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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解】
是证也,为阴阳错杂之邪;是方也,亦攻补错杂之药。柴、桂解未尽之表邪,大黄攻
已陷之里热,人参、姜、枣补虚而和胃,茯苓、半夏利水而降逆,龙骨、牡蛎、铅丹
之涩重,镇惊收心而安神明,斯为以错杂之药,而治错杂之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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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痛,与禹余粮丸。
【按】
禹余粮丸为涩痢之药,与此证不合。「与禹余粮丸」五字,衍文也。
【注】
汗家,谓平素好出汗之人也。重发汗,谓大发汗也。心主血,汗乃心之液,重发其汗
,血液大伤,心失所恃,故神情恍惚,心志不宁也。液竭于下,宗筋失养,故小便已
,阴茎疼也。
【集注】
方有执曰:心主血而藏神,汗多则血虚而舍空,恍惚心乱者,以舍空神纷散也。阴,
宗筋也。痛者,液竭而失其所荣养也。
程应旄曰:心主血,汗者心之液,平素多汗之家,心虚血少可知。重发其汗,遂至心
失所养,神恍惚而多忡憧之象,此之谓乱。小肠与心为表里,心液虚而小肠之水亦竭
,故小便已而阴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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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紧急,目直视,不能眴,不得眠。
【注】
衄家者,该吐血而言也。谓凡衄血、吐血之人,阴气暴亡,若再发其汗,汗出液竭,
诸脉失养,则额角上陷,中之脉,为热所灼,故紧且急也。目直视,目瞪不转睛也。
不能眴,目睫不合也。亦皆由热灼其脉,引缩使然。不得眠者,阳气不能行于阴也。
凡此所见之病,皆阳盛阴微之危证,谁谓衄家可轻发其汗耶!
【集注】
喻昌曰:目得血而能视,汗为血液,衄血之人清阳之气素伤,更发其汗,则额上必陷
,乃上焦枯竭之应也。诸脉皆属于目筋,脉紧急,则目上瞪而不能合,目不合,则不
得眠也。伤寒发烦目瞑者,必衄,宜麻黄汤发其汗。此言素常失血之人,戒发其汗,
以重虚其虚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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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寒栗而振。
【注】
凡失血之后,血气未复,为亡血虚家,皆不可发汗也。盖失血之初,固属阳热,然亡
血之后,热随血去,热固消矣,而气随血亡,阳亦危矣。若再发汗,则阳气衰微,力
不能支,故身寒噤栗,振振耸动,所必然也。盖发阴虚之汗,汗出则亡阴,即发暴吐
衄血之汗也,故见不能眴、不得眠亡阴等病也。发阳虚之汗,汗出则亡阳,即发亡血
虚家之汗也,故见寒栗而振,亡阳等病也。
【集注】
方有执曰:亡血阴已虚矣,发汗复亡其阳,故寒栗而振也。
程应旄曰:亡血阴虚,阳已失根据,若发其汗,阳从外脱,故寒栗而振,是为阴阳两竭
。凡遇当汗证,盒饭顾虑阴经之荣血,有如此者。
魏荔彤曰:与其汗出亡阳方救阳,何如汗未出先救阴以维阳,不令汗出亡阳之为愈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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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喉干燥者,不可发汗。
【注】
咽喉干燥,津液不足也,更发其汗,则津液益枯,故戒。人虽有可汗之证,亦不可发
汗也。
【集注】
方有执曰:咽喉干燥,津液素亏,本于肾水不足,盖少阴之脉循喉咙也,发汗则津液
愈亡。
程应旄曰:凡遇可汗之证,必当顾虑上焦之津液,又有如此者。
张璐曰:此条与咽中闭塞,似同实异。此戒发汗以夺阳明之津,彼戒发汗以夺少阴之
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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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则便血。
【注】
淋家者,湿热蓄于膀胱,水道涩痛之病也。若发其汗,湿随汗去,热必独留,水府告
匮,迫其本经之血,从小便而出矣。
【集注】
程知曰:膀胱里热则淋,更发其汗则膀胱愈燥,而小便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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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发汗则痉。
【注】
疮家初起毒热未成,法当汗散。已经溃后,血气被伤,虽有身痛应汗表证,亦不可发
汗。恐汗出荣卫俞虚,外风乘袭,即不受外风,筋失液养,亦必致项强反张,而成痉
病也。
【集注】
喻昌曰:身疼痛为寒伤荣之证,本当发汗,疮疡之人,肌表素虚,荣血暗耗,更发其
汗,则外风袭虚,内血不荣,必致颈项强,身反张而成痉。痉亦膀胱之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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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
少腹上冲心者,先灸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
【注】
太阳伤寒,加温针必惊者,谓病伤寒之人,卒然加以温针,其心畏而必惊也,非温针
之后,必生惊病也。烧针即温针也,烧针取汗,亦是汗法,但针处宜当避寒,若不谨
慎,外被寒袭,火郁脉中,血不流行,必结肿核赤起矣。且温针之火,发为赤核,又
被寒侵,故不但不解,反召阴邪。盖加针之时,心既被惊,所以肾阴乘心之虚,上凌
心阳而发奔豚也。奔豚者,肾阴邪也,其状气从少腹上冲于心也。先灸核上各一壮者
,外去寒邪,继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者,内伐肾邪也。
卷二辨坏病脉证并治篇
桂枝加桂汤方
属性:于桂枝汤方内,更加桂二两,成五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集解】
徐彬曰:此乃太阳风邪,因烧针令汗,复感于寒,邪从太阳之府膀胱袭入相合之肾藏
,而作奔豚,故仍从太阳之例,用桂枝全方。倍加桂者,以内泻阴气,兼驱外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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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圊血,名为火邪。
【注】
火熏,古劫汗法也,即今火炕温覆取汗之法。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内热
躁甚,阴液愈伤,阳不得阴,无从化汗,故反致不解也。其火袭入阴中,伤其阴络,
迫血下行,故必圊血也。命名火邪,示人以当治火邪,不必治圊血也。
【集注】
方有执曰:躁,手足疾动也;到,犹言反也,谓徒躁扰而反不得解也。汗为血之液,
血得热则行,火性大热,既不得汗,则血必横溢,所以必圊血也。
程应旄曰:太阳病以火熏之,取汗竟不得汗,其液之素少可知,盖阳不得阴,则无从
化汗也。阴虚被火,热无从出,故其人躁扰不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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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热甚,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故咽燥而吐血。
【注】
脉浮热甚,实热在表也,无灸之之理,而反灸之,此为实,实谓其误以实为虚也。故
热因火动,其势炎炎,致咽燥而吐血必矣。盖上条火伤阴分,迫血下行,故令圊血;
此条火伤阳分,迫血上行,故吐血也。
【集注】
程应旄曰:表实有热,误认虚寒,而用灸法,热无从泄,因火而动,自然内攻。邪束
于外,火攻于内,肺金被伤,故咽燥而吐血。
汪琥曰:表有风热而反灸,是以实作虚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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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数之脉,甚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
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注】
微数之脉,乃阴虚血少之诊,断不可灸,若误灸之,艾火内攻,为烦为逆。烦者,阴
为阳扰也。逆者,追虚逐实也。阴本虚,而加以火则愈虚,是为追虚;阳本实,而加
以火则愈实,是为逐实。然血已耗散,脉中艾火之气虽微,而内攻有力矣。故致焦骨
伤筋,血难复也。
【集注】
喻昌曰:脉微而数,阴虚多热之征也,此而灸之,则虚者愈虚,热者愈热,不致伤残
不止矣。
程应旄曰:若血少阴虚之人,脉见微数,尤不可灸,以血主濡之,主润筋骨也。若失
其所濡,则火之所至,其骨必焦,其筋必损,内伤其阴,未有不流散于经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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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气微者,加烧针,则血留不行,更发热而躁烦也。
【注】
荣气微者,荣血虚微也。荣血既已虚微,若误加烧针,则荣血涸留而无所行也。岂止
焦骨伤筋而已哉!所以更发热而躁烦也。
【集注】
程知曰:言荣微忌烧针也。阴虚则内热,若加烧针以助阳,则两热相合,而荣血不行
,必更外发热而内烦躁也。
唐不岩曰:其始也虽微流,烧针以逼之也:其既也留而不行,烧针以竭之也。
张璐曰:火为阳邪,必伤阴血,治此者,当以救阴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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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
也。
【注】
脉浮表邪,宜以汗解,误用火灸,伤其血液,不能作汗,反令表邪无所从出,以致邪
因火盛,外不焦骨伤筋,内不吐衄、圊血,而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