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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时疫呃逆与伤寒不同∶伤寒呃逆,虚、实、寒、热俱有;时疫呃逆,惟热结下焦而已。凡见呃逆,即当下之,
下之不止,按其脐腹有硬痛拒按处,仍当下之,有下至十数次方止者。总之逐尽结热,肠胃通达,其呃自止。慎不
可用丁香柿蒂汤,治呃而遗结热,致成危证也。
卷之三里证
吐蛔
属性:伤寒吐蛔,多寒热错杂;时疫吐蛔,则有热无寒。治此证之当汗、当清、当下,一以传变之大势为主,惟加乌
梅、黄连以安之,慎勿用乌梅丸中诸辛热药,致成危笃也。
卷之四
汗法
属性:时疫贵解其邪热,而邪热必有着落。方着落在肌表时,非汗则邪无出路,故汗法为治时疫之一大法也。但风
寒汗不厌早,时疫汗不厌迟。风寒发汗,必兼辛温、辛热以宣阳;时疫发汗,必兼辛凉、辛寒以救阴。风寒发汗,
治表不犯里;时疫发汗,治表必通里。其不同有如此,故方疫邪传变出表时,轻者亦可得表药而汗散,若重者,虽
大剂麻黄、羌、葛,亦无汗也,以伏邪发而未尽之故。亦有不用表药而自汗淋漓,邪终不解者。盖此汗缘里热郁蒸
而出,乃邪汗,非正汗也,必待伏邪尽发,表里全彻,然后或战汗,或狂汗而解,所谓汗不厌迟者,此也。辛凉发
汗,则人参败毒散、荆防败毒散之类是;辛寒发汗,则大青龙,九味羌活、大羌活之类是;发表兼通里,则吴氏三
消饮、六神通解散、防风通圣散之类是。
更有不求汗而自汗解者。如里热闭甚,用大承气以通其里,一不已而再,再不已而三,直待里邪逐尽,表里自
和,多有战汗而解,此不求汗而自汗解者一。又如里热燥甚,病者思得凉水,久而不得,忽得痛饮,饮盏落枕而汗
大出,汗出即解,此不求汗而自汗解者二。又如平素气虚,屡用汗药不得汗,后加人参于诸解表药中,复杯立
汗,凡不求汗而自汗解者三。又如阴虚及夺血,枯竭之
极,用表药全然无汗,用大滋阴、润燥、生津药数剂而汗出如水,此不求汗而自汗解者四。
总之疫邪汗法,不专在乎升表,而在乎通其郁闭,和其阴阳。郁闭在表,辛凉、辛寒以通之;郁闭在里,苦寒
攻利以通之。阳亢者,饮水以济其阴;阴竭者,滋润以回其燥。气滞者开导,血凝者消瘀。必察其表里无一毫阻
滞,乃汗法之万全,此时疫汗法,理不同于风寒。
谨撮诸汗证,详列于下∶发热,恶寒,无汗,头项痛,背痛,腰痛,肩臂痛,膝胫痛,周身肢节痛。
卷之四
下法
属性:时疫下法与伤寒不同∶伤寒下不厌迟,时疫下不厌早;伤寒在下其燥结,时疫在下其郁热;伤寒里证当下,
必待表证全罢;时疫不论表邪罢与不罢,但兼里证即下;伤寒上焦有邪不可下,必待结在中、下二焦,方可下,时
疫上焦有邪亦可下,若必待结至中、下二焦始下,则有下之不通而死者;伤寒一下即已,仲景承气诸方多不过三
剂;时疫用下药至少三剂,多则有一、二十剂者。
时疫下法有六∶结邪在胸上,贝母下之,贝母本非下药,用至两许即解;结邪在胸及心下,小陷胸下之;结邪
在胸胁连心下,大柴胡汤下之;结邪在脐上,小承气汤下之;结邪在当脐及脐下,调胃承气汤下之;痞满燥实,三
焦俱结,大承气汤下之。此外又有本质素虚,或老人,久病,或屡汗、屡下后,下证虽具而不任峻攻者,则麻仁
丸、蜜煎导法、猪胆导法为妙。
下法之轻、重、缓、急,总以见证为主,详列于后。
急下证∶舌干,舌卷,舌短,舌生芒刺,舌黑,齿
燥,鼻如烟煤,胸腹满痛,狂,昏沉,发热汗多,身冷,呃逆。
当下证∶舌黄,谵语,善忘,多言,协热利,头胀痛,烦,躁。
缓下证∶舌淡黄苔,微渴,大便闭,小便黄赤,潮热,齿燥。
以上诸证,缓下者不下,则必渐重而为当下证。当下者缓下,则必加重而为急下证。急下者失下,则虽下之多
不通,而致结热自下逆上,胀满直至心下,又逆上通过膈膜,有至胸满如石,咽喉锯响,目直视反白,或睛盲、瞳
散,耳聋,九窍不通,虽有神丹,莫之能救矣。外更有蓄血、蓄水诸下法,前已散见诸条,兹再详列,以便翻阅。
蓄水证∶小便不利,大便微利。
蓄血证∶小便自利,大便黑。他若蓄水,蓄血在胸胁,不当下者,此不赘。
卷之四
清法
属性:时疫为热证,未有不当清者也。其在表宜汗,使热从汗泄,汗法亦清法也;在里宜下,使热从下泄,下法亦清
法也。若在表已得汗而热不退,在里已下而热不解,或本来有热无结,则惟以寒凉直折以清其热而已,故清法可济
汗、下之不逮,三者之用,可合而亦可分。时疫当清者十之六、七,则清法不可不细讲也。
凡清热之要,在视热邪之浅、深。热之浅者在营卫,以石膏、黄芩为主,柴胡、葛根为辅;热之深者在胸膈,
花粉、知母、蒌仁、栀子、豆豉为主。热在肠胃者,当用下法,不用清法,或下而兼清亦可。热入心包者,黄连、
犀角、羚羊角为主。热直入心脏,则难救矣,用牛黄犹可
十中救一,须用至钱许,少则无济,非若小儿惊风诸方,每用分许即可有效。
当清诸证,详列于下∶
热在营卫证∶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身重,头
面项红肿,周身红肿,斑疹,鼻孔干,唇燥,烦躁,遗尿,舌苔白。
热在胸膈证∶身热反减,渴,呕,咳,咽干,谵语,多言,胸前红肿,舌苔浓白。
热在肠胃证∶便血,便脓血。余悉见下证条中。
热在心包及心证∶狂,昏沉,多睡,舌黑。
卷之四
和法
属性:寒热并用之谓和,补泻合剂之谓和,表里双解之谓和,平其亢厉之谓和。所谓寒热并用者,因时疫之热夹有
他邪之寒,故用此法以和之也。凡方中有黄连与生姜同用,黄芩与半夏同用,石膏与苍术同用,知母与草果同用
者皆是。所谓补泻合用者,因时疫之邪气实,人之正气虚,故用此法以和之。凡方中有参、 、归、芍与硝、
黄、枳、朴同用者是。所谓表里双解者,因疫邪既有表证,复有里证,故用此法以和之。凡方中有麻、葛、羌、
防、柴、前与硝、黄、栀、芩、苓、泽、枳、朴合用者是。所谓平其亢厉者,因时疫之大势已去,而余邪未解,
故用此法以和之,或用下法而小其剂料,缓其时日;或用清法而变其汤剂,易为丸散者皆是。凡此和法,虽名为
和,实寓有汗、下、清、补之意,疫邪尤有宜和者。
凡热不清,用清凉药不效,即当察其热之所附丽。盖无所附丽之热,为虚而无形之气。如盛夏炎蒸,遇风雨即
解,故人身之热,气清即退。有所附丽之热,为实而有物。如洪炉柴炭,虽沃以水,尤有沸腾之忧,必撤去柴炭
而热始退。凡热之所附丽,非痰即滞,非滞即血,径清其热,不去其物,未能有效。必视其附丽何物,于清热诸方
加入何药,效始能捷。此和法之精微神变者也。
宜和之证,详列于下∶寒热往来,盗汗,口苦,咽干,头眩,舌强,渴,胸胁满,耳聋,小便黄,呕吐下利
而心下痛,口干舌强而恶寒,大小便闭而寒热,痞满而悸,二便自利而舌苔,形体瘦损而舌苔。凡此表、里、虚、
实、寒、热相兼者不可枚举,引此数端,可以类推,其有似和而实非和证者,详后辨似条。
卷之四
补法
属性:时疫本不当补,而有屡经汗、下、清解不退者,必待补而愈。此为病药所伤,当消息其所伤在阴、在阳,以施
补阴、补阳之法。疫邪为热证,伤阴者多,然亦有用药太过而伤阳者,则补阴、补阳又当酌其轻重,不可偏废。凡
屡经汗、下、清、和而烦热加甚者,当补阴以济阳。所谓
寒之不寒,责其无水者是,六味、四物、生脉、养荣诸方酌用。屡经汗、下、清、和,热退而昏倦痞利不止者,当
补阳。所谓养正以却邪者是,四君、异功、生脉、六君、理中、建中、附子等方酌用,诸证详后。
当补阴证∶舌干无苔,舌黑无苔,耳聋,目直视,目不明,服清凉药渴不止,服清凉药烦热加甚,服攻下药舌
苔愈长,服攻下药舌苔芒刺燥裂愈甚,服清凉药身热愈甚,身体枯瘦,用利水药小便愈不通,腰膝萎软,周身骨
节痛不可移动,多睡。
当补阳证∶多冷汗,汗出身冷经日不回,小便清而
多,大便利清谷,呕吐用清热开导药愈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