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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下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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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又说,古代不以金钱为币,专意于农业。现在本朝以铜铸钱,开山采掘铜铁,斩伐林木,耗费人才,破坏生态,影响天气,势必产生水旱之灾。自从铸五铢钱以来,百姓犯盗铸罪而判刑者很多,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商贾求利“而不出租税”,农夫劳苦而负担沉重,“已奉谷租,又出稿税,乡部私求,不可胜供”,所以百姓“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穷者起为盗贼”。他指出,这是由于“末利深而惑于钱”,根子就在于“钱”。所以,他建议,取消采铜业及以铜铸钱,禁止私商活动,也不必收商贾之税,务必“使百姓一意农桑”①。
  ① 本篇材料主要依据于《汉书·贡禹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② 见《汉书·艺文志》及《儒林传》。
  ① 《汉书·食货志》。
  他又说,各个离宫及长乐宫的侍卫人员可减一大半,“以宽徭役”。十万多官奴婢戏游无事,费用巨大,百姓负担很重,应当令官奴婢“代关东戍卒,乘北边亭塞候望”,即以官奴婢代替百姓负担徭戍任务。
  建议纠正官场风气他又建议,令朝廷官员的家庭不得私自贩卖,与民争利,违犯者“辄免官削爵,不得仕宦”。他指出,文帝时“贵廉洁,贱贪污”,商贾、赘婿及贪官“皆禁锢不得为吏”,赏善罚恶,不阿亲戚,“无赎罪之法,故令行禁止”。武帝兴功,耗费巨大,用度不足,“乃行一切之变,使犯法者赎罪,入谷者补吏,是以天下奢侈,官乱民贫,盗贼并起,亡命者众”。地方政府以便巧书计者和勇猛酷烈者为吏,欺上瞒下,虐待百姓。所以无义而有财者显于世,欺谩而善书者尊于朝,悖逆而勇猛者贵于官。故俗皆曰:‘何以孝弟为?财多而光荣。何以礼义为?史书而仕宦。何以谨慎为?勇猛而临官。’”有些犯法受刑分子从政,行为不端,但“家富势足,目指气使”,号称为“贤”。所以说,“居官而置富者为雄杰,处好而得利者为壮士,兄劝其弟,父勉其子,俗之败坏,乃至于是!”他认为造成此政此风的原因,“皆以犯法者得赎罪,求仕者不得真贤,相守崇财利、诛不行之所致也。”所以,他建议,“宜除赎罪之法”,对于选举不实及贪赃枉法者,不但免官,还要杀头,一定要改变长期以来“舍法度而任私意,奢侈行而仁义废”的不良风气。
  元帝将贡禹的建议交给群臣议论。从此开始令男儿七岁才出口钱。又省一些宫馆的侍卫人员,减诸侯王庙卫卒半数。其余贡禹的建议,则未被采纳。贡禹又建议罢郡国庙,定汉宗庙迭毁之礼,都未得施行。
  能言而不能改进政治贡禹为御史大夫时,所议多与丞相于定国不合。当时关东连年遭受灾害,流民进入关中,影响京师安定,上书论政者多归咎于大臣。元帝引见于定国和贡禹,“条责以职事”,指出当时恶吏妄为,盗贼濅广,民多怨结,地方大员多不称职。并指问:“今丞相、御史将欲何施,以塞此咎。”①贡禹等无言以对,想不出什么施政良策。
  贡禹任御史大夫仅几个月便去世,死时为元帝初元五年(公元前44 年)
  十二月九日②。他死后,皇帝追思其议,竟下诏罢郡国庙,定迭毁之礼。但刘歆以为贡禹建迭毁之议,不免“失礼意”③。
  贡禹与王吉为友,都“以礼让进退”④。当时人们称道:“王阳(即王吉)在位,贡公弹冠。”①这是说他俩取舍相同。
  贡禹的言论,多切中时弊,揭露社会矛盾及政治风气较为尖锐,有一定的进步性;但他的建议不是基于对社会深刻的分析及有力的措施,不切实际① 《汉书·于定国传》。
  ② 《汉书·元帝纪》。
  ③ 《汉书·韦贤子玄成传》。
  ④ 《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序》。
  ① 《汉书·王吉传》。
  而近于迂,所以无能挽救世道习俗。班固评道:“春秋列国卿大夫及至汉兴将相名臣,怀禄耽宠以失其世者多矣!是故清节之士于是为贵。然大率多能自治而不能治人。”②此评不无道理,但尚欠深刻。儒者往往能揭露矛盾,但大多无能解决矛盾。
  ② 《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赞》。
  第三节师丹多所建议师丹(?—3),字仲公,西汉琅邪东武(今山东诸城)人。治《诗》,受教于匡衡。举孝廉为郎。
  元帝末,为博士,免职。成帝建始(公元前32—前28 年)年间,州举茂材,又补为博士,出任东平王太傅。鸿嘉四年(公元前17 年),河水溢流,造成水灾,群臣对修堤与不修堤争议不休,结果不修,师丹等多次论说百姓可哀,朝廷才派使者去灾区抚慰百姓④。稍后,丞相翟方进、御史大夫孔光认为师丹议论深博,廉正守道,大力推举。于是师丹被征召入朝,任光禄大夫、丞相司直。过了几个月,又以光禄大夫给事中,从此任少府、光禄勋、侍中,“甚见尊重”①。绥和元年(公元前8 年),师丹为诸吏散骑光禄勋。是年十一月,成帝立定陶王刘欣为皇太子,以师丹为太子太傅。同时王莽为大司马②。刘欣即位,是为哀帝,师丹任左将军,赐爵关内侯,食邑,领尚书事,于是代王莽为大司马,封高乐侯。不久,徙为大司空,辅政。
  自成帝以来,外戚王氏已逐渐掌握朝政。哀帝刘欣为定陶王时,看到成帝将政事付托于外家,王氏权重,内心常常忧虑。自做了皇帝之后,打算对时政有所改革。他封丁、傅两个外家,而稍抑王氏之权。如:封舅丁明为阳安侯,舅之子丁满为平周侯,封皇后之父傅晏为孔乡侯③;外遣曲阳侯王根于封地,罢免成都侯王況为庶人,又免去王根等人所推荐的官员④。师丹以师傅居三公之位,得到哀帝的信任。他以为哀帝处理政事猝急,上书说:古时父死子承,有“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先帝去世不久,竟然封拜舅氏与后家,而放出王氏。频繁地发下诏书,变动政事,猝急而不慢稳。如今各地并不安定,阴阳失调。他向哀帝建议,多看多想,“不宜仓卒”。
  提出限田法,议而不行师丹辅政时,看到土地兼并与贫富悬殊所引起的社会矛盾极为严重,欲救社会之急,想出了个限田法。他向哀帝建议:古之圣王莫不设井田,然后治乃可平。孝文皇帝承亡周乱秦兵革之后,天下空虚,故务劝农桑,帅以节俭。民始充实,未有并兼之害,故不为民田及奴婢为限。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皆数巨万,而贫弱愈困。盖君子为政,贵因循而重改作,然所以有改者,将以救急也。亦未可详,宜略为限。
  哀帝把师丹的建议交给群臣议论。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等支持师丹的建议,并向哀帝提出了限田、限奴婢的具体办法:“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期尽三年,犯者③ 此篇材料主要依据于《汉书·师丹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④ 《汉书·沟洫志》。
  ① 师丹于永始三年(公元前14 年)由少府为光禄勋,过二年迁侍中光禄大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下。② 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下。
  ③ 参见《汉书·哀帝纪》。
  ④ 参见《汉书·元后传》。
  没入官。”这对各个等级的人,都作了限田、限奴婢的规定。所谓“名田”,即以私人名义占有土地;名田若干,就是限田多少。
  这种建议,算不得什么社会改革方案,只是权宜之计,对权贵和豪富“略为限”而已。但即使如此不能针砭社会弊病之议,居然也引起当时社会小小波动及部分权贵的反对。此议传开,顿时田宅与奴婢的价格下降,丁氏、傅氏等用事之外戚,董贤等隆贵之大臣,都感到“不便”,因为此议如果付诸实施,自然对于正在大肆兼并土地和追求奢侈的他们有点碍手碍脚。哀帝此时举棋不定,诏书“且须后”,即等待以后再办,于是限田、限奴婢之议“遂寖不行”①。
  因持异议而被罢官哀帝即位之初,称成帝之母王氏为太皇太后,称成帝的赵皇后为皇太后,而自己的祖母傅太后与母丁后都在定陶王国邸。傅太后“为人刚暴,长于权谋”,教养刘欣“至于成人”①。她知道成帝无子为嗣,通过向赵昭仪及帝舅骠骑将军王根行贿的办法,使刘欣得以立为皇太子②。因此,刘欣即位后,她自以为应当尊贵,“欲求称尊号,与成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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