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中观四百论释+圣天菩萨造颂-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问曰:“神我”是思的体,是受用境者;思是受用境的作用,所以彼我需要观待眼根等为缘乃能生起,故无过失。答曰:树等若无有风等吹动,即没有动摇的作用,乃至风等缘没有息灭之间,树总是动摇的,因此有作用的法,必须依物质(风)乃能动摇。这是显示同喻。若就异喻:物质(树)动摇的作用,它必须依靠物质(风),不应认为风未息灭而动摇亦如是息灭;风自己生起以后乃至息灭之间而没有有动摇。如是汝许思与神我是一体,又是常住,是故在受用境时,说有神我无思,其理则不能成就。

(癸)三(不应以先有思的功能许为我体)

颂曰:余方起思界,别处见于思,如铁链熔销,我体一变坏。

问曰:“我”在受用境之前虽然没有思体,但是,思的功能是有,所以有我。答曰:在离开受用境的阶段时,见到余方起思界的功能作用,而在别处受用境时,则见于思。如像铁链熔销成汁,然后变成铁锭,所以先有思的功能作用,然后即思体显然变异,是故我体也应当变坏,因为汝许思与我同一体性故。

(壬)三(破尼也耶派所计的我)分二:(一)破我品(一分)具有极微意故能了知境;(二)破许我是常遍。

(癸)一(破我品(一分)具有极微意故能了知境)

颂曰:思如意量小,我似虚空大,唯应观自相,则不见于思。

尼也耶派问曰:我们所许的“我”非是思体,因为我的一分具有极微那样大的意,所以能了知境的思,如像意量之小。它与意结合以后,便产生思与境合为一体的我知,因此我就似若虚空一样的是常,是遍,极其广大。答曰:那么,常、遍的我除与极微的一分有关系之外,与其他的我知等即无关系了,是故汝所许的我,不能了知境而见。例如与极微那样大的一粒盐水相连,不能就说恒河的水皆成咸味,所以汝许无有思而有我,就不合道理了。

(癸)二(破许我是常遍)

颂曰:我德若周遍,何为他不受,彼于彼自体,言障不应理。

一切有情各个的我德若是无方分、是常、如虚空周遍的理由要是有的话。那么,汝自己的我,何以不为其他的人执受为他的我呢?应当执受,因为汝自己的我与他人的我是同一体性故。若他的我取境时,无有汝自己的我,那么,汝许我周遍一切则成相违。救曰:这是由他自己的我所障碍,故不能见我的“我”。答曰:彼自己于彼自体,言说有障碍是不应理的,因为自于自体分别不出能障与所障故。

(壬)四(别说破我的功德等)分三:(一)许自性是色法又是造一切者即同痴狂;(二)许是造善不善业者与不受异熟相违;(三)破我常是造业者与受异熟者相违。

(癸)一(许自性是色法又是造一切者即同痴狂)

颂曰:若德是作者,毕竟无有思,则彼与狂乱,应全无差别。

数论师说:苦乐舍三德平等时,从自性色法生觉的异名——大,从大生三种慢,而从勇慢生五知根、五作业根和意根,合为十一根。从尘慢生五唯(色声香味触),从五唯生五大(地水火风空)。暗慢是能转前二慢者。答曰:若如数论师所许三德平等时的自性是能变易的作业者,与毕竟无有思应成相违。因为如是许可,则彼等自性与识住颠倒的狂乱,应当完全无有差别故。

(癸)二(许德是造善不善业者与不受异熟相违)

颂曰:若德能善解,造舍等诸物,而下知受用,非理宁过此。

这种说法是与正理相违;世间人也认为是颠倒的,所以极不合理,因为由苦乐舍三的自性功德,在一切时处若能善了解营造房舍等诸物质,而不知道受用,这种非理的事,宁有何人能超过此错谬呢?既违背正理,也违背世间法故。

(癸)三(破我常是造业者与受异熟者相违)

颂曰:有动作无常,虚通无动作,无用同无性,何不欣无我。

胜论师说:唯独“我”是作业者和受异熟者。答曰:许我是常,不合道理,因为若许我是作者,必定承认有作业的因,不作业就不应是作者故。若有去来等动作即是无常,因为前后作业定许有差别故。一切我体如虚空一样的通一切时处,无有去来等动作,由此就会成为没有不至的境时故。问曰:无有作用的我是有的。答曰:无作用的我绝对没有,同虚空花一样的是无性,因此汝何不欢欣无我耶?应当欢欣,因为通达我非常住就能解脱一切怖畏故。

(辛)二(总破我)分四:(一)执有补特伽罗的我是颠倒;(二)常我即不能解脱生死;(三)不应许解脱位时有我;(四)破无我的解脱是实有。

(壬)一(执有补特伽罗的我是颠倒)

颂曰:或观我周遍,或见量同身,或执如极徽,智者达非有。

执有补特伽罗我应是颠倒,因为若是有我,那就必定现见与自性无有差别,如像胜论师和数论师等,或观察各个我如同虚空一样的周遍无碍;尼犍子或见我的量同于蚂蚁和大象身等量一样相称的大小,如云:“我形如身量,故说有大小”。有些不许我有大小量的人,或见我如极微,可是在无倒通达诸法真实性的智者,则了达补特伽罗非有我,因此认为我有实体,则与诸外道见无有区别。

(壬)二(常我即不能解脱生死)

颂曰:常法非可恼,无恼宁解脱,是故计我常,证解脱非理。

若许我是常法,那么,他就不得解脱,由于是常则无生死等逼害可恼,若无生死逼恼,然后修道岂宁得解脱吗?决定不得解脱故。

(壬)三(不应许解脱位时有我)

颂曰:我若实有性,不应思无我,定知真实者,趣解脱应虚。

“我”若实有自性,就不应当思维补特伽罗无我,并且也不应得解脱,因为还有随我执流转的因未坏灭故,所以外道出家众说他是:决定了知“我”的真实性而永断我执者,趣入解脱涅槃,则应成为虚妄了。因此,诸乐求解脱者应当许无我义。

(壬)四(破无我的解脱是实有)

颂曰:若解脱时有,前亦应非无,无杂时所见,说彼为真性。

若是有我,那么,在解脱位时,就应当随顺我执所转而起怖畏。设若认为:虽然无我,但是,解脱的我是实有。解脱的我要是实有,那么,以前在生死轮回时亦应非无解脱的我耶?因为要无夹杂其他我见时,唯独所见诸法自体而不错乱,方可说彼为见真实性故。解脱时若无我,在生死位时也不应当许有我。

(辛)三(破许无我有断灭过)分四:(一)无我并没有诸行刹那断灭的过失;(二)有我亦不应为流转还灭的因;(三)能生所生的法唯是无常;(四)略示名言中离断常的规则。

(壬)一(无我并没有诸行刹那断灭的过失)

颂曰:若无常即断,今何有草等,此理若真实,应皆无愚痴。

问曰:诸法若无谛实,那么,诸行刹那刹那坏灭的本性,由于生已无间即灭,所以应当成断灭。答曰:不应了解无常就是断灭的义,若无常即是断灭,那么,从无始相续乃至今天云何有草木等现象的存在呢?若无常即是断灭,凡是无常皆有断灭的过失故。说“凡是无常皆是断灭”的见解,此理若是真实的话,应皆无有愚痴的补特伽罗,因为是无常故。如是也无有快乐和贪欲等事,因为汝许无常即是断灭故。

(壬)二(有我也不应为流转还灭的因)

颂曰:设有所执我,现见色等行,唯从他缘生,从他缘住灭。

设若有汝所执的“我”,也不应为一切众生流转的因,因为火晶珠与日光相遇即生火;水晶珠与月光相遇即能出水;从种子生芽;从羯罗蓝生诸根。所以现见色等诸行,唯从他缘而生;现见从薪火燃等唯从他缘而住;又如现见无薪而火即息灭等事,唯从他缘而灭故。是故不应许有我,若是有我,必定不待他缘唯从我生一切果故。

(壬)三(能生所生的法唯是无常)

颂曰:如缘成芽等,缘成种等生,故无常诸法,皆无常所起。

任何时候决定不可能从常法出生果,如现见世间从种子因缘而成芽等,因缘成就令种子等生起,是故凡是无常诸法,皆从无常的因缘所生起,因此诸行刹那生灭,没有断、常的分位。

(壬)四(略示名言中离断常的规则)

颂曰:以法从缘生,故体而无断;以法从缘灭,故体亦非常。

智者以缘起的正理,即能永远遮止来临的执诸行断、常的金刚雷电而摧毁因果的关系;并且能建立以芽等果法是从种子等因缘而生,是故体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