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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二〕俱不信不求之金经无“之”字。
〔八三〕所欲者为急签六七“欲”作“见”。
〔八四〕假令不能决意签六七“能”作“得”。
〔八五〕而犹修求之者金经“犹”作“独”。
〔八六〕若心所断“若心”金经作“若己心”。
〔八七〕人心安足孤信哉金经、签六七“人心”下并有“亦”字。
〔八八〕黄帝九鼎神丹经曰至与天地相毕案论衡道虚篇力辟道家以为服食药物能延年度世为虚妄。
〔八九〕令人寿无穷已签六七“穷”作“极”。
〔九十〕黄帝以传玄子玄子即元君,云合服九鼎神丹得道,着经九卷,见洞仙传。
〔九一〕积玉如山金经、签六七“玉”作“金”。
〔九二〕唼血为盟金经、签六七“唼”作“歃”。唼歃通用。唼血,喋血。
〔九三〕无神仙之骨金经“骨”下有“者”字。校补云,疑今本脱。
〔九四〕结伴不过三人签六七“不”下有“得”字。
〔九五〕致加精洁签六七“精”作“清”。
〔九六〕勿近秽污签六七“秽污”作“污秽”。
〔九七〕及与俗人往来签六七“及”作“又不得”。
〔九八〕成则可以举家皆仙金经、签六七“成则”作“成者”。
〔九九〕祭自有图法一卷也签六七“祭”作“醮”,又无“也”字。
〔一0十〕用雄黄水签六七无“水”字,但有“雌黄”二字。
〔一0一〕矾石水“水”下原校:一本作“汞”。明案签六七“矾石水”作“矾汞”,金经作“矾石汞”。矾石水或是矾石液即硫黄。重政和证类本草四云:石硫黄能化金银铜铁奇物,矾石液也。陶弘景谓此矾石液是黄白术及合丹法。
〔一0二〕卤盐石“”原作“矾”。孙校:“矾”疑作“”。明案金经、签六七并作“”,正是,今据改。“盐”藏本作为“咸”。
〔一0三〕牡蛎“蛎”原作“砺”,疑形讹,签六七正作“蛎”,今据改。
〔一0四〕以为六一泥孙校:“泥”下刻本有“封之”二字。明案签六七“泥”下有“固济”二字。固济者,密封也。六与一合为七。本篇六一泥用戎盐、卤盐、石、牡蛎、赤石脂、滑石、胡粉七物捣合如泥,名曰六一泥。其他丹经所载六一泥,有用不同方剂者。
〔一0五〕又以玄膏丸此丹签六七“玄”下有“黄”字。
〔一0六〕金不成“成”下签六七有“者药不成也”五字。疑脱,当据补。
〔一0七〕第二之丹名曰神丹亦曰神符金经、签六七并无“曰神丹亦曰”五字。
〔一0八〕步行水上案“步”上金经有“即”字,签六七有“可”字。“可”字于义为长。
〔一0九〕服之三刀圭校补:“之”字涉上文“服之百日仙”而衍。明案刀圭,量药具。武威汉墓出土医药木简中有刀圭之称。梁陶弘景本草集注叙录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子大也。元俞琰周易参同契释疑云:刀圭,即是刀头圭角些子而已,言其不多也。
〔一一十〕皆即消坏签六七无“即”字,“坏”下有“其身中”三字。
〔一一一〕亦终不死签六七无“终”字。
〔一一二〕服百日金经“服”下有“之”字,疑今本脱。签六七“服”下有“二”字,“二”殆系“之”字之误。
〔一一三〕皆来侍之签六七无“之”字。
〔一一四〕见如人形金经作“见形如人”。
〔一一五〕亦成黄金签六七“亦”作“即”。
〔一一六〕名柔丹原校:“柔”一本作“药”。
〔一一七〕以缺盆汁和服之签六七“和服之”作“和之服九十日仙也”。
〔一一八〕与金公合火之孙校:“金公”下刻本有注云,即铅也,藏本无。校补:桓谭新论云,淮南王之子迎道人作金银。又云,铅则金之公,而银者金之昆弟也。
〔一一九〕服之即日仙金经、签六七“即”作“百”。
〔一二十〕如枣核许持之签六七“持之”作“带行”。
〔一二一〕百日仙也签六七“百”作“即”。
〔一二二〕仙童仙女校补:金经“仙女”作“玉女”,第三丹第四丹第五丹并有玉女之称,疑作“玉女”近是,此涉“仙童”而误为“仙女”耳。明案签六七亦作“玉女”,唯佚“仙童”二字。
〔一二三〕不可得之害矣孙校:“之”字疑衍。明案金经无“之”字,签六七“之”作“而”,慎校本、宝颜堂本并作“不可得而害之矣”。
〔一二四〕复有太清神丹签六七无“复有”二字。
〔一二五〕元君者签六七“者”作“即”。
〔一二六〕太清观天经有九篇“太清观天经”金经作“太清上经”。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九”作“十四”。明案签六七作“十”,金经作“九”。云十篇者,其上七篇,其下三篇;云九篇者,其上中下各三篇耳。
〔一二七〕其上三篇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三”作“七”。明案签六七亦作“七”。
〔一二八〕不可教授“授”原作“受”。孙校云:“受”一本作为“授”。明案金经、签六七并作“授”,当作“授”,今据改。
〔一二九〕其中三篇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三”作“四”。案签六七“中”作“下”。
〔一三十〕常沈之三泉之下孙校:藏本“常”作“当”。明案金经、签六七、慎校本亦作“当”。影宋本御览引作“尝”。
〔一三一〕大神仙之人也签六七无“仙之”二字。
〔一三二〕役使鬼神风雨签六七无“鬼神”二字。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风”上并有“兴作”二字。
〔一三三〕亦本学道服丹之所致也金经、签六七、慎校本“亦本”作“本亦”。
〔一三四〕况凡人乎签六七“人”作“夫”。
〔一三五〕愚民不信“愚民”原作“民愚”。金经、签六七并作“愚民”。校补云,今本误倒。□据正。
〔一三六〕令其笑道谤真签六七“谤真”作“慢真”,“真”下有“益罪也”。
〔一三七〕合药成以分之签六七“药成”作“成药”。金经无“成”字。慎校本、宝颜堂本“分”下有“与”字。
〔一三八〕祭当别称金各检署之签六七作“祭当别称名衔各检署具用金斤数”。
〔一三九〕门户闾鬼神清君签六七无“神”字。金经亦无“神”字,又“清”作“靖”。
〔一四十〕市盛之时签六七“时”作“处”。
〔一四一〕嘿声放弃之于多人处孙校:藏本无“人”字。案签六七无“于”下四字。
〔一四二〕乃得自恣用之耳“自恣”原作“恣意”。孙校云:藏本“恣意”作“息恣”,疑“自恣”之误。明案金经、签六七均作为“自恣”,孙校是,今据改。
〔一四三〕不先以金祀神必被殃咎校补:金经“不”上有“若”字,疑今本脱。明案签六七“被”作“致”。
〔一四四〕长生之道孙校云,“长生之道”句下,当脱四字,以下六句皆七字有韵也。
〔一四五〕不在道引与屈伸也金经“不”上有“亦”字。
〔一四六〕为之实难也孙校:“实”字当衍。
〔一四七〕近代汉末新野阴君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代”作“后”。案御览九百八十五引无“近代”二字。
〔一四八〕有才思签六七“有”作“多”。
〔一四九〕善着诗至述初学道随师本末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作为“诗”,九百八十五作“书”。明案影宋本御览九百八十五仍作“诗”。阴长生自叙,述学道着诗写丹经,见神仙传。
〔一五十〕作此太清丹小为难合于九鼎金经“鼎”下有“丹”字。签六七“太清丹”作“太清小法”,“小为难合于九鼎”作“难于合九鼎经”。
〔一五一〕合之当签六七作“当合之日”。
〔一五二〕华池赤盐至三五神水“华池”下金经有“溺水金公黄华”。
〔一五三〕一转之丹“一转”之上,慎校本、宝颜堂本有“神丹”二字,另起一行,统冠九丹。
〔一五四〕服之四十日得仙金经“四”作“三”。服之三十日得仙金经、慎校本“三”作“二”。
〔一五五〕服之三日得仙金经“三”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