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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意义上,基督教才肯定保护私有财产的市俗法律,即它只是对付罪恶的必
要手段。因此,当现实社会的政治权威已经足够稳定,政教分离,基督教退
出政治领域的时代也就来临了。
宗教一旦成为政治意识形态,就具有强烈的排它性。阿拉伯国家和欧洲
之间的宗教战争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相对而言,以儒家学说为政治意识形态
的中国和东亚地区的政治文明,在宗教问题上就非常宽容。限制宗教的政策,
一般是为了避免减少国家控制的户籍。当然,这并不说明各类政治文明本身
有什么优劣的区别。
(3)两种政治结构
中世纪的政治结构有两种典型形态:一、盛行于欧洲的封建制度:政治
权力分散于大大小小的封建主手里,国王只是众多大领主中的第一个;二、
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政治权力集中于君王一人手中,庞大的封建政府最终
都要向君王负责。但是,这两种政治结构并非水火不相容。中国政治中常见
的现象是,一旦皇权衰落,封建割据就必然盛行起来,政治权力自然向下转
移到豪强或藩镇将领的手里;欧洲国家王权崛起的同时,也就是封建割据势
力的末日。
从政治文明本身的性质看,小规模的政治共同体,如庄园,只是从无政
府状态走向秩序的第一步;唯有成熟的封建政治文明,才能够在广大的社会
领域建立起稳定、持久的政治共同体。欧洲中世纪末期的王权崛起,可以说
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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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5至10世纪的西欧政治
1。西罗马帝国的崩溃及其所带来的
欧洲混乱的无政府局面
(1)罗马帝国的衰落
在希腊政治文明的基础上,罗马帝国的政治文明——罗马公民的国家观
念及其公民对公共事务的自觉参与、富有效率的行政机构、保护公民私有财
产的法律、以及以爱国主义精神为动力的强大的罗马军团,把地中海周边的
大约7000万具有不同语言、习俗、历史的各民族人民统一为一个世界,形成
了一个世界国家,并使这一广大地区在公元1、2世纪里秩序井然,享受着空
前的和平和稳定。随着罗马帝国的由盛而衰,这一切也随之改变。
罗马帝国的衰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造成其衰落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帝国晚期,行政和防务的庞大开支和无常规的税收制度,导致了帝国的
经济危机。许多城市财政困难,处于破产状态,市政官员、市政议员无法完
成落在城市上的税收重负。他们或者逃出城市,或者加重赋税,以避免自己
的破产。此时的公职不再是令人羡慕的职业,曾经与“光荣”是同义词的官
位,在3世纪以后的拉丁字中,已是“onus”,即“负担”的代名词了。
沉重的赋税使自由的农民和自由的手艺人走投无路。有些人沦为世袭大
地产的农奴,被永远“束缚于土地”之上;有些人放弃原来的职业,背井离
乡,逃到外省甚至边疆的蛮族中去。以至政府要靠法令来控制手艺人的流失。
高卢总督曾奉到这样一项指令:“凡是失掉了正当服务的社会,就失了它们
过去的繁华景象,特别是那些有很多行会人员离开的城市;这些人寻求乡村
生活,隐匿于秘密荒僻的地点;但是,我们已下令阻止这种勾当:不管世界
上什么地方,所有被找出的逃亡者,概须强制他们回到原来的职位,不得有
①
任何例外。”但是,法律并不能约束政府的腐败与苛捐杂税,作为帝国基础
的人民的最重要部分——自由的农民和自由的手艺人,还是逐渐地、不可逆
转地被消灭了。
政府在经济方面的危机使它越来越依靠富人。政府的权力也越来越为富
人所控制。结果,政府日益腐败,法律不再公正。罗马人民对政府和法律已
经丧失了信任,罗马帝国不再能让它的人民引以为自豪和骄傲,民众的国家
观念与爱国精神均丧失了。普力斯克斯,一位这一时期的历史学家,在出使
匈奴人,等待阿提拉接见时遇到一个先被匈奴人俘虏,而后自愿在落后的匈
奴人中生活的罗马人,这个罗马人对他说:“我认为,我现在的生活方式比
我过去好得多。”他列举罗马帝国中令人不可忍受的境况:“如果一个富人
犯了法,他总是可设法逃避处罚;但是,如果一个不明事理的穷人犯了法,
他必须遭受严厉的处罚,除非在宣判之前,他确已死去;而后一种情况,从
法院颟顸作风所造成的丑事看来,不是不可能的。但是,我认为最可耻的事
情是,一个人必须用钱来获得他的合法权利。因为一个受害的人,如果不先
①
付一大笔钱给法官和官吏,甚至不能获得法院的受理。”在帝国政治的这种
恶劣状况下,公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精神普遍淡薄。
① '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 年第1 版,第34 页。
① '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 年第1 版,第134—1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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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富人,以往常见到的为城镇的公共建设慷慨解囊的事情也不见
了。有钱人舍弃城市的房产,不再参与城市的公共事业,退居到农村的庄园。
他们不再关心公共事务。很多出身名门的正直人士,也因“不能容忍罗马人
②
中的野蛮人性,想在蛮族中找寻罗马人性”,而出走帝国。
政府的腐败,国家观念以及政府与法律在公众心目中威信的丧失,使帝
国的政纪、法纪更为松弛,社会一步步陷入无政府状态。结果,就像在乱世
中通常发生的那样,政治权力开始从中央政府向私人手里转移。帝国晚期,
大地产遍及帝国各地。尽管有法令限制大地产的面积,但大地主们用分散地
产于各省的办法来逃避这项限制。由这些大地产形成的世袭领地,越来越成
为政治性的社会组织,成为地方主权的小岛。按照狄奥多西法典,法官不得
进入私人土地上开庭审判;如果有犯人应受逮捕;执行逮捕者,不应是国家
官吏而是领主的管家。国家非取得奴隶主的同意,不得逮捕犯罪的奴隶。城
市和乡村的中下层民众为了逃避苛捐杂税,避免蛮族的掠夺,越来越多地逃
往大领地,以求得庇护。有的村庄全村请求大领主的庇护。庇护成为了一种
制度。395年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分以后,帝国的权力更是只能在有限的
领域里行使了。罗马帝国的政治文明已经名存实亡。
帝国只是依赖军事上的统治才存在着。但此时,罗马军团令人生畏的战
斗力源泉——罗马公民的爱国精神——已经不存在了。对于罗马青年来说,
服兵役是一种需要躲避的劳役。帝国军队中的士兵,甚至大多数军官,也是
日耳曼人了。尽管这些日耳曼人作战勇敢,但他们对罗马帝国几乎不存有忠
心。帝国末年,皇帝往往为军队所控制。军队不再是国家的工具,而成了帝
国命运的主宰。476年,帝国末代皇帝罗慕洛为其手下的日耳曼军人所废除,
西罗马帝国灭亡。
(2)无政府的年代
伴随着西罗马帝国的崩溃,西欧进入了一个无政府的时代,一个生命财
产皆无保障的没有秩序的年代,一个充满了战争、掠夺、杀戮、饥荒的年代,
一个以暴力为法则的年代。
蛮族的入侵,是对垂死的罗马帝国的最后一击,就像秋风吹落熟透的苹
果。西欧的无政府状态,也是蛮族入主欧洲的直接后果。
所谓蛮族,并非其人民没有道德,行为一贯野蛮;而是指那些处于原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