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蚬憷摹氨咔用瘛彼〉那蚝褪幸兀持挝诙嗟呐┡矸值暮诶褪俊!氨咔用瘛本烤勾υ谑裁吹匚荒兀啃尬舻椎拢═hucydies)告诉我们,斯巴达南边一个海岛锡西拉(Cythara),为边区居民所居住,有他们自己的城市,在这个城市范围内他们有某种程度的自治权,然而,斯巴达的军政大计他们无权参与,他们的城市还有斯巴达特派的“事务官”(总督),他们要交纳贡赋。(参看《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下同),第297页。——编者注)斯巴达的边区居民占地辽阔,锡西拉不过是一个例子而已。以锡西拉的例子来推论,由万人左右的公民组成的斯巴达国家分明是一个领土国家,锡西拉之类边区居民城市则是这个领土国家的一个自治市。
斯巴达不是严格意义下的城邦,西方历史家通常都赞同这种说法。它在古希腊史中是一个变例。有这样一个变例,不足以变更希腊史上城邦制度的特点,何况它的政制中自治、自给、主权在民、直接民主等等特点,大体上和一般希腊城邦还是一致的。在这里,我们是想提出一个问题;既然古希腊的城邦,有的事实上是领土国家,那么,一般说来,强大的城邦可以通过征服建立一个帝国吗?
古希腊的史实,对这个问题基本上作了否定的答复。斯巴达的“边区居民”诚然是通过征服而臣服于它的,但是当斯巴达想进一步征服更多的地方时就碰了壁,而且,正是为了保持已经臣服于它的边区居民和农奴,才使它不得不在它的公民集团中建立那么严峻的一套制度。变例是有的,今南俄克里米亚和塔曼两半岛上的潘提卡彭(Panticapaeum)和西西里的叙拉古(Syracuse)的希腊殖民城邦后来蜕变成了王国。上世纪英国希腊史家格罗脱(Grote)对此作了这样的解释:这两个地方的环境有利于僭主招募非希腊人为雇佣兵,王国是依靠雇佣兵建立起来的。我觉得这种解释是合理的,因为自治、自给、主权在民的城邦,邦与邦之间,本邦公民与非本邦公民之间的界线十分森严,这种制度本身和为建立一个帝国所必要的对被征服的民族采取兼收并蓄的政策是互不相容的。
当然,希腊史对这个问题的答复不是最后的,最后的答复是罗马史作的——罗马帝国分明是城邦罗马在大征服中建立起来的。不过罗马史同时也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城邦制度如果说还有不少长处,那么所有这些长处在它变成帝国的时侯,几乎全都转化成为反面的东西,成为丑恶不堪的东西了。
城邦制度是从氏族民主直接演变过来的吗?
我们把什么是城邦制度在概念上略加澄清以后,紧接着的一个问题是,这种制度是从哪里演变过来的,又怎样演变过来的?接下去,我们还要对它的发展和消亡过程,它的长处和弱点,它对后来历史的影响略加探讨。
许多著名的历史家对上述第一个问题有十分肯定的答复:城邦制度是从原始公社的氏族民主制度直接演变过来的。如果我们接受这个解释,我们就不能不问,一切民族都经历过原始公社阶段,氏族民主是原始公社的共同特征,我国当然也不例外,那么为什么我国古代史中找不到一点城邦制度的影子呢?如果我们再进一步涉猎一下中国以外几个历史悠久的古代文明——埃及、两河流域、以色列和叙利亚、印度、波斯等等的历史,我们发现在那里也同样找不到什么城邦制度的影子。我们就不能不怀疑,城邦制度的希腊在世界史上是例外而不是通例,而在古代东方史中,政制的演变倒是具有某种共同之处的。
共同之处是,它们都存在过“神授王权”——有一个身兼军事领袖和最高祭司,或者用我国史籍的语言来说,叫做“国之大事,唯祀与戎”——的最高统治者,即君主。他的权力是绝对的,人民是他的“臣民”。这种王权起源于部落王。原始公社性质的部落的王,也许是氏族民主制度下的民选军事领袖,因为那在遥远的古代,不可能见于史籍。部落王通过兼并建立起来一个王国,他自己部落内与他一起从事征服的战士成为新王国的贵族,被征服部落的人民成为新王国的臣民。随后这种“杀人盈野、杀人盈城”的征服业绩被渲染为神的业绩,在征服中建立起来的王权也被渲染为神授的王权。王权所依靠的是军事力量,但唯有当“手执宝剑”的王同时又是“受命于天”的王,他才具有精神上的权威,王权才世袭得下去。王权是神授的,所以我国周代的王称为天王,他是“天子”——“天的儿子”。古代东方诸国各有不同的宗教,王权神授所用的说法五花八门,各尽其妙,实质上是完全一致的。这种“神授王权”历久不变,“神授王权”的“政体”,按黑格尔的说法叫做“东方专制主义”,其性质和城邦制度是截然不同的。
既然东方各国政制演变有其通例,希腊城邦制度则是例外,那么何以同样从原始公社的氏族民主出发,后者直接演变成为城邦制度,前者都几乎没有任何例外地走上“东方专制主义”的道路了呢?从亚里士多德起,许多西方史家对此作了几乎完全一致的斩钉截铁的解释,言词虽不尽一致,却可以亚里士多德下引几句话为其代表:
“蛮族王制(是)僭主性质(按即东方专制主义式)的王制……因为野蛮民族比希腊民族为富于奴性;亚洲蛮族又比欧洲蛮族为富于奴性,所以他们常常忍受专制统治而不起来叛乱。”(《政治学》,第159页)
看起来,身为亚洲人的中国人的我们都没法“接受”亚里士多德和与他一致的一切西方史家的上述解释的。
“没法接受”,多少有点感情用事,就是我们在感情上接受不了这样侮辱性的解释。感情当然不能代替历史事实。如果历史事实确实如此,感情上接受不了又有什么办法?可是,历史研究确实证明了这样的史实:远古希腊一样存在过“神授王权”,城邦制度是“神授王权”在一种特殊环境下演变出来的东西,它并不是直接从氏族民主递嬗过来的。于是,我们东方人在比较我们古代的专制主义政体和希腊古代城邦制度的截然区别之后,理该进一步探索:是什么环境,通过什么方式使希腊的“神授王权”演变成为城邦制度,还应该进一步探索,城邦制度怎样发展演变,它对后代历史留下了什么影响?这也就是本文的目的。
以下,我们就来逐步展开这一探索。
第二章 远古希腊存在过神授王权
希腊史上的所谓英雄时代
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在古代史研究上出现了一个“考古学”时代。在这个时代之前,比如说关于希腊史的研究吧,所根据的主要是古典时代及其后的希腊历史家留下来的史籍,加上长期来搜罗到的碑铭和文物。在古代希腊典籍中,最古的是荷马的史诗《伊利亚特》(Illiad)、《奥德赛》(Odyssey)和希西阿(Pesiod)的《神谱》及《劳动与时令》等诗作。其中荷马的史诗《伊利亚特》叙述了亚该亚人“万民之王”亚加米农(Agamamnon)远征特洛伊(Troy),也就是以木马计著名的那次战役的故事;《奥德赛》所说的则是特洛伊战斗中的英雄奥德修斯(Odyssus)战后回国——他是希腊西海岸今科孚岛附近的伊大卡(Ithaca)岛上的巴西琉斯(Basileus,即王)——航海历险的故事。这是些文学作品,古时的希腊人虽然很认真地把他们当作可靠的历史,有时并根据《伊利亚特》中的“船舶目录”来解决各邦之间领土上的争端(因为“船舶目录”历数了当时各邦所属的领土),在19世纪的疑古空气中,它们被看作并非信史的传说。真的,古代希腊类似荷马(Homer)史诗这样的英雄传说还有不少,其中有卡德摩斯(Cadmus)在提佛播种龙牙,长出许多战士,经过互相残杀的搏斗,剩下几个人建立了提佛城的故事;有伊阿宋(Iason)驾驶亚尔古(Argos)号船远航黑海觅取金羊毛的故事等等。古典时代的希腊悲剧作家取材这些英雄传说,写成许多艺术价值很高的悲剧留传于世,这些戏剧毫无疑问地也丰富了这些传说。又,希腊的神是一些神人同形的形象,他们有七情六欲,喜怒悲欢,神还与人结合,生下来的后裔就是英雄传说中的英雄们。这样,神话中的神和英雄传说中的人扭合在一起,史诗的历史价值显得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