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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吉日惟戊语见毛诗小雅吉日篇。
〔二十〕有事宗庙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一“宗庙”下有“社稷”。
〔二一〕而灵宝经云灵宝经,未晓撰于何人。抱朴子内篇已数引之,其为东晋以前之道书无疑。或者如云笈七签卷三灵宝略纪所述,盖洪从祖葛玄所传习之书也。真诰叙录谓葛巢甫造构灵宝,风教大行。案巢甫乃葛洪从孙,其书未必如此晚出。陈国符道藏源流考称抱朴子所引灵宝经即五符经,本篇所引灵宝经文,皆见于太上灵宝五符序卷下。宋贾善翔犹龙传五云汉天师张陵撰灵宝五符序。即此文也。而葛巢甫所造之灵宝,乃是另一道书,当在葛洪去世之后云。至于清惠栋易汉学四称灵宝周秦时书,羌无的据,更属臆测之辞。
〔二二〕入山当以保日及义日若专日者大吉以制日伐日必死案保、义、专、制、伐之说,依五行生克而定吉凶。淮南子天文篇云: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子母生曰义,母生子曰保,子母相得曰专,母胜子曰制,子胜母曰困。
〔二三〕历明堂入太阴中孙校:“太”宇当衍。
〔二四〕将军独闻孙校:“闻”当作“开”。
〔二五〕又云一尺孙校:“又云一尺”四字当是小注,误入正文。
〔二六〕合二丈一尺原校:一作“一步三尺”。
〔二七〕次复前孙校:此下当有“左足次前”四字。
〔二八〕次复前孙校:此下当有“左足次前”四字。
〔二九〕灵宝经曰孙校:“曰”字当衍。
〔三十〕所谓宝日者孙校:“宝”当作“保”。
〔三一〕走向后孙校:太平御览八百八十六引“走”作“足”。
〔三二〕若夜闻人音声大语孙校:御览八百八十六引“若”作“谷”,无“夜”字,“人”作“其”,“大”作“笑”。明案影宋本御览有“夜”字。
〔三三〕一名热内孙校:“热内”御览作“超空”。校补云:“内”盖“肉”之坏字。、晖皆一足,形同,热肉乃其别名。详见下。
〔三四〕其名曰晖孙校:御览引“晖”作“挥”。
〔三五〕长九尺孙校:御览引“尺”作“寸”。
〔三六〕或如龙而五色赤角名曰飞飞孙校:御览引“或”上有“又”字。原校:下“飞”字或作“龙”。校勘记云:御览八百八十六作“飞龙”。校补:作“飞龙”是也。酉阳杂俎诺皋记下云,山萧一名山臊,神异经作●,永嘉郡记作山魅。一名山骆,一名蛟(疑字之误),一名濯肉,一名热肉,一名晖,一名飞龙。李石续博物志同。
〔三七〕见之皆以名呼之校勘记:御览引“皆以”下有“其”字。
〔三八〕有能语者校勘记:御览八百八十六、九百五十二无“有”字。
〔三九〕呼之则吉孙校:御览引“呼”上有“以其名”三字。
〔四十〕见秦者孙校:御览引“秦”下有“人”字。
〔四一〕山水之闲见吏人者孙校:御览引无“人”字。
〔四二〕呼之名即吉孙校“呼”上御览引有“以其名”三字,“之”下无“名”字。
〔四三〕一法以苇为矛孙校:“矛”旧误作“茅”,今校正。
〔四四〕山中鬼常迷惑使失道径者慎校本、宝颜堂本无“道”字。
〔四五〕老鸡也孙校:旧脱“老”字,今依御览八百八十六引补。
〔四六〕称捕贼者雉也校勘记:御览八百八十六“捕贼”作“贼捕”。
〔四七〕称成阳公者狐也校勘记:御览八百八十六“成阳公”作为“咸阳公”,八百八十九作“阳城公”。
〔四八〕亥日称神君者猪也称妇人者金玉也孙校:旧此二句误倒,今依御览乙正。
〔四九〕或问隐居山泽辟蛇蝮之道“问”下原有“曰”字。校补云:此文不当有“曰”字,盖涉下文而衍。类聚九十六引无“曰”字。明案校补之说是,今据删。
〔五十〕亦登时愈也校补:类聚九十六引“登时愈”作“立愈”,皆非也。原文当作“亦登愈也”(下文同)。登愈,即登时愈也。此乃魏晋南北朝之通语。下文云,南人因此末蜈蚣治蛇疮,皆登愈也可证。至理篇“登止”,道意篇“盲者登视”,凡此“登”字,皆即登时之意。
〔五一〕虽绕头颈孙校:“虽”藏本作“以”。
〔五二〕或带王方平雄黄丸王远,字方平,后汉东海人,见神仙传。
〔五三〕又麝及野猪皆啖蛇孙校:藏本“麝”下有“香”字。
〔五四〕又云日鸟及龟“云”原作“运”。孙校:“运”皆当作“云”,见下。又刘逵三都赋注作“云”字,与此正同。明案孙校是,今据订正。下同。
〔五五〕云日鸩鸟之别名也孙校:“云”藏本作“昙”,误;又藏本“日”作“是”,误。明案鲁藩本、慎校本与藏本同误。
〔五六〕蜈蚣知有蛇之地孙校:藏本无“蜈”字。
〔五七〕中州高原“原”旧作“源”。孙校:“源”当作“原”。明案崇文本作“原”,是,今订正。
〔五八〕犹多毒●也●,音释,虫毒。
〔五九〕状似三合杯孙校:“状”当作“大”。
〔六十〕角弩如闻人声校勘记:衍“角弩”二字,御览九百五十无。
〔六一〕缘口中物如角弩校勘记:“如角弩”御览九百五十作“如用弩”。明案影宋本御览仍作“如角弩”。
〔六二〕则因水而射人校勘记:御览九百五十“因”作“激”。
〔六三〕其病似大伤寒校勘记:御览九百五十“寒”下有“者”字。
〔六四〕不十日皆死案影宋本御览九百五十无“十”字。
〔六五〕正赤如丹校勘记:御览九百五十“正赤”作“色正赤”。
〔六六〕则此虫堕地也校勘记:御览九百五十作“则此虫随火去也”。明案影宋本御览引无“此”字。
〔六七〕六甲三金符五木禁后汉书方术徐登传:东阳赵炳能为越方,禁枯树,树即生荑。是即木禁之一方欤。
〔六八〕卷蓬卷蓬原校:或作“弓逢弓逢”。
〔六九〕五石者雄黄丹砂雌黄矾石曾青也孙校:当衍雌黄,脱慈石,前金丹篇不误。明案矾石当作石,参前金丹篇校注。
〔七十〕以桂木烧为之校勘记:书钞一百二十二、御览八百十三作“以桂薪烧之”,无“为”字。
〔七一〕辟山川庙堂百鬼之法原校:“堂”一作“座”。
〔七二〕道士常带天水符后遐览篇着录天水符一卷,又天水神符一卷。
〔七三〕上皇竹使符老子左契后惑篇云:自不带老君竹使符左右契者,不得入也。遐览篇着录左右契一卷。
〔七四〕守真一思三部将军者后地真篇详述守真一之道,以为守形却恶,独有真一,故古人尤重也。
〔七五〕白泽图九鼎记云笈七签卷一百轩辕本纪云:黄帝得白泽神兽,能言,帝令以图写之,以示天下。又黄帝采首山之铜,铸九鼎于荆山之下。虢州湖城县有石记述黄帝铸鼎于此云。隋书经籍志着录白泽图一卷。
〔七六〕老君黄庭中胎四十九真秘符遐览篇着录四十九真符一卷。
〔七七〕意谓尔非葛氏孙校:“意谓尔非葛氏”六字疑附注之语,误入正文。
〔七八〕甚有神效孙校:此句下疑有缺文。
〔七九〕得真通天犀角三寸以上校勘记:艺文类聚九十五、御览八百九十“三寸”作“一尺”。
〔八十〕有一赤理如孙校:事类赋引无“一”字,“赤”作“白”。校勘记:后汉西域大秦国传注、艺文类聚九十五、御览十五又八百九十作“白理”,无“一”字。明案“赤”当作“白”;“”音延,线也。
〔八一〕有自本彻末孙校曰:事类赋引无“有”字,“末”下引有“者”字。校勘记:御览十五作“自本彻末者”,无“有”字。
〔八二〕以其角为□导至则了无复毒势也两“导”字上原无“□”字,“复”下原无“毒”字。校补云:类聚九十五引两“导”字上并有“□”字,盖即所谓犀□。今本脱两“□”字。“白沫”下当更有“白沫”二字。又“了无复势”,“复”下脱“毒”字,类聚引作为“无复毒势”,是其证。明案影宋本御览八百九十引“其角为义导”,“义”乃“□”字之讹。校补之说是,今据补两“□”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