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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伦·霍妮_自我的挣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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唬绻挡∪私遄懦删突蚬ǘっ魉慕艹觯痛艘庖宥裕蟛⒎羌词恰笆迪帧保撬枪└匾闹な涤胪写牵╝libis);他必须证明他是超乎精神与自然法则之上。虽然他屡次发觉别人不接受他的要求,发觉法则可应用于他,知道他并未超越一般的烦恼与失败──这些并不足以否定他那种“无限机遇”的证据。但他仍旧相信只要他紧握住他的要求,有一天一定会实现的。结果它们只证明了:迄今,他已遭受了一项不公平的待遇,要求乃是他未来荣誉的保证。
  现在我们了解了,为什么病人在知道他的“要求”对于实际生活的损害作用后,仍会对此漠不关心。他并不争论损害,但为了要期望有个荣誉的未来,遂忽略了了目前的状况。他就像一个相信自己对于遗产享有正当要求权的人;不努力过活,却倾其全力以更有效地维护他的要求。那时他遂对实际生活丧失了兴趣;他忽略了所有能使他过更有价值的生活的一切事物。因此对于未来成功所怀着的希望,遂成为他生活所求之唯一事项。
  事实上,心理症患者的情况比那些假想有遗产要求权的人来得更糟,因为他有个根本的感觉,他觉得如果他对自身以及他的人格发展感兴趣的话,他就会失去享受满足未来愿望的胜利。基于他的前提而言,这乃是合理的──因为在那个例子里,理想自我之实现实无意义可言。只要他被那目标的诱惑所支配,则选择(转变)的途径必定是具有着障碍性的。它意谓着将自己看成与别人一样,同为困难所苦的人;意谓他应自我负责,并了解那种克服困难与发展自己所具的潜能乃应由他自己负责。它是障碍的,因为它使他感到好像失去了一切似的。只当他变得坚强而能除去在自我理想化中所发现的解决法,他才会考虑这条转变的途径──通往健康之路。
  如果我们只将“要求”视为是心理症患者认为即将实现他自己荣誉化的影像的“天真”表现;或视为是他要别人满足他许多强迫性的需求欲望,那我们就无法完全了解要求的倔强性。这种心理症患者所赖以坚持的任何态度的倔强性,正明确地表示了这种态度在心理症架构中具备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已经知道要求似乎为他解决了很多问题,要求的所有作用乃在于使对自我的那种错觉长存不灭,并且将责任转移到自身以外的因素上去。藉着将需要提升至“要求”的高位,而否定掉围绕自己的困扰,将他自己的责任推托到他人身上、环境或命运。第一步,他认为他之具有困难是不公平的,他有权享受别人为他安排好的生活,因此不应该有困难困扰着他。例如,人家向他贷款或募捐,虽使他感到烦扰,但一方面心理却觉得要大大地施舍给他们。事实上他是生气了,因为他有不被骚扰的要求。是什么使他的要求变得如此需要?事实上,这个要求使他自己面对了一项存在于自身的冲突,大略是介乎需要同情他人以及需要使他人遭受挫折之间的冲突。但只要他过于惊恐或过于拒绝而无法面对他的冲突时──不管什么理由──他必定坚持着他的要求。他的要求可从他之不希望被骚扰的意向中表现出来,但更清楚的是,他乃是要求世人不该去触发(并使他认识)他的冲突。以后我们将会了解为何责任的摆托对他是如此重要。便我们已经可以知道,在意义上“要求”可以使他自己免于亲自去解决困难,因此遂使心理症得以长存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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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8532 注册时间2008…3…8 个人博客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当前离线  12#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3 13:16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应该之暴行
  “应该……”,这正是强烈的“内心指使”系统所制造的强迫性感觉或思想。此种强迫性的心理需要,势必与现实发生冲突,于是人们在此种冲突下惨遭挫折、失望、自恨……等暴行。
  至今,我们已大略讨论了心理症患者如何试着去实现有关“外界”的理想自我;有关成就方面以至成功、权力或胜利方面的荣誉。心理症的要求亦与外在的世界有关;他试着去维护他的特殊权利;他的独特,使他无论何时或无论以何种方式都有权去要求一切。他那种有权超越需要与法则的感觉,使他生活在一个虚构的世界中,就像他真的超越了它们一样。而且每逢自己显然无法达成那理想的自我时,他的要求转而使他制造一些身外的因素以负责此种“失败”。
  我们将讨论实现自我的问题,前此在第一章曾简略地提过,不过焦点乃放在他本身之内。不像匹格马琳这个人那样,将另一个人变成能满足他美好观念的创造物,心理症患者会付诸行动,以将他自己塑造成自己所创造的上帝,他坚持他的完美形象,并且潜意识里告诉自己:“忘掉你那些实际可耻的行为,这才是你该做的;成为理想化的自我乃是首要之事。你应该能够忍受一切,能了解一切,能喜欢每一人,能够永远精进”──这只是他内心的指使的一部分而已。因为这些指使乃是坚决不变的,所以我特称之为“应该之暴行”。
  内心的指使包含了所有心理症患者应该能够做的,存在的、感觉的、知道的──以及“他不该如何做与不该怎样做的一些禁忌”。为了扼要的说明,我先列举出一些事实以为开始。(更详细的例子将于“应该之特性”一章内讨论)
  他应该最为诚实、慷慨、体贴、正义、威严、勇敢、公正。他应该是个完美的情人、丈夫、老师。他应该能忍受一切,应该喜欢每一个人,应该爱他的父母、妻子、国家;他不应归属于某一件事或某一个人,没有一件事会与他有任何重要的关系;他不应觉得被伤害,他应该永远安详与平静。他的生活应该是永远快乐的;他应该超越快乐与享受。他应该是自发的;他应永远控制他的情感,他应该认识、了解与预知每一件事物,他应该能立即解决他自己的或别人的每一个问题。只要一发觉困难他就应该能克服它,他应该永不疲劳或生病。他应该随时能找到职业,他应该能在一小时内做好必须二、三小时方能做好的工作。
  这简短的说明,约略地表明了“内心指使”的范围,并留给我们一个虽然可得到粗略了解但却仍是相当困难或胶着的自我要求的印象。如果我告诉病人他对自己的期望过度了,事实上,他时常会毫无疑虑地觉察到这点;甚至可能早已知道了。通常他还觉得对自己期望过多比过少还好。但谈及对自己过高的要求并不显示出内心指使的特性,在密切的检点下,这些要求当可明显地减除,他们乃是重复的,因为他们都是由于病人觉得必须要将自己转变为理想化的自我,以及他深信他必能这样做所造成的。
  首先最吸引我们注意的,就是他常会不愿“实现”的可能性,这些现实情况遍布于所有为求实现自我的驱力上。这些要求中有很多是人类所无法达成的,它们纯粹是属于幻想的,虽然个人本身并无法察觉出来。然而,一当他的期望面临“关键思考”的真相时,他就不得不去认识它们,比种智觉即使能够改变什么,也是不多的。就如一位医生,他也许十分清楚他自己除了九个钟头的业务与广泛的社交生活外,再也无法从事精深的科学研究了;但当他想要减少一种或他种活动的企图失败后,他却仍继续按着以前的方式过活,他认为他不应该受到时间与精力上的限制,这种需求远比理智还强。举个更微妙的说明吧:有一次,在分析晤谈中,有位病人感到十分沮丧,她已经跟一位朋友谈过这位朋友错踪复杂的婚姻问题。她与她先生是在偶然的社交场合下认识的,虽然她已经过了好几年的分析,而且对于两个人彼此间的关系也已认识得更为清楚了,对于所曾遭遇的心理纷乱现象,都已有相当的了解,但她仍觉得她应该在过去的时日就已经告诉那位朋友婚姻是否稳固。
  我告诉她,她对自己做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实现的期望,并指出当一个人开始要清楚地了解在某种情况下与此有关的因素之前,必先要搞清许多存在的问题。结果,我所告诉她的困难,她大都了解了,但她依旧觉得她应该具有一种可了解所有困难的第六感。
  其他对自我的一些要求,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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