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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我和远房堂兄志学聊天,谈起这段往事,我认为因为当时得到了“共鸣”,所以度过了难关。
他笑着说:
“你上当了,我们警察教育中,专门有一门对付离家出走儿童的攻心法。你以为那么巧,人人和你一样?”志学毕业于湖北警官学校,对这种事情好象司空见惯。
“我不相信,你怎么能肯定他说的不是实话呢?”
“你们住的那一带都是政府要员,警察当然也经过特别挑选。按照他对你的说法,他十多岁离开家,到现在应该只有二十来岁。松江派出所那些人我都认识,最起码都有三十出头。”
我在台湾尚有位亲舅舅汪泰彦,是母亲最小的弟弟。因为一直住在乡下,没有机会接受教育。刚到台湾时,母亲便央求父亲把他从江苏家乡接出来。他来台后,父亲认为舅舅人太老实,又不识字,便叫他留在家里读书,同时替父亲开车。舅舅不愿意,他想外出拜师学一门技术,后来果然成了大厨师。每年过年,唯有他给我的红包最大。
我经常到他餐馆里找他,当然是为了解馋,舅舅总会给我切一盘醉鸡,然后听我诉苦。有一次,家里实在待不下去了,我求他给我找个小工做。舅舅一再劝我,叫我先把书读好,否则在社会上一辈子受人欺负。
这些话我当然听不进去,就凭那个大红包,我认为舅舅比其它的亲戚都神气!舅舅说不过我,后来终于同意了。每当我受到委屈,就到舅舅餐馆去吃一餐醉鸡,顺便打听做小工的事。舅舅总是安慰我说快找到了,下次来再说。
一次一次“再说”的结果,危机度过了,做小工的心也渐渐地淡了。
由于心理的不平衡,我必须找到一个发泄的管道,小说已经不能抚慰我狂跃的血脉,陌生的新环境更显得疏离。最令人心慌的,是身体内无处不在的生命力,刺激着神经,逼迫着肢体,随时随地可能迸发出来。
我已习惯于压抑,大批的救火队员,每天忙碌不堪地浇灌心头的烈焰。学校的课业宛如堆积如山的枯柴,师长的教诲则似山头的焚风,不仅对我没有一点助益,反而风助火势,我这座荒山,日复一日地接受各种煎熬。
由于学校小,教室旁边就是运动场,四个篮球场位于心脏中央。在附中时,我连班队都够不上,只有捡球的份。有一次,连我在内的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伙子,偷偷摸摸地报名参加在“三军球场”举办的比赛。目的无他,只因在学校没有机会正式上场,何况三军球场在室内,只要能在里面投一次篮,也觉得不虚此生了。
早就知道会输得很惨,心理倒很坦然,抽完签,第一场对手竟是上一届初中组的冠军文山中学队。结果受惠最大的是我,因为我根本没把去“三军球场打球”当作比赛,也懒得管文山中学是何方神圣。比赛时,我们队上只到了六个人,我则是生平第一次,不仅在“有地板”的球场中足足打了四十分钟。而且居然还有正经八百的裁判、计分员,以及全场一边倒的同情弱者的拉拉队。
我设法向一位任职联勤的亲戚要了个橡胶篮球,那个球有很多优点,每天上学时一定要先打足气,到了放学时必然会漏得又干又瘪,可以塞在书包中。这还不说,如果打完球忘了收走,一定会有同学路不拾遗地物归原主。
有了球,我便和一位同学换了临近后门口的位子。下课铃一响,我头一低,在老师还没走出教室之前,就如轻烟一般,溜到球场,先占地为王。
上课时,十分钟有如终生监禁,到了球场,十分钟简直比打个喷嚏还要快。为了发泄精力,我拼命抢球,抢到了宁愿传给别人,甚至于胡乱丢到外围。我个子虽不高,但因为练过“拔坑”的功夫,一招旱地拔葱,就闯出了字号。
中午才是重头好戏,拜地利之便,我这个“职业球员”一定抢得到球场,于是便展开了一个多小时的“杀戮战场”。
为了打篮球,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耗在球场上,午餐便成为最大的累赘。好在家中无人照料,便当时有时无,端视佣人阿香的情绪和前一天的剩菜而定。我常故意将剩菜扫光,第二天就有借口向阿香要“饭钱”,一天两块钱,可以买两个面包。事实上,两个面包对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年轻人而言,连牙缝都塞不满。而我也从来没有买过面包,四根棒冰才是真正的享受,既省了吃饭的宝贵光阴,又解决了口渴的困扰。
万一是带便当,那就伤脑筋了,我总会设法在上课当儿,一口一口、偷偷摸摸地把那些吃起来不知是何物的家伙,尽快地塞进胃里。好在同学们渐渐闻惯了上课有饭菜的气味,也因为实在需要有人牺牲,否则中午无球可打,时间可不好消磨!只是,有因必有果,等到时机成熟,报应才到。后来在巴西,我的胃溃疡发作,几乎魂归异域!
光是打球还不够,体力虽然能够宣泄,并不表示心力就有了平衡。刚好这时学校新成立了管乐队,招收高一的同学参加练习。这种事我怎能后人?虽然从来没碰过任何乐器,反正是醉翁之意,学不学得会,我丝毫没放在心上。
当时有乐队的学校并不多,记忆所及只有开南商工,连附中、建中都付之阙如,因此,大家对乐队的认识都很有限。请来的一位教练是国防部军乐队的,但他每个月只能来一两个小时,对牛群哈上一口气。
选乐器时,人各有志,最抢手的是小喇叭,可是吹得出声音的没有几个。再来就是黑管,倒是人人都能让它鬼叫神嚎,无奈管上键钮多多,像毛毛虫一般无从下手。打鼓最容易,立刻有人捷足先登,大珠小珠声如雷鸣。
我选来选去,发现乐器不是被人占住不放,就是上不了手。等到每个人都有了对象时,我还在那里像游魂一样,东晃晃,西摸摸。
有位同学比较内行,他劝我玩指挥棒,说做指挥最神气,但我嫌它不能发出噪音,不过瘾。他说:
“你想过瘾?过什么瘾?”
我也说不上来,只觉得自己精力过剩,坐立难安。他大概是猜到了我的难题,便指着地上一个庞然大物,看上去像个海螺,上面有个方圆尺许的大漏斗,下面蜿蜒着几圈铜管,想来起码有十几公斤重。他说:
“这个叫‘输傻疯’,是乐队的灵魂。可是吹的人一定要有力气,否则游行时,不要说吹,光扛都会扛死活人!”
因此,我选了“输傻疯”,她和我身高相若,扛上肩膀,我彷佛又矮了半截。
输傻疯很好吹,一吹就响,一响就像牛鸣。说是牛鸣还有点自我安慰,根据同学们的评估,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大象放屁声。
总之,我很满意这十公斤的伴侣,经常把它擦得泛出金光。太阳出来时,正好欣赏漏斗反射出去的金色光圈。我尤其喜欢看光圈笼罩下,人们躲躲藏藏的德性。
养兵千日,用在一时,我们成军不久,欣逢双十国庆。该年适值中山北路陆桥峻工,因此扩大游行,要由总统府到中山堂,绕过火车站,南下陆桥,再回到总统府前的广场。我们学校因为有了乐队,便成为台北各中学的魁首,被指定为“前导”。这简直是莫大的殊荣!我们一边加紧送气,一边幻想着全世界的眼光,都向我们行注目礼。
老实说,那场面着实寒酸得紧,我们乐队只有两只小喇叭、一只中音喇叭、一只低音喇叭、二只伸缩喇叭,再加一只黑管、大鼓、小鼓和我这巍然耸立的又傻又疯!今天台湾任何一个小乡镇的送葬乐队,都不好意思以这种阵营露面。然而人比人气死人,据说师大附中和建国中学跟在我们后面,还都觉得汗颜哩!
虚荣的代价,只有生活在虚荣中的人才能体会,我们在初试啼声之前,只会两首曲子。一是国歌,一是升旗歌,所谓“会”是指吹得出声音来,离不离谱全靠自由心证。只有保证不缺的,就是黑管失控时的高八度装饰音,和大伙上气不接下气的休止符。
游行时总不能老吹国歌吧!要练进行曲,如何练?在哪里练?成功中学小不丁点的,即使在马路上吹,教室里也不得安宁。我们被各班同学咒骂着赶来追去,跑遍了每个可能的角落,却始终得不到知音。后来,我们进军到对街台大法学院的大操场去,想不到连那么高级的学府,对我们的音乐也不能领教。
不得已,我们毫无选择,打算吹升旗歌应卯。刚巧那时“琉磺岛浴血战”正在上演,一首美国海军的起锚歌,人人能够上口。还要练什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