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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精神就是由陈独秀首先提出的德先生和赛先生,也就是民主和科学。现在,有人认为“五四”精神可以一言以蔽之曰“个性解放”。个性解放当然是民主,甚至也是科学的始基,但是“个性解放”能代表“五四”的全部吗?
你说:路翎的一句“需要个性解放”是促使你写《论主观》的动力。那是一九四三年冬天的事。不到半年,你的文章完成了。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不久以后,毛泽东一九四五年四月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就说:“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所以,从字面上说,路翎的见解和你的文章和伟大领袖的最高指示并无什么不同。而且,你还感到,自从《论联合政府》发表以后,“一个大的意志贯串了中国,这才真正是主观作用的大发扬;相形之下,《论主观》所主张所呼唤的似乎是比较小一些空一些弱一些的东西,究竟有没有很大的意义?”不能不说,你真是足够敏感,敏感到了十年以后与党的关系的症结所在。不过你与胡风等人把《论主观》这样的文章看成是在白区“帮助党整风”,可是百分之百地会错意了。整风运动正是为这个“大的意志”确立无可挑战的统治地位而发动的,且不说它在革命运动中本来有所继承(如反AB团),实际上也是建国以后历次运动,从反胡风、反右派到文化大革命的一个承先启后的样板。
这个,你在白区是不会知道的。但是,我在抗战胜利后就到了延安,常常听到与你辩论过的胡乔木同志(他是我的上级,当时还没有恢复以“胡”为姓)的教诲:“共产党员不要好争论。你的意见那样多,毛主席怎么能从心所欲地进行指挥?”
所以说到底,这个“大的意志”的不断发展,最后,与你上高中时所极为反感的“军训要义”本质上并无多大不同。那个军训教官说话是不太文明,其实你真要反他一下,他也不见得真的敢枪毙了你。
因此,如果说“个性解放”是五四精神的话,那么这个“个性解放”应当是争取中国人人都能做到的“个性解放”。那样,才有可能避免伟大领袖从心所欲的“个性解放”压杀我们这些凡人的“个性解放”的惨剧。在这方面,先进国家经过几百年的经验教训是总结出了一整套的行为规范的。只有树立并且遵行这些规范,人们才有可能走近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所说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这些规范就是五四所确立的“民主”。在我看来,不管鲁迅对自由的渴望何等强烈,争自由的战斗何等勇猛,但是对这套规范的认识和理解是很不够的。
在中国这样专制主义传统牢不可破的国家里要认识、理解这样的规范并不容易,更不用说加以倡导了。
五四运动的总司令,在中国第一个提出民主与科学的口号的陈独秀就居然是走过一段“亲手扼杀五四的民主启蒙”的道路以后经过多年的反思才觉悟到(可惜那时鲁迅已经死了):
民主主义是人类发生政治组织以至于政治消灭之间,各时代(希腊、罗马、近代以至将来)多数阶级的人民,反抗少数特权之旗帜。“无产阶级民主”不是一个空洞名词,其具体内容也和资产阶级民主同样要求一切公民都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之自由,特别重要的是反对党派之自由。没有这些,议会或苏维埃同样一文不值。(陈独秀《我的根本意见》,1940年11月28日)
在同年九月《给西流的信》中,陈独秀还列举了他认为的民主政治的几个必要条件:“(一)议会由选举产生;(二)无法院命令不能捕人杀人;(三)政府的反对党派公开存在;(四)思想言论出版自由;(五)罢工本身非犯罪行为。”此外,他还说“所谓无产阶级独裁,根本没有这样东西……只能是领袖独裁”。
当然,陈独秀并不是政治学或法学专家,也不是宪法学的专家,他的话也许说得还不够完备。比如说:民主不但是少数服从多数,而且多数必须尊重少数;行政、立法、司法的权力必须分立,相互制约;统治必须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没有任何个人或集团可以居于法律之上;原告不能作审判官……等等。尤其是二次大战结束五十五年以来,关于作为民主的基石的“人权”的理论和实践又有了不小的发展;联合国还以国际道义的权威通过了许多有约束力的文件。
但是,刊布陈独秀这些最后言论的胡适,已经说它们是“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上稀有的重要文献”,他说:“在‘特别重要的是反对党派之自由’这十三个字的短短一句话里,独秀抓住了近代民主政治制度的生死关头。”
一九五七年,我作为右派被揪出来批判(当时叫“辩论”,所以以后对“犯错误”的人有“轻则批判,重则辩论”的说法,这也是不可忘记的一条掌故)。领导上为了“练兵”,特意给参与批判的革命群众每人发了一本列宁在一九一八年写的《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当然也发给了我一本,好让我“照照镜子”。说实在的,我本来对无论资产阶级民主与无产阶级民主都说不上有什么深刻的认识,只因为毛主席一九五六年说过“我们实际上实行的是训政”,第二年又号召“鸣放”,因而由衷地拥护(不但拥护鸣放,而且拥护前八年的专政,因为我相信“不经秋肃临天下,那得春温上笔端”,以为毛主席在实行“必要的专政”,亦即训政之后,马上要“还政于民”,要实行民主了)。不料排山倒海的连续揭发批判表明,我原来向往的都是叛徒考茨基所宣扬的资产阶级的“纯粹民主”,或曰“形式民主”,而我们实行的已经都是无产阶级的“实质民主”了。而“无产阶级民主比任何资产阶级民主要民主百万倍”(列宁的原话,黑体也是列宁的)。我理屈词穷,尤其是加上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恐惧,只有“磕头如捣蒜”,服罪认输,乖乖地被逐出人民内部,再不敢“乱说乱动”而规规矩矩地接受改造了。我是又过了十几年,直到文化大革命中,才慢慢体会到原来实质民主必须有形式民主作保证,两者只要是真干而不是假干,就不应该、也不可能有任何差别。
前两年读了陈独秀在一九四二年逝世前的言论,我更是恍然大悟,根本没有什么资产阶级民主和无产阶级民主的不同,也没有什么旧民主与新民主的不同,民主就是民主。人类经过二十世纪这一百年的历史经验,经验了从法西斯到法东斯各式各样社会改造的理论,现在也已经可以明白什么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其实都只是在极其狭窄而短暂的“时空条”中存在,只有极相对的意义,归根结底,人就是人。而鲁迅在写《呐喊》《彷徨》的时代本来就是这样认识的,只是到后来才有所改变。
所以,如果你提出的“回归‘五四’”是指重新进行“民主启蒙”的意思,那么至少是应当本着“五四”的精神,按照陈独秀晚年的觉悟,把在世界上已有共识的、已经制度化的“民主”的观念用来在中国进行启蒙。其实即使在八十年前,这套观念在世界上已经不能算新的了,照陈独秀的说法,它已经是“几千万民众流血斗争了五六百年才实现了的”。
对我们来说,遗憾的是,懂得这一套,而且宣传这一套的,竟没有什么左派,这个工作在中国大多是非左派们做的,虽然做的力度极小,因之劳而无功。至于我们这些左派,则正如你一九四六年在《鲁迅的中国与鲁迅的道路》中所说的,其实只懂得“战斗”,而战斗的目标则是实现已经在苏联实现了的共产主义。
鲁迅是伟大的文学家,在中国文学史上真可说是独步千古。他的文学感染力之强是无可比拟的。还记得我初读《记念刘和珍君》《写于深夜里》……这样的文章的时候,中人若电击,看了一遍之后,马上要看第二遍,第三遍,不多几遍之后(仗着年青时记忆力好),仿佛就能背诵了。至于像《野草》这样的散文诗,在我看来简直不是人间笔墨。一九四五年下半年,我在四川一个中学当教员。十月十九日晚上,主持了一个鲁迅逝世九周年纪念会,寒风习习,夜静如死,烛光摇曳,几个学生朗诵鲁迅作品的片断,一方面是啜泣之声微若可闻,一方面是肝肠断裂怒火中烧。鲁迅的著作永远是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