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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乃指理性和自由的智能;「样式」乃含有原有的公义。他们复说,前者乃为天生的恩赐,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性;而后者,乃为原有的公义,乃是一种超凡的恩赐,对于低劣的人性有牵制的作用。但是他们所说的原有的公义,究竟是否于人被造之时一次赋与,抑或以后因为人当他服从之时所得的赏赐,乃有不同的意见。人之所以有永生,乃是因原有公义所积的功德的报赏。
三、改正宗改教者反对将「形像」与「样式」加以区别,而认为原有的公义乃含在上帝的形像之内,乃属于人类原有的本性和最初的情况。但是路德和加尔文彼此乃有不同的意见。路德不从上帝形像里去探求人原有的天赋,例如智慧的性能,而乃完全从原有的公义中去求,所以乃因犯罪而完全丧失。加尔文则有不同的意见。他认为「上帝的形像乃上帝赋予亚当的完全正直,当他理智清明,则他的情感便服从理性;他一切的感官都受适当的管制,而把他一切的至善归属于造物主美善的恩赐。虽然上帝形像主要的中心乃在人的心意或灵魂里面,但是他的权能与感力,没有一部分,不发出荣耀的光辉。」这乃包括一切自然的天赋以及心灵的品质,这就是所称的原有的公义,便是真知,正义与圣洁。整个的形像被罪所败坏,仅有属灵的品质也完全丧失。
四、新神学苏西尼派,以及有些早期的阿敏念派,认为上帝的形像乃仅指治理低级的受造之物而言。施莱玛赫则反对原有完全正直的本性,以及原有公义的教义。他以为道德的完善,或公义与圣洁乃都是发展的结果。因此他便以为如果说人在被造的时候有公义与圣洁的本性,乃都是一种矛盾的说法。所以人里面上帝的形像,乃仅为一种对于神圣的某种感受性,以及可能符合圣善境界以及发展像神的性能而已。其他新神学家如马敦生(Martensen)和喀夫旦(Kaftan)之流也附和施氏的谬论。乃似「人皆可为尧舜」的人文主义思想。贰人里面上帝的形像
一、形像与样式圣经里面,关于「形像」与「样式」二词,乃为同义的,每加互用,所以二者并非指不同之事。在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二词并用;在二十七节则仅用前者,这乃显然指明,二者并无不同,乃为一物。在创世记五章一节仅用「样式」一词,而第三句,二词又加并用。在创世记九章六节又仅用「形像」一词。可见「形像」「样式」,实乃一而二,二而一,当无用疑。在新约里面,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七节用「形像」「荣耀」二词;在歌罗西书三章十节则用「形像」一词;在雅各书三章九节则仅用「样式」一词。由是可证二者在新约旧约,乃是并用或互用的。
这乃指示我们,人在被造的时候也是照他「样式」造的,这个「样式」并非以后才赋予的。一般人的意见认为,所以加「样式」二字乃是为更清楚说明,这个「形像」乃是最像上帝,乃是一个完善的形像。质言之,在人被造的时候,上帝的原型,在人的身上成了他的副本;人不但带有上帝的形像,而乃真是他的形像。此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七节已清楚指示,人乃「是上帝的形像和荣耀」(并参林前一五49)。有些学者,如波尔氏(Bohel)等神经过敏,以为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形像」的前置词乃为‘in’,而「样式」的前置词乃为‘after”乃有很大分别。其实在希伯来文并无分别,而且这两个前置词乃可互用,且可倒用的。在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形像」前乃用‘in’,在「样式」乃用‘after’,但在五章三节在「形像」前则用‘after’,在「样式」前则用‘in”在歌罗西书三章十节「形像」前亦为‘after’,与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都相反,可证两个前置词并无分别,可以互用。二、原有的公义人被造时上帝的形像,其中乃含有原有公义的意思,或说是真理,仁义与圣洁。创世记一章三十一节指示我们:「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并且「正直」(传七29)。新约又指示我们,世人要在基督里更新,他把世人带回从前原有的情况。他所恢复过来的世人的情况,并非中立的,不善不恶的,亦非不即不离的平衡状态,而乃有真知。正如歌罗西书三章十节说:「穿上了新人;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又如以弗所书四章二十四节说:「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这真理、仁义和圣洁三个要素,乃构成原有的公义;此乃因犯罪而丧失,而在基督里恢复过来。上帝的形像,从更严格的意义说,乃可说是上帝道德的形像。世人被造时的道德形像,使我们知道,世人原有的情况不是无罪的道德中立状态。
三、知德但是上帝的形像,乃不仅限于真理、仁义与圣洁。这些都因犯罪而丧失,乃还含有人类自然的素质,此乃人之所以为人的知力,情感与道德的自由。人在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的时候,乃有知德的本质,那并未因犯罪而丧失,否则将不成其为人。这些本质虽因犯罪而败坏,但犹存留在世人里面。吾人应加注意,世人犯罪堕落以后,不论其灵性状况如何,在圣经里面,乃仍称他们是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的(参创九6;林前一一4;雅三9)。所以杀人流血乃被视为滔天大罪,因为此乃攻击上帝的形像(参创九6)。从这些经文而看,世人虽犯罪堕落,但仍不应说他已完全失去上帝的形像。
四、灵性上帝形像还有一个因素,便是灵性。这在圣经叙述上帝造人的时候已经表明。创世记二章七节说:「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生气」乃是生命的重大要素,「有灵的活人」乃为人的本质。灵魂乃连于身体,且复适于身体;但也能脱离身体而存在。从这点来说,人乃是一个属灵的实体,也是上帝的形像。除了灵性以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人的身体是否也构成一部分上帝的形像,其答案乃是正面的。因为圣经说人——不仅是人的灵魂——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人——有灵的活人,如果没有身体,乃是不完全的。复次,照圣经所说,杀人流血乃是表示毁灭人的身体(太一○28,并参创九6)。身体可说是灵魂表达他自己的媒介。而且最后身体也要变成灵体。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九节说:「我们既有属土的形状,将来也必有属天的形状。」腓立比书三章二十、二十一节说:「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他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五、不朽
上帝的形像还有一个因素,乃是不朽。提摩太前书六章十五、十六节说:「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就是那独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要将他显明出来。」这似乎说仅有上帝「是独一不死」的;但圣经也十分清楚显示世人,在某种意义上,人也是不朽的。上帝的「独一不死」固是他的主要特质;但唯其如此,乃可从他里面赋予世人不朽的生命。人在被造的时候,乃是不朽的,乃是「有灵的活人」(创二7)。不仅是因为他灵魂乃赋有一种无限的实质,而且乃因在他里面不含死亡的种子,世人被造时原有的景况乃是不受死亡律支配的;死亡乃是世人自取其祸,乃是他故意抗命而受的处罚。因为创世记二章十六、十七节明言:「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照创世记三章十九节,乃包含身体的死亡。从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五章十二节;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二十一节所指示的,「死乃从罪而来」;在罗马书六章二十三节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死乃为罪的工价,世人原来乃是不朽的,所以圣经又说:「惟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六23)叁人乃是上帝的形像
照圣经的教训,人的本质乃是上帝的形像。因此人乃和其他受造之物有区别,乃是上帝创造之极峰,人乃为万物之首,我国成语也说:「人为万物之灵」。照圣经所记「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一26、27,并参九6;雅各三9)。有些学者以为「形像」「样式」二词,乃有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