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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则,把未知的东西称作自由意志。而就历史来说,自由意志不过是对我们已知的人类生活法则中未知的剩余部分的一种说法。如果承认人的自由意志,就不会有任何法则存在的地位。
所以,历史不再去寻求“初始原因”,而是把寻求法则当作它的任务。历史也不寻求“最终目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的,而这种目的又是为那人类无法理解的总目的服务的。人类揭示这些目的的智慧越高,也就更加难以解释清楚最终目的到底是什么。人类所能了解的,只是观察到人类的生活和别的生活现象相对应的关系而已。对历史人物和各国人民的活动目的也应如此理解。近代各种自然科学都开始扔开“原因”和“目的”问题来寻求法则。历史学也应是这样。假如历史的研究对象是各民族和全人类的运动,而不是叙述少数英雄伟人的生活,那么,它也应扔开“原因”的概念来寻求那些为一切相等的、互相紧密联系的、无穷小的自由意志的因素所共有的法则。只有采取无限小的观察单位——历史的微分,即人们的共同倾向,并运用积分法(即得出这些无限小的总和),我们才有希望了解历史的法则。为了研究历史法则,我们应该完全改变观察目标,撇开帝王将相,转而研究群众所遵循的同一类型的无穷小的因素。只有这条途径有获取历史法则的机会;而人类智慧在这方面付出的努力,目前还不及史学家用来描述帝王将相的行动所费精力的百万分之一。
希望学者去注意整体、尤其是注意下层、注意普通人的活动富有教益,这正是今天史学努力的一个方向。但事情还有另一个方面,即少数英雄还是在历史上起了巨大的作用,这不是“主人”的作用,即不是作为了解他们行动的意义、能够实现他们行动的目的的作用;但还是一种“主角”的作用:即在历史的舞台上还是主要由他们在活动,也是他们的活动在发挥主要的效力。强调这一点也是为了突出道德责任。托尔斯泰强调历史的法则,完全否认历史中人们的行动自由,否认少数居于金字塔上层的人作为事件原因的重要性,就等于是要将道德责任的因素从历史中驱逐出去。这一点我们可以更具体地看一下他对1812年战争的叙述。
托尔斯泰写道:拿破仑之所以要同俄国开战,是因为他不能不到德累斯顿,不能不被荣耀地位所迷惑,不能不穿上波兰军装,不能不受到六月早晨诱发出的野心所影响,不能不突然发怒。参加这场战争的无数的人,他们都是按照各自的特性、习惯、环境和目的而行动。他们以为他们知道自己所做的事,并且是为了自己而做的;其实他们都是未意识到自己当了历史的工具,做了他们自己不明白而我们却了然的工作。他们所处的地位越高,就越不自由。天意差使所有这些人竭力追求他们自己的目的,从而造成一个巨大的历史后果。然而,当时任何一个人,无论是拿破仑还是亚历山大,更不用说战争的某一个参加者,对这个历史后果也未曾有一丝一毫的预见。
换言之,人们,不管是英雄还是群众,他们都是在“创造”历史,但都是在盲目地“创造”历史,没有谁能成为历史的主人,而只有主角、配角和默默无闻的数字的差别。我们无法事先预测行动的后果,我们对历史只能有“后见之明”。这里有天才的思想。但是,如果一切都是“不得不”,那就将勾销道德的责任,也勾销对历史人物的褒贬。处在金字塔不同层位的人的行动的效力和影响是非常不同的,拿破仑的一丁点意志表示甚或仅是在场就可能引发重大的后果。一个经典的场景是:在宽阔的维利亚河边,他在河岸上一根圆木上坐下来,头也不抬地说了句什么,大概是命令寻觅一个过河的浅滩,一个波兰枪骑兵上校,因皇帝在旁,激动得语无伦次,向副官请求允许他不用找浅滩就带领自己的枪骑兵泅水过河。副官没有明显的异议,这位胡髭浓密的老军官立刻喜形于色,大呼“万岁!”命令枪骑兵跟他走。几百名枪骑兵都随后跳进水里,河中央的急流又冷又可怕。一些马淹死了,而人也淹死了。余下的奋力向前游向河对岸,虽然半俄里外就有一个渡口,他们仍以在那个人的注视下泅水过河和淹死在这条河里为骄傲,而那个坐在圆木上的人甚至连看也没有看他们做了些什么,还觉得他们有点妨碍他思考。最后有约四十名枪骑兵就这样无谓地淹死了。大多数人被河水冲回到原来的岸边,只有上校和少数几个人游过了河,艰难地爬上对岸。但他们刚一上岸,湿透的军服还滴着水,就高呼“万岁!”神情激动地望着那个拿破仑刚刚呆过而现在已经离开的地方,那时他们认为自己很幸福。
而敌对的一方也同样如此。在奥斯特里茨战役前夕,尼古拉·罗斯托夫参加了一场由皇帝检阅的阅兵式。在队列中,每个将军和士兵都觉得自己非常渺小,也意识到自己只是这个人海之中的一粒沙子,同时又觉得自己强而有力,意识到自己是这个浩大的整体中的一部分。他们高呼“乌拉!”那呼声震耳欲聋,经久不息,令人欢欣鼓舞。众人本身所构成的这个庞大的队伍的人数和威力使他们自己也大吃一惊。罗斯托夫站在库图佐夫统率的军队的前列,皇帝先向这支军队奔驰而来。罗斯托夫体验到这支军队中每个人所体验到的那种感情——忘我的感情、国家强盛引起的自豪以及对那个为之而举行大典的人的强烈的爱戴。他感觉到,这个人只要说出一句话,这支庞大的军队(他自己虽是微不足道的一粒沙,但是他和这支军队息息相关)就要去赴汤蹈火,去犯罪,去拼死,或者去建立伟大而英勇的业绩。他想:“只有效死,为他而死!”甚至皇帝表现的一点犹豫不决也使他感到庄严和神往。
我们也曾经历过这样的时刻。今天的人们也许不会如此疯狂,但还是少数人在决定,在发令,在影响大多数人的生活和命运。这是一个事实。而许多人,包括本应最具独立意识和批判精神的知识分子,也愿意、有时甚至热望将自己的意志融入由一个专断意志统率的群体的意志。甚至皮埃尔也这样想:“当兵去,就当一名地地道道的士兵!全身心地投入到这种共同的生活中去,深刻体验使他们变成那样的一切。但是,怎样抛掉自己身上一切多余的、可恶的东西呢?”
一个政治家诚然不能预见自己行为的全部后果,尤其是不能预期那作为自己行动目的的结果,他们常常并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实现这一结果。但是,他完全可以预见自己行动和决策的另一种后果,即这一行动将影响多少人的命运,将带来大致什么样的伤害和损失。于是,政治家在事先就有一种必须顾及这种后果的责任,而在事件之后,也可以对决策的政治家追究这种责任,尤其在战争的事情上。
总之,表现在《战争与和平》中的托尔斯泰历史哲学的方法特点是:他是像文学家而不是像学者那样思考,他不依据或借助别人的观点和思路思考,他是独立地想问题,且善用各种比喻。诚然,他不可能不受前人思想材料的影响,但他基本上是使用自己的观念,遵循自己的思路。但他又毕竟不是学者,不是严格的哲学家。他不依傍前面的学者,而后面的学者也不太理会他。他不使用学者的思路和“行话”,而且他思考的都是一些最根本的问题。所以,他同时和前后的学者都不易和他“接轨”。
而托尔斯泰的历史哲学的基本结论是:他否认历史学中的“初始原因”,也否认历史的“最终目的”,或者说否认人能认识这种原因和目的。为此他甚至反对或轻视任何周密的计划——这一点最突出地表现在他对战争的看法和对库图佐夫的推崇上,他认为在战争中重要的是理解人们行动的意义和趋势,是自然而然地因势利导。但是,他认为有历史运动的法则,有历史的必然,而且,人在这种必然法则面前几乎没有任何意志自由可言,所谓“意志自由”只是我们尚未认识的东西。人受铁定的历史法则支配。但是,这种历史法则又是无原因、无最终目的的(或者我们无法知道),类似于天体运动的法则。
这一思想中包含着一些很有意思甚至天才的思想萌芽,但从总体上评论是困难的,尤其是历史法则和自由、原因和目的等问题。我们宁愿从书中的描写而非作者的议论中来寻求一些启发。托尔斯泰多么想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