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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儒门事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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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浅薄,恐伤其骨。然小儿水在上,火在下,故目明;老人火在上,水不足,故目昏。《内 
经》曰∶血实者宜决之。又《经》曰∶虚者补之,实者泻之。如雀目不能夜视及内障,暴怒 
大忧之所致也。皆肝主目,血少,禁出血,止宜补肝养肾。至于暴赤肿痛,皆宜以 
针刺前五穴出血而已,次调盐油以涂发根,甚者,虽至于再、至于三可以也。 
量其病势平为期。少白可黑,落发可生,有此神验,不可轻传。人年四十、五十,不问男女,目 
暴赤肿,隐涩难开者,以三棱针刺前顶、百会穴,出血大妙。至如年少,发早白落,或白屑者, 
此血热而太过也。世俗止知∶发者血之余也,血衰故耳。岂知血热而极,发反不茂?肝者,木也 
。火多水少,木反不荣。火至于顶,炎上之甚也。大热病汗后,劳病之后,皆发多脱落,岂有寒 
耶?故年衰火胜之人,最宜出血。但人情见出血,皆不悦矣!岂知出血者,乃所以养血也。凡 
兔、鸡、猪、狗、酒、醋、湿面,动风生冷等物,及忧忿劳力等事,如犯之则不愈矣。惟后顶、强间、脑户、风 
府四穴,不可轻用针灸,以避忌多故也。若有误,不幸令人喑,固宜慎之。其前五穴,非徒 
治目疾,至于头痛腰脊强,外肾囊燥痒,出血皆愈。凡针此,勿深,深则伤骨。唐甄权尤得 
出血之法。 
世俗云∶“热汤沃眼十日明。”此言谬之久矣!火方乘目,更以热汤沃之,两热相 
搏,是犹投贼以刃也。岂知凉水沃之,暂涩而久滑;热水沃之,暂滑而久涩。不然,曷以病目者 
忌沐浴?或曰∶世俗皆言凉水沃眼,血脉不行。余闻大笑之。眼药中用黄连、硼砂、朴硝、 
龙脑、熊胆之属,皆使人血脉不行耶?何谬之甚也。又若头风之甚者,久则目昏,偏头风者,少阳相 
火也,久则目束小。大肠闭涩者,目必昏,何也?久病滑泄者,目皆明,惟小儿利久,反疳 
眼昏。盖极则反,与此稍异,其余皆宜出血而大下之。余尝病目赤,或肿或翳,作止无时,偶 
至亲息帅府间,病目百余日,羞明隐涩,肿痛不已。忽眼科姜仲安云∶宜上星至百会,速以 
针刺四、五十刺,攒竹穴、丝竹穴上兼眉际一十刺 
两孔内,以草茎弹之出血。三处出血如泉,约二升许,来日愈大半,三日平复如故。余自 
叹曰∶百日之苦,一朝而解,学医半世,尚缺此法,不学可乎?惟小儿疮 入眼者,乃余热 
不散耳。止宜降心火,泻肝风,益肾水,则愈矣。若大人目暴病者,宜汗、下、吐。以其血在表 
,故宜汗;以其火在上,故宜吐;以其热在中,故宜下。出血之与发汗,名虽异而实同,故 
录《铜人》中五穴照用。 

卷一
过爱小儿反害小儿说九
属性:小儿初生之时,肠胃绵脆,易饥易饱,易虚易实,易寒易热,方书旧说,天下皆 
知之矣。然《礼记》曲礼及玉符潜诀论所云∶天下皆不知《曲礼》云∶童子不衣裘 
裳,《说》云∶裘 
大温,消阴气。且人十五岁成童,尚不许衣裘。今之人养稚子,当正夏时,以绵夹裹腹,日 
不下怀,人气相蒸;见天稍寒,即封闭密室,睡毡下幕,暖炕红炉,使微寒不入,大暖不泄 
。虽衰老之人,尚犹不可,况纯阳之小儿乎?然君子当居密室,亦不当如是之暖也。玉符潜 
诀论云∶婴儿之病,伤于饱也。今人养稚子,不察肠胃所容几何,但闻一声哭,将谓饥号 
,急以潼乳纳之儿口,岂复知量,不吐不已。及稍能食,应口辄与。夫小儿初生,别无伎俩, 
惟善号泣为强良耳。此二者,乃百病之源也。 
小儿除胎生病外有四种∶曰惊,曰疳,曰吐, 
曰泻。其病之源止有二∶曰饱,曰暖。惊者,火乘肝之风木也;疳者,热乘脾之湿土也;吐 
者,火乘胃膈,甚则上行也;泻者,火乘肝与大肠而泻者也。夫乳者,血从金化而大寒,小 
儿食之,肌肉充实。然其体为水,故伤乳过多,反从湿化。湿热相兼,吐痢之病作矣。 
医者 
不明其本,辄以紫霜进食比金白饼之属,其中皆巴豆杏仁。其巴豆大热有大毒。杏仁小热有 
小毒,小儿阳热,复以热毒之药,留毒在内,久必变生。故刘河间先生,以通圣、凉膈、神 
芎、益元治之,皆无毒之药。或曰∶此大人所服之药,非小儿所宜也。余闻笑曰∶大人小儿,虽年 
壮不同,其五脏六腑,岂复殊耶?大人服多,小儿服少,其实一也。故不可下者宜解毒,可 
下者宜调胃、泻心。然有逐湿为之方者,故余尝以牵牛、大黄、木通三味,末之为丸,以治 
小儿诸病皆效。盖食乳小儿,多湿热相兼故也。今之医者,多以此药谤予。彼既不明造化,难与力 
辩,故予书此方,以俟来世知道者。然善治小儿者,当察其贫富贵贱治之。 
盖富贵之家,衣 
食有余,生子常夭;贫贱之家,衣食不足,生子常坚。贫家之子,不得纵其欲,虽不如意而 
不敢怒,怒少则肝病少;富家之子,得纵其欲,稍不如意则怒多,怒多则肝病多矣。夫肝者 
木也,甚则乘脾矣。又况贫家无财少药,故死少;富家有财多药,故死多。故贫家之育子, 
虽薄于富家,其成全小儿,反出于富家之右。其暗合育子之理者有四焉∶薄衣淡食,少欲 
怒,一也;无财少药,其病自痊,不为庸医热药所攻,二也;在母腹中,其母作劳,气血动 
用,形得充实,三也;母既作劳,多易生产,四也。此四者,与富家相反也。 
俚谚曰∶“儿哭 
即儿歌,不哭不偻HT 。”此言虽鄙,切中其病。世俗岂知 
号哭者,乃小儿所以泄气之热也?老子曰∶终日号而不嗄。余常授人以养子之法;儿未坐时 
,卧以赤地,及天寒时不与浓衣,布而不绵;及能坐时,以铁铃、木壶、杂戏之物,连以细 
绳,置之水盆中,使一浮一沉,弄之有声;当炎暑之时,令坐其旁,掬水弄铃,以散诸热。《内 
经》曰∶四肢者,诸阳之本也。手得寒水,阴气达于心中,乃不药之药也。余尝告于陈敬之∶若 
小儿病缓急无药,不如不用庸医。但恐妻外家怪其不医,宜汤浸蒸饼令软,丸作白丸,给其妻 
外家,以为真药,使儿服之,以听天命,最为上药。忽岁在丙戌,群儿皆病泄泻,但用药者皆 
死,盖医者不达湿热之理,以温燥行之,故皆死。惟陈敬之不与药,用余之言,病儿独存。 
噫!呜呼!班固真良史,尝曰∶有病不治得中医。除暴得大疾病服药者,当谨熟阴阳,无与 
众谋,若未病之前,从予奉养之法,亦复不生病。纵有微疾,虽不服药可也。 

卷一
服药一差转成他病说十
属性:《语》云∶子之所慎,齐、战、疾。又曰∶丘未达,不敢尝。此言服药不可不畏 
慎也。然世有百十年相袭之弊,至今不除者,敢略数一、二,使后车改辙,不蹈前覆。夫伤寒、温疫、 
时气、中暑、风温、风疟,与中酒伤食者,其初相类,此最误人。或先一日头痛,曾伤酒便归过于洒 
,曾伤食便归过于食。初觉满闷,医者不察其脉,不言其始,径用备急丹、缠积丹、软金丸、酒 
症丸。此药犯巴豆,或出油不尽,大热大毒,走泄五、七行,或十余行。其人必津液枯涸,肠胃转 
燥,发黄瘀热,目赤口干,恍惚潮热,昏愦惑狂,诸热交作。如此误死者,不可胜举。若其人 
或本因酒食致过,亦能头痛身热,战栗恶寒。医者不察其脉,不究其原,反作伤寒发之,桂 
枝、麻黄、升麻之属,以汗解之。汗而不解,辗转疑惑,反生他证。如此误死者,可胜计哉 
? 
又如久病咳嗽,形体羸瘦,食欲减少,旦静夜剧。医者不察,便与乌梅、罂粟壳、紫菀、枯矾 
,如此峻攻,嗽疾未除,涩滞之病作矣。嗽加之涩,饮食弥减。医者不察,更以热剂养胃 
,温剂和脾,致令头面汗出,燥热潮发,形容瘦瘁,涎液上出,流如涌泉。若此死者,不可胜数。 
又如妇人产余之疾,皆是败血恶物,发作寒热,脐腹撮痛,乳潼枯涸,食饮稍减。医者不察, 
便谓产后血出数斗,气血俱虚,便用温热之剂,养血补虚,止作寒治,举世皆然。岂知妇人 
之孕,如天地之孕物也。物以阴阳和合而后生,人亦以阴阳和合而后孕。偏阴偏阳,岂有孕 
乎?此与禾黍、瓜果之属何异哉?若水旱不时,则华之与实,俱痿落矣。此又与孕而不育者 
,复何异哉?七月立秋后十八日,寸草不结者,犹天寒故也。今妇人妊娠,终十月无难而生, 
反谓之寒,何不察其理之甚也?窃譬之冶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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