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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经验到的眼前事实,不须要特别证明,它是自明的。故在法印之中,诸行
无常被置之于第一位。就如理论上所说的“无常故苦”或“无常故无我”,
这样,无常被说为是苦与我的理由。因为无常的实践 (无常观),人遇到近
亲死亡等等,就会感到世事之无常,而产生宗教心。因为无常观,而舍弃了
骄慢与执着之心;借着正确的认识无常之真相,而能舍弃对我、我所 (自己
与自己的所有物)的执着与骄慢之心,而怀着谦虚与体谅他人之心;因为无
常观,而能爱惜寸阴,不断地精进努力。“诸法无我”的“法”意指“无我
性的事物”,也可单指“事物”。但原始佛教中“事物”只限于“无我性的
事物”,因此诸法与诸行一样,是指一切现象。无我是“没有我”、“非我”,
在这里当作是永远不会生灭变化的实体或本体。佛教认为此种实体或本体是
在经验认识以外的,其存在与否并不明白,被认为是无记,因而禁止探讨这
类问题。在此一意义下,佛教不可说那种无实体的“我”。但在我们的世界
里,则可以说一切法“非我”。因此,诸法无我即是一切事物非我。无我与
空是说诸法处于无我、空的状态。在理论上,无我与空即无自性,即无自己
固定本体的性质,亦可说无固定性。诸法并无不生灭的固定实体。所谓“固
定”,是与他人无关,孤立而独立自存的意思。但社会人生的一切都是与他
人有关系,不是绝对单一孤立存在的。而一切皆与时间、空间,或其他事物
有所关连,是相对、相关的存在。社会人生也没有固定的活动。有什么条件
就有什么变化。这就是理论上之无自性的“无我”和“空”。
关于创世说和种姓说。佛教以“业”为创世纪的原动力,早就蕴含在业
报轮回的宗教思想中了。“业”有“共业”和“不共业”两种,“共业”的
果报是众生的共性及其共存的世界;“不共业”决定有情的个性及其特殊的
生活条件。据说众生共业感得的国土是这样一种结构:一个日月所照之地,
名“四天世界”;一千个日月所照的世界,名“小千世界”;一千个小千世
界,名“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名“大千世界”;前面总称为“三
千大千世界”。此三千世界受众生业力的支配,按成、住、坏,复成复坏的
公式循环周转。成、住、坏 (空)都是众生的劫难,其中还要经受火、水、
风三灾,刀兵、饥馑、疾疫三劫等。这类说法,很容易在多灾多难的民间流
行,成为佛教又一个影响较大的宗教观念。据说,在“成劫”之初,众生过
着宁静和美的生活,由于人的食欲,引起了生产活动;又有了性欲,产生了
两性结合,出现了家庭。家庭是私有财产的根源,私有财产是人际斗争、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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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定的根源。为了调和人际的争讼,出现了刹帝利和国家,有人厌世出家,
“入山行道”,于是产生了婆罗门。此类创世说在佛教不同典籍中,说法并
不一致,但最终归结为“业”,则是一条贯彻始终的主线。因此,在宇宙生
成论和种姓起源上,佛教同婆罗门教的天帝创始说,完全对立。早期佛教充
满着悲悯和同情受苦者的情绪,但对阶级矛盾则采取调和的态度,对种姓制
度主张适当调整。在早期经典中提到四种姓时,往往把刹帝利排在婆罗门之
前,认为唯有刹帝利才是“天人中最胜”。至于种姓制度本身,没有本质的
变化。但是在宗教信仰方面,早期佛教却向一切阶级、一切种姓开放。社会
上的种姓不平等,可以在佛教中得到解决,在佛法面前,佛徒一律平等,没
有种姓差别。佛陀宣布:“今我弟子,种姓不同,所出各异,于我法中出家
修道。若如人问:姓谁种谁?当答彼言:我是沙门释种。”沙门释种是指依
照佛教戒律出家修道的人。种姓平等被认为是“出世间法”的“施设”,在
早期的僧团组织中,看来是贯彻了的。
关于因明。因明(也有称作因明学)即佛家逻辑。当然,佛教产生以前,
印度古代就早已有因明的逻辑思想。在古代印度,各宗教哲学派别之间的斗
争十分激烈,经常展开辩论,辩论的胜负往往决定一个人荣辱乃至生死。7
世纪曾游历印度的玄奘在《大唐西域记》中记叙道:“时集讲论,考其优劣,
彰别善恶,黜陟幽明。其有商榷微言,抑扬妙理,雅辞赡美,妙辩敏捷,于
是驭乘宝象,导从如林。至乃义门虚辞,辞锋挫锐,理寡而辞繁,义乘而言
顺,遂即面涂赭垩,身坌尘土,斥于旷野,弃之沟壑。” 《大唐西域记》中
还记载了世亲的老师如意法师因与外道辩论受挫而被迫截舌自杀的事。这就
造成一种重视辩论技巧的社会要求。印度在佛教兴起前便沉浸在哲学思索
中,大量的不同观点和体系正在涌现,并进行着激烈的争辩。随着时间的推
移,各哲学派别或教派内部也是观点纷呈,派系丛生。各派在论战中竭力稳
固自己的观点,完善自己的体系,建立自己的权威。这样的辩驳,一方面促
进了哲学的发展,另方面也促使各派着力研究总结出论辩的技艺,并逐渐提
炼出充满“立破正邪”、“咸陈轨式”推理论证规则的逻辑体系。
“因明”的“因”指推理的依据,“明”指通常说的学术。因明大约产
生于公元前6世纪,传说它的创始人是乔达摩(也有译作“足目”)。最早
关于因明的著作是《正理经》。后来佛教哲学家又推动了因明的发展。因明
有古、新之分。佛教大师陈那以前的因明主要取五支作法,属古因明系统;
自陈那创立三支作法以后,便产生了新因明系统。古因明和新因明有很多不
同之处,其中最主要的区别是由五支作法变为三支作法。所谓五支作法,就
是其论式由宗、因、喻、合、结五个部分组成;所谓三支作法,就是其论式
简化为宗、因、喻三个部分。其中。“宗”是对论点的陈说,“因”是根据
和理由,“喻”是比喻和例证(“同喻”是同类比喻,“异喻”是异类比喻),
“合”是在前三者基础上的具体应用,“结”就是结论。五支当中以“宗、
因、喻”三部分最为重要,因为“结”只是“宗”的重复,而“合”也已包
含在“喻”之中了。所以陈那把五支改为三支,创立了新因明的论式。陈那
的三支作法除了删去“合、结”二支外,还对“喻”作了改造。在五支作法
里,喻只起比喻和例证的作用,意义不大;但在陈那的三支作法里,喻在例
证之上还说出它的普遍意义,这就提高了喻的地位,使喻变成因果关系的带
例说明。从五支改为三支,这是因明史上的一项意义重大的变革,它使因明
的论式趋向完善成熟,更切合人类思维的逻辑过程。因明作为佛家逻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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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佛教的兴盛而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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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诸多哲学思想
关于沙门思潮。公元前6至前5世纪,印度思想界十分活跃,出现了百
家争鸣的局面,当时的社会思潮有二:一为婆罗门教的正统思潮及其支流;
二为非婆罗门教的思潮。后者通称为沙门思潮,它体现为当时自由思想家的
各种观点和派别。沙门 (道人)的原意是“努力的人”,这些人常常过着与
婆罗门不同的生活,或者以求乞为生,从事各种苦行和瑜伽的修炼;或者从
事各种社会职业,如医生、星相家等等。他们对形而上学和社会伦理问题各
有不同的主张,并在群众中宣传自己的信仰,结成僧团或派别。这些僧团或
派别数量很多,活动也很频繁。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五派,即顺世派、佛教、
耆那教、生活派和不可知论派。它们的观点 (“见”或“外道”)很多,涉
及的过去是指前生的生活,未来是指死后的命运,还有许多哲学的根本问题:
世界的起源和发展,肉体与灵魂的关系,人生的目的,死后意识有无等。现
重点介绍一下。
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