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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真正的政治自由与经济独立实质上是分不开的。何塞·马蒂说过:“经济上受奴役但政治上获得自由的人民终究会失去所有的自由,而经济上获得自由的人则可以继续赢得政治上的独立。”〔9〕如果说政治民族主义的根本要求就是实现政治上的民族独立,那么与之相对应,经济民族主义的根本要求就是实现经济独立——当然,经济独立并不意味着排斥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
经济民族主义的产生源于发展中国家对自身经济依附状态的体察。拉美、非洲等殖民地国家在取得政治独立后,发现自己依然未能摆脱对中心国家的依附状态。“那些尚未取得‘现代化’或发达地位的国家,对于控制本国自然资源和经济命运的企图越来越警觉,并认识到这种必要性。这一现象的特点就是经济民族主义,它直接反映了这些国家经常抱怨的那种看法:它们虽然取得了政治主权与独立,但在经济上仍然是殖民地”〔10〕。
所以,拉美、非洲各国在取得政治独立后也努力争取经济独立。它们认识到,如果不发展健全的、自主的国民经济,独立就只是一句空话。独立的经济基础是国家繁荣昌盛的保证。因此,这些国家逐步建立自主的民族经济体系,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效果。
东亚各国和地区在二战后也开始有计划地发展民族经济,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了保护本国尚处于幼稚状态的民族工业的发展,东亚各国大都曾对国内市场进行较为严格的管制,以控制进口。所谓的“东亚模式”实质上就是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模式。政府为发展民族工业,实行进口壁垒政策以培育市场,然后再逐步完善市场、扩张市场。
如果我们不局限于拉美、非洲、东亚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而从广义上来考察经济民族主义的话,那么,在现时代,每一个民族国家都会力图确保自身的经济独立与安全。当然,发达国家由于处于优势地位,在通常情况下不必担心本国经济的安全问题,所以它们可以大力鼓吹自由贸易,以便把它们的产品推向全世界。可是一旦到了非常时期,一旦经济形势使它们自身的经济安全也受到了威胁,它们同样会筑起关税壁垒以进行贸易管制。比如1929年全球性经济危机爆发后,欧陆各国都躲进了保护主义的防护罩里,采取几近乎锁国式的自给自足政策,甚至大英帝国也于1931年被迫放弃了长期奉行的“自由贸易”政策。
其实,即便是平时,发达国家的政府同样不会忽视本国的经济安全问题。比如,美国政府在千方百计开拓国际市场的同时,就常常实施“行政保护措施”,对所谓以倾销价格出售商品或利用政府补贴进行销售的外国出口商征收惩罚性关税,筑起壁垒,保护本国企业。另外,美国政府还一向对高科技产品出口实行严格控制。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经济民族主义并非拉美、非洲等地区的国家特有的东西,在这个以民族国家为活动单位的世界舞台上,每一个国家都不可能不考虑自身的经济独立与安全问题,只是因为这一问题在发展中国家显得非常严峻,所以我们通常只提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民族主义。
经济民族主义当然不合乎古典或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说。亚当·斯密及其信徒极力鼓吹自由贸易,认为只有自由贸易才能使资本和劳动得到合理的使用,从而促进社会生产。但是,这种经济学说有着内在的缺陷。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Friedrich
List)曾对古典学派做过系统的批评。出于对当时德国民族经济发展问题的关心,李斯特提出了一套经济民族主义理论。李斯特对经济民族主义做了这样一番论证:古典学派的自由贸易思想是以各国工业发展水平处于大体上相等的地位为前提的。在这一前提下,由于各国的生产力水平相当,因此,自由贸易是公平的,对于各国有利无害。然而,事实却是:有些国家在经济发展上达到了较高程度,有些国家还处于较低阶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行纯粹的自由贸易原则,那么落后国家的生产力水平就难以得到提高,在贸易中就将长期处于劣势地位,一旦发生战争,则国家安全也无从保障。因此,落后国家应当保护关税以发展本国工业,“保护关税如果使价值有所牺牲的话,它却使生产力有了增长,足以抵偿损失而有余,由此使国家不但在物质财富的量上获得无限增进,而且一旦发生战事,可以保有工业的独立地位”〔11〕。
李斯特的分析切中了古典学派的要害。后来,阿根廷经济学家普雷维什(Raul
Prebisch)也批评新古典理论“从自己的论证中排除了社会和政治现实、文化现实以及不同社会的历史发展等重要因素”,“他们使自己的论证堕入了离开时间和空间以外的真空”〔12〕。这个世界不是个同质性的、一体化的世界,在目前的世界上,个人主要依靠国家并在国家范围内分享文化、生产力、安全和繁荣。如果在经济上实行完全的自由贸易,那么得益的主要是先进国家,落后国家的人民是无法从先进国家的繁荣中分享一份利益的,因为这种条件下的自由贸易只会给落后国家带去发达国家的产品,而不会带去生产这些产品的先进的生产力;或者即便带去了生产力,那也只不过是利用落后国家廉价的原料和劳动力进行高剥削率的生产,生产利润则流回本国——在这种条件下,落后国家幼稚的民族工业由于无法和发达国家已经成熟的工业进行竞争而难以成长,从而使这些国家的国民经济长期处于依附地位。
那么,是不是以自由主义为基础的经济世界主义原则不具有公正性呢?当然不是。古典学派的这种“世界主义”之所以显得不公正,是因为它并非完全的世界主义。按照世界主义原则,那么,在经济交往中,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个体都必须享受同等待遇,由此推论,则所有的经济要素都必须能够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通,即“不但要有世界性的商品贸易自由,还要有投资自由、人口流动自由与信息自由。如果只是部分要素(如商品)自由流通而其他要素被凝固,那就会出现要素回报率的壁垒性(非竞争性)不平等”〔13〕。这种壁垒性不平等为古典学派所忽视,它是国家为维护本国利益而制造的。如果看不到这种壁垒性不平等而仅仅只是提倡商品的贸易自由,那就是在维护主要有利于发达国家的经济秩序——在这种经济秩序中,单纯从经济学角度而言,商品交换依然是自由的、公平的,但却会长期限制着发展中国家民族工业的发展,因此是不公正的——这就好比,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其收入通常会比未接受高等教育的人高,这个事实本身没什么不公平,但是,如果高等教育只对某个社会阶层开放,那么它就是很不公正的。
如果真能够在经济领域实行完全的世界主义,则“全要素的全球性流通自由化将使资本、劳动等要素在市场规则下从过剩地区流向不足地区,使各地区要素配置比例趋向均衡,要素回报率在公平竞争条件下趋向平均”〔14〕。然而,由于各国之间社会制度、社会结构、人口素质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全要素流通自由化在短时间内是难以做到的。因此,经济上的完全的世界主义在目前看来还只是一个遥远的前景。目前,那些工业发展水平比较接近的地区就可以发展地域性的经济合作组织,并在组织内部逐步实现全要素的流通自由化,欧盟的诞生与发展就是典范。同时,它也为我们展示了经济世界主义的前景。与此相反,倘若两地发展水平相差悬殊,那么,即便在一国之内,某种壁垒的存在也很难消除,如我们在港澳与内地之间所看到的那样。
因此,在现时的条件下,落后国家不能一厢情愿地等待发达国家来恩赐一种新的世界经济秩序,道德感化式的呼吁是没有用的,资本的本性是惟利是图。落后国家必须采取有效的发展战略使民族工业能够不断发展壮大。如果这些国家的生产力水平赶上了先进国家,那么,真正的经济世界主义大约也就为期不远了。
四
当我们定义民族的时候,最重要的标准就是某种共享的文化。民族可以不是一个政治共同体,也可以不是一个经济共同体,但它不能不是一个文化共同体。赫尔德就认为,一个民族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个文化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