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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贿为政,贿赂公行,为吏做官全然成为金钱物欲下的交易,从根本上摧毁了国家官僚制度的职能,滋生了一大批噬血鬼、寄生虫。晚清仕籍,不外科甲、捐班。那些京闱要员,封疆大吏,多系皇帝亲戚内幸,其中相当一部分乃不学无术之徒,除了吃唱玩乐,几无他能。说到科甲,其时科举早入末路,弄虚作伪,弊端百出,即使有些人幸登科入仕,但若要得一个有实权、有实惠的官职也要以源源的纳贿为本钱。至于捐班,更是三教九流、市井无赖、纨袴浪子无不有之。国家政务,仰赖这样一群人,其政治局面便可想而知。
贪官污吏的孳乳繁衍,终使那些忧国忧民的人孤立无援,不是被参免谪贬,就是被迫挂印告归。当年曾有人问袁宗道,为何不官而归。袁氏说道:为官者对上司要做狗,对同僚要做鬼,对百姓要装神,上下不能做人,只好辞官。袁氏虽为明人,但他的话对晚清官场也是贴切的注解。
晚清吏治之所以造就“政由贿成”的局面,有其深层的历史原因。国库空虚、民生凋敝,国家无力支持官僚体系,一方面每次会试得进士者近三百人,逐年积累,备员蚁集,少有开缺;可另一方面,为增加国帑,又不得不行捐班。前者不解政务,后者品如宵小,这样的官吏队伍,能治理国政吗?无论中央、地方,国家直接任命的官员很少,而且官俸极低,根本维护不了为官者的用度。官吏收入主要来自种种约定俗成的“陋规”。由于国家直接任命的官员极其有限,中央和地方各政府部门充斥着大量幕吏,加之,朝委官员多为科举出身,基本不懂政治事务,各地政务实权多由幕僚、吏目专擅。他们没有俸禄,唯一的收入就是想出奇巧花样,勒索民财,种种手段相沿习久,遂成定则。当然,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数千年沿袭下来的专制统治,至清代特别是雍正朝以降走向极端所至。除了皇上一人发号施令,牧役天下,所有中央、地方政府机构,甚或内阁、军机处都没有决策权力。民众是奴隶,官吏是奴才,压根儿不知道所谓“主人”是什么劳什子,所以当官的只要把皇上蒙哄好,只管钻营取巧,捞尽好处就是了,管它国家兴亡,于我何干!
“政由贿成”,既是昏昧、专制社会的产物,也是埋葬这种社会制度的墓穴。只要看一看晚清道、咸以来的吏治局面,便不难得出这一结论。
(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华书局1981年版。)
注释: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北京大学新潮社1924年版,第336页。
〔2〕冯桂芬:《厚养廉议》,见《皇朝经世文编》。
〔3〕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戊戌变法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99~200页。
官场“红楼”
? 张宗子
胡林翼曾经感叹:“本朝官场中,全以《红楼梦》一书为秘本,故一入仕途,即钻营挤轧,无所不至。”清人好谈官场秘籍,盖风气使然。其实官场这一套用世之学,套句现成的话,也是古已有之,而且并不“于今为烈”。《庄谐选录》“官诀”条云:
今日做官,灵巧圆滑四字缺一不可。有机必觉之谓灵,随缘能转之谓圆,用术不穷之谓巧,遇难不滞之谓滑。苟精熟此四字,做官无不得意者。
这属于总则性质,同书另一条“官诀”讲得略为具体:
今日官事,应之之道有三:曰应酬,曰对付,曰敷衍。应酬者,宦途进步之所系,得失存亡之所关,不得不以全力赴之也;对付者,己心所不欲而意有所惮,其事不能利我而足以害我,不能不因缘而与之上下也;敷衍者,神思之所不注,利害亦不甚关,然有是事有是名,则不得不聊且敷衍取塞责而已。
应酬敷衍,属于常识范围,入门必需,“对付”一条说得最恳切,因为见识浅陋的俗手,利我二字念念不忘,“足以害我”则始料不及,败事常常拜在这种不经意的地方。
局外人说官场,外行虽然可以看个热闹,内行绝对嗤之以鼻,这就像笑话里乡下人形容皇帝老爷的富贵生活,无非坐在床上,一手大饼,一手油条,镇日消受,别无余暇思及其他。
西周生所作《醒世姻缘传》,起首便讲了穷秀才晁思孝的发迹史,无非意外选了个富庶地方的知县(也是靠老师的关系),狠狠刮了几年地皮,腰包填满,有了进阶的资本,大手笔再投资,托人走当权太监王振的门路,谋得通州知州,地皮扩大几倍,更是刮得手忙脚乱,津涎垂流。后来虽被弹劾丢官,家产分文没少,回到乡下,俨然缙绅世家了。
晁思孝的故事毫无新奇之处,因为太普遍,易时易地都能成立。不过西周生大笔如椽,寻常细节,一经点缀,顿成妙文。
老晁任华亭知县,“一身的精神命脉,第一用在几家乡宦身上,其次又用在上司身上,待那秀才百姓,即如有宿世冤仇一般”。对待三种人,三种态度,因为取舍不同。官必结交富人,当今号称民主的美国亦不能免俗,政客的酒席上,富豪永远是座上客。精神用在上司身上,所以“跟脚牢固,下面也都怨他不动”,钱夺之于下而用于上,故曰“政以贿成”。
西周生是明末人,“政以贿成”这句话,到晚清,便发展成“有政则有贿,无贿不成政。有政皆贿,以贿为政”。
为官既富且贵,富贵的滋味,仅从民众的捧场上就能窥测一二。“武城县这些势利小人听见晁秀才选了知县,又得了天下第一个美缺,恨不得将晁大舍的卵脬扯将出来,大家扛在肩上。有等下户人家,央亲傍眷,求荐书,求面托,要投做家人;有那中户人家,情愿将自己的地土,自己的房屋,献于晁大舍,充做管家”。晁大舍带妾出猎,“家丁庄客,那管老的、少的、长的、矮的、肥胖的、瘦怯的,尽出来胁肩谄笑,争前簇拥大官人;仆妇养娘,无论黑的、白的、俊的、丑的、小脚的、歪辣的,都插入争妍取怜,向上奉迎小阿妈”。
晁思孝打通王振的关节,送了礼,还要认干爹。倒是久经沧海的老太监处理这类事驾轻就熟:要升官,“这件小事,其实你们合部里说说罢了,也向我要帖儿!——也罢,拿我个知生单帖儿,凭你们怎么去说吧”。做干儿子,“那认儿子的话不要理他。我要这混帐儿子做什么?老婆当军,没的充数哩!”
蒋芷侪《都门识小录》有一条,议论官员之红顶,虽都是红,名称却有分别:“由私函请托而得者名笺红,贿保及捐得者名银红,诬盗杀民者名血红,办交涉者名洋红,襄办大婚典礼者名喜红,循资格而得者名老红。”作者戏问:“近有充大帅娈童及妻拜亲贵为干女,妾于亲贵荐枕席而得者,当名何红?”客人对曰:“此可名之为肉红。”
似晁某这样,既是银红,又占了一项笺红。而说到“肉红”,想起多年前听到的真实故事。某机关科室主任退休,副主任两人,力争扶正,其一有文凭,条件较硬。另一人没有优势,仗着老婆年轻,苦劝其自荐枕席于局长,果然打败了那位大专生。我后来见过那位大义和亲的太太,言笑之间,江湖风致宛然,原本觉得做丈夫的太残酷,现在晓得二人原来志同道合,如此,三更赴会,不过小事一桩罢了。《庄谐选录》中“河南巡抚”一则,记述者因对事情原委知之甚详,故事就有趣得多:
道咸间,某公为河南巡抚,年少骄侈。其妻已前没,妾某,甚有宠,衣服礼秩如谪,署中人咸呼为太太。官场中欲得志者,往往使其妻妾因缘入署,拜太太为干娘。时或被留署中,由是人谓某公实以自侍,声颇丑秽。
有杭人某者,以知县候补于河南,其妻亦拜太太为干娘。一日入署,时方亭午,外传呼大人入内午膳。俄而某公便衣入,太太指挥诸婢妪进食。某妻亦以干女礼,垂手侍侧。太太目干女儿谓某公曰:“汝看此娃娃,煞甚可怜,闻彼夫婿至此久,尚不得一差委,汝其不能一为设法乎?”
大人闻此言,停箸凝思,不觉以手抚弄左手所带搬指,又时以拇指出没搬指中。太太睨视,笑曰:“汝何必作此状?汝但速为设法。此事甚易办,何必用此羞人也?”
某妻羞甚,红涨于颊。某公知太太误会,亟忍笑俯食默不语而出。然此事已被侍者传出。无几,某令果得优差,于是外间丑诋颇甚。某妻羞忿投缳,遇救,得不死。
这个故事中,之所以产生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