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世界近代中期经济史-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动的控制,议会通过“泡沫法案”(乔治一世6年法令第18章)。“法案” 

原是在南海公司的鼓动下,政府对未经特许的公司的禁止。但事实证明,这 

些动向提醒了投资者,成了“南海泡沫”事件的引爆线。当股票价格刚一跌 

落,投资者就象几个月前抢购股票的那样,迫不及待地争先抛售股票。9月1 

日,南海公司的股价指数为775点,到了10月14日,下跌到170点。与此 

同时,英格兰银行的股票也从9月1日的227点,下跌到10月14日的135 

点,东印度公司的股票从345点下跌到145点,非洲公司的股票从130点下 

跌到40点。南海泡沫与同时的法国密西西比泡沫事件构成了近代金融史上的 

所谓泡沫时代。 


… Page 27…

                                  2。法国 



     (1)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前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法国的封建领地,自12世纪后开始瓦解。在14、15世纪,农奴制已基 

本废除(邻近德意志边境的东部地区,直到1789年革命前夕,估计尚有150 

万“死手”制农奴,但依附形式已趋缓和)。16世纪时,由于价格上涨和宗 

教战争,领主的权利日见衰弱,实际上已丧失了对土地的支配权,大多数领 

主所保有的土地面积已经缩小许多。占有小块土地的农民,事实上已有权任 

意使用土地。在这之前一直受领主严格控制的土地,从此可以买卖瓜分,这 

就使得法国的小农所有制比其他国家更为普遍。到了17世纪,领主又图谋扩 

张地产,以紧急需要为由,没收以前归农民占有的土地,另一方面,利用村 

社居民的欠债,强行征用村社三分之一的地产 (“三分制”名称源于此)。 

然而不管怎样,法国领主保有地的扩张,并未直接损及小农的地产,而且也 

无法阻止土地关系朝着租佃制的发展。 

     17—18世纪,法国农村主要存在下述两种形式的租佃制:有期租佃和交 

谷租佃。有期租佃,农具与牲畜均由耕种农田并向地主交纳现金或实物地租 

的农民自己解决。交谷租佃也就是分益耕种制,地主提供部分牲畜与农具, 

收取一部分作物作为租金,通常地主所得部分,占产量的1/4到1/2不等。 

农田有期租种制,在耕田肥沃地区尤为常见,如在塞纳河中游,而分益制往 

往与法国比较贫瘠的地区有关。 

     法国农民除交纳地租外,还须承受各种封建义务和苛重的国家赋税。封 

建义务主要有徭役和教会的“什一税”。路易十五时期,已实行征调农民修 

建道路、营房等无偿劳役,而且往往对同一个人不断征调,违者课以罚金。 

教会什一税实际是第一等级僧侣加于广大农民的重轭。大革命前法国僧侣约 

12万人,占全国人口0。5%,占有全国地产10%,地产年收入为8000万至1 

亿里弗尔,而什一税收入达12000万里弗尔。国家赋税包括人头税、军役税 

等直接税以及盐税、酒税、烟草税等间接税。18世纪直接税增加了约一倍, 

间接税增加了两倍。除了制度环境,由于法国农业大量保留中世纪特征而造 

成收益递减,也是农村贫困的原因之一。直到18世纪中叶,大多数地区依旧 

沿用陈旧的三圃制。法国16世纪上半叶小麦的总收获率是6。8,18世纪上半 

叶小麦总收获率是5。8,这期间收获率下降了17%(从收获率中扣除1单位 

粮种后计算)。 

     在上述情况下,许多农民遇到歉收年景,就不得不举债,忍受高利贷盘 

剥,直至以土地抵债。到资产阶级革命前夕,在法国农业总人口2200万人中, 

赤贫农民几乎占 10%。当时英国农学家阿瑟·扬在法国农村进行考察后认 

为,无须什么大预言家即可看到法国革命已迫在眉睫。 



     (2)大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 

     法国专制王朝的财政危机,是革命的直接导火线,而 1789年前数年中的 

歉收和饥馑,使资产阶级革命一开始就面临土地问题的考验。 

     法国路易十六期间 (1774—1792),国债增加了三倍,历年短绌之数都 

靠借债维持。到1789年时,债务约达50亿里弗尔,单是债务费就要占岁入 

的65%,显然,这样的财政已不是传统的方法所能支撑。虽然说,整个税收 


… Page 28…

负担压在农民和小市民身上,但对国家濒临破产的恐惧,也震撼着第三等级 

上层商业和金融资本家。在1789年最初几个星期,在市民阶级领导下,非特 

权者反对等级制特权的阵线已经形成,参加这一阵线的还有许多明智的贵 

族。当时,国民议会为了能合法地干预封建制,他们需要农民暴动,1789年 

夏农民暴动汇入了“大恐怖”的洪流。在7月14日革命风暴过后,掌握政权 

的资产阶级必须迅速对农民土地要求作出反应,而由于资产阶级各个派别存 

在不同的政治倾向,土地政策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其经过大致可分为下 

述三个时期。 

     ①君主立宪派当政时期 (1789年7月—1792年8月) 

     1789年8月4日—11日,制宪会议就农民问题提出了讨论。8月4日晚, 

经过激烈的辩论,通过了“8月4日法令”,原则上确定“完全彻底摧毁封 

建制”。但这里所指的仅仅是非独立的农民的人身权利,不是指封建财产, 

因制宪会议仍然认为封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在接着通过的几项决议中,涉 

及废除任何形式的隶属性、领主裁判权、什一税、无偿的狩猎权等。此外, 

还宣布农民对领主的土地义务可用赎买方式废除,但法令既不规定赎金率, 

也不建立用于此目的的信贷机构。国王对废除封建权利的反抗,直到巴黎发 

生新一次暴动才告停息。农民也反抗这个法令,因为它规定农民对地主的封 

建义务要通过赎偿才能废除。于是,进攻地主庄园和焚烧地契的新浪潮遍及 

全国。尽管如此,制宪会议坚持保护财产。1789年8月26日,通过了“人 

权宣言”。“宣言”不仅取消等级制,规定资产阶级的平等自由原则,还确 

定了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权。11月2日,法令宣布全部教会财产为国家所有, 

随即将此项财产加以拍卖。教会财产归还世俗,是18世纪大力进行的反教会 

宣传的结果。 

     1790年,大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迫于农民起义的压力,于3月15 

日颁布法令,废除领主根据“三分制”原则强占村社土地的权利。然而,对 

于已占有的土地归还问题,法令只字未提。1790年5月,规定了农民免除实 

物贡赋的赎金率,其条件十分苛刻,赎金相当于20年的贡赋,并须一次付清。 

此外,法令还要求严格征收一切未赎免的封建贡赋。同月15日,又规定将教 

会土地分成小块出售,付款期限可延长至12年。但不久,6月的法令又重新 

规定土地必须连片出售,付款期限缩短至4个月。农民对君主立宪派的土地 

政策深为不满。事实上,到革命的第三个年头,封建的土地关系原封未动, 

农民的起义也一直没有停息。 

     ②共和派吉伦特党专政时期 (1792年8月—1793年5月)。 

     1792年8月10日法国君主立宪制被推翻,当政的吉伦特党成立了共和 

国。吉伦特党人代表工商业资产阶级利益,他们更关心的是将原先由贵族和 

教会垄断的土地转变为城乡资产阶级所有。因此,在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上是 

不彻底的。1792年8月20日的法令,先是规定主要贡赋可以逐渐赎免,后 

来改为如领主不能证明这种贡赋是由协议产生,农民可以不用赎免而取消这 

种贡赋。由于领主不可能提出这种证据,因而实际上使农民摆脱了这种封建 

义务。关于农民要求土地的问题,则仍未解决。1792年8月25日的法令规 

定,村社公有土地在农村全体公民间分配。但因为农村中有外来移民,结果 

引起原有居民与移民间的纷争,所以村社土地的分配被搁置起来;另一方面, 

法令规定给有占有权者颁发文书证明,如地主能证明他在最近40年内一直占 

有该土地,则仍归其所有,这样就创造了一个不利于地主的法权状况。其次, 


… Page 29…

革命政府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