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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尤丽向丈夫坦白了她和圣·普乐的关系,得到了他的谅解。伏勒玛还把尤丽同圣·普乐生的儿子视同己出。他们结婚六年后,伏勒玛主动把圣·普乐请回,担任他们儿子的家庭教师。尤丽与圣·普乐朝夕相处,他们表面上彬彬有礼,相安无事,实际上仍然相互爱恋,极力克制自己的感情。尤丽曾经劝圣·普乐与布莱克结婚,圣·乐坚决拒绝。
最后,尤丽为了搭救落水的儿子,染病死去。临终前,她给圣·普乐写了一封信:“现在我依然对你怀着爱情,过去的事,虽然坦白了,但不感到耻辱……在地上把我们分开,但道德会在天国里让我们结合,我在愉快的期待中死去。”
卢梭在这部小说中,叙述了十八世纪贵族小姐尤丽和平民知识分子圣·普乐的爱情故事,它的情节同十二世纪少女爱洛绮丝和他的教师、哲学家阿贝拉尔的爱情悲剧十分相似,因此取名为《新爱洛绮丝》。在小说中,作者通过主人公及其亲友相互之间的通信,提出了自己对爱情、婚姻、家庭以及社会、政治等一系列问题的看法,体现了卢梭的启蒙思想,因此,《新爱洛绮丝》一书被称作卢梭主义的百科全书。
小说通过尤丽和圣·普乐这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悲剧,抨击了封建婚姻摧残感情、扼杀人性的罪恶,表达了个性解放、感情自由的思想,对造成这一悲剧的封建等级制度提出了严厉的控诉。
在卢梭笔下,圣·普乐是一位品学兼优、才貌双全的知识分子,他在各方面都比周围的人优秀得多。在卢梭看来,圣·普乐完全应当得到尤丽的爱情。然而,尽管他们两人真诚相爱,却得不到完美的结合。小说通过圣·普乐和尤丽的爱情的悲惨结局,表现了“自然道德”和“社会道德”之间尖锐的冲突。卢梭认为,人的感情是自然赋予的,依照自然法则而产生的优美的感情,是合乎自然道德的。但是,在阶级社会里,它不合乎由阶级偏见所形成的社会道德,因而造成爱情悲剧。卢梭认为,贵族小姐尤丽和平民出身的家庭教师圣·普乐之间的爱情,本身就具有“美德的品格”,完全符合自然道德,他们的结合是合情合理的。然而,阶级地位的悬殊,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剥夺了他们爱的权利,造成了悲剧性的结局。尤丽屈从父命同伏勒玛结了婚,并且做了孩子的母亲,她由于不能忘怀昔日对圣·普乐的爱情,只得求助于上帝,笃信宗教。后来,伏勒玛聘请圣·普乐担任儿子的家庭教师,尤丽和圣·普乐朝夕相处,彼此压抑内心的感情,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卢梭通过纯洁的爱情同“家庭义务”的冲突,表现了“自然道德”和“社会道德”的深刻矛盾。
卢梭指出,封建等级制度是尤丽和圣·普乐的恋爱悲剧的根源。尤丽的父亲出于等级的偏见,反对女儿嫁给平民出身的圣·普乐,而强迫她嫁给他的贵族朋友。青年男女纯洁而真挚的爱情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因为社会只承认“高贵的血统”和贵族的头衔。在小说中,作者通过人物之口,彻底否定了贵族阶级:“贵族,在这个国家里,只不过是有害而无用的特权,你们如此夸耀的贵族头衔又有什么可令人尊敬的?你们贵族阶级对祖国的光荣、人类的幸福有什么贡献!你们是法律和自由的死敌,凡是在贵族阶级显赫得不可一世的国家,除了专制的暴力和对人民的压迫以外,还有什么?”卢梭认为,真诚的爱情的结合是一切结合中最纯洁的,卢梭从维护人权主义的原则出发,控诉了封建等级制度戕害个性解放、感情自由的罪恶。当尤丽迫于父亲的压力,被迫接受不幸的婚姻时,她发出了这样的呼喊:“我的父亲把我出卖了,他把自己的女儿当作商品和奴隶,野蛮的父亲,丧失人性的父亲啊!”
由于小说具有鲜明的反封建精神,反映了第三等级的觉醒以及法国人民在大革命前夕要求摆脱封建制度的束缚,争取个性解放的强烈愿望,它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共鸣,小说一问世就轰动一时。
卢梭在这部作品中,以极大的热情,着力描写人的感情,整个作品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和抒情风格。《新爱洛绮丝》的感情描写深沉而细腻,其中,有男女主人公初恋时的热烈和缠绵,有两人天各一方时不尽的思念和忧伤,有尤丽结婚后两个终日相处内心的痛苦。小说把一对年轻恋人的感情写得凄惋动人,具有一种震憾人心的力量。小说采用了书信体的形式,第一人称的手法,便于抒写人物的内心世界,让人物尽情倾吐内心复杂的情感,整个作既充满了反封建的激情,又具有一种感伤主义的情调,犹如一首美丽的抒情诗。
在这部小说中,作者通过圣·普乐在巴黎的见闻,批判了贵族上流社会的种种风俗习惯,赞美了华莱山区人民纯朴的思想感情和道德风俗,通过两者的对比,表明了卢梭否定贵族文明、号召“返回自然”的一贯主张,使小说对现实的批判远远超出了爱情问题的层面,有着更加广泛的社会内容。
在这部作品中,作者描绘了一幅绚丽多姿的大自然的画卷。作者把自然景物的描绘和人物心理的刻画紧密结合起来,以绮丽的自然风光烘托人物的感情。整个作品情景交融,充满了诗情画意。
小说的局限在于作者在歌颂男女主人公反封建精神的同时,又表现了他们对封建道德妥协的一面。圣·普乐反对封建道德和等级观念,把自由恋爱视为一种基本人权,但缺乏行动的勇气,当他们的真挚的爱情遇到了男爵的粗暴干涉时,便决定“放弃对尤丽的一切希望”,然后抽身远游。尤丽由于受宗教的影响,意志薄弱,她屈从外界的压力,对封建道德作出让步,最后成为封建社会的牺牲品。由于男女主人公对封建道德的反抗并不彻底,使作品的批判力量受到了严重削弱。
《爱弥儿》是一部讨论教育问题的哲理小说,全书共五卷,前四卷叙述爱弥儿在婴儿、幼年、少年和青年四个时期的成长经过和“我对他所进行的教育”;第五卷叙述对爱弥儿未来的妻子苏菲亚的教育。
作者在总论里说,无论何物,出于自然的创造都是好的,一经人手,就弄坏了,虽然如此,如果没有一种教育,事情将愈加不好。植物由于栽培而成长,人由于教育而完成。现在设想一个名叫“爱弥儿”的人,作为我的学生。
婴儿期进行体育的教育。婴儿期是一生的第一期,在这之前,和诞生前没有多大差别,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在这之后,各方面同时发达了,懂得了语言、饮食和行走。人的教育,即始于其诞生的一刻。但教育的目的,也只有“顺乎自然”而已。
从两岁到十二岁是感官的教育。过于严酷和过于宽大,都是教育必须避免的。在任何事情上,身教应多于口训。责罚不可加于儿童,只有让他明白他的恶行的自然结果。不要仅仅因为他们撒谎而处罚他们,而要使他们明白,如果撒谎,则谎言的种种不良后果,都要落到他们的头上。孩子的性情暴烈,碰到什么就搞坏什么,你不要生气,只须把他能够搞坏的东西都放在他拿不到的地方,让他感觉不便。他打破窗子,你就让他昼夜都受风吹,或者让他在一间没有窗子的黑屋里呆上几个小时。我不强迫儿童讲诚实,以免他恐惧压迫反而隐匿,不使爱弥儿只依赖别人的意志和判断。对于儿童,凡事不能强迫,让他在学习中感到快乐和兴味。
从十二岁到十五岁是智的教育的时期。我主张的教授法,不是要使儿童知道许多事物,而是要使他的知识没有差错。我为儿童打通通向求知的道路。
从十五岁到二十岁是道德、宗教教育的时期。自爱常常合于自然的秩序。儿童最初的感情,就是自爱,其次才是根据自爱而爱身边的人。扩大自爱而爱他人,这就变为道德。道德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的。要想使爱弥儿成为真理的仰慕者,真理的获得者,那么,就应当使他放弃自己的全部私利。至于用哪一种宗教去教导他,这事我决不引导他,他必须有自己以为正当的信奉,即自然的宗教。基督徒企图把自然的宗教同无神论混为一谈,其实两者的观点截然相反,真正的宗教的义务,不受人类制度的影响。不管你在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教派,都应当爱上帝胜于爱一切,爱邻人如同爱自己。任何宗教都不能免除道德的天职,在这些天职中,最