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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略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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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常、为自性,如大自在天等,如以常因而得无常果,则为不顺。如无因而有苦乐,则苦乐应成常有。若以不顺因果为合理,则日光亦当生黑暗矣。如是种种思惟,了达无余。主要仍以恐怖心生起,
  而后勤修是等学处。马车竟。
  
  六卷终

卷之七
  九月十五日讲
  辛二、生起决定信为诸善之根本。分三。壬初、思惟业果总相。壬二、思惟差别相。壬三、思已应行止之法。
  後世利乐,不以皈依三宝便足,尤须勤行业果取舍。如皈依佛自得加被力,但又必依所教诫谨慎而行,方能得最後之救护,如遇良医,固可安慰病人之心,但去病仍在遵医服药。此科判指皈依入佛法之胜门後。
  壬初、思惟业果总相。分二。癸初、正明思惟总相之法。癸二、各别思惟。
  癸初、正明思惟总相之法。分四。子初、业决定之理。子二、业增长广大。子三、业不作不得。子四、业作已不失。
  信业果之心,非人之所固有。倘属固有,则成无因生矣。故对业果须讲明其意,加以思惟,然後信心乃能生起。以此推之,念死及皈依等之必须详说之理,亦同。
  子初、业决定之理
  “谓诸异生及圣者,下至生於有情地狱,仅依凉风生起以上之一切适悦乐受者,悉从往昔所集善业出生,若从不善而生乐者,无有是处。又下至阿罗汉身中所受热恼之苦以上,一切皆从往昔所集不善业生,谓善业生苦者,亦无是处。”
  业果有定,亦如世间钤盖印章然,决无变易。能於此获得决定,即获得世间清净正见,亦即入佛子行列。如经云:”世间清净此正见,谁能获此正见者,百千劫不堕恶趣。”盖由善业生乐果,恶业生苦果,此乃总原则也。至苦乐二受,即以人心之适悦与否为标准。如谓从不善业而生乐受者,绝无是处;从善业而生苦受者,亦绝无是处。故不论异生、圣者、下至地狱有情,能获一刹那凉风之爽感,皆非无因而至。依《俱舍》,地狱有情,皆属恶之现受业,如无善之现受业,则不应获得适悦之凉风。依《大藏经》说,佛说法放光。地狱有情皆得清凉,故知一刹那之凉爽,来非无因。反之,下至阿罗汉身中所受少许热恼,亦由往劫所积不善业力量而生。但此理之决定,以世间横竖过广之故,非肉眼所能见,以致异论纷纭,然亦不难以喻明之。世间播种果木,种佳则果佳,种劣则果劣,此理之至浅者,又以事证之,如善和比丘,貌丑声宏,由於善恶二业之不同。目犍连被击入灭等,皆不善业成熟之报。
  “《宝鬘论》云:‘从不善生苦,而有诸恶道。从善有乐趣,并生诸安乐。’是故诸苦乐者。非从无因及自性大自在等不顺因生。乃从善不善之总业生总乐苦,及诸种种别苦乐,亦从种种别别二业别别而生,无有爽误也。”
  此明诸苦乐非无因而生,亦不从不顺因生,印度外道,则有主张世之苦乐从无因而生者,又有外道主张苦乐有总集自性,又有大自在派,则谓苦乐皆由天所造,皆属不顺因。苦乐本属无常,彼辈所立之因,皆堕於常边。如谓无因生,则苦应常苦,乐应常乐,衡之世间,决无此事实,如谓从不顺因生,则日光可生黑暗,黑暗可放光明,世间亦决无是事。依内道之理,则由总善恶生总乐苦,由差别善恶生差别乐苦,各不相紊。例如布施得富饶,持戒生人天,忍辱感相好,恶业重者堕地狱,次堕饿鬼,再次堕旁生,即在人类,亦多感贫病种种不如意事,皆由差别善恶所感,亦毫不相紊,至於杂业,仍视善恶程度,各别感果,下当详说。
  “於此不虚谬之业果,能决定者,说为一切诸佛子之正见,赞为一切白法之根本也。”
  此明信业果定理,绝不欺诳。能如是信,即为一切白法之根本,故谓入佛子行列在是,清净正见亦在是。
  子二、业增长广大
  “由小善业能生甚大乐果。又由小恶业,亦能生甚大苦果。盖内因果之增长广大,迥非外因果之增长广大所可及。”
  所谓外因果者,如桃李等核,能生无限桃李果。内心因果之以小感大,更自不同。昔在佛世,有五百人诤讼,一比丘出而调解,又一比丘讥之,谓其行同妇人,後,讥者感得五百世妇人身。又迦叶佛时,有僧修定,厌闻沙弥诵经,詈为蛙声,後感得五百世为蛙。又色都佛时,有樵者,自念贫贫,由於福薄,因积资购一金钱,盖於满贮净水之瓶上,持以供佛。後感得世世生後手握金钱,用之不竭,直至释加佛时,出家亦不须乞食,人呼为金钱比丘,後证阿罗汉果。又释迦佛时,一富者家,产一象,便溺皆成金,富倾全国,有以问佛。佛云:此人因在色都佛时,以敬佛故,於佛像上将佛所骑之象,涂以黄金,故感得此报。
  “如《集法句》(《聚集句经》)云:‘虽作微小恶,後世招大怖,能有大损失,如毒入腹中。虽作小福业,後世感大乐,能成大义利。如谷实成熟。’”
  藏语常有云:”勿如静坐种谷。”此语之来。盖由昔有坐静者,从曼达中,偶遗数粒麦於庭,熟时得实盈握,复以此播种,由升而斗而石,心乐之,遂弃坐静,还家种田,卒退道心。故後成为讥评之话柄。总之小善小恶,皆不可忽,尤其戒学方面,应注意。《龙王请问经》云:”世尊,我於初劫住大海中。时有拘留孙如来出现世间,尔时龙族减少,自色都佛以後,龙种繁盛,世尊,有何因缘,而乃如此。世尊告曰:龙王,若四众於毗奈耶出家已,未能清净圆满尸罗,亏损轨则,亏损净命,亏损尸罗,此等不生有情地狱,当堕龙族。”并授记以後弟子犯轻戒邪命,当生龙族者,有九十万亿,最後均得成佛,或证阿罗汉道,在贤劫千佛时亦然。
  子三、业不作不得
  “若於感受苦乐之因,业未积集者,则其苦乐之果,决定不生,然於佛所积聚无量资粮之果,诸受用者,虽不须集彼一切因,亦须集其一分也。”
  此明善恶业不作,则苦乐果不生,譬如播种,不先播瓜豆,而欲得其实者,绝无是处。昔佛证道时,曾以其福德资粮,悉回向未来有情,但吾辈亦须积一分善业,始能与佛回向相应,而食其赐。例如弥陀福德,虽已为众生成就极乐世界,然亦须众生能修净业,始能生彼世界。
  九月十六日讲
  子四、业作已不失
  “诸作善不善业者,出生悦意不悦意之果。《殊胜赞》云:‘彼诸婆罗门,谓福罪可换,佛说作不坏,不作则不遇。’”
  凡一念瞋心,如未以四力对治,则千万亿劫,终当成熟。在未熟之前,绝不自消失。故梵志(即《殊胜赞》)谓,善恶如果,可以互易,则佛说不作不得,作已不失,即成相违也。
  “《三昧王经》亦云:‘作已无不受,亦无受他作。’”《戒经》(《毗赖耶阿笈摩》)云:‘假使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於此,有问业如当住,则犯常边,此项答案,各部不同。经部解释,业力不失,如债在券。唯识解释,由业力习气熏染第八识,其流相续。中观自续解释,业习熏第六意识,其流相续。中观应成派解释。业力习气存於蕴上所安立之我名上。以上四种,皆佛所说,而以应成派释为究竟。此为根本问题,有误执佛智不他求一语,谓自心清净即是佛,应问为此说者,彼业力习气究安立何处。抑安立於佛心上乎。
  癸二、各别思惟。分二。子初、正明十业道。子二、抉择业及果。
  子初、正明十业道
  “如是已知苦乐因果各各决定,及业增长广大,不作不遇,作已不失者,当先於业果之理,如何发起决定而取舍耶。”
  业果理极深细,非用理智各别思惟,不能获得决定信心。而为善为恶之判别,又即视此信心为转移,故此信心极为重要。
  “总之,善行恶行运转之门,决定为三,十业道虽摄不尽三门之一切善不善业,然善不善之诸粗显重罪,世尊摄其要者,说十黑业道,若断除彼等,则大义之要,亦摄入十,故说为十白业道也。”
  十业道於善恶两方,虽不能包括三门二业,然粗重恶业可总摄为十黑业道,重要善业,亦可总摄为十白业道。
  “《俱舍颂》云:‘於中摄粗重,善不善随类,说为十业道。’”
  十黑业道总摄粗重恶业,五无间罪如杀父母、杀阿罗汉、摄入身业,破和合僧摄入语业。出佛身血,尚非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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