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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不」得「成」了,怎麼又說「眾緣」和「合」的那個「時」候「而得生
」呢?眾緣和合時生,不仍舊是生時生嗎?外人心目中的因緣和合生,或者
是同時因果,或者是異時因果。不問同時、異時,因法與果法,都是各有自
相,獨立存在的。因緣和合是這樣,不和合還是這樣。所以說有自性,又說
眾緣和合生,這是不合理的!依中觀的正見,「若」諸「法」眾緣和合而「
生」起,那就是無自性的;無自性的緣生,當體「是」本性空寂的「寂滅性
」。寂滅性的緣生法,不應執有實在的自性法在生時生。所以「生」法與「
生時」,「是」觀待的假名,在緣起的無自性中,「二」者都是「寂滅」無
生的。
寅二 破已有之生時生
卯一 約所生之生破
若有未生法 說言有生者 此法先已有 更復何用生
因緣生法,是釋尊的根本教義。外人雖不能正確的把握,也有他的根據
,他是不能輕易放棄的。所以現在再破已有的在因緣和合時生。像說一切有
系,主張未來具足一切法的,不過洠в杏龅骄壍臅r候不生起,因緣和合時就
生起了。這近於因中有果論者。性空論者說:凡是存在的,必是生起的,洠
有生就不存在。所以,說「有未生」的「法」,先已存在,一碰到緣就可以
「有生」的話,這未生的(所生)「法」既是「先已有」了,「更」要「用
」(能生的)「生」做什麼呢?因為生是使法從無到有的;既已有了,生就
無用,那怎麼可說先有而後生呢?
卯二 約生之能生破
若言生時生 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 而能生是生
若謂更有生 生生則無窮 離生生有生 法皆自能生
假使說未生的法,在因緣和合的「生時生」,這法依不相應行的生而生
,姑且說「是能有所生」的。但生相又從何而生?「何得更」另「有」一個
「生」相「而能」「生」這個「生」?假定說:「更有」一個「生」,能生
此生,那麼「生」又從「生」,就「無窮」了!假定說:離「生生」而能有
本「生」,本生能生有為法,而自己能自生,不須另外的生法生;生既可以
自生,一切「法」都是「自」己「能生」自己的,又何必要這能生的生相呢
?
子三 有無門破
丑一 就體有無破
有法不應生 無亦不應生 有無亦不生 此義先已說
實有論者,說有就是實有,說無就是什麼都洠У谩,F在就以外人的觀點
,實有自體和自體都無,破斥他的生。其中,先從有為法體的有無破;再約
有為的標相有無破。三有為相,是有為法的相,而生、住是有相,滅是無相
。
所說的生,是有實在的自體法而生?還是洠в袑嵲诘淖泽w法而生?或者
是亦有法亦無法而生?假定「有」實在的自體「法」,就「不應」該「生」
。為什麼呢?法既然已是實有的,何必還要生?假定洠в袑嵲诘淖泽w法,洠
有就根本洠У茫粵'有,能生個什麼呢?所以說:「無亦不應生」。常人以為
有了不生,這是可以說得過去的;無,為什麼也不能生?要知道:生是因果
相生,果法既根本洠У茫苌囊蚣熬墸匀灰捕颊劜簧稀R蚬赜心苌
生,必有能所相及的作用。現在果法既一切都無,不能有因果能所相及的關
係。所以有固不能生,無也不能生。有無都不可生,說亦「有」亦「無」,
當然更是「不」可「生」的了。這詳細的意「義」,在前觀因緣品的『若果
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亦非有無生』的頌中,「已」明白的「說」過了。
丑二 約相有無破
若諸法滅時 是時不應生 法若不滅者 終無有是事
上面都是以生破生,現在以滅與生相待,破生的不成。你所說的生,是
在滅的時侯生,還是不滅的時侯生?假定是在「諸法滅」的「時」候有生,
正在滅「時」,實不「應」有「生」,因為生滅是相摺摹鐣r非生,生時
非滅,滅是損害生的。假定說:在法不滅的時候生,這也不合道理。一切有
為法,是念念生滅,即生即滅的。生不離滅,洠в袦绲纳遣粫械摹K
以說:「法若不滅者,終無有是事」。
癸二 破住
子一 已未門破
不住法不住 住法亦不住 住時亦不住 無生云何住
上面已破三相的生,現在接著破住,也有三門。不住法是未住法,住法
是已住法,前者是不安定不靜止的,後者是安定不動的靜止。不安定不靜止
的動相,說他是住,這當然不可以,因為動靜是互相乖摺摹K哉f:「不
住法不住」。安定的不動的靜止,說他是住,這也不可以。因為,住似乎是
安定相,但他是從動到靜的,離卻從動到靜,就不能了解什麼是住。所以已
「住」的「法」,也「不住」。除了未住的法和已住的法,更洠в凶r,所
以說:「住時」住也是「不」能「住」的。還有,住是從生發展來的一個階
段,要有生才有住。如上所說,生是不可得的,洠в猩茄e還談得上住呢
?所以說:「無生云何住」?
子二 有無門破
若諸法滅時 是則不應住 法若不滅者 終無有是事
所有一切法 皆是老死相 終不見有法 離老死有住
前三時門破,用無生故無住的類例破;本門是以滅與住相待而破住的不
成。是滅時住,還是不滅時住?假定說:「諸法」正在「滅」的「時」候有
住,這是不可以的。因為一法中的滅、住二相(住是有,滅是無),是相摺
的,住就不滅,滅就非住。滅是破壞住的,所以說「是則不應住」。假定說
:法不滅時住,這也有過。因為諸「法」「不」剎那「滅」,是「無有是事
」的。「一切」有為「法」,在有情分上,具有「老(異相)死(滅相)相
」;在眾多的無情分上,具有異滅相;在整個器界分上,具有壞空相;法法
都在不斷的演變過去的過程中,所以從來「不見有」一「法」,離了「老死
」相而「有」安住的。這可見不滅時住,是怎樣的錯铡恕
子三 自他門破
住不自相住 亦不異相住 如生不自生 亦不異相生
不論住相的能否使有為法住,現在問:住相是本身能自有住力而住?還
是也像其他法一樣,要假藉其他的住力才能住?假定說:住是自體能住的,
那法也就應該能自體住;法既不能自相住,「住」自然也「不」能「自相住
」的。假定說:住的本身無力自住,要藉他住才能住,那就住更要住,成無
窮過。所以說:「亦不異相住」。這「如」上面說的「生不」能「自生」,
也「不」由「異相生」的道理一樣。但上面廣破,這不過略略指破而已。住
不自住,是破自住派的大眾系;住不異相住,是破他住派的有部學者。以無
窮過破他住派,他是不承認有過的,他說:大住住小住,小住也可以住大住
的。其實這不能免除過失;因為小住是由大住有的,怎樣能夠住大住呢?大
住是由小住有的,怎麼反而住小住呢?
癸三 破滅
子一 已未門破
法已滅不滅 未滅亦不滅 滅時亦不滅 無生何有滅
生相與住相不成,滅相也自然不成,所以從此以下,觀破滅相,也有三
門。假定說:這「法已」經「滅」了,既已滅了,滅的作用已息,流入過去
,這當然「不」可再說有「滅」。假定說:法還「未」曾「滅」,既洠в袦
,就是滅相的作用未起,既洠в袦缦啵砸病覆弧箍烧f他是「滅」。離了未
滅、已滅,又洠в袦鐣r,所以說:「滅時」也「不」能成立有「滅」。還有
,滅是生的反面,有生才有滅,上面已詳細說到「無生」相可得,這那裡還
有「滅」呢?所以在三時中,求滅不可得,這實在是不言可喻的了。
子二 有無門破
丑一 約相有無破
寅一 以住相破滅
若法有住者 是則不應滅 法若不住者 是亦不應滅
這是以有相的住,觀察無相的滅。假定說:這「法有」安定不動的「住
」相,既然安住不動,自然是「不」會「滅」的。假定說:這「法」洠в邪
定「不」動的「住」相,這也不應該說他有「滅」。因為,一切法雖是即生
即滅的,但滅是從有到無,從存在到非存在的,他離了住相的存在,滅無也
不能成立的。誰能離卻存在的住相,而想像滅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