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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类经图翼-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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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撮为合。(黄钟律龠,容千二百黍,二龠为合也。) 
十合为升。 
十升为斗。 
(孙子算法,以六粟为圭,十圭为抄,十抄为撮,十撮为勺,十勺为合。此流俗之鄙谈,非先王之 
法制,儒者所不道也。) 

类经附翼卷二律原
五量正数
属性:(即黄帝所设也。周公嘉量、太公旧量并同。) 
四豆为区。(四升曰豆。区为一斗六升,三百二十龠。区或作 。) 
五区为釜。(八斗也。为一千六百龠。釜或作 ,即所谓斛也。) 
倍釜为庾。(十六斗也。庾或作 ,又作逾,又作 。) 
五庾为钟。(八十斗也。) 
倍钟为秉。(一百六十斗也。) 

类经附翼卷二律原
陈氏三量
属性:(此非周制,而与汉制颇同。) 
五豆为区。(二斗也,比旧区多四升。) 
五区为釜。(十斗也,比旧釜多二斗。) 
十釜为钟。(百斗也,比旧钟多二十斗。) 

类经附翼卷二律原
我朝斛法
属性:成化十五年奏准铸成斛法,根据宝源局量地尺,斛口外方一尺,内方九寸,斛底外方一尺 
六寸,内方一尺五寸,深一尺,浓三分,平秤一百斤。根据古黍度尺,斛口外方一尺二寸八分, 
内方一尺一寸五分有奇,底外方二尺零五分,内方一尺九寸二分,深一尺二寸八分,浓四 
分。(郑世子曰∶按古人未尝以五斗为斛,五斗为斛,盖自唐宋始也。算法根据宝源局尺量,置斛口内 
方九寸自乘,得八十一寸,置底一尺五寸自乘,得二百二十五寸,又以口底相乘,得一百三十五寸,三 
宗相并得四百四十一寸,三归得一百四十七寸,以深一尺乘之,得一千四百七十寸,是为铁斛五斗实 
积,倍之得二千九百四十寸,是两铁斛即十斗实积。然则今之斛法,非二千五百也。民间俗传算术, 
多以二千五百为斛法者,疑术士之杜撰也。) 

类经附翼卷二律原
黄钟生衡
属性:衡曰平衡,谓欲得其平也。此器有小有大,总名曰衡,小者曰等,大者曰秤,古文作称。(称去声。) 
虞书曰律度量衡,言衡不言权;论语曰谨权量,言权不言衡。盖权衡合德而相须为用, 
举其一则可以互见矣。吴韦氏曰∶衡有斤两之数,生于黄钟。黄钟之管,容 黍千二百粒, 
是为一龠,二龠为合,合重一两,故律度量衡,于是乎生,而三代之制,权衡之起,信乎出于 
律矣。夫一龠所容千二百黍之重,是为半合,即古之半两也;两龠所容,三千四百黍之重, 
是为一合,即古之一两也。然则一升之重为十两,一斗之重为百两,一斛之重为千两矣。 
故一斤之重为一升六合,一均之重乃四斗八升,一石之重乃一斛九斗二升也。权量相合, 
未有得其量而不得其权者。今考羊头山 黍,以时制等子秤之,其中者百粒得二分五厘 
整,积至两龠二千四百粒,秤重六钱。可见今之六钱为古一两,今之六斤为古十斤,其余可 
以类推,大率古之于今,乃五分之三耳,先儒以为三分之一非也。置今求古则用六归,以古 
求今则用六因。求度量亦如之,但率法不同耳。度以八为率,今之八寸,即古之一尺;量以 
三为率,今之三斗,即古一斛;权以六为率,今之六钱,即古一两也。凡度量衡,以今求古, 
皆置今为实而用归,以古求今,皆置古为实而用因,则得之矣。 

类经附翼卷二律原
古今衡数不同
属性:郑世子曰∶按淮南子谓十二粟而当一分,十二分而当一铢,则一铢者,一百四十四粟 
也。汉志谓一千二百黍为十二铢,则一铢乃一百黍也。后汉志注又谓十粟重一圭,十圭重 
一铢,则一铢者亦惟百粟耳,更减淮南之数而不相合也。且汉制律度量衡,悉纷乱无纪。 
臣家有汉钱数十枚,凡若干种,每种虽度数分寸仿佛,而浓薄轻重不匀。以汉食货志校之, 
彼志云∶货泉重五铢,货布重二十五铢,大泉重十二铢,大布重二十四铢。臣以今时等子, 
将钱每种或十枚或五枚,总秤之以均其轻重,而用算法求之,合其一两之数,则大泉合今三 
钱三分,货泉合今三钱五分,货布合今三钱七分,大布合今三钱八分,此皆汉时一两之数, 
而率皆乖异,与宋吕大临考古图之说相同。大率汉之一两,惟有今之三钱半强,是汉三两 
为今之一两强。其数与 黍之法不同者,盖因刘歆误以 黍为 ,故律、度、量、衡,四器皆 
失之小,其余器皿,率多舛谬矣。又史言晋之秤两,不与古同;梁陈根据古秤;齐以古秤一斤八 
两为一斤;后周玉秤四两,当古秤四两半;隋以古秤三斤为一斤;唐量衡与古校,皆三之一。 
然史文缺略,今不能的悉其数。唐孙真人千金方曰∶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十当 
作百,传写之误。)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合今之六钱也。)十六两为一斤,此则神农 
之秤也。吴人以二两为一两,隋人以三两为一两,今根据四分为一两秤为定。(此唐秤十斤,正合 
今之六斤。)此说足以破其惑。而肘后方鹿鸣山序云∶古方药品分两,灸穴分寸,与今不类,为 
古今人体大小或异,血脉亦有差焉。此说非也,宋林亿等千金方凡例曰无稽之言莫此为甚 
者是也。又如千金方所载药升之制,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此升甚小,不知何代之 
量有如此者?又云半夏一升,秤重五两。校之不同。即所云诸药权量,大率类此,姑存其 
说,以见度量权衡长短大小轻重之不同耳。隋唐宋元之度量,校之累黍则失于长大;汉魏 
南北朝之度量,校之累黍则失于短小。宋儒论乐律者,率舍高而取下,论度量者,又舍大而 
取小,夫岂知适中之道哉?今选羊头山 黍中者一千二百粒,实于黄钟之龠无欠无余,以 
天平秤之,整有三钱,乃古半两也。两龠之黍,当天平六钱,为古一两。然则古秤一斤,当 
天平九两六钱,今之平秤一斤,是古一斤十两,盖三分两之二也。今大明钞尺七尺五寸,适 
合黍尺一丈;铁斛三升二合,适合黍量一斗;平秤九斤,适合黍权一秤。(十五斤曰一秤。)虽不 
同而实同,虽不用而实用,妙理存乎其间,而人未之知也。臣若不累黍亲验,亦不信有如此 
之妙。后世为钟律之学人,不可以其常用而忽之也。 

类经附翼卷二律原
五权所起
属性:(五者,权之余也。) 
权起于黍。(黑色圆黍一粒之重起。) 
十黍为累。(以今等子校之,重二厘半。) 
十累为铢。(百黍也,重二分半。) 
六铢为锱。(六百黍也,重一钱五分,出说文。) 
四锱为两。(黄钟两龠,二千四百黍也。) 

类经附翼卷二律原
五权正数
属性:(五者,权之正也。) 
十六两为斤。(古量一升六合黍之重,为今秤九两六钱。) 
十斤为衡。(古量一斗六升黍之重,为今秤六斤。) 
三衡为均。(古量四斗八升黍之重,为今秤十八斤。) 
四均为石。(古量一石九斗二升黍之重,为今秤七十二斤。) 
四石为鼓。(古量七石六斗八升黍之重,为今秤二百八十八斤。) 

类经附翼卷二律原
拟古天平法马数
属性:(十得今之六。) 
一铢 一百黍之重。今之二分半。二铢、三铢以上,以递而增。 
十铢 一千黍之重。今之二钱五分。 
十二铢 即黄钟一龠,一千二百黍之重。古之半两,今之三钱。 
一两 两龠黍之重。今之六钱也。 
八两 十六龠黍之重。即古半斤,今之四两八钱也。 
一斤 三十二龠黍之重。今之九两六钱也。 

类经附翼卷三求正录
三焦包络命门辨
属性:(附子宫血室。) 
客有问曰∶三焦包络命门者,医者之要领,脏腑之大纲,或言其有状,或言其无形,或言 
三焦包络为表里,或言三焦命门为表里,或言五脏各一,惟肾有两,左为肾,右为命门,命门 
者,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若此数者,弗能无疑,千载而下,议论不定。夫理无二致,岂 
容纷纷若是哉?果亦有归一之义否?予曰∶噫!医道之始,始自轩岐,轩岐之旨,昭诸灵 
素,灵素之妙,精确无遗。凡其所论,必因理而发;凡其命名,必因形而生。故内经之文,字 
无苟言,句无空发。自后凡绍此统者,孰能外灵素之范围?而今之所以纷纷者,不无其由, 
盖自难经始也。难经述灵素而作,为诸家之最先,因其颇有谬误,遂起后世之惑,三千年 
来,无敢违背,而后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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