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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旧唐书》卷7《睿宗本纪》,卷6《则天皇后本纪》。
⑥《资治通鉴》卷204。①《资治通鉴》卷204。②《新唐书》卷125《苏环传》。
①《资治通鉴》卷205。②《旧唐书》卷9《玄宗本纪》下。
玄宗给予了相当的荣誉和礼遇,为另一佛教派别密宗的确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密教的正式成宗,及其在开元、天宝以至肃宗、代宗诸朝的兴盛发达,是中国佛教史上的重要事件,对藏传佛教和日本佛教都有影响。
佛教史
第六章 佛教中心的转移(续)(公元7—10世纪)
隋唐佛教势力的急剧膨胀,扩大了僧侣阶层与世俗地主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造成社会上反佛意识的高涨。
元和十四年(819),唐宪宗敕从凤翔法门寺迎佛骨,先在宫中供养三天,然后送京城各寺礼敬,再次煽起全国性宗教狂热。对此,韩愈从儒家立场出发,予以坚决反对。他上表说,佛教只是夷狄之法,“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限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断然提出“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③韩愈有感于安史之乱后中央政权的削弱与儒学的衰微有关,写下《原道》、《原性》、《原人》等文,认为只有大力扶植名教,提倡忠君孝亲的孔孟之道,限制佛老传布,才能有效地巩固中央集权的统治。为了达成排佛目的,韩愈特别推崇《大学》。
《大学》将治国平天下列为头等大事,并与个人的道德修养联系起来,佛教提倡出世主义,既违背封建伦常,又否认国家至上观念,所以佛教是不可容忍的。
韩愈反佛是傅奕反佛的继续和发展。他的立论根据,是为了强化中央政权的政治经济利益,确立儒家文化的正统地位,比傅奕涉及的社会和思想问题要深刻得多。他的反佛理论为此后唐武宗的灭佛提供了依据;他提出儒学独尊和儒家“道统”,成了宋代理学的先驱。但在当时,韩愈因为《谏迎佛骨表》,受到流放处分。
宪宗在唐中期还算是个有作为的皇帝。此后朝政腐败,朋党斗争,国势日衰,而穆宗、敬宗、文宗照例提倡佛教,僧尼之数继续上升,寺院经济持续发展,大大削弱了朝廷的实力,加重了国家的负担。到唐武宗,在整顿朝纲、收复失地、稳定边疆的同时,决定废除佛教。他在废佛教书中说:“洎于九州山原,两京城阙,僧徒日广,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于金宝之饰;遗君亲于师资之际,违配偶于戒律之间。坏法害人,无逾此道。
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僭拟宫居。晋、宋、梁、齐,物力凋瘵,风俗浇诈,莫不由是而致也。“①他认为,废佛是”惩千古之蠹源,成百王之典法,济人利众“②,要求切实贯彻。
会昌二年(842),武宗令僧尼中的犯罪者和违戒者还俗,并没收其财产“充入两税摇役”。①会昌四年七月,敕令毁拆天下凡房屋不满二百间,没有敕额的一切寺院、兰若、佛堂等,其僧尼全部勒令还俗。会昌五年,灭佛运动达到高潮。其年三月,敕令不许天下寺院建置庄园,勘检寺院、僧尼、奴婢及其财产之数。四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面灭佛措施,八月,宣布灭佛③《韩昌黎全集》卷39《谏迎佛骨表》。
①②《旧唐书》卷18上《武宗本纪》。
①《旧唐书》卷18上《武宗本纪》。
结果:“天下所拆寺4600余所,还俗僧尼260500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若兰4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15万人。”②同时“勒大秦穆护、袄8千余人还俗”。
会昌灭佛给佛教以沉重的打击。其后不久,唐末农民战争爆发,对佛教又是一次冲击。由于寺院经济被剥夺,僧尼被迫还俗,寺庙遭毁,经籍散佚,致使佛教宗派失去了繁荣的客观条件。佛教需要新的权势者的倡导,采取新的生存和发展形式。
佛教史
第六章 佛教中心的转移(续)(公元7—10世纪)
僧侣,作为社会上一个特殊阶层,如何取得维持自己生活和弘法的资粮,直接影响着佛教的组织形式和发展趋势,而统治者的经济政策,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它的兴衰。佛教一传进中国,就当作方外之宾,被免除了一切世俗国民的义务,特别是兵役、劳役和赋税。逃避役赋,成了僧侣队伍不断扩大,并与皇权国家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历史上一再发生沙汰沙门和毁佛灭法事件,也植根于此。
按佛教教义,僧侣应以乞食为生,寺院建立以后,则靠施主的布施维持。
乞食中的高级僧侣可以往来于庙堂,作清客,任谋士,而大多数是游走江湖,贫困无着;寺院生活相对稳定,但由于施主的穷通变化,贫富相差悬殊。东晋末年,僧侣中普遍出现经商、作工、为医、为巫等自谋生路的现象,遭到社会舆论的严厉谴责,到北魏,采取浮图户和僧祗户办法,使寺院同时成为社会的一种特殊的经济实体。而在南朝,像梁武帝用“舍身”一类手段,为寺院经济的急剧积累募金。这样,佛教对于民众的吸引力,远远超出了避役逃赋的消极目标。某些僧侣的权势熏天,富贵安适,到隋唐达到令人目眩心醉的地步,以至有“选官不如选佛”的谚语。贵族出身的净觉,“不窥世典,门人与宣父中分;不受人爵,廪食与封君相比”。一个并不著名的和尚怀信作《释门自镜录》,序其优裕生活道:“至于逍遥广厦,顾步芳荫,体安轻软,身居闲逸。星光未旦,十利之精馔已陈;日彩方中,三德之珍羞总萃。
不知耕获之顿弊,不识鼎饪之劬劳。……若乃悠悠四俗,茫茫九土,谁家非我之仓储,何人非余之子弟?……盱衡广殿,策杖闲庭,曳履清淡,披襟闲谑,避寒暑,择甘辛,呵斥童稚,征求捧汲……“
唐初实行均田制,“凡道士给田三十亩,女冠二十亩,僧尼亦如之。”①国家正式承认寺院经济属于社会经济的一种成分,而其免役免赋的特权并未取消。结果是,寺院经济恶性膨胀,丁口急剧流入僧门,政府不得不三令五申,颁布度牒,限制度僧,而私度始终不止,无籍僧尼大大超过国家可以统计的数量。安史之乱及其以后,国家不得不用鬻卖度牒的方法,筹集军饷,充实国库,僧尼愈滥。
唐代的寺院经济大体有两种类型,首先是朝廷敕建的“国家大寺,如长安西明、慈恩等寺,除口分地外,别有敕赐田庄。所有供给,并是国家供养”
①。其中西明寺,只唐高宗赐给的田园就有百顷之多,并配以净人百房,车②《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2。①《大唐六典。户部》。
①《法苑珠林。祭记篇》。
50辆。开元年间,金城公主奏请,将范阳某“麦田庄并果园一所及环山林麓”,“永充(云居寺)山门所用”。至于其他王公大人,类似的布施也比较普遍。
诗人王维,将辋川“别业”舍为清源寺,草堂精舍,竹林果园齐备。因此,时人有这样的议论:“沙门盛洙泗之众,精舍丽王侯之居。既营之于爽垲,又资之以膏腴。撰修幢而曜日,拟甲第而当衢。王公大人助之以金帛,农商富族施之以田庐。”②在这种由政治庇护,财经资助下的寺院,一旦有了独立经营的权利,立即成为兼并巨户,越州跨县,建造各种庄园。唐睿宗为昭成皇后追福,改建洛阳景云寺为昭成寺,此寺于河阴(河南滎阳与武陟之间)置有“僧朗谷果园庄”,从代宗广德二年(764)到德宗贞元二十一年(805)的41年中,施地和买地兼并周围土地1。791。5亩。浙江天童寺有田13000千亩,跨三都五县,有庄36所;山东长白山醴泉寺有庄园15所。所谓“比置庄田,恣行吞并”,成为唐代特有的寺院经济格局,以至于出现“膏腴美业,倍取其多;水碾庄园,数亦非少”,“京畿之丰田美利,多归于寺观,吏不能制”的局面。
庄园式的大寺院经济,是中国佛教宗派得以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在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持下,才能为创造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