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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神学(章力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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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超神论的代表在中国方面,儒家的思想,乃有超神论的意味。例如孔子,他虽信神,但他对神的态度,乃非常疏远冷淡,其性质乃是道德的,非属灵的,和神并无生命的关系。「虽然知道上帝,却不当作上帝荣耀他,也不感谢他。」(罗一21)孔子「不语怪力乱神」,他对神乃取「敬而远之」的,不即不离,不冷不热的态度。他对人生大事,不加深究,不了了之,故曰:「未知生,焉知死」,结果他的门徒,一无所得,说:「夫子之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又如宋儒朱熹,他虽亦信神,说:「风起见雨,震雷闪电,花生花结,非有神而何?」但是朱熹乃是一个自然主义者,甚至不信上帝创世,而谓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为「行而上之道」,生物之「体」;「气」为行而下之「器」,乃生物之「用」。「理」为发动万物之原始动力;「气」则仅为太极造物之工具。他说:「太极只是一个理学,太极只是天地万物之理,在天地言,天地中有『太极』;在万物言,则万物中各有太极;未有天地之先,毕竟先有此理。」在西洋方面,超神论的萌芽,乃早在希腊的古代。伊璧鸠鲁及斯多噶哲学,即含有「超神论」的意味。超神论的发展,则在十七、十八世纪。英国方面,先由赫伯德(HerbertofCherbury)及白隆脱(B1ount)开其端。继有托兰(Toland)、柯林(Collins)、莫根(Morgan)、朱伯(Chubb)、郎斯顿(Woo1ston),号称自由思想家。此外复有霍布思(Hobbes)、陆克(Locke)、休谟(Hume)、夏夫慈堡(Shaftesburg),虽非超神论者,但立说实可相通。在法国方面,则有卢梭(Rousseau)和伏尔奏(Voltaire)及其他百科学者(Encyc1opaedist)及唯理论者。在德国方面,则有孟特尔生(Mende1ssohn)、莱辛(Lessing)、雷玛鲁(Reimarus)及爱德曼(Eerdmann);此外复有康德的实践理性论,诗莱玛赫之宗教依存感;虽未标榜两可论,实乃以人的理性取代上帝超凡的启示,以自然主义,取代超自然主义,乃犯超神论或自然神论的通病。

    三、超神论的批判超神论,乃是一种乖谬之说,不但自相矛盾,且复违反人之常情。第一,此派虽信上帝创造世界,但创造以后,便完全弃之不顾。等于一人建造一座辉煌的房屋,化尽钱财,费尽心血,及其落成,不但弃而不住,而且把门封锁,还要把手捆绑起来,以免把锁打开,则此人非愚即妄。创造天地万物的上帝,倘亦正和此人一样愚妄,试问天下宁有是理。第二,上帝乃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且以「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一3),「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8)是则超神论不但与事实不符,而且把上帝变成一个毫无作为,以及毫无功用的废物,与费疣。此派既信上帝是创造天地万物伟大无比的造物主,今乃视为无用的废物,于理如何可通。第三,上帝和世界既无有机的关系,而且完全超绝无缘,则此自然世界、道德世界,何以能自存自治?除了上帝是自有永有的以外,若被造物亦能自存自治,则不但和其上帝创造天地万物的信仰相抵触,而且根本混淆了造物主和披造物的属性。第四,超神论者至此乃加强辩,说自然世界和道德世界所以能自存自治,乃是由于「自然法」。但倘使没有立法者,倘使不受上帝的护理,则此种所谓「自然法」,势必成为一种抽象的观念和虚构的空想。盖一切法律的创制,必有立法者,法律的实施,必有司法者,此乃无可否认之理。第五,超神论者,又加强辩,说上帝仅管自然世界,不管道德世界;然则上帝何以顾此失彼,只管自然世界,而不管道德世界,是否前者更为重要,殊难自圆其说。第六,超神论者又加强辩,谓宇宙万象,均在「自然法」之下,自生自灭,芸芸众生,亦在「自然法」下,自由自在。此种解释,乃为强词夺理,不但无法自圆其说,且有严重缺陷。其一,倘使上帝不护理统治这个世界,势必摧毁道德秩序,其祸所及,将使人类陷于无政府状态。其次,倘使人类照「自然法」自生自灭,则人类将如机器,人生随运流转,将生趣索然,失去人之所以为人的情味。第七,上帝既超绝世界,不理世人,则整个人类,将成孤儿,不能得到天父之眷顾怜悯,祈祷既完全无用,上帝不能作人患难中随时的帮助(诗四六1)。所谓上帝,必成一个冷酷的石像木偶,抽象的名词。第八,超神论者,又加狡辩;说人对上帝,仅有道德的关系,在世为人,当「敬天爱人」,以求心安理得。此乃自相矛盾,因为他们已经说过,上帝创世以后,便不管世人,仅管自然世界,不管道德世界。诚如此说,则所谓人和神的道德关系,事实上等于虚构的空谈,所谓「敬天爱人」,尤为自欺欺人的口号。第九,更严重的,超神论者,既不信超自然主义,不信超自然的神迹与启示,则势必没有超自然的救恩,和超自然的重生和新生,则人类永无得救和永生的盼望。此乃超神论误尽苍生的最大的缺陷,可谓引人灭亡的邪说。第十,超神论者,「虽然知道上帝,却不当作上帝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罗一21、25)。虽信有神,实乃无神;所以超神论乃是伪装的无神论,滔滔天下,都被魔鬼欺骗的法术所迷惑;尤其我们中国的士大夫,都被这种虚空的妄言所掳去(西二8),而且至死不悟,掩耳不听真道,因此永远沉沦,岂不哀哉!

    伍泛神论——魔鬼叛神窃国的阴谋一、泛神论的概念泛神论,一称万有神教,谓宇宙间只有一个长住不变,自有永有,绝对永恒的「本质」(essence);有限之物(finitethings),万殊变迁,其本身并无真正的存在,印度教称为幻影(maya)。此派反对超越神论,否认神的位格,以及上帝创世之说,谓有限之物,乃出自无限,非由于创造。盖自无限出有限,乃为一种内在的原则,此即上帝。有限无限,均属一源,故宇宙非上帝所创造,上帝即寓于宇宙之内。他们认为「一即多,多即一」;「宇宙即上帝,上帝即宇宙」。

    泛神论者,对于神的观念,各有不同,大别之,可分两类:一为一般的泛神论,例如巴迈尼德斯(Parmenidese),则谓神即万有;如斯宾诺沙,则谓神即自然;神为万有之源泉,万有乃神的结果。其二为特殊的泛神论,其中又分四种:(1〕自然的泛神论,谓自然即上帝;(2)唯心的泛神论,如德儒费希奈(G。T。Fechner),谓一切物质,乃为寓于物质的精神之显现。精神有三种:一为世界精神,二为人间精神,三为物质精神,三者乃均为神的意识之表现;(3)伦理的泛神论,如德国哲学家斐希德,谓行于世界之道德的秩序,乃为神的本质之表现;(4)理性的泛神论,如黑格儿以理性为世界之根本原理,故理性即上帝。二、泛神论的历史泛神论思想自古至今,无分东西,均甚流行。各国学者,均醉心其说。最古的方式,在东方有婆罗门教及佛教,和我国的老庄哲学。在西方则有希腊哲学。例如亚诺芝曼德(Anaximander,610…546B。C。)主无极说,以之为宇宙万有之原理,如赫拉颉利图(Herac1itus,500B。C。),谓万有变化无间,生存不息,有恒常不易之法则,名之曰「道」(Logos),此即宇宙原理,或神的理性;如斯多噶派(Stoics),主神的内在性,谓神即为宇宙。其次为新柏拉图学派之创始者柏罗提那(P1otinus,205…275),他曾东游,考察波斯印度的哲学,谓神乃宇宙的大原,是无限者。绝对者;惟其本体充溢,则流为万有。复次为埃理亚学派(EleaticSchool);其说亦有泛神论的意味。到了中古时代,泛神论,虽曾消沉一时;惟降及近世,因笛卡儿。斯宾诺沙哲学的影响,泛神论又重振旗鼓;益以德国康德。斐希德、黑格儿的唯心哲学,深入人心,泛神论更趋于高潮。

    三、泛神论的派别基上所述,地无分东西,时不论古今,泛神论乃有其普遍的影响,兹分论之:1.1。东方的泛神论——其一为印度的婆罗门教(Brahmanism),或称印度教(Hinduism),以「大梵」(Brahma)为万物之本,最初的本质(primalessence)。世界万物,须与「大梵」合一,人苟了悟,「我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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