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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令窃滥之徒轻为苟且。今请征职白民,具列本州、郡、县、三长之所;其实官正职者,亦列名贯,别录历阶。仰本军印记其上,然后印缝,各上所司,统将、都督并皆印记,然后列上行台。行台关太尉,太尉检练精实,乃始关刺,省重究括,然后奏申。奏出之日,黄素朱印,关付吏部。
顷来非但偷阶冒名、改换勋簿而已,或一阶再取,或易名受级,凡如此者,其人不少。良由吏部无簿,防塞失方。何者?吏部加阶之后,簿不注记,缘此之故,易生侥幸。自今叙阶之后,名簿具注加补日月,尚书印记,然后付曹。郎中别作抄目,印记一如尚书,郎中自掌,递代相付。此制一行,差止奸罔。
诏从之。同又奏曰:
臣顷奏以黄素为勋,具注官名、户属及吏部换勋之法,事目三条,已蒙旨许。臣伏思黄素勋簿,政可粗止奸伪,然在军虚诈,犹未可尽。请自今在军阅簿之日,行台、军司、监军、都督各明立文按,处处记之。斩首成一阶已上,即令给券。一纸之上,当中大书,起行台、统军位号,勋人甲乙。斩三贼及被伤成阶已上,亦具书于券。各尽一行,当行竖裂。其券前后皆起年号日月,破某处陈,某官某勋,印记为验。一支付勋人,一支付行台。记至京,即送门下,别函守录。
又自迁都以来,戎车屡捷,所以征勋转多,叙不可尽者,良由岁久生奸,积年长伪,巧吏阶缘,偷增遂甚。请自今为始,诸有勋簿已经奏赏者,即广下远近,云某处勋判,咸令知闻。立格酬叙,以三年为断。其职人及出身,限内悉令铨除;实官及外号,随才加授。庶使酬勤者速申,立功者劝,事不经久,侥幸易息。或遭穷难,州无中正者,不在此限。
又勋簿之法,征还之日即应申送。顷来行台、督将,至京始造,或一年二岁方上勋书。奸伪之原,实自由此。于今以后,军还之日便通勋簿,不听隔月。
诏复依行。
元义之废灵太后也,相州刺史、中山王熙起兵于鄴。熙败,以同为持节、兼黄门侍郎、慰劳使,乃就州刑熙。还授平东将军、正黄门、营明堂副将。寻加抚军将军、光禄大夫、本州大中正。同善事在位,为义所亲,戮熙之日,深穷党与,以希义旨,论者非之。又给同羽林二十人以自防卫。同兄琇,少多大言,常云「公侯可致」。至此始为都水使者。同启求回身二阶以加琇,琇遂除安州刺史。论者称之。
营州城民就德兴谋反,除同度支尚书,黄门如故,持节使营州慰劳,听以便宜从事。同频遣使人,皆为贼害,乃遣贼家口三十人并免家奴为良,赍书谕德兴,德兴乃降。安辑其民而还。德兴复反,诏同以本将军为幽州刺史,兼尚书行台慰劳之。同虑德兴难信,勒众而往,为德兴所击,大败而还。
灵太后反政,以同义党,除名。孝昌三年,除左将军、太中大夫、兼左丞,为齐兗二州行台,节度大都督李叔仁。囗庄帝践祚,诏复本秩,除都官尚书,复兼七兵。以同前慰劳德兴之功,封章武县开国伯,邑四百户。正除七兵,寻转殿中,加征南将军。普泰初,除侍中,进号骠骑将军、左光禄大夫。同时久病,强牵从务,启乞仪同。初同之为黄门也,与前废帝俱在门下,同异其为人,素相款托。废帝以恩旧许之,除仪同三司,余官如故。永熙初薨,年五十六。赠侍中、都督冀沧瀛三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司空公、冀州刺史,开国伯如故,赐帛四百匹,谥曰孝穆。三年,复加赠尚书右仆射。有四子。
长子斐,武定中,文襄王大将军府掾。
斐弟筠,青州治中。
同兄静,太常丞。
静子景裕,在《儒林传》。
张烈,字徽仙,清河东武城人也。高祖赐名曰烈,仍以本名为字焉。高祖忄希,为慕容俊尚书右仆射。曾祖恂,散骑常侍,随慕容德南渡,因居齐郡之临淄。烈少孤贫,涉猎经史,有气概。时青州有崔徽伯、房徽叔,与烈并有令誉,时人号曰「三徽」。高祖时,入官代都,历侍御、主文中散。迁洛,除尚书仪曹郎、彭城王功曹史、太子步兵校尉。
萧宝卷将陈显达治兵汉南,谋将入寇。时顺阳太守王青石世官江南,荆州刺史、广阳王嘉虑其有异,表请代之。高祖诏侍臣各举所知,互有申荐者。高祖曰:「此郡今当必争之地,须得堪济之才,何容泛举也?太子步兵张烈每论军国之事,时有会人意处,朕欲用之,何如?」彭城王勰称赞之,遂敕除陵江将军、顺阳太守。烈到郡二日,便为宝卷将崔慧景攻围,七十余日,烈抚厉将士,甚得军人之和。会车驾南讨,慧景遁走。高祖亲劳烈曰:「卿定可,遂能不负所寄。」烈拜谢曰:「若不值銮舆亲驾,臣将不免困于犬羊。自是陛下不负臣,非臣能不负陛下。」高祖善其对。
世宗即位,追录先勋,封清河县开国子,邑二百户。寻以母老归养。积十余年,频值凶俭,烈为粥以食饥人,蒙济者甚众,乡党以此称之。肃宗初,除龙骧将军、司徒右长史。又转征虏将军、司空长史。先是,元义父江阳王继曾为青州刺史,及义当权,烈托故义之怀,遂相谄附。除前将军、给事黄门侍郎,寻加平南将军、光禄大夫。后灵太后反政,以烈义党,出为镇东将军、青州刺史。于时议者以烈家产畜殖,僮客甚多,虑其怨望,不宜出为本州,改授安北将军、瀛州刺史。为政清静,吏民安之。更满还朝,因辞老还乡里。兄弟同居怡怡然,为亲类所慕。元象元年,卒于家,时年七十七。烈先为《家诫》千余言,并自叙志行及所历之官,临终敕子侄不听求赠,但勒《家诫》立碣而已。其子质奉行焉。
质,博学多才艺。解褐奉朝请,员外郎、龙骧将军、谏议大夫。未袭爵。兴和中,卒于家。
质弟登,州主簿。
烈弟僧晧,字山客。历涉群书,工于谈说,有名于当世。熙平初,征为谏议大夫;正光五年,以国子博士征之;孝昌二年,征为散骑侍郎;并不赴。世号为征君焉。好营产业,孜孜不已,藏镪巨万,他资亦称是。兄弟自供俭约,车马瘦敝,身服布裳,而婢妾纨绮。僧晧尤好蒲弈,戏不择人,是以获讥于世。前废帝时,崔祖螭举兵攻东阳城,僧晧与同。事败,死于狱,籍没家产。出帝初,诉复业。
子轨,州主簿。
史臣曰:卢同质器洪厚,卷舒兼济。张烈早标名辈,气尚见知。趋舍深沉,俱至显达,雅道正路,其殆病诸。
列传第六十五
宋翻辛雄羊深杨机高崇
宋翻,字飞鸟,广平列人人也,吏部尚书弁族弟。少有操尚,世人以刚断许之。世宗初,起家奉朝请,本州治中、广平王郎中令。寻拜河阴令。
翻弟道玙,先为冀州京兆王愉法曹行参军。愉反,逼道玙为官,翻与弟世景俱囚廷尉。道玙后弃愉归罪京师,犹坐身死,翻、世景除名。久之,拜翻治书侍御史、洛阳令、中散大夫、相州大中正,犹领治书。又迁左将军、南兗州刺史。时萧衍遣将先据荆山,规将寇窃。属寿春沦陷,贼遂乘势径趋项城。翻遣将成僧达潜军讨袭,频战破之,自是州境帖然。
孝庄时,除司徒左长史、抚军将军、河南尹。初,翻为河阴令,顺阳公主家奴为劫,摄而不送,翻将兵围主宅,执主婿冯穆,步驱向县。时正炎暑,立之日中,流汗沾地。县旧有大枷,时人号曰「弥尾青」。及翻为县主,吏请焚之。翻曰:「且置南墙下,以待豪家。」未几,有内监杨小驹诣县请事,辞色不逊,命取尾青以镇之。既免,入诉于世宗。世宗大怒,敕河南尹推治其罪。翻具自陈状。诏曰:「卿故违朝法,岂不欲作威以买名?」翻对:「造者非臣,买名者亦宜非臣。所以留者,非敢施于百姓,欲待凶暴之徒如小驹者耳。」于是威振京师。及为洛阳,迄于为尹,畏惮权势,更相承接,故当世之名大致灭损。永安三年,卒于位。赠侍中、卫将军、相州刺史。出帝初,重赠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尚书左仆射、雍州刺史,谥曰贞烈。
子思远,卒于司空从事中郎。
翻弟毓,字道和,敦笃有志行。平西将军、太中大夫。
子世轨,齐文襄王大将军府祭酒。
毓弟世景,在《良吏传》。
世景弟叔集,亦有学行。征东裴衍之讨葛荣也,表为员外散骑侍郎,引同戎役。及衍败,同时遇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