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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高答曰。形先病而未入脏者。刺之半其日。脏先病而形乃应者。刺之倍其日。此月内难易
之应也。
此论外因之病。从外而内。内因之病。从内而外。形气外内之相应也。风寒者。外受之邪。故
病形。忧恐忿怒。在内之气。故病脏。夫外为阳。内为阴。病九日者。病发于阳。故用三之奇。
病一月者。病发于阴。故用十之偶。此以
针之奇偶。应病之阴阳也。出络血者。通地之脉道也。形先病而未入脏者。病发于阳。而未入于
里也。故刺三时而可愈矣。脏先病而形乃应者。病发于阴。而出于外也。刺之倍其日而愈矣。夫病
发于阴而出于外者易愈。留于内者难已。故刺有十日者。有倍其日而刺两日者。此一月之病在内者。
有难易之应也。
黄帝问于伯高曰。余闻形有缓急。气有盛衰。骨有大小。肉有坚脆。皮有浓薄。其以立寿夭奈
何。伯高答曰。形与气相任则寿。不相任则夭。皮与肉相果则寿。不相果则夭。血气经络。胜形
则寿。不胜形则夭。黄帝曰。何谓形之缓急。伯高答曰。形充而皮肤缓者则寿。形充而皮肤急者则
夭。形充而脉坚大者顺也。形充而脉小以弱者气衰。衰则危矣。若形充而颧不起者骨小。骨小则
夭矣。形充而大肉。 坚而有分者肉坚。肉坚则寿矣。形充而大肉无分理不坚者肉脆。肉脆则夭矣。
此天之生命。所以立形定气。而视寿夭者。必明乎此。立形定气。而后以临病患。决死生。黄帝曰。
余闻寿夭。然以度之。伯高答曰。墙基卑。高不及其地者。不满三十而死。其有因加疾者。不
及二十而死也。黄帝曰。形气之相胜。以至寿夭奈何。伯高答曰。平人而气胜形者寿。病而形肉脱。
气胜形者死。形胜气者危矣。(颧音权 音窘度入声)
此论人秉天地阴阳。生成此形气。有寿夭之不同也。任、当也。果、成也。此天之生命。立形
定气。故形与气相任则寿。不相任则夭。夫人皮应天。人肉应地。故皮与肉相果则寿。不相果则
夭。形谓皮肉筋骨。血气经络。应经水气脉。通贯于地中。故胜形则寿。不胜形则夭。人之形气。
天命所生。皮肤缓者。天道之元亨也。是以缓则寿而急则夭。脉乃精血神气之所游行。故形充而
脉坚大者为顺。脉小以弱者。荣卫宗气俱衰。衰则危矣。夫肾
秉先天之阴阳而主骨。颧乃肾之外候。故颧不起者骨小。骨小则夭。此先天之气薄也。脾主地而
主肉。肉坚者寿。不坚者夭。此后天之土基有浓薄也。此天之生命。所以立形定气而视寿夭者。
必明乎此。先立形定气。而后以临病患。决死生。天年篇曰。以母为基。以父为 。人之寿百岁者。
使道隧以长。墙基高以方。墙基者。面部之四方也。地、地阁也。墙基卑。高不及地者。四方之
平陷也。此人秉母气之薄。盖坤道之成形也。天年篇曰。人生三十岁。五脏大定。不满三十而死者。
不能终地之五行也。其有因加疾者。不及二十而死。不能终地之生数也。平人气胜形者寿。谓地基
固宜博浓。而气更宜胜形。盖万物资始于天。而天包乎地之外也。病而形肉脱。气胜形者。邪气
胜也。形胜气者。正气脱也。
黄帝曰。余闻刺有三变。何谓三变。伯高答曰。有刺营者。有刺卫者。有刺寒痹之留经者。黄
帝曰。刺三变者奈何。伯高答曰。刺营者出血。刺卫者出气。刺寒痹者内热。黄帝曰。营卫寒痹
之为病奈何。伯高答曰。营之生病也。寒热少气。血上下行。卫之生病也。气痛时来时去。怫忾贲
响。风寒客于肠胃之中。寒痹之为病也。留而不去。时痛而皮不仁。(忾音戏)
夫形舍气。气归形。形气之相任也。然下焦所藏之精水。中焦所生之荣卫。所以温分肉。充皮
肤。濡筋骨。利关节。水随气而营运于肤表。环转无端。如营卫留阻。水道不行。则形气消索矣。
故刺有三变。变者。使之营运而变化也。荣之血。卫之气。道之出行于外。寒之痹。使之热散于
内。夫营卫血气。主出入于外内。故病则止上下行。而为寒热气痛矣。若怫忾贲响。此乃风寒客于
肠胃之中。盖以分别营卫之生病。寒痹之为病。本于自生。
非外因之邪也。痹者。闭也。寒痹者。寒水之为病也。肾为水脏而主骨。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
阴。病在阴者名曰痹。留而不去。时痛而皮不仁者。谓肾脏寒水之痹。痛在于外合之骨。而及于
皮之不仁。病从内而外也。玉师曰。风寒客于肠胃之中。照应病而形肉脱气胜形者句。盖本篇先
论秉气之寿夭。后复论病气之寿夭。然病气有二。一因于风寒之病气。所谓气胜形者是也。一因于
营卫稽留。水道不行之病气。所谓形胜气者是也。
黄帝曰。刺寒痹内热奈何。伯高答曰。刺布衣者。以火 之。刺大人者。以药熨之。黄帝曰。
药熨奈何。伯高答曰。用醇酒二十斤。蜀椒一斤。干姜一斤。桂心一斤。凡四种皆 咀清酒中。
用绵絮一斤。细白布四丈。并纳酒中。置酒马矢 中。盖封涂。勿使泄。五日五夜。出布绵絮曝干
之。干复渍。以尽其汁。每渍必 其日乃出干。干。并用滓与绵絮。复布为复巾。长六七尺。为六
七则用之。生桑炭炙巾。以熨寒痹所刺之处。令热入至于病所。寒。复炙巾以熨之。三十遍而止。
汗出以巾拭身。亦三十遍而止。起步内中。无见风。每刺必熨。如此病已矣。此所谓内热也。
(矢屎同 音氲 音岁)
痹者。留而不行也。寒痹者。肾脏寒水之气也。夫人秉先天之水火。以化生五行。肾受天一
之精气。而交通于四脏。如水火不济。五行不交。则留而为寒痹疾。故以火 之者。以火益水也。
夫肺主皮毛。饮酒者先行皮肤。先充络脉。用醇酒者。使肺肾之相通者。蜀椒形色像心。皮红子
黑。具中虚之象。用蜀椒者。使心肾之相通也。脾为阴中之至阴。干姜主理中之君品。用干姜者。
使脾肾之相通也。桂为百木之长。用桂心者。使肝肾之相
通也。蚕食桑而成绵。三者皆白。肺之品也。用绵絮一斤。白布四丈。十遍者。使在地之阴邪。
从天表以终散。所谓热于内而使之外散也。夫王公大人。固不可以火 。而布衣独不可以药熨乎。
此盖假大人布衣。以明脏腑相通。阴阳交互。是以治法之有通变也。学人当体法先圣之用意周密。
取法精微。不可图安苟简也。张开之曰。上古用分两品数。汤丸散剂。各有精义。君一臣二。奇之制
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近者奇之。远者偶之。
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近而奇偶。制小其服。远而偶奇。制大其服。大则数少。小则数多。
多则九之。少则二之。此品数奇偶多少之有法也。凡治中土者。多用五数。欲下行者。多用三数。
欲从阴而上升。有用至一两一分者。又如芫花乱发。熬如鸡子。石脂戎盐。大如弹丸。此分两
用法之精微也。夫理中者用丸。行散者用散。行于脏腑经络皮肤者用汤。又如抵当丸、陷胸丸、干
姜散、败酱散之类。捣为丸为散。而复以水煎服。此汤丸散剂之各有所取也。
卷一
官针第七
属性:凡刺之要。官针最妙。九针之宜。各有所为。长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
疾浅针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痈。病深针浅。病气不泻。支大为脓。病小针大。气泻太甚。疾必
为害。病大针小。气不泄泻。亦复为败。失针之宜。大者泻。小者不移。已言其过。请言其所施。
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以 针于病所。肤白勿取。病在分肉间。取以圆针于病所。病在经络痼
痹者。取以锋针。病在脉气少。当补之者。取之 针。于井荥分输。病为大脓者。取之
铍针。病痹气暴发者。取以圆利针。病痹气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针。病在中者。取以长针。病水肿
不能通关节者。取以大针。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输。取以四时。
官、法也。九针之法。有大小长短之制。有浅深补泻之宜。有三五九十二刺之法。各有所施也。
如不得其用。病勿能移。而反为害焉。
凡刺有九。以应九变。一曰输刺。输刺者。刺诸经荥输脏输也。二曰远道刺。远道刺者。病在
上取之下。刺腑输也。三曰经刺。经刺者。刺大经之结络经分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