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黄帝内经太素-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参伍禁,以除其内,(亦可含于豕膏,无冷食,三日其病已矣。参伍,揣量也。平按∶《甲乙》作 
互以参禁,《灵枢》作伍以参禁。)恬 无为,乃能行气,(夫情有所在则气有所并,气有所并则 
不能营卫,故忘情恬 无为,则气将自营也。平按∶《灵枢》、《甲乙》 作澹,袁刻作淡。)后 
以酸苦,化谷乃下。(酸为少阳,苦为太阳,此二味为温,故食之化谷也。平按∶《灵枢》酸作咸。 
《甲乙》此句作“后服酸苦,化谷乃下膈矣。”) 



卷第二十六·寒热

寒热瘰

属性: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十第七十《寒热》篇,又见《甲乙经》卷八第一上编。 
黄帝问于岐伯曰∶寒热瘰 在于颈掖者,皆何气使生?岐伯曰∶此皆鼠 ,寒热之毒瓦斯也, 
堤留于脉而不去也。(风成为寒热,寒热之变亦不胜数,乃至甚者为痈病也。今行脉中壅遏,遂 
为瘰 鼠 也。堤,痈障。平按∶掖《灵枢》、《甲乙》作腋。堤留于脉《甲乙》作稽于脉,注 
云∶“《灵枢》稽作 。”今本《灵枢》仍作留,无 字。)黄帝曰∶去之奈何?岐伯曰∶鼠 
之本,皆在于脏,其末上于颈掖之间,其浮于脉中而未内着于肌肉而外为脓血者,易去也。(寒 
热之气在肺等脏中,循脉而上,发于颈掖,不生于项。在脉中未在肌肉,言其浅也。为脓血者,外 
泄气多,故易去也。平按∶《甲乙》上于作上出,脉中作胸中,而未内著作未着二字,《灵枢》 
上于作上出于三字。注易去袁刻误作是去。)黄帝曰∶去之奈何?岐伯曰∶请从其本引其末,可 
使衰去而绝其寒热,审按其道以予之,徐来徐往以去之,(本,谓脏也。末,谓 处也。道,谓 
脏腑脉行所发穴路也。徐往来者,动针法也。平按∶奈何下袁刻脱岐伯曰三字。)其小如麦者, 
一刺知,三刺而已。(疗之得愈分剂也。)黄帝曰∶决其死生奈何?岐伯答曰∶反其目视之,其 
中有赤脉,从上下贯瞳子,见一脉,一岁死;见一脉半,一岁半死;见二脉,二岁死;见二脉半, 
二岁半死;见三脉,三岁而死。见赤脉而不下贯瞳子,可治。(以下言死生候也。寒热已成,成 
在太阳,太阳为目上纲,其脉下见,令太阳经溢入络中,甚者并入络中,下贯瞳子,瞳子是骨之 
精,为寒热伤甚,故一脉独贯,一岁死也。若为二三,气散不独,故二三岁死也。虽有赤脉,不贯 
瞳子,可得疗者,以未伤骨精故也。) 



卷第二十六·寒热

灸寒热法

属性: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十六第六十《骨空论》篇,又见《甲乙》卷八第一上 
篇。 
灸寒热之法,先取项大椎,以年为壮数,(大椎穴,三阳督脉之会,故灸寒热气取。《明堂》 
大椎有疗伤寒病,不疗寒热。平按∶先取《素问》作先灸。)次灸厥骨,以年为壮数,视背输陷 
者灸之,(此脉中血寒而少,故取背输陷也。厥骨,脊 骨也。有本厥与骨通为一字,巨月反。平 
按∶厥骨《素问》、《甲乙》作撅骨。注此脉袁刻误作此血。)与臂肩上陷者灸之,(臂肩亦取 
脉陷,疗寒热之输,肩贞等穴也。平按∶《素问》、《甲乙》与作举。)两季胁之间灸之,(季胁 
本挟脊京门穴也。)外踝之上绝骨之端灸之,(阳辅等穴。)足小趾次趾间灸之,(临泣等穴也。 
平按∶小趾袁刻作少趾。) 下陷脉灸之,(承山等穴。平按∶ 下《甲乙》作 上。)外踝之 
后灸之,(昆仑等穴也。)缺盆骨上切之坚痛如筋者灸之,(平按∶《甲乙》坚痛作坚动。)膺 
中陷骨间灸之, 骨下灸之,(平按∶ 骨《素问》、《甲乙》作掌束骨。)脐下关元三寸 
灸之,毛际动脉灸之,膝下三寸分间灸之,(平按∶膝下《甲乙》作脐下,三寸作二寸。)足阳 
明灸之,跗上动 
脉灸之,(平按∶足阳明下《素问》无灸之二字,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全元起本足阳明 
下有灸之二字,并跗上动脉是二穴。”据此则全本与本书相同,但今本《甲乙》仍无灸之二字。) 
巅上动脉灸之,(平按∶《素问》、《甲乙》动脉作“一”字。)犬所 之处灸之三壮,即以犬 
伤痛壮数灸也,凡当灸二十七处。( 音干。 ,穴也,冲阳等穴也。题云灸寒热法,此总数 
之二十七处中,有根据其输穴,亦取气指而灸之,不可为定,可量取也。平按∶ 《素问》作啮, 
《甲乙》同,无三壮二字。痛壮数灸也《素问》作病法灸之,《甲乙》作病法三炷灸之。二十七 
处《素问》、《甲乙》均作二十九处。)伤食灸不已者,必视其经之过于阳者,数刺之输血,药之 
也。(伤食为病,灸之不得愈者,可刺之。刺法,可刺大经所过之络出血,及饮药调之阳络脉也。 
平按∶《素问》灸下有之字,之输作其俞,血药作而药。) 



卷第二十七·邪论

七邪

属性: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十二第八十《大惑论》。又自篇首至甚者为惑,见《甲 
乙经》卷十二第四,又自人之喜忘者至故不嗜食也,见《甲乙》卷十二第一。自病而不得卧出者 
至末,见《甲乙》卷十二第三,惟编次小异。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尝登于清冷之台,中阶而顾,匍匐而前,则惑。余私异之,窃内怪之, 
狂瞑独视,安心定气,久而不解,独转独眩,被发长跪,俯而视之,后久之不已,卒然自止,何 
气使然?(小怪曰异之,大异曰怪之。瞑,目合也。俯而视之,下直视也。何气使然,问其生惑所 
由也。转有为传,眩有为脆,量误也。冷有本为零也。平按∶《灵枢》尝登作尝上,狂瞑作独瞑, 
独转作独传,自止作自上。《甲乙》清冷之台作青霄之台,中阶作中陛,而顾作而惑,无匍匐至 
怪之十四字,独瞑独视作独冥视之,被发上无独转独眩四字,后久之不已作久不已三字。)岐伯 
曰∶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五脏六腑精液,及脏腑之气清者,上升注目,以 
为目之精也。平按∶《甲乙》无皆字。)精之果者为眼,(精之果别称为眼。果音 
颗。平按∶《灵枢》果作窠,无者字。《甲乙》果作裹。)骨之精为瞳子,(肾精主骨,骨之精 
气为目之瞳子。)筋之精为黑眼,(肝精主筋,筋气以为精之黑眼也。)血之精为络,(心精主血, 
血气以为眼精赤络。)其果气之精为白眼,(肺精主气,气之精为白眼。平按∶《灵枢》果作窠, 
《甲乙》其果作其络,白眼作白睛。)肌肉之精则为约束裹撷,(脾精主肉,肉气之精以为眼之 
束约裹撷。撷,胡结反。平按∶《甲乙》撷作契。)筋骨血气之精而与脉并为系,上属于脑,后 
出于项中。(四气之精并脉合为目系,其系上属于脑,后出项中。)故邪中于项,因逢其身虚, 
其入深,则随眼系以入于脑,则脑转,脑转则引目系,目系急,急则目眩以转矣。(后曰项,前 
曰颈。以目系入脑,故邪循目系,脑转目眩也。平按∶《甲乙》项作头,因作目。《灵枢》入于 
脑下重入于脑三字,《甲乙》重入字。目系目系急急《灵枢》、《甲乙》作目系急目系急。)邪 
中其精,所中不相比也则精散,精散则视歧,故见两物。(五精合而为眼,邪中其精,则五精不 
得比和,别有所见,故视歧见于两物,如第二问等也。平按∶邪中其精《灵枢》作邪其精其精五字, 
《甲乙》作邪中之精则其精。袁刻精误作经,注亦误。)目者,五脏六腑之精也,营卫魂魄之所 
常营也,神气之所生也,故神劳则魂魄散,志意乱。(目之有也,凡因三物∶一为五脏六腑精之 
所成,二为营卫魂魄血气所营,三为神明气之所生。是则以神为本,故神劳者,魂魄意志五神俱 
乱也。)是故瞳子、黑眼法于阴,白眼、赤脉法于阳,故阴阳合传而精明也。(是以骨精瞳子, 
筋精黑眼,此二是肝肾之精,故法于阴也。果气白眼及血之赤脉,此二是心肺两精,故法于阳也。 
肺虽少阴,犹在阳中,故为阳也。此之阴阳四精和合,通传于气,故曰精明也。平按∶《甲乙》白 
眼作白睛,合 
传作合揣,注云∶《灵枢》作传。)目者心之使也,心者神之舍也,故神分精乱而不传,卒然见 
非常之处,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故曰惑。(心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