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基督教中我们反对的是什么东西呢?反对的是它存心要毁掉强者,要挫折他们的锐气,要利用他们的疲惫虚弱的时刻,要把他们的自豪的信心转化成焦虑和良心苦恼;反对的是它懂得怎样毒化最高贵的本能,使它染上病症,一直到它的力量、它的权力意志转而向内反对它自己——一直到强者由于过度的自卑和自我牺牲而死亡:那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死法,巴斯卡尔就是最著名的实例。”
尼采希望看到他所谓的“高贵”人代替基督教圣徒的地位,但是“高贵”人决不是普遍类型的人,而是一个有统治权的贵族。“高贵”人会干得出残忍的事情,有时也会干得出庸俗眼光认为是犯罪的事;他只对和自己平等的人才会承认义务。他会保护艺术家、诗人以及一切可巧精通某种技艺的人,但他是以自己属于比那种只懂得做点事的人要高的阶级中一员的资格来保护这些人的。从战士们的榜样,他会学会把死和他正在奋斗维护的主义连在一起;学会牺牲多数人,对待他的事业严肃到不饶人;学会实行严酷的纪律;学会在战争中施展暴虐和狡猾。他会认识到残忍在贵族优越性里所起的作用:“几乎我们称作‘高等教养’的一切东西,都以·残·忍·性的崇高化和强化为基础。”“高贵”人本质上是权力意志的化身。
对尼采的学说我们应该抱什么看法呢?这种学说有多大真实性呢?有几分用处吗?里面有点什么客观东西吗?它仅仅是一个病人的权力幻想吗?
不可否认,尼采向来虽然没在专门哲学家中间、却在有文学和艺术修养的人们中间起了很大影响。也必须承认,他关于未来的种种预言至今证实比自由主义者或社会主义者的预言要接近正确。·假·如他的思想只是一种疾病的症候,这疾病在现代世界里一定流行得很。
然而他还是有许多东西仅仅是自大狂,一定不要理它。谈起斯宾诺莎,他说:“一个多病隐者的这种伪装暴露出多少个人怯懦和脆弱!”完全同样的话也可以用来说他自己,既然他毫不犹豫地这样说了斯宾诺莎,用来说他更不勉强。很明显,他在自己的白日梦里不是教授而是战士;他所景仰的人全都是军人。他对妇女的评价,和每一个男人的评价一样,是他自己对妇女的情感的客观化,这在他显然是一种恐惧情感。
“别忘了你的鞭子”——但是十个妇女有九个要除掉他的鞭子,他知道这点,所以他躲开了妇女,而用冷言恶语来抚慰他的受创伤的虚荣心。
尼采谴责基督徒的爱,因为他认为这种爱是恐惧的结果:
我害怕他人会伤害我,所以我使他确信我是爱他的。假使我坚强一些、大胆一些,我就会公然表示我对他当然要感到的轻蔑。一个人真诚地抱着普遍的爱,这在尼采看来是不可能的,显然是因为他自己怀有几乎普遍的憎恨和恐惧,他喜欢把这种憎恨和恐惧装扮成老爷式的冷淡态度。他的“高贵”人——即白日梦里的他自己——是一个完全缺乏同情心的人,无情、狡猾、残忍、只关心自己的权力。李尔王在临发疯的时候说:
我定要做那种事——
是什么我还不知道——
但是它将成为
全世界的恐怖。
这是尼采哲学的缩影。
尼采从来没有想到,他赋予他的超人的那种权力欲本身就是恐惧的结果。不怕他人的人不认为有压制他人的必要。征服了恐惧的人们没有尼采所谓的“有艺术才能的专制君”那种尼罗王的疯狂性质,那种尼罗王尽力要享受音乐和大屠杀,而他们的内心却充满着对不可避免的宫廷政变的恐怖。我倒不否认,现实世界已经和尼采的梦魇非常相似了,这一部分也是他的学说的结果;但是这丝毫没有使那梦魇的恐怖性有所减轻。
必须承认,也有某类的基督教伦理,尼采的酷评对它可以用得上而公正合理。巴斯卡尔和杜思退也夫斯基——用尼采自己举的实例——在品德上都有某种卑劣的地方。巴斯卡尔为他的神牺牲了自己堂堂的数学才智,于是归给神一种野蛮残暴,那就是巴斯卡尔的病态精神痛苦的无限扩张。杜思退也夫斯基和“正当的自豪”是无缘的;他要犯罪,为的是来悔改和享受忏悔的快乐。我不想讨论这样的越轨行为有几分可以公正地归罪于基督教的问题,但是我要承认我和尼采有同感,认为杜思退也夫斯基的意气销沉是可鄙的。我也觉得,某种高洁和自豪,甚至某类的自以为是,都是最优良的品格中的要素;根源在于恐惧的美德没一件是大可赞赏的。
圣贤有两种:生来的圣贤和出于恐惧的圣贤。生来的圣贤对人类有一种自发的爱;他行好事是因为行好事使他幸福。
反之,出于恐惧的圣贤像只因为有警察才不干偷窃的人一样,假使没有地狱的火或他人的报复的想法约束着他就会作恶。
尼采只能想像第二种圣贤;由于他心中充满恐惧和憎恨,所以对人类自发的爱在他看来是不可能有的。他从来没有设想过有一种人,虽然具有超人的大无畏和倔强的自尊心,还是不加给人痛苦,因为他没有这样做的愿望。有谁会认为林肯采取他那种作法是由于害怕地狱吗?然而在尼采看来林肯是下贱的,拿破仑大大了不起。
还需要考察一下尼采所提出的主要伦理问题,即:我们的伦理应当是贵族式的呢?或者在某种意义上应当把一切人同样看待呢?这个问题照我刚才这样的提法,是一个意义不很明了的问题,所以显然第一步是要把问题弄明确一些。
我们首先务必把贵族式的·伦·理和贵族式的·政·治·理·论区别开。信奉边沁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的人抱有民主的伦理思想,但是他也许认为贵族式的政体最能促进一般人的幸福。这不是尼采的见解。他认为平常人的幸福并不是善本身的一部分。本身就是善的或是恶的事情全都只存在于少数优越者方面;其余人遭遇的事是无足轻重的。
以下的问题是:少数优越者怎样下定义?实际上,这种人向来通常是战胜的氏族或世袭贵族,而贵族至少从理论上讲向来通常是战胜的氏族的后裔。我想尼采是会接受这个定义的。“没有好的出身就不可能有道德”,他这样告诉我们。他说贵族阶级最初总是野蛮人,但是人类的每一步向上都起因于贵族社会。
不明白尼采把贵族的优越性看成先天的呢还是教育和环境造成的。如果是后者,那么把其他人排除在照假定说来他们同样有资格具备的有利条件之外,很难有道理可讲。所以我假定他认为战胜的贵族及其后裔比受他们统治的人在生物学上优越,就像人比家畜优越一样,不过程度较差罢了。
“在生物学上优越”要指什么意思呢?在解释尼采时,意思是指属于优越氏族的个人及其后裔在尼采讲的“高贵”的意义上更有可能是“高贵”的:他们会有较多的意志力量、较多的勇气、较多的权力冲动、较少的同情心、较少的恐惧、较少的温柔。
我们现在可以叙述一下尼采的伦理。我想以下的话是对他的伦理的公正的评析。
战争的胜利者及其后裔通常比败北者在生物学上优越。
所以由他们掌握全权、完全为他们自己的利益去处理事务是要得的。
这里还有“要得的”一词需要考虑。在尼采的哲学里什么是“要得的”呢?从旁观者的观点看来,尼采所谓的“要得的”东西就是尼采想要的东西。有了这个解释,尼采的学说不妨更干脆、更老实地用以下一句话来叙述:“我假若是生活在白里克里斯时代的雅典或梅狄奇时代的弗罗棱斯才好。”
但是这不叫一种哲学;这是关于某个人的传记事实。“要得的”一词和“我想要的”并不是同义语;这个词要求某种普遍的立法定规,不管这要求多么不明确。有神论者可能说,要得的东西就是神想要的东西,但是尼采不会讲这话。他本来可以说他凭伦理的直观知道什么是善,可是他不要这样讲,因为这话康德气太重。把“要得的”一词加以推广,他所能讲的是这些话:“假如大家读我的著作,有一定百分数的人关于社会组织问题就会和我有同样的愿望;这些人在我的哲学会给予他们的精力和决心的激励下,能够保全和复兴贵族社会,由他们自己作贵族或(像我一样)作贵族的阿谀者。这样他们就会得到比作为人民的仆从能够有的生活更充实的生活。”
尼采思想里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