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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可是音乐总有音乐的范畴,为了创造而创造,离开了音乐的领域,又怎么能称为音乐呢?”
“你能为‘音乐’下个定义吗?当年巴哈创立平均律时,人们说那不是音乐。贝多芬首先使用属和弦的第七度不协和音,也被人斥为离经叛道。狄布西开启了印象派,采用东方的五音律,人们觉得他很怪异。另外史特拉文斯基打破了节奏的观念,荀伯格扬弃了主调,采用十二半音阶……这些在当时都曾被人们批评过,认为那不是音乐,现在呢?你怎么能说你不能接受的就不是音乐?”
“至少,那还是声音的变化,还有一个符合人性需求的理论基础。”
“新音乐当然有它的理论,每一个新观念都是既有领域的突破,在这么长远的音乐史中,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被以往的大师发挥到极致。曾经有人用计算机计算过,最后一个和弦被狄布西用掉了。此外,节奏、调性也不可能再有新的变化,音乐还剩下什么呢?只有音色、音量罢了。但那只是技术,由各种不同的乐器,发出不同的乐音,产生不同的效果而已。要突破,就要尝试不同的方向。”
“为什么一定要为突破而突破呢?多出几个贝多芬一样的大师,不是更能令我们享受音乐的神韵吗?只为了求新的变化,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知道你的想法,可能你是中国人,不了解我们西方人的思想及背景。我们的社会只崇拜第一,没有与别人不同的特色,再好也得不到应有的地位。例如布拉姆斯,他的作曲技巧以及才华天分,没有一点比贝多芬逊色。可是,由于他的风格与贝多芬雷同,那就等于说,他没有任何突破,所以得不到应有的评价。”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提供了我们美妙的音乐,我们一样地欣赏、感动,这不是一个作曲家的最高目的吗?”
“所以我说你可能不懂,我看过一些介绍中国文化的书,你们把个人的名利放在其次,为艺术而艺术,为音乐而音乐。甚至一些思想家还把他们自己的作品,冠上前人的名字。这种忽视自我的现象,对我们来说才是不可思议的。”
“可是,为了自我的成就,也不是标新立异就可以达到的呀!”文化上的殊异,的确是很难沟通。
“那你更不能懂了,就以绘画来说吧,达达派米勒的画,到今天为止又有几个人真正的欣赏?在画布上画个圈,有谁不会?只因为他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人,所以有了不朽的地位,正因为我们鼓励求新求变,所以才有变化,才有进步。”
“进步的结果呢?艺术品成了悬挂的装饰,音乐成了冒充知音者的点缀。人们只为了表示自己有欣赏的水准,不惜互相的欺骗、抬哄,以至于让真正喜爱的人感到失望,而远离了这些虚伪不诚实的市场。很显然的,任何古典音乐会的听众,都比不上热门音乐会的多,那不正是我们从事音乐者的耻辱吗?”
“不能这样说,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品,不是人人能接受的。”
“为什么呢?我听过很多由古典音乐所改编的通俗曲子,一样能被大众接受。”
“那是因为我们听多了,就习惯了,习惯了就会喜爱。如果荀伯格的曲子,大家都听习惯了,一定也会喜欢的。”
“这点我不同意,人们能够习惯的,一定是能符合人类生理特质的。比如说,和弦用尽了,还可以在曲式上变化,也可以在配乐上创新。然而,那些噪音或是胡闹一番的表演,只有让人刺耳作呕,不但不能习惯,反而还会敬而远之。”
“你错了,曲式和配乐不能算是新的概念,要求新就不应该有限制。全世界的音乐演奏会上,都有些所谓的新音乐,而且分量一天一天的在增加。当年那些大师的作品,也是经历了一样的过程,到今天才被肯定的。”
“据我所知,在以往,乐团只是贵族专用的,一般社会大众终年难得听到几次音乐演奏。所以,再好的音乐也要很久才能渐渐传播开。现在呢?音乐会随时都有,再不然,人人可以买一张唱片、一卷录音带,一天听上千百次,能不能听习惯,并不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证明。我们所知的新音乐,至少也有近半个世纪了,可是任何音乐节目单上,印象派以前的曲子,还是占了四分之三以上。如果这样还不能习惯,究竟要多久才能习惯?不仅如此,我们在市面上能看到的古典音乐唱片中,所谓的新音乐还不到百分之一。如果不是大众的唾弃,无法习惯,还有什么其它的原因呢?”
总算我提出的这个论据,让他停下来想了一会,然后反问我说:
“那你是反对追求新的音乐啰?”
“教授,我没有这个意思,也不会这样想,求新求变是人性的特质。但是,音乐是给人的耳朵听的,要配合人生理、心理的特征,才是求新求变的正确方向。”
“我承认你有些观念超乎我的想象之外,可是我不认为世界上有所谓的正确方向。当今的哲学都趋向于空谈,宗教也被视为迷信,甚至理论物理学家也走到了人类思考范畴的尽头。你怎么能肯定地说,什么是正确的?”
他触到了我所追寻的问题核心,我当然还不知道什么才是正确的,但是我会去追求,绝不轻易接受良知所不能接受的定论。或许他有些精辟的见解,至少他是我所见到的人中,唯一能真正提出理论,能对我有所启示的。因此我又问:
“那么,您认为创作的标准是什么呢?如果您自己都不同意有正确的方向的话。”
“我认为只有凭着个人追求创新的良知,以及追求作品的完整性,才是一个艺术家所应禀持的标准。”
艺术是一种纯主观的创作,个人的色彩丰富其艺术价值,创新则开拓了其领域。由于客观环境对主观个体的影响,任何一个时代的个人,他的经验和认知,必然会与新事物、新观念相融合。如果艺术家真能本着良知,去追求艺术创作,倒不失为一个正确的原则。但他人又能凭借什么去判断,以证明一件艺术品,是出自艺术家的良知呢?至于作品的完整性那更抽象了,可是这是技术的层面。在求新的原则下,不能有任何成规加以限制,只有靠作者自我的努力以及大众和时间的选择。
我再没有理由反驳他的看法,只是感到由衷的失望,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学习,以符合这种标准。如果顾虑到自己的良知,那做不做音乐家又有何分别?如果为的是名或利,更不必考虑做音乐家了。事实上,有不少人从事通俗音乐或流行歌曲的创作,他们名利兼收且自得其乐。如果以上述的原则去衡量,难道我能肯定的说他们不符合标准吗?
今天的艺术家,深陷于方向和原则的矛盾之中,在西方自我成就的价值观下,既受到名与利的诱惑,又在古典大师的精神中,渲染了浓厚的完美理想主义。在两个极端之间,激荡徘徊,无所适从,于是各式各样的理论大批出笼,各行其是。
艺术需要创新,且在创新的过程中失败的机率极高。我就是个最勇于创新的人,学音乐原来的目的,就是想要学些创造的方法。但我总认为创新不等于纯粹的排列组合,如果说只要没有人做过,就算是创新,这必然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因为,若人人求新,世界上艺术家不知道有多少,我们凭什么认定是否有人曾如此这般地创新过?如果不知道,艺术终将归于虚无。如果确实是创新,但只是为了求新,这种艺术品的意义又在哪里?最后一点,艺术原是用来美化人性,充实人生的精神粮食,求新作为知识追求的标准或许可以。然而人性从来没有新过,短短数十年的人生,能够了解认知身旁繁复的事物已属难能可贵了,又怎能接受永无止境的新艺术?
其结果,正是这个时代所显现的,艺术家已成为点缀品,如果没有商业行销的手法,得不到企业界、政界或媒体的推销,艺术家就无法生存。当艺术品成了商品时,艺术的真谛已然宣告死亡。
现代艺术家的这种地位,比处于封建时期者还要可悲,至少那些附庸风雅的王公贵族,对艺术家还持着一份尊敬的态度。而新时代呢?利用了人性的贪婪,艺术品的价值不断被哄抬,其目的只是想使仓库中的收藏品更值钱罢了。
智慧之旅 (第二部) 四、雨水 新绿、浓艳、挣扎、遗憾两年音乐学院的生活中,我在感情上也曾绽开过绚烂的花朵,但也如同优美的乐音般,曲终人散。只有在我心底深处,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