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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神学(章力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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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手里拿着火与刀;于是二人同行。……他们到了上帝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一点不可(伤)害他!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亚伯拉罕举目观看,不料,有一只公羊,……亚伯拉罕就取了那只公羊来,献为燔祭,代替他的儿子。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意思就是耶和华必预备)……耶和华的使者第二次从天上呼叫亚伯拉罕说:『耶和华说: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亚伯拉罕对上帝的忠贞不移,信靠顺服,以及他儿子以撒对父母的孝敬,当他被捆绑,放在坛的柴上,在他父亲要拿刀杀他的时候,他竟始终不发怨言,不作争辩,不加抵抗,实足彪炳千秋,作为信徒的圣范。3.恩约属灵的祝福,到了与亚伯拉罕立约之时,就远较以前显得格外明确。把亚伯拉罕之约讲解得最清楚的,乃为罗马书第三、四章,以及加拉太书第三章。这三章圣经连同在创世记里面关于亚伯拉罕的记载,晓谕我们,亚伯拉罕从上帝与他立约以后,就得以称为义,这乃包含罪蒙赦免,成为上帝家里的人,不再是远离上帝的「局外人」,而且得属灵的恩赐,得以成圣,又复有永远的荣耀。4.亚伯拉罕之约所包含的祝福,可从两方面说:一方面是暂时的,如流奶与蜜的迦南美地,抵御外患,战胜敌人,子孙繁衍如天上的星,海边的沙;另一方面,则为属灵的祝福。但是须知这两种祝福,前者对后者不是并行的,对等的,而乃为从属的。暂时的祝福,不是人生的目的;而乃为象征和预表属灵的与属天的祝福。属灵的应许,不会成就在亚伯拉罕血肉的后嗣身上,而乃仅属于那些跟随亚伯拉罕脚踪的和他有同样信心之人的身上。

    5.从上帝与亚伯拉罕订立恩约而言,所以他乃被视为恩约之「首」(Head)。但是这个「首」字的涵意,须加明辨,免滋误解。亚伯拉罕不能像亚当作工约之首那样称为恩约之首。第一,乃是因为亚伯拉罕之约并不包含那些在他以前和以后在恩约之内的信徒。第二,他不能越俎代谋,既不能代替我们接受应许,也不能替我们相信,使我们免除这种信受的责任。神学家巴文克氏(Bavinck)说,如果有恩约之首,那就只有主耶稣基督可以当之;但是严格而论,这只有把救赎之约与恩典之约二者视为一约,始能把他视为恩约之首,亚伯拉罕所以称为恩约之首,只能是因为此约乃是上帝和他正式订立的,从而得到上帝的应许,且要延及他世世代代血肉的,尤其是属灵的后裔。保罗在罗马书四章十一至十四节说:「……他(亚伯拉罕)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因为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在这里的「父」字乃是一种象征的说法,因为信徒属灵的生命并非靠亚伯拉罕而有的。神学家霍祺(Hodge)在他《罗马书注释》一书中说,「罗马书四章十一节中的父字仅指某一种人的特性。例如创世记四章二十、二十一节说:『亚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帐棚、牧养牲畜之人的祖师。雅八的兄弟名叫犹八,他是一切弹琴吹箫之人的祖师。』……信徒称为亚伯拉罕的儿女,乃是因为彼此宗教特性的相同。因为和亚伯拉罕重新制订恩约,这就包含所有上帝的儿女,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又因为他们都是他的后裔,都要承受应许给他的祝福。」6.最后,我们不可忽略旧约启示的阶段,其最足为新约时代之基准者,不是西乃之约,而为与亚伯拉罕所订之约。西乃之约,乃是一个中间事件,在这一个时期之内,恩约真正的特性——恩慈的特性,乃被许多外在的礼仪和各种繁文褥节所掩蔽,变得暗淡无光。此乃和以色列人神政制度的生活有关,一味的把上帝的要求放在首要地位,罔顾上帝的恩典。不知上帝的属性,虽然是公义的,但也是慈爱的。他甚至差遣他的独生子降世为人,代死十架,「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三13)所以使徒保罗大声疾呼:「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新译本作「这一点」)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么?你们是这样的无知么?」(加三1-3)于此应知,在另一方面,亚伯拉罕之约里面,与上帝应许相应的信心,乃显得更重要。四、西乃之约

    1.与亚伯拉罕之约本质相同——但是我们须知,西乃之约在本质上和亚伯拉罕之约是一样的,所不同的乃仅在若干形式上面。这一点却不被现在时代派的学者所承认。他们坚称,这并非仅在形式上不同,而且也在本质上有别。这派的经学家司可斐氏(Scofield)称西乃之约乃是律法之约(legalcovenant),乃为有条件的摩西工约(“ConditionalMosaicCovenantofWorks”),此约考验的要点,乃以服从律法为得救的条件。倘使此约是工约,当然就不是恩约。保罗在罗马书一再讲到这个问题,他认为律法和应许,乃是两相对峙的。他说:「因为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罗四13一16)他又说:「上帝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上帝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加三17)但是有一点须注意,使徒保罗并未完全把亚伯拉罕之约和西乃之约作对比,而只是说律法在约里面起运行的作用,而犹太人却误解了这运行的作用。在加拉太书四章二十一至三十一节、保罗把两约作比较;但不是以亚伯拉罕之约与西乃之约作对比。他乃是讲,一个是出自西乃之约,乃以地上的耶路撒冷为中心;另一个乃出自天,乃是天上的耶路撒冷,一个是血气的,一个是属灵的。他在这一段圣经里面,乃以两个儿子为两约的比喻:「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这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圣经清楚晓谕我们,亚伯拉罕之约并没有被西乃之约所取代而废弃,而乃继续有效。甚至在何烈山,上帝还是和那在亚伯拉罕之约里的以色列众人同在,摩西把他所应许的话,对以色列众人说「……如今我将这地摆在你们面前,你们要进去得这地,就是耶和华向你们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应许赐给他们和他们后裔为业之地。」(参申一1-8)所以当以色列人铸了金牛犊把它当神,下拜献祭,耶和华大发烈怒,要「将他们灭绝」的时候,摩西就根据耶和华上帝所应许的话,向他祈求说,「耶和华阿,你为什么向你的百姓发烈怒呢?这百姓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从埃及地领出来的……求你转意,不发你的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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