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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七十年(唐德刚)-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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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建”的定义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史学中另一有关键性的概念便是“封建”了。  
  什么是“封建”呢,我们在五四以后所兴起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派”(着重“中国”二字)里末找到明确的定义。但是在马克思本人当年引用这一名词时,他所视为当然的应该是中古欧洲所发生的“封建制”。这种中古欧洲式的封建制,根据西方学者的传统解释,它只是一种管理的方式,本身并非一种社会经济制度。在这种制度之下,政治属从的关系只是皇帝与诸侯、诸侯与附庸的关系,政府与人民之间无直接关系。农民只附属于土地,而土地则是附庸、诸侯或(直属于)皇帝的私产。  
  这种大同小异的管辖制度原发生于中古欧洲。本无确切之制,亦无确切之名。十七八世纪之间的欧洲史家乃把它们取个笼统的名字叫“feudalism”。近代中国知识分子读欧洲历史,忽发现中国古代亦有类似的制度。这制度并且有个古老的名字叫做“封建”。封建者,封君建国也。虽然这一封君建国之制早在公元前三世纪已被秦始皇帝“废”掉了,伹是“封建”与“feudalism”音既相近,义亦相同。因而这个已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名,就被正式借用,作为那只有二百余年的今名“feudalism”的正式译名了。所幸二者音义之间,都能巧合。  
  可是在二、三〇年代里,当“中国马克思史学派”迅速发展之时,“封建”一辞便逐渐变质了。最后它竟变成了所有古老而落伍的一切坏的风俗习惯的总代名词。时至今日,在“中国马克思史学派”的辞汇中,所谓“封建”显然既非中古欧洲的“feudalism”,也不是中国古代封君建国的“封建”了。它变成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微受苏联影响而特创的一个新名词。  
  为肯定这个非中非西,更无明确定义的新名词,郭沬若曾用了极大的力量,深入考据,以证明其存在,并把它和奴隶时代的分界线划于春秋战国之间。“封建时代”的下限则被延长到滑末;“半封建社会”则延长到一九四九年。  
  “中央集权文官制”的形成与特性  
  中国自战国而后直至“解放前夕”两千数百年,是否都应归并于“封建社会”之内呢?  
  “中国传统史学派”不以为然。因为他们根据传统的“封君建国”的定义,认为中国的“封建制”早在公元三世纪已被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时废掉了。两千年来取封建而代之的是一种“郡县制”。郡县制是一种文官制度。  
  “现代西方中国史学派”于此亦有同感。他们以西方中古时期的欧洲封建来比较研究,也认为中国封建制只盛于西周,而衰于春秋。至战国已开始崩溃,最后为秦始皇帝所全“废”。在中国古代,代替封建而起的制度是一种“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centralizedbureaucracy)。  
  “文官制”(或官僚制)与“封建制”之别在于,文官是中央政府定期任免的公务员,而封君则是“世袭罔替”的一种私有土地财产的所有者。这些封君在不同的方式下受封之后,他们对上级主子要尽各种义务,如进贡、防边,筹饷、力役……等等。但是主子们对他们则不能随意任免或干涉他们内部的管理事务。  
  秦亡汉兴之后,汉初采一国两制,“郡”、“国”并存。往古封建制曾部分回潮。七国乱后,海内王侯之国就徒拥虚名了。自兹而后,这种秦汉模式的中央集权文官制,竟沿用两千年未变。直至今日国共两党在政府组织上,都还承袭着这一古制。  
  毛泽东有一句诗说。“千载犹行秦法政。”这句诗的含意大体是正确的。只是民国以后的北洋政府和国共两党,对古老的“秦制度”自加修正,却远不如大清帝国正统的“秦制度”那样完善罢了。  
  从单纯的政府制度来看,中国传统的中央集权文官制经过两千多年不断的改进,到满清时代,可说是十分完善。民国以后的党人骂尽满清制度是如何腐朽,其实公正的历史家如平心静气的细加分析,在制衡分工、科举考试、官吏任免等等很多方面,国共两党的政府都不如远甚。主要的原因便是历经两千多年慢慢改进出来的制度,不是三言两语的咒骂就可以全盘否定的。要造福生民,为万世开太平,也不是一纸大纲或主义就可以制造奇迹的。  
  从比较史学上看,这种中央集权文官制亦非中国所独有。英帝入侵前的印度蒙古王朝(MogulEmpire,或译蒙兀儿王朝、莫卧儿王朝)所行的也是这一制度。只是他们历史太浅,始终没有发展到中国制度那样有高度技巧的化境就是了。  
  这儿笔者要加重说明的,是“中央集权文官制”与“封建制”在历史上是两个阶段,在政治作用上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中央集权文官制”是在历史上取代“封建制”,而比封建制更高一级的政治形式。  
  “封建制”是一种从“部落主义”(tribalism)演化出来的职责不分、组织松散、以封君个人为中心的一种原始性的部落制度。而“中央集权文官制”则是具有严密组织、职责分明、效率卓越、法则灿然的高级文明中的政治制度。它和落伍、原始的封建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郭沫若先生把这两个制度混为一谈是错误的。郭氏因为对比较史学和社会科学没有兴趣,就看不出两者之间的分别了。  
  “重商主义”和“轻商主义”  
  至于我们中国的传统中,何以在“封建制”崩溃之后,未能——如马克思所想像的——产生个“资本主义”;而却产生了这样一个“秦制度”来?并且一走两千年,至今不衰呢?原来人类历史发展的方向是受无数种客观和主观的因素综合支配的结果。马克思所想像的,只是其中的一面。  
  人总是人。他从个体的食色开始,在团体生活中是具有马克思所说的共同面(uni.formity)的。中古欧洲的白人社会生活中曾产生过一种“封建制”;往古东亚的黄人,也曾建立过一种类似的“封建制”。可是欧洲在封建制崩溃以后,却逐渐滋长出一个“城市中产阶级”(urbanmiddleclass),从而滋生出一种“重商主义”(mercantilism)。由重商主义又导引出个“资本主义”来。  
  可是古代的中国,在封建制崩溃之后,却没有产生出城市中产阶级,更没有重商主义,当然就更产生不出资本主义了。相反的,在中国却产生了一个“轻商主义”。轻商主义吓阻了滋长中的城市中产阶级。没有城市中产阶级,资本主义也就无从产生了。  
  这样一件比较史学上的强烈对照,马克思只看到西方的一面而忽视了东方的一面。郭沫若则对东西之别未加理睬,便把西方白人的历史经验,凿枘不投地安装到中国历史里面去了。  
  “国家强于社会”和“轻商主义”  
  “轻商主义”这个辞汇不是笔者胡乱地造出来标新立异的。它是两千多年前就早已存在的历史事实。公元前四世纪商鞅变法的口号便是“强本抑末”。本就是农业,末就是工商业。“抑末”便是“轻商主义”,和做生意的人过不去。  
  商君遭车裂后百余年,秦始皇受了“强本”的实惠而统一了中国。统一之后,他对轻商主义之推行更变本加厉,把天下富户尽迁于咸阳而加以管制。  
  始皇死后,汉承秦制,轻商主义未稍改。至汉武当国,更把商贾打入“四民之末”,国家政策上也正式讲明了要“重农轻商”。汉武死后,国中工商界在大将军霍光翼护之下要求平反,要改变这个传统歧视工商的政策,并搞出个反抗盐鉄专卖的大辩论(内容见《盐鉄论》)。但是政府不容平反,做买卖的还是被镇压。这一压,压了两千年不许翻身。  
  我们读历史的翻书至此不免掩卷一问:这些“略输文采”却威震天下的秦皇汉武们,为什么偏要对那些做小买卖的过不去呢?这个答案在比较史学上也可略寻一二。因为主张重农轻商的政治家,并不止于我们秦皇汉武和桑弘羊大夫呢!两千年后美国的开国元勋之一,后来成为民主政治圣人的杰弗逊总统,也是坚持相同主张的。我们试翻《盐铁论》的英译本,以之与杰弗逊和美国资本主义之父的汉密顿对工商政策辩论的原文相比,便发现二者之间所用的字句几乎都相同的。——桑弘羊大夫的立场,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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