四次雷劫了,驱除了冠军侯的拳意精神,就用这人仙分身,修炼半本现在如来经上的一百零八穴窍,不知道修炼成功之后,会到达什么地步?就算洪机修炼了三百六十穴窍,也恐怕比不上这天生地养的神胎吧?”

洪易心中思量着。

这神胎,天生就比要人要强大。

要是修炼了一百零八窍之后,洪易的直觉之中告诉他,就算洪玄机修炼了三百六十窍,也未必就可以稳胜这具分身。

到时候,自己就有了真正压服洪玄机的本钱。

当然,洪玄机,杨盘这对君臣,隐藏极其深沉,谁也不知道他们真正的底牌,洪易也摸不清楚。

不过当务之急,是渡雷劫。

使自己的灵魂拥有一念生世界的能力。

不过现在没有雷霆,想渡雷劫也没有办法了,而且雷劫一重比一重危险。

“还是先赶去真罡门再说,拥有人仙分身,再施展乾坤布袋穿梭虚空袭杀,就算是冠军侯能运用盘皇生灵剑,也不是我的对手了,整个真罡门,除非是那白奉先重生,否则再也没有人是我的对手。”

洪易从乾坤布袋之中出来后,身体一震,八道光圈围绕着身体,一下又飞上了天空,直接向太晶城飞去。

不出半个时辰,天还没亮,洪易就落到了鸿凌雪山的太晶城脚下。

这次洪易小心了一些,并没有那么猛烈飞行了,而是收敛自己的光圈施展了两界分割之术,包裹成一团,也不在太晶城上方盘旋,而是远远看见了鸿凌雪山就降落下来。

“这太晶城,乃是元突国的都城,果然壮观。”

虽然远远地就降落了下来,但洪易却看见了黑夜之中的太晶城,一眼看上去,方圆数十里虽然比玉京城稍微的小了一点,但城池巨大雄伟,且城池之中,灯火很多,相隔几里,就感觉到了城里面传过来的温暖气息,还有许多的人气。

百万人口的大都城,人气鼎盛得似乎可以把后面高耸入云,延绵无际的鸿凌雪山都融化一样。

在太晶城周围,是一条宽阔的河流,正是“玄冰河”,这一段的玄冰河居然没有结冰,水流淌出哗啦啦的声音

太晶城百万人口,家家户户都生起旺旺的火,汇聚起来,也自有一股暖意。

太晶城的皇宫上面,也笼罩了一层薄薄的雾气,雾气之中带着点儿神圣的气息虽然远远有大乾皇宫那样浓烈但也驱除一些怨灵。

而且太晶城的皇宫格局,和大乾一模一样,显然学习了大乾文化,并不比元蒙火罗,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承。

落到城外,洪易稍稍地使用了一小手段,隐身飞腾进城中,信步朝着城面西北,一座明显是贵族府邸走了过去。

元突国街道上,到处都弥漫着酒香,一些穿着厚厚雪熊皮毛的武士走来走去,在夜间巡逻。

除此之外,一些酒馆也开着门,里面热气腾腾地全部都炖着酒肉,烧的是火锅,更有一些楼房之中,传来了咿咿呀呀的小曲,丝竹的声音,家家户户的屋檐下面,全部都是一长溜,如刀剑的冰棱,北国元突的都城,比起大乾玉京来,又是另外一番景象。

洪易来到的坐贵族邸,是一座占地三百多亩的大府,一溜儿高高的围墙,还有门口石雕怪兽,两尊大鼎,鼎中熊熊燃烧的火焰,还有一排整齐皮毛铠甲,背长刀的看门武士,都显现出了权势。

府邸门前是大牌,牌匾上面写着“逍遥公府”。

“逍遥公……逍遥公,这明显是元突国皇帝,让白子岳不要留恋权柄,封给他的一个闲散国公,如果要重用,就封侯了。”

洪易看着这座巍峨府邸的大门的牌匾心中想道。

逍遥公是白子岳在元突国的爵位。

公,侯,伯。公这个爵位虽然隆重,但是封无可封了,所以皇帝封公,一般都意味着你可以养老,享受富贵,否则再重用你,你立了大功劳,这怎么封赏?异姓王?

这是朝廷之中,一个不成文的规矩。

正因为如此,大乾朝真正的中流砥柱,还是武温侯,冠军侯,元突国显然也继承了这个不成文的规定,逍遥公府,就是白子岳的府邸。

他从元突白家之中分裂出来后,自己开府建衙,建立的一个庞大势力。

洪易看着逍遥公府,也不在意门口的护卫,直接走了进去,门口的护卫都是武士级别的人,虽然能以一敌十,但哪里发觉得了他这种高手。

直接走了进去,一重一重,这座府邸非常之深,到处都摆放着大鼎,大鼎之中,燃烧着是一种没有任何烟味儿的煤炭,还散发出一股香气,弄得府邸之中温暖如春。

许多奴仆,丫鬟,照料火鼎,站在旁边伺候着。

洪易知道,这是元国贵族的“火鼎”,每天燃烧的精致煤炭,都要上百两银子,是小户人家十年的收入。

不过这也很正常,大乾也是这样,贫富差距悬殊巨大,那种豪门,每天吃的一顿饭,足够是普通小户人家一辈子的积蓄。

“土地兼并,贫富差距,不但是大乾,在北国也是一样,云蒙更甚,西域火罗则是到了一种变态的地步,不知道在数千年后,一万年后,天下变革,还会不会有贫富差距?如果还是那样,富贵人家,一顿饭可以抵挡得住小户人家一辈子的积蓄,如果是这样,那整个人世间,也其实没有半点进步。”

洪易摇摇头,叹息一道。

“子岳兄,你既然发现了我,为什么不出来一见呢?”

洪易在叹息完毕之后,在一间大院子前面,显现出了形体。

“想不到一年不见,当年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的洪兄,如今一转眼,成了天下绝顶高手,道术中传说,真是令我吃惊。”

就在这时,院子门前的屋子,咯吱一声大开,出现了一个身穿月白衣服,戴着方巾,十五岁的少年。

正是当年,白子岳的模样,并没什么改变,唯一不同的是,他的背上,没有一口长剑,手上也没有一坛琼浆酒液了。

如果是光凭相貌,谁也不会认为,这个月白衣服,戴方巾的少年,居然是名震天下的大妖仙,排名第三的白猿王。

“人各有际遇,谁都说不清楚,白兄当年助我,这恩德我今天是来还的,真罡门掌门,白奉先尸解,整个北方冰雪荒原都蠢蠢欲动,我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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