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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之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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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龙的身体对环境的适应比人体还来得有效率些,但是造物者也犯了错!恐龙没有活到今天!人会犯错,但却因此多了一种试探的机会。在无数次的探索中,错的一定大于对的,失败多于成功。这些就是经验,等到人的认知范围扩大了,适应能力也相对的增加。这种试探的机会才是人类所独具的,也是有异于其它生物的最大特色。
  俗话说:“不做不错,少做少错,多做多错”,人一定会犯错,犯了错才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机会。只是犯了错以后,不仅要知道错在哪里,而且要改,否则白错一次!
  信息界的巨人 IBM,即国际商业事务机器公司,在公司壮大之前,有一个单位主管犯了大错,使公司损失惨重。董事长召他去,他惶恐不已,以为一定会被革职,不料反而晋升了一级,他诧问道:
  “为什么我犯了这样重大的过错,却没有被开除呢?”
  董事长说:
  “我花了那么多钱,给你买了个经验,当然更要借重你!”
  言下之意很明显,如果这个主管没有犯过错,就不会了解什么才是对的。怕错、不认错的人,充其量只是一只活恐龙罢了!
  不过,错误虽是学习的必经过程,但要有错就改,越改错误越少。对已经过了学习阶段,而且权高位重的人来说,千万错不得一步。这种人若犯了错,很可能会使他丧失了生存的权利。而一群人的成败,则在于这个团体领导者一念之间,在上位者岂能不慎?
  从进化史上看,很多物种都绝迹了,各有各的因素及理由。到目前为止,还有一种因素还没有发生过,就是该物种自己犯下的错误,导致了全体的绝灭。所谓:“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人类有多大的创造能力,也就有多大的毁灭能力。
  不幸的是,我所看到的人总是在学习时期力求避免错误。等到学以致用之时,竟是错误百出!
  我犯过无数错误,正如周处除三害一般,当人发现了真正的罪魁祸首竟是自己时。在反省自律之下,人才能发挥最高的价值。
  在外飘流了多年,浪费了最宝贵的青春年华,终于倦游知返。我抱着赎罪的心情,打算献身于中华文化,以下半生从事中文打字机的研究。
  这时台湾更繁荣了,一回到阔别三年的生长之地,居然家园变了,变成一座高楼。我多方打听之下,才知道继母以五百万元的代价,把土地卖给了和泰汽车公司。
  我该不该去找她呢?与她在一起生活是一种挑战,能避免最好。可是不论如何,她总是我的继母,至少我也要把所有事情交待清楚,免得大家都难以安心。
  我决定先找到她,表明卖房子的钱都是她的。我则离得远远地,另谋生计,以便专心从事自己的工作。
  堂兄朱星垣告诉我,继母搬到新店的中央新村去了,江述凡与她相处得很好。我听了大为宽心,幸而有老江这种朋友,否则我真无法原谅自己。
  继母一个人在家,见我突然出现面前,她大吃一惊:
  “邦复,是你吗?”
  “是我,妈,我回来了。”
  她停了一下,打量着我,然后说:
  “你回来得正好,我的钱都被你的朋友骗光了!”
  我一听,心想糟了,怎么会变成这种局面?为了求证,我再问一遍:
  “你是说江述凡骗了你的钱?”
  “倒也不是骗。。”她嚅嚅地欲言又止,改口说:“他一直打算骗我的钱,其实我哪里有钱?你知道,我嫁给你爸爸时。。”
  我这才放下心来,她的想法我很清楚,她不希望我知道她还有钱。钱是她的命根子,一个没有谋生能力的老人,总会用尽一切手段保护自己。
  “钱的事请不要担心,如果你有,好好存起来,不要动用。。”
  “我哪里有钱?卖房子的钱还债都不够,可怜我一个老太婆,你马大哥也不管。。”
  “妈,我们能不能暂时不谈钱?我刚回来,一切慢慢商量。”
  “是你提起钱的呀!我一个老太婆,哪里有钱?”
  我不得不承认,这次来看她是失策了。在这种情形下,只好用点手段再说:
  “妈,我不久就要回巴西去,我打算在巴西定居,只是回来看看你的。”
  “啊,那你什么时候走?”她显然很高兴。
  “过几天吧,办完事就走。”
  “江述凡说你们的公司失败了,你回去怎么办?”
  “我跟几个朋友在做进出口生意。”
  看她并不关心我的去留,我就放心了,她能不依赖我,对我而言是利多于弊。
  江述凡回来,一见到我真像久别的兄弟一般,忙把我拉到他的房中。先略述了彼此的近况,然后才谈到我的继母。
  “邦复,老人家实在可怜,我完全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总之,你回来了,我的责任也了了。你打算怎么办?”
  “我不知道,我有责任养她,可是她不见得愿意跟我住在一起。加上我还有自己要做的工作,我也很为难。”
  “这点你倒不必过虑,我跟老人家相处久了,知道她是个好人,只是她说的和想的不一样罢了。她应该是有点钱,可以平安地过一辈子,只是你千万不要向她提钱。”
  “我想离她远一点,说不定到南部去。”
  “不可以,别管她说什么,先住一阵子再说,我有好些计划,正好一起商量。”
  原来他正与中影谈一部电影的制作,是以“毛公鼎”为题材,正准备写剧本。既然我在,可以帮帮他的忙。我提起打字机的事,他似乎没什么兴趣,我也就放在一边。
  花了一个多月,剧本完成了,可能是我写得不好,也可能有其它原因,结果没有被采用。而整天萦回脑中的,总是文字与编码的问题,其它的事我都难得放在心上。
  我曾试着找亲友们沟通,由于以往的信用不佳,他们听说我又改行做文字研究,没有一个人赞成。好在目前生活全由江述凡支持,我只要能有些起码的收入,利用闲时一个人也可以自行研究。想来想去,最自由的生活方式应该是写作。于是花了两个多月,把参加嬉皮以迄于得悟的经过,写成《巴西狂欢节》一书。
  老江在文化界关系不错,他看了书后颇表欣赏。但他认为如果我想以写作维生,就应该迎合大众的口味,多谈些嬉皮的生活,外加一些性的描述。不要在书中讨论太多思想问题,否则曲高和寡,连找人出版都不可能。
  我同意他的看法,既然研究中文是唯一的目标,何必顾首忌尾呢?于是我加了些想象的虚构情节,老江找到“道声出版社”答允为我出版。这家出版社是基督教会所办,主持人是殷牧师,他要我站在基督教的立场,以本书作为我改邪归正的见证。
  显然这样做有违事实,我能吗?如果只是为了求生,怎样写都无所谓。但站在写作的立场,我得考虑清楚能不能自欺欺人?
  老江认为不论什么宗教,只要有助于世道人心就好,劝我不要太执着。谈判了很久,大家都觉得这本书很有价值,不应就此埋没。双方各作了些让步,我把书中有关佛教及禅宗的内容删掉,另外加了些含糊的字眼,承认了“主”的存在。书名也被改为《巴西狂欢节的迷惘》,暗示一个人在迷惘中得到“主”的指引,重获新生。
  据老江说,当时有一位刚出道的女作家玄小佛,“道声”打算把她捧成琼瑶第二。有人在看了我的书后,则打算捧我。先决条件是我得写些大家能接受的故事,我考虑之下,觉得不值得,我不想做一个通俗的文学作家。我知道得很清楚,如果要精益求精,一个人不可能分心两用。再若书写成功了,就会被出版商、读者牵着鼻子走,忙得不可开交。那么我的目的呢?怎么可能还有闲暇从事中文研究?
  书出版后,据说“道声出版社”里有位人士认为书中性的描写太大胆,有违他们出版社的宗旨,因此取消了广告等促销活动。结果这本书并没有给我带来预期的效果,以写作来支持研究的想法,显然是行不通。
  继母看出我没有回巴西的打算,且跟江述凡走得很近,又开始游说我结婚,找个正当的职业。她说只要我结婚成家,她就给我买房子,买汽车,而且比马大哥的还要好。这时我才知道,原来马大哥已经回台湾了,在某单位服务。
  她的那位德国媳妇素有洁癖,每次继母到她家去,她就当继母的面,先在沙发上铺一层布。如果继母要抽烟,她就会捧着烟灰缸,在一旁等着,有一点烟灰了,她就去清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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