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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范曰。爪者。筋之余。筋者。肝之余。肝主怒。在声为呼。今爪甲皆青。怒
声呼骂。乃肝气太过。过则极。极则绝。肝属木。至金成数。九日而死。
按经云。病患筋绝九日死。何以知之手足爪甲青。呼骂不休。又发直如
麻。甲青者死。
发直如麻半日死。
熊宗立释发直。乃心与小肠绝。谓发为血之余。血败则发枯硬直。其说
亦是。但半日死未详。疑误不敢强释。姑俟后考。张世贤又云。发如麻者。
肺气绝也。
按脉经云。病患发直者。十五日死。又曰。发如干麻善怒者死。又曰。发与
眉冲起者死。据中藏经曰。肠绝发直。汗出不止。不得屈伸者。六日死。又
曰。发直者。十五日死。
寻衣语死十知么。
张世贤曰。寻衣语死。神不守舍也。愚谓若根据死在十日。当是肾衰水涸。
不能上荣于目。致目虚眩。视物不真。故循衣语死。至十日则为土之成
数。水见土而绝矣。
按脉经云。病患循衣缝 语者。不可治。
又按丹溪心法。能合色脉。可以万全论。欲知其内者。当以观乎外。诊于
外者。斯以知其内。盖有诸内者。形诸外。苟不以相参而断其病邪之逆
顺。不可得也。为工者。深烛厥理。故望其五色。以青黄赤白黑。以合于五
脏之脉。穷其应与不应。切其五脉急大缓涩沉。以合其五脏之色。顺与
不顺。诚能察其精微之色。诊其精妙之脉。内外相参而治之。则万举万
全之功。可坐而致矣。素问曰。能合色脉。可以万全。其意如此。原夫道之
一气。判而为阴阳。散而为五行。而人之所禀。皆备焉。夫五脉者。天之真。
行血气。通阴阳。以荣于身。五色者。气之华。应五行。合四时。以彰于面。唯
其察色按脉。而不偏废。然后察病之机。断之以寒热。归之以脏腑。随证
而疗之。而获全济之效者。本于能合色脉而已。假令肝色如翠羽之青。
其脉微弦而急。所以为生。若浮涩而短。色见如草滋者。岂能生乎。心色
如鸡冠之赤。其脉当浮大而散。所以为顺。若沉濡而滑。色见如 血者。
岂能顺乎。脾色如蟹腹之黄。其脉当中缓而大。所以为从。若微弦而急。
色见如枳实者。岂能从乎。肺色如豕膏之白。其脉当浮涩而短。所以为
吉。若浮大而散。色见如枯骨者。岂能吉乎。以至肾色。见如乌羽之黑。其
脉沉濡而滑。所以为生。或脉来缓而火色见如 者死。死生之理。夫惟
诊视相参。既已如此。则药证相对。厥疾弗瘳者。未之有也。抑尝论之。容
色所见。左右上下各有其部。脉息所动。寸关尺中。皆有其位。左颊者。肝
之部。以合左手关位。肝胆之分。应于风木。为初之气。颜为心之部。以合
于左手寸口。心与小肠之分。应于君火为二之气。鼻为脾之部。合于右
手关脉。脾胃之分。应于湿土为四之气。右颊肺之部。合于右手寸口。肺
与大肠之分。应于燥金。为五之气头为肾之部。以合于左手尺中。肾与
膀胱之分。应于寒水为终之气。至于相火为三之气。应于右手命门三
焦之分也。若夫阴阳五行相生相胜之理。当以合之于色脉而推之也。
是故脉要精微论曰。色合五行。脉合阴阳。十三难云。色之与脉。当参相
应。然而治病万全之功。苟非合于色脉。莫之能也。五脏生成篇云。心之
合脉也。其荣色也。夫脉之大小滑涩沉浮。可以指别。五色微甚。可以目
察。继之以能合色脉。可以万全。谓夫赤脉之至也。喘而坚。白脉之至也。
喘而浮。青脉之至也。长而左右弹。黄脉之至也。大而虚。黑脉之至也。上
坚而大。此先言五色。次言五脉。欲后之学人。望而切之以相合也。厥后
扁鹊明乎此。述之曰。望而知之谓之神。切脉而知之谓之巧。深得内经
之理也。下迨后世有立方者。目之曰神巧万全。厥有旨哉。
卷六五脏察色歌
肝脏歌
属性:面肿苍黑舌卷青。四肢力乏眼如盲。泣下不止是肝绝。八日应当命必倾。
张世贤曰。青。肝之色也。舌卷青者。子见母色也。四肢乏力者。筋不能维
持也。肝不能含血荣目。则眼如盲。津液出。泄则泣出不止。凡此数者。皆
肝绝所致。金能克木。故死于金旺之日。八日从明日数至辛日也。经曰。
足厥阴气绝。则筋缩引卵。与舌卷。厥阴者。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
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故脉不营即筋缩急。筋缩急。即引卵与舌。舌卷
卵缩。此筋先死。庚日笃。辛日死。
按脉经云。病患肝绝八日死。何以知之。面青但欲伏。眼目视而不见人。
汗出如水不止。
卷六五脏察色歌
心脏歌
属性:面黧肩息直视看。又兼掌肿没纹斑。狂言乱语身闷热。一日之内到冥间。
张世贤曰黧黄。黑色也。掌肿无纹。心气绝也。一乃水之成数。水克火故
死在一日之内。经曰。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
则色泽去。故面色黑如黧。此血先死。壬日笃。癸日死。
按脉经曰。病患心绝一日死。何以知之。肩息回视立死。
卷六五脏察色歌
脾脏歌
属性:脐趺肿满面浮黄。泄利不觉污衣裳。肌内粗涩兼唇反。一日十二内灾殃。
张世贤曰。脐。神阙也。趺。足跗上也。浮黄。黄肿也。经曰。足太阴气绝。则脉
不荣其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木也。脉不荣。则肌肉不滑泽。肌肉不滑泽。
则肉满。肉满则唇反。唇反则肉先死。甲日笃。乙日死。
按脉经云。病患脾绝十二日死。何以知之。口冷足肿。腹热胪胀。泄利不
觉。出无时度。
卷六五脏察色歌
肺脏歌
属性:口鼻气出不复回。唇反无纹黑似煤。皮毛焦干爪枯折。途程三日定知灾。
张世贤曰。气出不复回。有呼无吸也。唇反土不能生金也。黑似煤。金不
生水也。气不流通。则皮毛焦干。魂魄不连。则爪甲枯折。从甲至丙。三日
也。丙属火。火克金。故死在三日。经曰。手太阴气绝。即皮毛焦。太阴者。肺
也。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气弗营则皮毛焦。皮毛焦则津液去。津液去则
皮毛枯折。毛折者则毛先死。丙日笃。丁日死。
按脉经云。病患肺绝三日死。何以知之。口张但气出而不还。
卷六五脏察色歌
肾脏歌
属性:面黑齿痛目如盲。自汗如水腰折频。皮肉濡结发无泽。四日应当命不存。
张世贤曰。面黑。面如垢也。目如盲。瞳人反背也。自汗如水。火独炎也。腰
乃肾之府。肾败则腰似折不能荣于骨髓。而骨肉不相亲。濡肉而却不
能为五液之主。故发不润泽。从甲至戊。越四日也。戊属土。土克水。故命
不存。经曰。足少阴气绝。即骨枯。少阴者。冬脉也。伏行而温于骨髓。故骨
髓不温。即肌肉不着骨。骨肉不相亲。即肉濡而却。肉濡而却。故齿长而
枯。发无润泽。是骨先死。戊日笃。己日死。
按脉经云。病患肾绝。四日死。何以知之。齿为暴枯。面为正黑。目中黄色。
腰中欲折。自汗出。如流水。
卷六
诊妇人有妊歌
属性:肝为血兮肺为气。血为荣兮气为卫。阴阳配偶不参差。两脏通和皆类例。
此言胎脉。至不一也然不外乎气血二者而已。肝主血。肺主气。血为荣。
气为卫。荣为阴。卫为阳。大言阴与阳。小言夫与妇。然吾人身中。亦有夫
妇之道。阴阳二气是也。阴阳配匹而后胎始成。所谓皆类例者。何也。修
炼家以肝为木公。以肺为金母。虽则各守方隅。必相钤相制。而大药始
成。故参同契二八弦 章曰。举东以合西。魂魄自相拘。故胎藏之成。亦
由肝肺二藏。气血交通。阴阳配匹。而后胎藏始结也。
血衰气旺定无妊。血旺气衰应有体。
或难曰。夫前既曰阴阳配匹。气血通和。而后胎始生也。安有血旺气衰。
而曰有体者。未之信也。不知阴阳造化之事。至不测也。尝见壮实女子。
而反不生育。黄瘦女子。而反能生育者。此之谓也。况有男子。其病将危
与女人交。尚然有孕。则其阳施阴化。不测之妙。在于顷刻。则不待气血
充实。而后胎可成也。然胎乃有形之物。血亦有形之物。故以血为要。肝
主血。木也。肺主气。金也。故张世贤引内经云。金木者。生杀之本始。木多
而生。金多而杀。其说是也。
寸微关滑尸带数。流利往来并雀啄。小儿之脉已见形。数月怀耽犹未觉。
经云。阴搏阳别。谓之有子。所谓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