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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对象乃是他努力工作的结果而言,他唯一感兴趣的便是自己工作的内容和所获得的成就也就是工作过程本身和他工作所用的材料。因此,这种有益的自恋的动力是自我检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来讲,推动工作的能量具有自恋的性质,但事实上,工作本身必然地要同现实发生关系,并经常抑制着自恋,将其束缚在一定的范围内。这种机制就能向我们解释为什么许多自恋的人同时又是具有高度创造能力的人的原因。
在恶性的自恋中,自恋的对象不是人所创造的任何东西,而是他所占有的某物,如自己的身体、外貌、健康等;这种自恋的恶的本质体现在这样一个事实中——即它缺少我们在有益的自恋形式中所找到的正确的因素。如果我是个“伟人”,那是因为我个有某些特征,而不是因为我取得了某些成就,我不需要同任何人或任何事物发生关系;我不需要作出任何努力。在获得本人之伟大的形象的过程中,我越来越使自己脱离现实,并且不得不增加自我的能量,以便更好地防止遭到这种危险,即我那自恋和夸大的自我被说成是自己空洞想象的产物。因此,恶性的自恋是没有自我限制的。结果,这种自恋既是野蛮地唯我的,又是令人生畏的。一个学会取得成就的人禁不住会承认,别人也以同样的方式获得了同样的事情——即使他的自恋会说明他,自己的成就远比别人的大。而一个毫无成就的人很难欣赏他人的成就,于是他就会在自恋的光彩中,逐渐地迫使自己产生一种孤独感。
我们已经描述了个人自恋的动力:自恋的现象及其生物功能和病态形式。现在,这一论述已足以使我们能够理解社会自恋的现象以及这种现象所起到的作用——它是暴力行为和战争的一个源泉。
下面我们要讨论的中心问题是个人的自恋向群体自恋转变的现象。我们从观察群体自恋的社会功能谈起。这种社会功能相当于个人自恋的生物功能。从渴望生存的任何有组织的群体的观点来看,这是很重要的,即群体的成员们赋予这个群体以自恋的能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群体的生存有赖于这样一个事实,即群体的成员们认为,整个群体和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或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而且他们还相信,自己的群体比其他的别的群体更优越、更仁慈。如果没有群体自恋的贯注的话,为本群体服务或者说贡献给本群体的必要的能量就会消失。
在群体自恋的动力中,我们同样可以发现我们已经论述过的个人自恋的现象。在这里我们仍然要区分自恋的两种形式:有益的自恋和恶性的自恋。如果群体自恋的对象是一种成果的话,那么,就会出现上述我们已经论述过的同样的辩证过程。要取得某些创造性的成果的需求,使得脱离封闭的群体自恋的圈子,以及对自恋所希望获得的对象感兴趣,成为必要的事情。(如果一个群体试图寻求的成果是征服土地的话,那么,当然会缺少真正具有创造性努力的有效成果。)另一方面,如果群体自恋把群体的光辉形象、过去的成就以及成员们的体格作为群体自身自恋的对象的话,那么,上述所说的与此相反的倾向就不可能得到发展,自恋的倾向以及随之而出现的危险性将稳步增长。当然,在现实中,这两种因素通常是交织在一起的。
群体自恋的另一种社会功能是我们尚未论述过的。倘若一个社会缺乏提供给广大人民的充分的财富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就必然给它的成员们提供恶性的自恋的满足——如果它想防止成员中产生不满情绪的话。对于那些经济和文化上贫穷的人来说,从属于群体自恋的满足乃是满足的唯一的——通常也是有效的来源。这恰恰是因为生活对于这些人来说是“毫无意义的”,生活并没有为他们提供产生各种兴趣的可能性,因此,他们也许就产生了自恋的极端形式。最近几年中,所出现的自恋现象的英武例子,也就是曾经出现在希特勒的德国和今日美国南部的那种民族自恋。在这两个例子中,种族优越性的核心曾经是,现在仍然是中下层阶级;无论是在德国还是在美国南部,这一落后的阶级在经济和文化上的被剥夺,使他们没有改变自己状况的现实的希望(因为他们是腐朽没落的社会形式的残渣余孽),他的唯一的满足是:把自身形象夸大为世界上最令人羡慕的群体,这个群体比任何一个种族团体都优越,后者总是作为低劣的团体被挑选出来的。这一落后团体的成员们感到:“即使我贫穷,没有文化,我仍然是一个重要人物,因为我属于世界上最令人羡慕的群体——我是白人”或者说,“我是雅利安人。”
识别群体自恋远没有识别个人自恋那么容易。假如有一个人告诉别人:“我(和我的家庭)是世界上最令人羡慕的人;只有我们才是清洁的、不诚实、不负责任的。”然而,绝大多数人会以为,这个人一定很粗鲁、不诚实、不负责任的。”然而,绝大多数人会以为,这个人一定很粗鲁,思想不正常,甚至有点精神错乱。但是,如果一个充满幻想的演讲者向广大听众演讲时,用国家(或者民族、宗教、政党等)来取代“我”和“我的家庭”的话,那么,这个演讲者会因对自己祖国和上帝的爱而赢得许多人的赞扬。但是,别的国家和宗教团体会因自己遭到蔑视而憎恨这一次讲演。然而,在被吹捧的群体中,每一个人的自恋得到了夸张,并使这一事实,即千百万人赞同这样的演说和声明成为合理的事情(绝大多数人民认为是“合理的”事情,不外乎就是这些。关于这一点,尽管不可能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但至少在相当一部分人的中间还是一致的。大多数人认为,所谓“合乎理性的事”,其实与理性无关,它只涉及到论问题)。就作为一个整体的群体需要群体自恋来维持其存在而言,那么,这个群体必将进一步加强自恋的态度并赋予这些态度以特别公正的性质。
在整个历史中,自恋态度所广泛涉及到的群体的结构和规模是不同的。在原始部落里,这个群体仅仅包括几百个人;那时,个人尚未成为一个“个别的人”,他仍然同血缘群体联系在一起,尚未摆脱“原始的纽带”。因此,从感情上来讲,部落的成员们仍然未能在部落以外获得自身的存在。正由于这一事实,使得卷入部落的自恋得到了加强。
在人类的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化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以血缘亲属为基础的原始的小团体让位给以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社会秩序和共同的信仰为基础的、规模更大的群体。群体规模的扩大不一定会减少自恋的病态性质。正如我们以前所指出的那样,“白种人”或“雅利安人”的群体自恋和一个人的极端的自恋一样都是恶性的。然而,总的来说,我们可以在导致形成更大群体的社会化过程中看到,与其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同自身无关的人的合作将反作用于群体内部自恋的能量。从另一个方面,即从我们已经论述过的、与有益的个人自恋有关的这个方面来看,情况也是如此:就规模庞大的群体(民族、国家或宗教)使自己成为物质、精神和艺术生产领域内制造出来有价值的物品这样一种自恋对象而言,这些领域内的劳动过程的目的乃在于减少自恋的能量。罗马天主教会的历史乃是自恋同一个大的群体的反作用的力量特殊混合的许多例子中的一个。天主教会内部反作用于自恋的因素首先表现为人的普遍性这个概念,以及和天主教不再成为一个特殊的部落或民族的宗教这一思想。第二则表现为从承认上帝和否认偶像的思想中所得到的人的谦卑的观念。上帝的存在表明,人并不是上帝,没有一个人是全知全能并拥有无限权力的。这样就给人的自恋的自我崇拜设定了一个明确的办限。但同时,教会又促使自恋的增长;教会的成员们相信,教会是唯一的一次挽救的机会,一贯正确的人便是教皇,而且他们还相信,由于自己是这种特殊机构的一员,因而才能发展强烈的自恋心理。在同上帝的关系中,情况亦是如此:一方面,全智全能、拥有无限权力的上帝导致人的谦卑,国一方面,个人将自己等同于上帝,结果就在这种同一的过程中,使自恋发展到一种惊人的程度。
自恋和反自恋的功能之间的模糊性同样也表现在所有其他伟大的宗教中,例如佛教、犹太教、伊斯兰教和新教中。我之所以提及天主教,不仅因为这是一个著名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