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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此种态度,并且藉着这种努力而除去自恨,但是,即使他真的面对自己的缺点所在,而此种努力──虽然对此种态度,并且藉着这种努力而除去自恨,但是,即使他真的面对自己的缺点所在,而此种努力──虽然对他是一种荣誉──也无法除去他的敌人,因为他已本末倒置。他不憎恨他自己,因为他的自责有些是正确的;但他会更加控告他自己,因为他憎恨他自己。于是另一种自责又会相继而生。他没有报仇;因此他是个弱者。他是具报复心的,因此他是个残暴者。他对人是有所助益的,因此他是个仁慈者。他对人是无所助益的,因此他是一头自私的猪……等等。
如果他将自责外移,则他会感到人人都将那种隐秘的动机归咎于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上。诚如以前所提过的,对他而言,这可能真实得足以使他愤恨他人之不公正。为了防护,他也许会戴上坚固的面具致使他人无法由其面部表情,由其声调,或其内心的表示来猜测他。或者,他甚至于可能会不知道这种具体化方法,而在意识里感到每个人都是良善的。而且只在分析过程中,他才会了解到他真的感到长期受人怀疑着。就像达摩克利兹(Damocles)国王一样,因恐惧严重的谴责将会随时降临其身,而生活于恐怖之中。
我认为没有一本精神医学书籍会比卡夫卡的《审判》一书更能对这些模糊的自责,做更透澈的陈述。正如卡夫卡一般,心理症患者也许会倾其全力于为反抗不明且不公平的裁判所作的无益而自卫的战斗中,因而在过程中变得格外无望。此地之自责乃是卡氏的真实失败的主要基础,诚如弗洛姆在他对“审判”的分析中的巧妙说明一样,主要是因为卡氏的生活已完全麻木,他盲目地前进,他缺乏自主性与成长力。简言之,弗洛姆认为“他缺乏精进的生活”。弗洛姆指出任何如此生活的人,必定会存有罪恶感,这有其妥善的理由:因为他现在是有罪的。他总是在寻求别人为他解决问题,而不求助于自己或是他的机智。在此种分析中具有一种深广的智慧,我也确实赞同其中所应用的观念,但我觉得它仍不完全,它未曾考虑到自责的无益性──他们只是具有责备的特性。换言之,它遗漏了一点,亦即卡氏对自己罪行的态度,乃在于他的转变并不具有任何建设性。为何有此转变?乃因为他以自恨的情境来对待自己。这也是在潜意识中的,他并不觉得他正残忍地在责备着自己,而整个过程都被具体化(外移)了。
最后,一个人可能会为从客观上看来似为无害、正当甚至于良好的举动或态度而自责。他也许会将“照顾自己”看成是娇养;将好食视为贪婪;将考虑自己的愿望而不盲从地顺从别人视为顽强的自私;将接受他所需要而且可行的分析治疗视为自我放纵;将断言自己的意见视为胆大妄为。这里我们也必须询问那种内心的指使或自负已为“追求”所触犯了。只有自傲于禁欲的人才会控告自己“贪婪”;只有自谦的人才会将断言的举动视为是利己主义,但与这种自责最有关且最重要的原因,乃是病人常欲与出现的真我一战。自责大都明显地产生在分析的未期,他们是一种玷辱并阻碍趋向正常人性发展的动力的企图。
自责的邪恶(就像自恨之恶性)需要自卫之道,这在分析中我们可以清楚地观察到。病人一碰到困难,就马上寻求防卫,他也许会反应出正当的义愤、迷惑的感觉或变得好辩。譬如,他会指出:虽然过去自己真的是这样,但现在已改善了很多;或指出要是他太太不那样做,困难就不会存在;或指出要不是他父母,则它必不会发生。他也许也会采取反击,而且时常以一种攻击的态度批评分析者──或相反地,变得满意与逢迎。换言之,他的反应就像我们已经很严厉地责德过他,因过于令他惊吓,而使他无法镇静地查验出责备一般。他可以根据听任自己支配的手段而盲目地攻击谴责,譬如藉着慢慢脱离谴责、藉着归罪他人、藉着服罪、或藉着继续攻击等等。这里我们面临了一项关于精神分析治疗的主要阻碍因素,但除了分析外,它也是使人们免于客观地面对问题之主要原因之一。必需“避免自责”,使人们无法对自我作建设性的批评,同时也破坏了人们由错误中学习的可能性。
我想藉着与正常的“良心”比较,来综合这些对心理症的自责之评论。正常的良心会随时警惕地监视着真我的利害关系。引用艾利希·弗洛姆的佳句,它乃是“人类对自我的召唤”,它是真我对我们整个人格的适当作用或不当作用之反应。另一方面,自责乃起源于心理症的自负,它对个人无法符合自负本身的需求表示不满。他们并非为了真我,而是在于反抗真我,且意味着欲压制真我。
因良心而产生的不舒适或懊悔是可以具有明显的建设性的,因为它可对错误的特殊举动或反应,甚至我们整个的生活方式做一检查。当我们的良心拒绝如此做时,所以生的事一开始就与心理症的过程不同。依着良心,我们会试着公正地面对我们所觉察到的错误行为或态度,而不任加渲染。我们试着找寻何者应对良心负责,最后并以任何可行之法朝着克服错误而做去。相较之下,自责会藉着宣布整个人格之不良善而发布一责备性的判决,自责乃因此种判决而告休止,但当开始积极行动而不再有此种自责时,却使自责本身成为了徒劳无益之事。大抵而言,我们的良心乃是一种有助我们人性发展的道德力量,而自责在起源上与结果方面都是非道德的,因为他们使个人逃避了严正地去检查他所面临的困难,因而干扰了人性的发展。
弗洛姆用“权力主义者”的良心来与正常的良心相比较,他将前者定义为“权威内移的恐惧”。事实上,“良心”这个字的一般用法暗含了三种截然不同的意义:其一、为惧怕被发现与受惩罚,而对外界的权威所产生的自然的屈服;其二、可代表谴责性;另外还可意指对自我感到建设性的不满。我认为“良心”的名称应仅用于最后一项,而我也将在此种意义下使用良心这个名词。
第三、自恨本身表现于自卑上。我将此种表现用做了解自信之多种方法的所有名称:自贬、自卑、自疑、自辱与自嘲。这与自责是个最好的区别,它往往不能肯定地说某人因自我反责或卑下、无用而自觉有罪,或因轻视自己而感到可鄙。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只能确定地说,这些都是打垮我们自己的各种不同方式。在这两种自恨形式所产生的方式间有一可资认识的区别,自卑主要是在于对抗任何为求改善或成就的奋斗,但对它的认识在程度上却有极大的差异,这理由我们以后就会了解。它也许隐藏在那种不易激动的正当自大的背后,然而,它也许会真接地被感觉或表现出来。譬如,一位想公开在鼻上涂粉的迷人女孩,会发现自己心底在说:“多么荒谬啊!丑野鸭,想装美!”另外,有个聪明人,他被一篇理学文章所迷惑了,因此他想将自己也写一篇下来,不过他也许会自言自语道:“你只是会欺骗笨人,凭什么你能写出论文!”即使这样,如果我就认为那些人公开地嘲弄自己的想法,乃因他们通常都了解那些想法的完全意义所致,这就大错特错了。其他平白的谈论也许较不具恶性──也许真的是机智而幽默的。就像以前我说过的,这些更难于评价,他们也许是一种为逃避失体面的自负以求取自由的表现,但他们也可能只是潜意识里为求何全面子的诡计。更明白地说:他们也会会由屈从转成自卑,以保护自负并保全个人。
自辱的态度可容易地观察到,尽管他们可能被他人嘉许为“谦逊”,或自己本身如此地感觉到。这种人在尽心照顾生病的亲人后,也许会想道或说道:“这是我最起码所能做的”。另外,他可能藉着:“我这样做只是为了令人感动”,而不相信这乃是对自己是个说谎者的赞许。医生或许会将痊愈归之幸运或病人的活力,但相反的,要是病人没有改善,他必定会认为是自己的失败。此外,虽然自卑可能不被感觉到,但有一些“对结果的恐惧”却相当明显──对他人而言。因此许多见闻广博的人在讨论中并不高谈阔论,因为他们害怕招致讽刺。无疑地,比种对自己的才能与成就的否认与自辱,对于自信之发展或恢复都是有害的。
最后,自卑还以巧妙或粗鄙的方式表现于整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