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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医宗金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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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殊也。 
喻昌曰:此明卫受邪风,荣自汗出之理。凡汗出荣和,而发热不解,是卫强不与荣和 
也。复发其汗,俾风邪从肌窍外出,斯卫不强而与荣和矣。正如中酒发狂,酒去其人 
帖然也。荣受寒邪,不与卫和,宜麻黄汤亦然。 
吴人驹曰:上条发作有时,此时无时。而不自汗出,但热不解者,亦属荣卫不和。盖 
荣卫相得之为和,而荣不得独为之和也。 
张锡驹曰:卫气者,所以肥腠理,司开阖,卫外而为固也。今受邪风,不能卫外,故 
常自汗出而热不解,此为荣气和而卫不和也。 
魏荔彤曰:前以桂枝解肌者,和其卫而时发热之热止;此以桂枝发汗者,和其卫而常 
自汗之汗止。盖发其表而热解矣。故总结之曰:荣卫和则愈。 
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 
【注】 
太阳病,服桂枝汤,外证不解者,可更作服。今初服不惟不解,而反加烦,是表邪太 
盛。若遽与桂枝,恐更生烦热。故宜先行刺法,疏其在经邪热,然后却与桂枝,发其 
肌腠风邪,俾外内调和,自然汗出而解矣。 
【集注】 
方有执曰:桂枝全在服法,发汗切要如经。若服不如法,汗不如经,病必不除,所以 
反烦。反者、转也,言转加热闷也。风池穴在耳后陷者中,按之引于耳中,手足少阳 
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风府穴在项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内宛宛中 
,督脉、阳维二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 
张志聪曰:风池、风府虽非太阳穴道,乃属太阳经脉所循之部,故刺之以衰太阳之病 
势。魏荔彤曰:恐误认此为已传之躁烦,故标出以示人。言不解则太阳之证俱在,但 
添一烦,知其非传里之烦,而仍为表未解之烦也。 
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 
【注】 
汗之不解而烦,太阳证仍在者,是表邪盛也;有阳明证者,是里热盛也。然亦有欲自 
解而未解先烦者,则又为邪正相争,作汗之兆也。当其烦时,解与不解,固不可定, 
但诊其六脉俱浮,则知邪欲还表、当汗出而解矣。 
【集注】 
程知曰:天地郁蒸而雨作,人身烦闷而汗作,当以脉浮决之。设脉不浮则烦,又为入 
里之候矣。 
程应旄曰:如诊得脉浮,即是邪还于表之兆,切勿妄治其烦,使汗却而当解者反不解 
也。 
沈明宗曰:夫自解证,有从□解,有从下血而解,有从下利而解,有从小便暗除而解 
者,此即太阳战汗之一端。或从脉辨,或从证参,仲景妙义,散见诸篇,务必合参则 
备。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脉皆至,大烦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扰者,必欲解也。 
【注】 
病至六七日,手足阴阳三部脉皆至而浮,忽然大烦,口噤不能言,躁扰不宁者,此邪 
正俱实,争胜作汗之象。故曰:必欲解也。 
【集注】 
成无己曰:手足三部皆脉至,为正气盛,邪气虽甚,必欲解也。 
若脉和,其人大烦,目重脸,内际黄者,此欲解也。 
【按】 
脸字当是「睑」字。睑,眼弦也,作脸字非。 
【注】 
脉和而大烦者,其解未可卜也。若其人目重睑者,是睑覆下垂目欲合也,为阴来济阳 
之兆。内际黄者,为胃气来复之征,故曰:此欲解也。 
问曰:脉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别之?答曰:寸口、关上、尺中三处,大小、浮沉、 
迟数同等,虽有寒热不解者,此脉阴阳为和平,虽剧当愈。 
【注】 
脉偏胜则病,脉和平则愈。今寸口、关上、尺中三部脉,俱见浮沉、迟数、大小同等 
,阴阳和平之象,即有寒热不解之病,虽剧亦当愈也。 
【集注】 
『内经』曰:寸口、人迎两者相应若引绳,大小齐等者,名曰平人。 
程知曰:大小、浮沈、迟数同等,谓三部九候无相失也。盖大、不甚大,小、不甚小 
,浮、不甚浮,沈、不甚沈,迟、不甚迟,数、不甚数,为冲和平等之象也。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 
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注】 
病谓中风、伤寒也。有初病即发热而恶寒者,是谓中风之病,发于卫阳者也。有初病 
不发热而恶寒者,是谓伤寒之病,发于荣阴者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 
,以阳合七数,阴合六数也。 
【集注】 
方有执曰:此推原中原、伤寒之所以始,以要其所以终之意。凡在太阳皆恶寒也,发 
起也,愈瘳也。 
程知曰:此辨太阳病,有发热,有不发热之故也。风,阳也,卫,亦阳也;寒,阴也 
,荣,亦阴也。中风、伤寒均为表证。而风入卫,则邪发于阳而为热,寒入荣,则邪 
发于阴而不即热。阳行速,故常过经而迟愈一日;阴行迟,故常循经而早愈一日。观 
此,则风寒之辨了然矣。 
魏荔彤曰:风伤卫,寒伤荣,既在太阳,则未有不发热者,但迟速有间耳。至于恶寒 
则同也。发于阳、发于阴之义,不过就风为阳、卫亦阳、寒为阴、荣亦阴而言,殊未 
及于三阴也。 
问曰:凡病欲知何时得,何时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者 
,夜半愈。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阳得阴则解也。夜半得病,明日日中 
愈者,以阴得阳则解也。 
【注】 
凡病之起,不外乎阴阳以为病,非阳胜阴,即阴胜阳。凡病之愈,亦不外乎阴阳以为 
和,非阳得阴解,即阴得阳解。阳得阴解者,谓日中得病,今日夜半愈也。阴得阳解 
者,谓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也。 
【集注】 
方有执曰:日中、夜半以大略言,余时可仿此意而推也。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 
不传则愈。 
【注】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谓太阳受病,其邪传行六日,三 
阳、三阴经尽,至七日已上,三阳、三阴之病日衰,大邪皆去,此不作再经,故自愈 
也。再者,再传阳明经也,谓其邪已传经尽,热盛不衰,欲再转属阳明故也。针足阳 
明,以泄其热,使其一邪不再传,则愈矣。 
【集注】 
方有执曰:七日已上者,该六日而言也。 
魏荔彤曰:方有执谓针以遏其邪,喻昌谓针以竭其邪,言遏、言竭,皆言泄之也。凡 
针刺者,泄其盛气也,故前言刺风池、风府,亦主泄其风邪暴甚之意。因刺法乃治热 
之善策,不欲人妄施汗、下、温三法也。言足阳明,自是胃之经穴,必有实欲再传之 
势,方可刺之。 
闵芝庆曰:太阳受病,以次而终于厥阴为传经尽。诸经受病,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为 
行其经尽故也。今有自太阳再传之说,若果传遍六经,厥阴再传太阳,太阳再传阳明 
,则何不于厥阴未传太阳之前,预针太阳;而必待传阳明,然后针阳明哉!于此可知 
三阴从无再传太阳之病,但转属阳明耳。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注】 
风家,谓太阳中风也。表解,谓用桂枝汤病已解也。不了了者,不清楚也。言用桂枝 
汤其表已解,而犹不清楚者,在经余邪未尽耳。十二日经尽之时,余邪尽,自然愈也 
。 
【集注】 
魏荔彤曰:此条申明太阳中风病愈后,风邪留滞之证,应听其自愈也。 
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重出衍文〕。桂枝本为解肌,若 
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常须识此,勿令误也。 
【注】 
夫桂枝汤,本为解肌,中风表虚之药也。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乃伤寒表实 
之病,不可与也。当须识此为麻黄汤证,必令误与桂枝汤也。 
【集注】 
程应旄曰:可与、不可与,在毫厘疑似之间,误多失之于仓卒,须常将荣卫之分别处 
,两两互勘,阴阳不悖,虚实了然。不以桂枝误治脉浮紧汗不出之伤寒,自不致以麻 
黄误治脉浮缓汗自出之中风矣。 
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之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注】 
酒客,谓好饮之人也。酒客病、谓过饮而病也。其病之状,头痛、发热、汗出、呕吐 
,乃湿热薰蒸使然,非风邪也。若误与桂枝汤服之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集注】 
成无己曰:酒客内热,喜辛而恶甘。桂枝汤甘,酒客得之,则中烦而呕。 
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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