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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目的物却不容易。在这里,内驱力,欲望,目的,主动性似乎都是一回事。
动机生活的分类
现在可利用的证据的重要性似乎向我指出,任何动机生活分类所唯一依据的坚固的根本的基础是基本的目标或需要,而不是任何一般的刺激物意义上的内驱力一览表(是“吸引”而不是“推动”)。动力原则在心理学的理论建设中强调不断变化,而只有基本的目的才在这种不断变化中保持不变。我们早已讨论过的考虑就支持这一论点,不必进一步证明。既然我们已经看到有动机的行为可以表示很多东西,它自然就不是分类的一个良好基础。同理,特殊的目的物也不是分类的良好基础。一个对食物有欲望的人,以适当方式来获取食物,然后吃和咀嚼食物,这实际上可能是在寻求安全而不是食物。一个正在经历性欲、求爱、完成性行为的全部过程的人,也许实际上是在寻求尊重,而不是性的满足。内省地出现在意识中的内驱力,动机行为,甚至被明确追求的目的物或结果,它们没有一个可作为人类动机生活的动力分类的坚实基础但愿仅仅靠逻辑的排除过程,最后给我们留下主要为无意识的基本的目的或需要,以作为动机理论分类的坚实基础。
动机和动物资料
学院派的心理学家在动机领域的研究里主要依靠动物实验。不言而喻,白鼠不是人,然而,不幸还须将此再强调一遍,因为动物实验的结果经常被作为我们对于人性的理论研究所必须依据的基本材料。动物资料当然是可以大有用处的,但必须要用得谨慎和明智。
我的论点主张动机理论必须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动物为中心。下面一些进一步的考虑与这个论点相关联。首先让我们讨论本能的概念。本能可以确定地解释为一个动机单位,在这个动机单位里,内驱力,有动机的行为,以及目的物或者目标效果,都明显地由遗传所决定。当我们沿种系阶梯上升,我们所解释的本能有一种逐步消失的倾向。例如,对于白鼠,按照我们的定义,可以公正地说,它们有饥饿本能、性本能、母性本能。至于猴子性本能已肯定消失,饥饿本能明显地在各方面已减弱,仅有母性本能还肯定存在。在人类那里,按照我们的定义,这三种本能都已消失,在它们的位置上只留下遗传反射,遗传内驱力,自发学习(Antogenons learning),有目的行为中的文化学习以及目的物选择中的文化学习等的混合物(见第六章)。因此,如果我们细察人类的性生活,就会发现,纯粹的内驱力本身是由遗传决定的,但是,对象的选择以及行为的选择却一定是在生活的历史过程中获得或通过学习取得的。
当我们沿着种系阶梯上升,口味变得越来越重要,饥饿变得越来越不重要。倒如,对于食物的选择,在白鼠那里比在猴子那里。变易性少得多.而在猴子那里又比在人那里更少有变易性(3112)。 最后,当我们沿种系的阶梯上升,本能逐渐减退,对作为适应工具的文化的依赖将越来越大。那么,假如我们不得不使用动物资料,让我们认清这些事实。举例而言,如果仅仅由于我们人类远远更象猴子而不是白鼠,我们就宁愿选择猴子而不是白鼠作为动机实验的对象(172,202)。
至今,我们只说到有机体本身的性质,现在有必要至少简单讨论一下有机体所处的情境或环境。我们必须立即承认,如果不与环境和他人发生联系,人类动机几乎不会在行为中得以实现。任何动机理论当然必须重视这一事实,也就是说,它不仅包括有机体本身,而且应包括环境,包括文化的决定作用。
一旦承认了这一点,也应继续告诫理论家,要防备过分注重外部、文化、环境或情景。我们的中心研究对象毕竟是有机体或性格结构。情境理论很容易走这样的极端,使有机体仅仅成为情境中的一个附加物体,大概等同于一个障碍物,或这个机体试图获得的某个对象。我们必须记住,个人在一定程度上创造了他的障碍物和有价值的对象。这些障碍物和对象必须部分地由情境中的机体所规定的方式来界定。我不曾领略过任何一种方法,可以在泛泛地确定或者描述一个情境时抛开在其中活动的特定的机体。事实是,当一个孩子试图得到于他有价值的对象但却受到某种阻力时,他不仅决定了这个对象有价值,而且决定了这个障碍成其为障碍。在心理学中没有障碍这种东西,只有试图达到某种目的的具体的人的障碍。
我的印象是,当以不充足的动机理论为基础时,极端的或者排他的情境理论发展得最兴旺。比如,任何纯行为理论都完全依靠情境理论来赋与意义。一个以现有的内驱力而不是以目标或者需要为基础的动机理论,为了防止不攻自破,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情境理论来支持。然而,一个强调恒定的基本需要的理论证明,这些需要是相对长久的,并且对于有机体实现自身时所处的特殊情境是比较独立的。因为,以最有效的可行的方式并且带有极大的变动性,需要不仅组织自己的活动前景,而且组织甚至创造外界现实。换言之,如果我们接受科夫卡对地理和心理环境所做的区别,那么理解一个地理环境怎样变成一个心理环境的唯一令人满意的方法就是:去理解这个心理环境的组织原则是处于这个特殊环境中的机体的现有目标,
因此,合理的动机理论必须考虑情境,但决不可成为纯粹的情境理论。除非我们为了理解机体所生活的世界,明确愿意放弃探索机体恒常的性质。
为了避免无谓的争执,我要强调我们现在关心的是动机理论,而不是行为理论。行为由几种因素决定,动机是其中一种,环境力量是又一种。动机的研究并不取消或否定情境决定因素的研究,相反,前者是对后者的扑充。在一个更大的结构中,它们各有自已的位置。
整合作用
任何动机理论都必须考虑到,机体通常表现为一个整体,但有时则不然。这是因为,还有一些值得重视的特殊的孤立的条件作用和习惯,以及各种局部的反应、我们所了解的分裂和非整合现象。在日常生活中,正如我们有时同时做好几件事情,机体甚至也可能以非一元化的方式做出反应。
很明显,当机体成功地面临一次极大的欢乐,一个创造性的时刻或一个重大的问题,一个威胁或一个紧急情况时,它在整合作用方面是最为步调一致的。但足当威胁具有压倒优势而机体太虚弱或孤立无助,不能控制这个威胁时,机体便趋于分裂。总的说来,当生活轻松顺利时,机体可以同时做许多事情,向许多方向发展。
我相信,相当一部分看来特殊、孤立的现象,实际上并非如此。通过更深入的研究往往有可能证实,这些现象在整个结构中占据一个有意义的位置,转变性歇斯底里症就是一例。我们眼中的表面的非整合作用,有时也许仅仅反应了我们的无知。不过,我们现在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以肯定孤立、局部、分裂的反应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能的。并且,我们越来越清楚,这类现象不一定是虚弱、病态或者不好的,相反,它们经常被看作是机体的一个最重要的能力的证明,即,机体以不完整的、独特的.或分散的方式对付局部的、熟悉的事情或易于解决的问题。这样,机体的主要能力就可以用于解决更重要或更具挑战性的问题(160)。
无动机的行为
尽管心理学家们几乎普遍接受一个反对命题,我仍然认为这一点很清楚;并非所有行为或反应都是有动机的,至少并非都是一般意义上的对需要的满足的追求,即,寻求需要的或匮乏的东西。成熟、表现、成长、以及自我实现等现象都违背了普遍的动机理论的法则。最好将这些现象看成是表达性的而不是应付性的。我们将在后面,特别是10章和14章中详细讨论这些现象。
另外,N·默尔(284)强有力地唤起了人们对一种差别的注意。弗洛伊德派论者经常提及这个差别,但从未能使其清晰明白。大多数神经病症或倾向都是基本需要满足的扭曲。这些冲动不知因何缘故,或受到阻碍,或找错了出口,或用错了手段,或与其他需要混淆。其他的症状则相反,它们不再寻求满足,而仅仅是保护性的或防御性的。它们的目的就是防止进一步的伤害、威胁、或者挫折。两类症状的区别犹如两个斗士,其中一个仍旧希望获得最后胜利,另一个不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