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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伤寒论纲目-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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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张云岐曰。呕。有声者也。俗谓之 。吐。吐出其物也。故有干呕而无干吐。是以于呕。 
则曰食谷欲呕。于吐。则曰饮食入口即吐。则呕吐之有轻重。可知矣。伤寒之呕。有责于热者。 
有责于寒者。至于吐。则悉言虚冷。经曰。太阴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又 
曰。胃中虚冷。故吐。可见其概矣。 
鳌按。此言寒邪初感。太阳先受第一日也。初受之日。已有吐意。已伏呕逆之机。故兼有烦躁 
之症。急数之脉也。将者将然未然之词。 
【纲】仲景曰。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 
【目】王履曰。呕家之为病。气逆者必散之。痰饮者必下之。千金曰。呕家多服生姜。此是呕 
家圣药。是要散其逆气也。 
金匮又曰。呕家用半夏以去其水。水去呕则止。是要下其痰饮也。呕多虽有阳明症不可下者。 
谓其气逆而未收敛为实也。其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为难治。谓其虚寒之甚也。 
宠安常曰。虽有已发未发之分。而症有恶寒体痛呕吐。脉有阴阳俱紧。便可断为太阳伤寒而非 
中风也。其体痛者。由寒邪外束也。其呕逆者。寒邪内侵也。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症未去者。柴胡桂 
枝汤主之。 
【目】鳌按。此是内外症俱微。将解未去之候也。故曰微恶寒。见寒之轻。曰肢节烦疼。见非 
身腰疼痛。曰微呕。见喜呕之兆。曰支结。见非痞满。只发热而烦。为热多耳。故制此轻剂和解之。 
【纲】仲景曰。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 
【目】魏荔彤曰。酒客脉浮汗自出。似风伤卫。实非风伤卫。然酒客汗自出。脉数而大则有之。 
未必浮也。浮则为风伤卫矣。况酒客焉有恶风一症。是虽发热汗出。酒客之常。并无恶风。必伤 
风而后恶风。自以酒客伤风为正义也。所以用桂枝汤。必斟酌方效也。湿热家或中风。脉虽浮。必 
兼濡涩而带数。于脉可以知其热也。虽头项强痛。必兼身重。骨节烦疼。掣痛不可屈伸。近之则痛 
剧。虽汗出。必兼短气。虽恶风。必兼小便不利。于此症可以知其湿也。辨之既明。何至必于吐后。 
始知其误服桂枝哉。则湿热之中风。用桂枝之内。必佐以五苓之治法矣。 
鳌按。酒客必有湿热。故得甘必吐。不可与桂枝。柯韵伯谓当用葛根芩连解肌之法是也。次条。 
乃由酒客推展言之。见一切湿壅于中热淫于内者。俱禁用桂枝。或使湿热涌越。有伤阳络。以致 
吐脓血也。旧本俱将脓血条叙在酒客条上。恐义不圆。 
【纲】仲景曰。病患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 
【目】柯琴曰。有寒。未病时原有寒也。内寒之人。复感外邪。当温中以逐寒。若发其汗。汗 
生于谷。谷气外散。胃脘阳虚。无谷气以养其蛔。故蛔动而上从口出也。蛔多。不止者死。吐蛔。 
不能食者亦死。 
鳌按。韵伯此论。即非伤寒。凡胃虚蛔动者无不然。 
【纲】仲景曰。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目】柯琴曰。太阳阳明合病。太阳少阳合病。阳明少阳合病。必自下利。则下利似乎合病当 
然之症。今不利而呕。又似乎与少阳合病。葛根汤加半夏。兼解少阳半里之邪。便不得为三阳合病。 
【纲】仲景曰。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 
腹满。或喘者。小青龙汤主之。 
【目】李中梓曰。呕者声物俱出。吐者无声出物。哕者有声无物。 
鳌按。此条干呕。是水气为患。水气未入于胃。故干呕。 
【纲】仲景曰。太阳中风。下利呕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 汗出。发作有时。头痛。 
心下痞。硬满。引胁下痛。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也。十枣汤主之。 
【目】庞安常曰。按此条及干姜附子渴症。不呕不渴。为里无热。可知呕为里热明矣。 
鳌按。曰呕逆。曰干呕。细玩通节语气。总以见表之风邪已解。而里之水气不和。 
【纲】仲景曰。伤寒汗出解之后。胃中不和。心下痞硬。干呕食臭。胁下有水气。腹中雷鸣。 
下利者。生姜泻心汤主之。 
【目】柯琴曰。阳邪居胃之上口。故心下痞硬。干呕而食臭。水邪居胃之下口。故腹中雷鸣而 
下利。火用不宣则痞硬。水用不宣则干呕。邪热不杀谷则食臭。土虚不能制水故肠鸣。 
【纲】仲景曰。太阳病。二日。烦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热入胃。胃中水竭。烦躁。必 
发谵语。十余日。振栗。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 
失溲。足下恶风。大便硬。小盒饭数而反不数。及多。大便已。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气 
下流故也。 
【目】楼英曰。此火逆之轻症也。欲小便不得而反呕。欲失溲。此非无小便也。其津液在上焦。 
欲还入胃口故也。 
【纲】仲景曰。发汗后。水液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不止。 
【目】柯琴曰。阳重之人。大发其汗。有升无降。故水药拒隔而不得入。若认为中风干呕。伤 
寒呕逆。而更汗之。则吐不止。胃气大伤矣。此热在胃口。须用栀子汤。 
【纲】仲景曰。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症。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 
五苓散主之。多服暖水。汗出愈。 
【目】赵献可曰。水入则吐者。心下有水气。因离中之真水不足。则膻中之火用不宣。邪水凝 
结于内。水饮拒绝于外。既不能外输于元府。又不能上输于口舌。亦不能下输于膀胱。此水逆所由 
名也。 
【纲】仲景曰。伤寒本自汗下。医复吐下之。寒格。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目】柯琴曰。治之小误。变症亦轻。故制方用泻心之半。上焦寒格。故用姜、参。心下蓄热。 
故用芩、连。呕家不喜甘。故去甘草。不食则不吐。是心下无水气。故不用姜、夏。要知寒热相 
阻。则为格症。寒热相结。则为痞症。 

卷四
可吐
属性:【纲】仲景曰。下利。日十余行。其脉反迟。寸口脉微滑。此可吐之。利则止。少阴病。饮食 
入口即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者。宜吐之。宿食在上脘者。当吐之。病手足逆冷。脉乍结。 
以客气在胸中。心下满而烦。饮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之。 
【目】吴绶曰。凡病在膈上者。脉大胸满多痰者。食在胃口脉滑者。俱宜吐之。华佗谓伤寒三 
四日。邪在胸中者。宜吐之。凡吐用瓜蒂散。或淡盐汤。或温茶汤。如人弱者。人参芦汤亦可。痰 
多者。以二陈汤一瓯。乘热与之。以指探喉中。即 
吐也。凡老人怯弱劳病内伤虚人。并妇人胎前产后。血虚脉弱小者。皆不可吐。凡药发吐者。如防 
风、桔梗、山楂。只用一味煎汤温服之。则吐。若误吐。则损人上焦元气。为患不小。可不慎哉。 
王肯堂曰。大法。春宜吐。凡用吐汤。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也。病如桂枝症。头不疼。项不强。 
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有寒。当吐之。或云。此以内有久痰。宜吐之 
也。 

卷四
不可吐
属性:【纲】仲景曰。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反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 
也。若得病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 
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者。此为 
吐之内烦也。少阴病。饮食入口即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 
胸中实。不可下也。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当温之。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 
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目】王肯堂曰。四肢厥逆。虚家新产脉微。皆不可吐。 
喻昌曰。解肌之法。解肌表风邪。全不伤动脾胃。乃天然不易之法也。若舍此而妄用吐法。吐 
虽有发散之义。故不恶寒发热。一二日病在太阳。吐之则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病在阳明。吐 
之则不喜糜粥。欲食冷食。皆胃气受伤之故也。然且朝食暮吐。脾中之真阳亦伤。而不能消谷。是 
外感虽除。脾胃内伤。卒未易复。故为小逆。 
魏荔彤曰。关上脉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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