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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导致鸨母狠毒的最主要原因,还是钱。如果不是为了钱,是不会有任何女人要去当鸨母的。为了钱,鸨母就必须对妓女加紧进行训练,甚至不惜在训练中动用私刑;为了钱,鸨母就必须强迫妓女接客,而不论那嫖客是老是少、是黑是白、是胖是瘦、是俊是丑、是温柔多情还是粗俗可鄙。这就对妓女身心两方面都造成了伤害,因此无论妓女,还是同情妓女的人,都会对鸨母恨之入骨。
其实,妓院中还有比鸨母更可恨的人,那就是所谓“龟奴”,即俗称“王八”的那些男性职员。龟奴最早可能是卖淫女子的丈夫,也可能是人贩子。正因为他们是妓女的丈夫,或鸨母的丈夫,或有丈夫名义者,所以叫“忘八”。所谓“忘八”,就是指“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字皆忘,或忘了第八个字——耻,也就是“无耻”的意思。“忘八”谐音“王八”,而“王八”就是“乌龟”,所以这些家伙便叫做“龟奴”。
龟奴的无耻,一方面在于他们寄生于妓女,靠妓女的卖身钱来供自己享乐挥霍;另方面,也在于他们时常欺负妓女,骚扰妓女。在嫖客面前,他们低三下四,比狗还不如;在妓女面前,他们又摆出一副“老爷”派头,还时不时趁机占妓女的便宜。自己不劳动,靠妓女卖身为生活,已是人格低下;趁嫖客不在时去满足性欲,更是人格卑劣。如果说,鸨母九分可恶之外尚有一分可怜,那么,龟奴便是十恶不赦、十分可恶的“王八蛋”!
一部娼妓史,不但充满铜臭,而且充满血腥。
纵观历史,妓女的来源,无非四种:一是罪人家属,二是战俘,三是为生活被迫走投无路者,四是被人诱骗拐卖者。无论何种,都是被迫走进娼门。换言之,无论何种情况,都是对人权的践踏、人格的侮辱和人性的蹂躏。因此,一部娼妓史,也就是妓女的血泪史。
妓女最悲惨的遭遇,是不被当作人看。的确,历史上是有一些名妓,风头出尽,青史留名;但这样的名妓,在妓女的总人数中,又占得了几分之几?更何况,人们在骨子里,也未必把她们当人看。王安石和朱熹要找同僚的岔子,不是就随随便便地把两位名妓抓起来严刑拷打吗?不少一代名妓,到了晚年,不也穷愁潦倒,流落街头吗?至于一般的妓女,其生活更不堪回首。鸨母的虐待,狎客的戏弄,路人的白眼,都是家常便饭。妓女,可以说是最没有人格尊严,最被人看不起的。直到现在,中国不是还有一句极为刻毒的骂人的话,叫“婊子养的”吗?
事实上,无论诗人们如何诗化青楼,把青楼风光描写得宛如天堂,把妓女们的风姿描写得宛如天仙,妓女的生涯都决不会像她们上演的节目那么美妙。私妓要为金钱所左右,官妓要为权势所压迫,她们不是商品,便是玩物,哪有人格可言?唐代金陵有一群花花公子将一名营妓狎弄致死,居然又一把火把她烧了。岭南乐营妓女在席上得罪了宾客,就被长官处以棒刑,打完了,还要赋诗嘲笑,说什么“绿罗裙下标三棒,红粉腮边泪两行”,简直是恶霸土匪又加文痞流氓。写得出这样诗句的人,想必挺有“文化”,但其心肠,却真是阴如蛇蝎,毒如豺狼。政府管辖的妓女命运尚且如此,黑帮“保护”的妓女,其命运便可想而知。
妓女所受的摧残,不仅是肉体上的,更重要的还是心灵上的。由于长期不被当作人看,不少妓女内心世界都相当苦楚和压抑。屈辱感、自卑感、孤独感、空虚感,以及对此身无靠、前途渺茫的恐惧感,无时无刻不在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即便锦衣玉食、华灯艳彩,或者名登花榜、技压群芳,所有这些“享受”和“成功”,都无法弥补其痛苦于万一。为了谋生,也为了排遣这苦楚和压抑,她们不得不强装笑脸,在灯红酒绿中醉生梦死。久而久之,连她们自己也不知道世上是否有真情了。因此,一到人老珠黄,无笑可卖时,她们便会变得麻木不仁,如同行尸走肉,在孤独寂寞中,背着沉重的道德十字架凄凉地死去,连灵魂也得不到安宁。这是极不人道的事情。
社会主义的中国,决不能让这种现象死灰复燃。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情人之(一)“妓不如窃”
娼妓制度是社会的一个怪胎。
但凡考察和研究过中国娼妓史的人,都多少会产生一些怪异感,觉得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些事情,实在不可思议。比方说,中国古代社会极其讲究“设男女之大防”,已嫁女子回到娘家,和自己的亲兄弟都不能同桌吃饭,然而却又允许素不相识的男男女女,在妓院里眉来眼去、勾肩搭背、打情骂俏、随便上床;中国古代社会极其讲究女人的“贞操”,强调新娘必须是黄花闺女,妻妾必须要从一而终,寡妇再嫁都要视为失节,然而却又允许甚至要求一部分女子不守“贞节”,去充当“人尽可夫”的妓女,而且越淫荡、越放浪越好;中国古代社会也极其讲究男人的“守志”,强调一个有志气、有作为、有理想的男子汉大丈夫,应该不好色、不淫乱,不能玩物丧志,然而男子狎妓,却又被视为风流韵事,不俗而雅,可以写进诗词广为传唱,载入史册千古留名,连至尊天子有时也要去凑凑热闹,体验一下生活。这就实在让人弄不清楚,中国古代社会究竟是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宣扬什么,禁止什么。
其实,反过来想想,又会觉得这很好理解,道理也很简单,就因为世界从来就充满着矛盾。任何事物,都是与它的矛盾对立面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有隔离,就有开放;有贞洁,就有淫乱;有性禁忌,就有性自由。与其“禁而不止”,如“略有松动”,亦即在严格实行“设男女之大防”的前提下,开一个小口子,保留一个男女自由交往的小天地,以免因过分的禁忌,而引起心理的失调和社会的失衡。
于是,在男女不平等的条件下,中国古代社会便采取了牺牲部分女性贞洁和尊严的方式,来满足男人与异性自由交往的欲求,以保证社会的均衡和稳定。必须指出,这种做法是不公平和不道德的。“公平”的做法,也许是同时开设可供女性自由出入、随意嫖宿男妓的妓院。可惜这并不可能。中国古代也有男妓,不过并非为女性服务,而是为有“同性恋”需求的男人服务的。更何况,即便开设了为女性提供服务的男妓院,也不道德。真正既公平又道德的做法,是男女平等,交往自由,先恋爱后结婚,一夫一妻,双方都遵守法律,忠于爱情。显然,对于中国古代社会而言,这只能是“后话”。
尽管开设妓院的做法,既不公平,又不道德,但它对于中国古代社会的稳定,却也确实起到了均衡器的作用。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中国古代的娼妓,从未形成对家庭的破坏和冲击。相反,娼妓制度与家庭制度并行不悖、相得益彰、共存共荣,其中的奥秘,颇值得玩味。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来看看妻子们的态度。
前已说过,中国古代的妻子们,有不少是“妒妇”。她们对于丈夫的纳妾,几乎根本不能容忍。然而,有趣的是,她们对于丈夫的狎妓,却又相当地宽容。比如前面说过的那位东晋谢安先生的夫人即是。谢安要纳妾,被她严词拒绝,但谢安身边歌妓如云,出游宴饮时必有艺妓相随,她却不闻不问。原因之一,也许就在于妾会造成对妻之地位的威胁,引起家庭纠纷,而妓则不会。妓女再漂亮、再风流,也在家庭之外,而且还是“公物”;姬妾再丑陋、再木讷,也在家庭之内,而且为丈夫所“私有”。公私内外,这个界限,不可不分。家是妻的领地,自然不容他人染指。外面的世界妻们就管不着了,也不想管。“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妻们都相信,无论丈夫们如何在外面看花了眼,却总有一天会“浪子回头”,回到自己身边,回到家里来。
当然,面对寻花问柳而归的丈夫,妻们不能说一点醋意没有,不过大多也都不怎么当回事。因为在她们看来,妓女根本就不是人,而是阿猫阿狗之类的“玩意儿”。比如丈夫跑了一圈马,溜了一回狗,你也和他生气么?何况,前已说过,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妻,都多少有些母性,因此,对待狎妓的丈夫,也就有如对待淘气的儿子,顶多唠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