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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曰。青属肝。黑属水。水干木枯。肾肝皆绝。故泄其气于外。其说亦遍。脉
经云。病患及健人。面忽如马肝色。望之如青。近之如黑者死。此之谓也。
面赤目白忧息气。待过十日定存亡。
脉经云。面赤目白者十日死。忧恚思虑。心气内索。面色反好。急求棺 。
此之谓也。张世贤曰。息气喘逆也。赤色属火。白色属金。火来克金。必作
喘逆。金之成数在九十。乃土之成数也。土能生金。今土不能生金。则死。
故曰待过十日也。氏曰。心属火。肺属金。火克金。过得十日。至水数而火
方退。则不死。火气不退。再至心。数日。必死。
按五脏生成论云。面赤目白。皆死也。
面赤目青众恶伤。荣卫不通立须亡。(他本无此二句)
张世贤曰。面赤。火也。目青。木也。木火色见。风热伤于五脏六腑。脏腑受
伤。血气衰。肌肉不滑荣卫之道。涩而不通。其死也可立而待。愚谓面赤。
火也。目青。木也。皇极内篇有云。火木相得。则然从其类也。脉经云。目青
者。病在肝。面赤目青。则肝肺俱伤。血气俱涩。而荣卫不得宣通。当为暴
死之证。非常病也。
按五脏生成论云。面赤目青皆死也。脉经云。面赤目青者。六日死。
黄黑白色起入目。更兼口鼻有灾殃。
池氏曰。黄属脾。黑属肾。白属肺。目属肝。口属脾。鼻属肺。而肾胜乎脾土。
土弱不能生金。此灾殃之所以至也。此说似属勉强。张世贤曰。独见者。
谓之正色。杂见者。谓之邪色。黄黑白之三色。杂见于面。或当于目。或入
于口。或入于鼻。乃病气从外而之内。故有灾殃。此说近是。愚按脉经云。
面目俱等者不死。可见杂色入目。俱为不祥。若入口鼻。其灾更甚。何也。
口鼻者。阳明开窍处也。凡有杂色来现。皆属阴邪。故曰有灾殃也。
按脉经云。病患及健人黑色。若白色起入目。及口鼻。死在三日中。
面青目黄中时死。余候须看两日强。
熊宗立释云。肝木克乎脾土。中时即死。虽有余证。亦不过二日。此说不
明。张世贤曰。中时即午时。午时属火。面青目黄。肝木克乎。脾土。到午时
木得火而不畏金。木势愈盛。人以胃气为木土绝则死。故死在是时。其
他相克。看过旺二日。而断其生死。此说近是。但于余候。须看两日强之
句。亦不甚明了。愚按脉经云。目黄者。病在脾。面青则为肝气盛。是为肝
木克乎脾土。若以时候之当。死在中时。若以日候之。当强在两日。何也。
中时者。午时也。火盛则木寡于畏。而脾土愈伤。故曰中时。其余则以日
候之矣。两日。乃火之生数也。火能生土。故至两日而复望其强耳。
按脉经云。病患面青目黄者。五日死。
目无精光齿龈黑。面白目黑亦灾殃。
池氏云。目无精光而神散。乃心肝皆绝齿龈黑。乃脾绝。面白如枯骨。乃
肺绝。目黑。乃肾绝。五脏皆绝。必然断之以死云。张世贤曰。目无精光者。
神短也。齿龈黑者。脾绝也。面白者。少血也。目黑者。肾虚也。有是四者。则
非常久之客。愚谓目无精光。神散也。齿属肾。为骨之余。上下牙龈属阳
明。齿龈黑者。为肾水枯竭。不能荣养其余。面白目黑。则当根据经文荣华
已去。血脉空存为释也。张氏之说。已属多文。
按脉经云。病患目无精光。及牙齿黑色者不治。又曰。病患面白目黑者
死。此谓荣华已去。血脉空存。又曰。病患齿忽变黑者。十三日死。
口如鱼口不能合。气出不返命飞阳。
洁古曰。火胜迫于肺火。喘而死。肺败也。池氏曰。口乃脾之窍。口如鱼口。
脾气已绝也。李 范曰。呼出心于肺。吸入肾于肝。呼因阳出。吸随阴入。
肝肾先败。止有心肺未绝。所以有出而无入也。李氏之说近是。
按脉经云。病患口如鱼口。不能复闭。而气出不能反者死。
肩息直视及唇焦。面肿苍黑也难逃。
张世贤曰。肩息者。气喘而两肩动也。直视者。睹物而不转睛也。唇焦。心
家热也。面乃心之候。黑乃肾之色。上句是心绝。下句是肝绝。心肝既绝。
命故难逃。愚谓肩息肺绝。直视肝绝。唇焦脾绝。面肿心绝。苍黑肾绝。
按脉经云。病患目直视肩息者。一日死。又曰。病患唇口忽干者。不治。又
曰。病患卒肿。其面苍黑者死。经云。病心绝一日死。何以知之。肩息回视
立死。
妄言错乱及不语。尸臭元知寿不高。
脉经云。病患妄言错乱。及不能语者。不治。热病者可治。又曰尸臭者。不
可治。愚谓妄言错乱。神妄失守也。心脾肾三经之脉。皆循喉咙夹舌本。
不语者。三经之脉。不能上通于舌也。人将死必有一脏先坏腐。坏则秽
恶之气外泄。故尸臭也。
人中尽满兼唇青。三日须知命必倾。
愚按。人中及唇。乃脾胃之所主也。人中满而唇青。则脾胃之土已坏。而
厥阴之木乘之。以日数断之。三乃木之主数。土得木而绝矣。
按脉经云。病患唇青人中满者死。
两颊颧赤人病久。
灵枢五色篇云。赤色出两颧。大如拇指者。病虽小愈。必卒死。魏氏曰。眼
眶下高骨之中。名颧。颧下名脸。面外名颊。颧面颊脸。心火所属。久病而
赤。乃精神外泄。脉经云。病患耳目。及颧颊赤者。死在五日中。戴氏以两
颊为赘词。而改为庭黑。何也。
口张气直命难存。
熊宗立曰。口乃脾之窍。脾绝口不能合。肺绝则气出不能返。
按脉经云。病患口张者。三日死。又曰。脉绝口张。足肿。五日死。
足趺趾肿膝如斗。十日须知难保守。
张世贤曰。脾主四肢。足趺乃胃经所行之处。脾胃将绝。则有是证。脾胃
属土。十日者。土之成数也。故死不过十日也。
按脉经云。足趺肿。两膝大如斗者十日死。又云。足趺肿。呕吐头重者死。
项筋舒直定知殂。(他本直作展。)
张世贤曰。项筋舒展。因督脉已绝是也。熊宗立谓肾脉绝非也。
掌内无纹也不久。
张世贤曰。掌内无纹。心包络脉绝也。脉经云。病患掌肿无纹者死。
唇青体冷反遗尿。背面饮食四日期。
池氏曰。唇青体冷。乃真气欲绝。遗尿不禁。乃膀胱不藏。背面饮食。乃神
去不守。人之神气生于肝。神不守。则肝绝不出金数而死也。池氏之说
亦是。愚谓唇青体冷。则纯阴而无阳。背面饮食。则畏阳而就阴。遗尿则
肾气已绝而无藏德。至四日而金寒水冷。魂魄不拘矣。不死何俟。
按脉经云。脾病唇青。肝之色。甲乙日死。又曰。病唇青。人中。及三日死。
手足爪甲皆青黑。能过八日定难医。
李 范曰。肝之余筋也。其荣爪。肝色青。肾色黑。肾水不能生肝。水木二
脏俱败。故泄其色于外。肝至木成数而死可知矣。李氏之言如此。与理
不合何也。夫既曰肝色青。又兼黑色。则为肾水来生肝木。何为二脏俱
败也。况肝至八日。既遇木之成数。适当其旺。何云死也。据愚言之。当曰
肝色青。内其主血。外其荣筋。爪者。筋之余也。得血以养。故赤色华之。今
肝脏已败。则血先竭。而厥阴真藏之色。现于爪。厥阴者。阴之尽也。木死
则如已燃之薪。故色兼黑然八日之内。尚有木之成数。故曰能过八日。
至九日则为金之成数。木得金而折。故死也。
按脉经云。病患爪甲青者死。又云。病患手足爪甲下肉黑者。八日死。
脊痛腰重反复难。此是骨绝五日看。
肾主骨。腰者肾之府。肾水足则有髓。二道夹脊而上通于脑。今肾衰则
精髓枯竭。故脊痛。脊痛腰重而至不可反侧。则肾将惫。而骨已绝矣。五
为土之生数。水见土则绝。
体重溺赤时不止。肉绝六日便高拼。
张世贤曰。体重肉绝。脾也。溺出不止。肾也。土胜水死期。故曰六日。六乃
水成数也。张氏之言如此。夫既以体重肉绝为脾败。则土已不能胜水
矣。何以又云土胜水死。期在六日也。愚按华佗内照云。肉绝六日死。何
以知之。舌肿溺血。大便赤然也。华佗之言如此。此为心火炽甚之疾。火
炎则土燥。故肌肉消灼而体重也。心火甚。则移于小肠。故溺赤不止也。
亢极则害。承乃制。故至水之成数之日而死也。戴起宗脉诀刊误。不知
华佗内照。而但曰中藏经元无谓脉诀自增。可耻甚矣。
手足甲青呼骂多。筋色九日定难过。
李 范曰。爪者。筋之余。筋者。肝之余。肝主怒。在声为呼。今爪甲皆青。怒
声呼骂。乃肝气太过。过则极。极则绝。肝属木。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