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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女科精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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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精后冲,纵气来乘,血开裹精,阴外阳内则成男,其义亦渺,大约阴气不胜其阳,则 
为男也。女子先天之气,方父母媾精时,阳气不胜其阴则为女。凡书所谓,阳精先入, 
阴血后参,横气来助,精开裹血,阴内阳外则成女,其义亦渺,大约阳气不胜其阴则为 
女也。(此成胎以父母先天之阴阳相胜分男女也。) 
程鸣谦曰∶信褚氏之言,则人有精先泄而生男,精后泄而生女者,何与?信东垣之 
言,则有经始断,交合生女,经久断,交合生男,亦有四五日以前交合无孕,八九日以 
后交合有孕,及变胎而一男一女者,何与?岂奇日受男,而偶日复受女之理乎?俞子木 
又谓∶微阳不能射阴,弱阴不能摄阳,信斯言也。世有 羸之夫,祛弱之妇,屡屡受 
胎,而血气方刚,精力过人者,往往有终身不育者,何与?丹溪论以妇人经水为主,然 
当富贵之家,侍外家亦多,其中宁无月水如期者?又有经前夫频育,而娶此以图易,则不 
受胎,岂能受于彼,而不能受于此耶!大抵父母生子,如天地生物。《易》曰∶坤道其 
顺乎,承天而时行,知地之生物,不过顺承乎天,则知母之生子,亦不过顺承乎父而 
已。知母之顺承乎父,则种子者,当以男子为主矣,岂可专责之于妇人耶!在男子则不 
拘老少强弱,康宁病患,精之易泄难泄,只以交感之时,百脉齐到为善耳。若男女之 
辨,不以精血先后为拘,不以经尽几日为拘,不以夜半前后交感为拘,不以父母强弱 
为拘,只以精血各由百脉齐到者,别胜负耳。此精之百脉齐到,胜乎血则成男,血之 
百脉齐到,胜乎精则成女矣。百脉齐到者,畅遂之极,而无一毫勉强是也。(此成胎以百脉 
齐到分男女也。) 

卷二嗣育门绪论
受胎总论
属性:李东壁曰∶《易》云一阴一阳之谓道,男女媾精,万物化生,干道成男,坤道成 
女,此盖言男女生生之机,阴阳造化之良能也。齐褚澄言∶血先至裹精则生男,精先至 
裹血则生女,阴阳均至,非男非女之身,精血散分,骈胎品胎之兆。《道藏》言∶月水 
亡后,一三五日成男,二四六日成女。东垣言∶血海始净,一二日成男,三四五成女。 
《圣济经》言∶因气而左动,阳资之则成男,因气而右动,阴资之则成女。丹溪乃非褚 
氏,而是东垣,主《圣济》左右之说立论,窃谓褚氏未可非也,东垣亦未尽是也。盖褚 
氏以精血之先后言,《道藏》以日数之奇偶言,东垣以女血之盈亏言,《圣济》、丹溪以 
子宫之左右言,会而通之,理自得矣。 
丹溪曰∶或问双胎者,何也?曰∶精气有余,歧而分之,血因分而摄之也。若男女 
同孕者,刚日阳时,柔日阴时,感则阴阳混杂,不属左不属右,受气于两岐之间也。亦 
有三胎四胎者,犹是而已。《人镜经》曰∶精气盛则成二男,血气盛则成二女,精血皆 
盛,则成一男一女,精血混杂,则成非男非女。男不可为父,得阳道之亏者也。女不可 
为母,得阴道之塞者也。皆非纯气,或感邪崇鬼怪之 气,则成异类也。 
(张)按∶《经》曰∶阳予之正,阴为之主,盖谓阳施正气,万物方生,阴为主持, 
群形乃立。更观《易》论,坤道其顺乎天而时行,则知地之生物,顺承乎天,而母之生 
子,亦不过顺承乎父,则种子者,当以男子为主,岂可专责之于妇人哉!此诚天生地成 
之大道,阳施阴长之至理。每见男子六脉洪大,尺脉有力者,子多女少,六脉沉细,尺 
脉沉微者,子少女多,生男亦夭,此属验也。况两神相搏。合而成形,神也者,无形 
之谓也。惟其无形,故能生出有形,盖造化之理,皆生于无也,岂日数精粕有迹之谓 
欤!故神者,生身之本也。然必因乎精气何也?盖神本无体,以气为体,精无定形,以 
气而形,体物有三,根本则一,主虽惟神,养其精气,神必附物,精能凝神,三者互 
用,不可相离,平叔所谓穷取生身受气初,夫水之精为志,而火之精即神也。盖欲无火 
不动,惟此一点无形元阳之真火,以鼓无形默用之真神,《经》曰∶根于中者,命曰神 
机,盖以神为机发之主,动用之道,不期然而然,物莫之知。若可以言语形容者,便非 
神之为用矣。更观邪淫苟合者,无心种子,偶意为之,易成胎孕,盖心专神笃,欲火炽 
而氤氲之气浓密也。安居妙合者,专心种玉,而兢兢业业,每见无功,盖心耗神驰, 
欲火衰而之气反薄矣。可见莫非由于神也,莫非由于火也,更莫非重于阳之为用也。既 
禀天地之道,而阴阳之理不能外之,故阳旺多生男,阴旺多生女,即干道成男,坤道成 
女之义也。更观古载生人之候,常多外因有感而成,即此情之感触,亦莫非神之为用, 
然神之为神,莫非火之为精也。若无火以充其神,则无气以生其精,三者既失,则一团 
死灰矣,焉有阳和化育之道,情性感触之用哉!古云三月始胎,未有定仪,气类潜感, 
造化密移,此亦天地化工之所有,何得执而为尽?无先哲立言曰∶阳生阴长。又曰∶阳 
生阴化。云长云化,岂无用意于其间乎? 
孕一月名始膏,二月名始胚,三月名始胎。当胚膏之始,真气方遇,如桃花凝聚, 
其柔脆易伤也。食必忌辛辣,恐散其凝结,味必稍甘美,欲扶其柔脆,二气既凝,如泥 
在钧,如金在熔,惟陶冶之所成,食气于母,所以养其形,食味于母,所以养其精, 
形精为滋育,气味为本,故天之五气,地之五味,母食之而子又食之,外则充乎形质, 
内则滋乎胎气,母寒亦寒,母热亦热,母饱亦饱,母饥亦饥,因虚而感,随感而变,膏 
梁之家,纵恣口腹,暴怒淫欲,饮食七情之火,钟之于内,胎气受之,怯者,即变为 
病,壮者,毒不即发,而痘疹疮惊,贻祸于后焉。故胎前可不慎为调摄乎! 
巢氏曰∶妊娠一月,凝成一粒,如露珠然,乃太极动而生阳,名胚胎。天一生水, 
谓之胚,足厥阴脉养之,经水即闭,饮食稍异。二月名始膏,变成赤色,如桃花瓣,乃 
太极静而生阴,地二生火,谓之 ,足少阳脉养之,吐逆恶阻,或偏嗜一物,以见一 
脏之虚也。三月名始胎,手厥阴脉养之,形象始化,乃分男女,乃太极之干道成男,坤 
道成女也。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脉,形像具,六腑成,手少阳脉养之。五月始受火精 
以成阴阳之气,筋骨已成,毛发始生,足太阴脉养之。六月始受金精以成筋。口目皆 
成,足阳明脉养之。七月始受木精以成骨,游其魂,能动左手,手太阴脉养之。八月始 
受土精以成皮肤,形骸渐长,九窍皆成,游其魂,能动右手,手阳明脉养之。九月始受 
石精,以成皮毛,百节毕备,三转其身,足少阴脉养之。十月足太阳脉养之,精神备 
足,受气而生。独君主无为,故无所养,然堕胎须防一三五七月者,盖单月皆脏养胎, 
而三月又相火所主,胎最易动,尤宜慎之,当服清热凉血安胎之药。然诸经有多气少血 
者,有多血少气者,宜各以按月养胎之脏腑气血虚实调之,自无堕胎之患矣。 
有养胎以五行,分四时论者。凡人自受胎于胞门,则手足十二经脉,其气血周流, 
俱以拥养胎元,岂有逐月分经,某经养某月之胎之理?马玄台已驳之矣,故不具载。巢 
氏一月二月是论受胎之月数为近理也。 
《圣济》曰∶或者以妊娠勿治,有伤胎破血之论,岂知邪气暴戾,正气衰微,苟执方无权,纵而勿药,则母 
将羸弱,子安能保?上古圣人,谓重身毒之,有故无殒,衰其大半而止,盖药之性味本以疗疾,诚能处以中庸,与疾 
适当,且知半而止之,亦何疑于攻治哉!慎之者,恐克削破血,有伤胎孕耳。 
安胎之法有二,如母病以致动胎者,但疗母则胎自安;若胎气不固,或有触动以致母病者,宜安胎则母自愈。 
妇人年幼,天癸未行行属少阴,天癸既行属厥阴,天癸既绝属太阴,治胎产病从厥阴者,是祖气生化之原也。 
治法无犯胃气者,是后天化生之源也。及上中下三禁,谓不可汗、不可下、不可利小便,恐亡其津液,而 
伤其生气也。 
夫二气之感,凝而成形,气血旺,则胎易成而无病,气血弱,则胎多病而难育,食气于母, 
所以养其精,食味于母,所以养其形,故胎元以脾胃饮食为本,母子咸赖之今人膏梁浓味,抑郁气恼,而气血渐 
亏,痰火必炽,而恶阻、子痫、子肿等病作矣。然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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